时间:2024-08-31
洪舒华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传统中国乡村是“生于斯,逝于斯”的熟人社会,其中散布着各种公共场所,例如祠堂、水井、院落、村口大树等公共场域,是形成公共舆论、增进公共参与、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载体,对维系乡村秩序以及整合乡村社会具有深刻意义。传统社会时期,乡村公共空间实际上由两股力量构成:一是传统宗族结构及其社会关联,宗族和乡绅作为中间力量联结着国家和乡村社会。二是以人民公社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渗透[1]。然而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加快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失衡,流动成本的降低促使村落中大量劳动力资源涌入城市,乡村社会发生了从“乡土社会”向“后乡土社会”的剧烈变迁。乡村公共空间也逐渐走向衰败萎缩,由此引发村庄公共秩序解体、社会关系网络重组以及基层组织权威弱化等治理问题。因此,如何构筑新型公共空间维系乡村社会整合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学界探讨的理论问题。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乡村社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已日渐凸显。为此,数字乡村建设也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在科技革命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下,原来基于现实交往的乡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产生了解体与重构。而依托微信群为载体的公共空间为整合乡村社会以及构建乡村共同体带来了重要契机。在日常生活中,微信群成为村民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有效工具和公共场域,且网络空间的时空脱域性能使分散于不同地点的村民进行跨时空互动,实现虚拟的“共同在场”[2]。因此,新时代如何重塑新型公共空间以维系乡村社会整合以及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整合以个体在实践和空间的共同在场为前提,系统整合则涉及到在时间与空间方面都相去甚远的行动者和集体之间的互惠[3]。共同在场的情境是生产关系网络的象征载体,只有基于公共空间场域的社会互动才可建立同质性联系以及采取一致性行动。可见,社会整合必定与共同在场情境中发生的互动有关。
从某种角度上说,社会整合因应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断裂”问题。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整体发生剧烈变革,传统社会秩序被打破,新的社会秩序并未确立,社会整合理论应运而生。循此思之,社会整合亦指社会不同的因素、部分联结成为一个协调统一的社会整体的过程,这种联结关系需立足于共同的公共领域。
阿伦特认为公共领域是指作为行动实现的场所,是人们平等对话、参与行动的政治空间。事物的世界处于共同拥有这个世界的人与人之间,强调不同行为主体之间基于共同或相似话语聚集在一起[4]。其后,哈贝马斯完善了公共领域的理论架构,使其成为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理论范式。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指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是能够保证他们自由地集会、聚会,能够自由表达观点,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公共场所[5]。虽然哈贝马斯没有明确界定公共空间的内涵,但公共领域概念中则蕴含着公共空间理论。整体而言,西方公共领域理论是基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是传统文化和现实境遇共同发酵的结果,是应对本土社会问题的“药方”。
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对抗性较弱的“公共空间”概念更符合我国传统乡村社会中浓厚的民间色彩与平民性。我国学者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将聚焦点开始转向村落公共空间,但是他们对乡村公共空间的探讨有不同的学科视角和学术关怀。通过对既有文献梳理发现,社会学者大多倾向于从类型、困境以及策略视角来探讨乡村公共空间建设。
首先,我国学者关于乡村公共空间的概念界定以及分类具有一定的差异。学者曹海林将公共空间界定为社会内部业已存在着的一些具有某种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间相对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形式和人际交往结构方式。大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社区内的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二是指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将公共空间分为正式的公共空间和非正式的公共空间[6]。王春光深刻而又准确地指出公共空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民间组织;第二是社会舆论;第三是具有权威与能力的民间精英[7]。张良根据公共交往类型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可以把公共空间划分为信仰性、生活性、娱乐性、生产性以及政治性的公共空间[8]。总体而言,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日常生活中开展信息交流、交往维系和制度化形式的活动场域。
其次,针对乡村公共空间的困境与策略,张诚、刘祖云认为在社会转型大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的发展面临着可达性不足、公共参与的缺失、空间发展理念的迷失、社会功能的弱化以及公共议题的失语等公共性困境[9]。胡全柱认为需以“内生”代替“植入”,以“乡土文化”代替“城市文化”,以“主体均衡”代替“主体偏向”,以“公共性重建”代替“公共性缺失”来重构乡村公共空间[10]。张良的着力点在于农村民间组织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关键是发挥村庄积极分子和各类精英的带头作用和示范效用[1]。乡村技术治理现成为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
总之,围绕乡村公共空间展开的系列研究,深入剖析了传统乡村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为认识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但仍然存在一些欠缺:首先,既有文献对乡村公共空间建设的研究多停留在经验与描述层面,缺乏实证研究。其次,已有网络公共空间相关研究中,大体学者以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为主,社会学、人类学等专家学者对此研究实为凤毛麟角。最后,既有相关研究中较多关注于乡村社会的具象物理空间和社会组织空间,却忽视了移动互联网嵌入乡村社会时,网络公共空间能够成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以及遏止乡村公共空间衰落的有效工具,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秩序整合与共同体建构。
A村位于安徽省东南部,辖区内11个村民组,总人口1 311人,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 543元。该村因地理位置与江浙地区邻近,农村劳动人口纷纷向外流动。乡村社会呈现出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使乡村治理面临着秩序紊乱、价值认同缺失、组织结构弱化诸多问题,这至少在中部农村社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近年来,基层政府实施“宽带下乡”工程,几乎家家户户都安装了宽带和路由器,且智能手机价格的下调增加了互联网的使用人数。可见,该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村级事务网络体系的改革,为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在推进乡村社会发展与乡村治理转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2021年8月,笔者在A村开展为期10天的调研,采用线上参与观察与线下实地调研两者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调研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初期阶段,征得管理员同意后加入到A村村务微信群中,暗中观察A村村民的线上互动与日常事务,且将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加以备份导出,方便后期整理文字材料。深入阶段,笔者进入A村开展实地调研后,一是针对村干部与村民小组成员进行访谈以了解微信群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情况。二是就部分村民进行个案访谈,共计10个访谈对象,平均每人访谈时间约60分钟。主要了解A村村民在微信群中互动的具体情况和直接感触。终期阶段,回顾和梳理涉及A村微信群的相关信息,反思与总结A村微信群与实现乡村社会整合的运行机制。
A村村务微信群经县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于2018年5月由村两委牵头成立,命名为“和谐余舒群”,该群按照一户一人的代表制原则组建。群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其他村委会成员辅助管理。截至2021年7月,A村村务微信群共有成员412人,几乎占据该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确保村内每家每户有代表进入微信群中,人员结构包括村干部、在村务农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以及相关技术工作人员。一方面,村干部按要求需定期在群内发布村内公共事务、宣传国家惠农政策、以及征集村民的意见和看法等工作。另一方面,村民可通过微信群拉家常、晒图片、讨论村内事务等日常实践活动,实现“在村村民”与“在外村民”之间跨时空的“虚拟在场”。微信群的日常互动与话语实践常常被看作是毫无意义的琐事,但如果我们有利用“显微镜”解剖事物的本领,有贴近底层的心态和毅力,就可以从那些表面看来“无意义”的对象中,发现历史和文化有意义的内涵[11]。鉴于此,本研究将深入理解与挖掘乡村网络公共空间的内在功能和价值,解读其背后的社会内涵。
互联网是由一个技术关系支持的,以社会经济关系形式呈现出来的虚拟空间,并具有超强的复制性、超越的时空性、开源的共享性、实虚的转换性等效应特征[12]。依托微信群等社交媒体平台营造的乡村网络公共空间,能将分散在不同空间的个体通过虚拟在场的交换方式实现同时性的聚合,为建构乡村社会秩序以及整合乡村社会发展奠定基础。鉴于此,文章将从村庄社会关联、乡村共同体意识、基层治理转型等三个层面,分析A村村务微信群如何实现了A村的社会整合。
吉登斯认为:“不同社区或社会成员之间的任何接触,无论涉及的范围有多广泛,都涉及了共同在场的情境。”[13]简言之,人际交往需基于一定空间基础,即“共同在场”。传统社会时期,A村公共空间散布在村落的街头巷尾等各个角落,村民聚集在这具象的物理空间中交流家长里短和讨论乡村事务。如今,伴随着市场力量强势渗透到乡村社会的境况下,A村人口大量流出以及进城务工潮的出现,村民间的内在关系联结与对生活的预期逐渐消解,原有的乡村公共空间逐渐式微,社会交往失去了公共平台,使乡村社会整合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2018年创建的“和谐余舒”群嵌入乡村社会空间,为重构村民间的社会关系联结提供了可行性尝试。
首先,微信群的日常闲聊是联结在村村民与在外村民的重要纽带。由于A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交流机会大幅减少,背井离乡的村民对身后的故土越发陌生和疏离,留守村庄的村民也难以对在外闯荡的人知根知底,更加难以对他们的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感同身受,人与人之间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14]。然而与传统社会时期相比,数字时代所具备的时空压缩属性将不同场域的碎片情景共同重现。换而言之,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群使分散的个体重新聚集和共同在场,且用信息、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表达意愿和情感。这不仅缩减了村民间交流的时间和成本,还增强了村民的交往意愿,实现了村民现实社会关系在虚拟空间的延续。
通过考察村民在微信群中的日常交往实践,便可透视乡村社会秩序与社会整合的变迁。根据线上参与观察发现,“和谐余舒”群中的日常聊天呈现随意性和零散性的特征,包括拉家常、晒图片、早晨问候、家庭事务、乡村政务等。正如村民HJM所说:“微信群刚创立的时候,群里交流的人与次数少之又少,后来时间长了,大家除了早晨起来说早上好,还会将自己遇到的事情和村里发生的事情都传到群里。久而久之,人们之间联络多了,感情也就深厚了。”凭借简短的话语问候嵌入到日常生活实践,村民在不断频繁的交流和表达中重构了社会关系网络的联结。
其次,微信群作为多元主体虚拟在场的空间构建了信息分享的场域,并且促进了线上公共交往[15]。村庄年轻劳动力离土又离乡与在村村民缺乏公共话题。如今,身处不同时空的村民可在微信群中分享城市中的新奇事件或者村内事务,多数成员的虚拟在场增加了村民交往互动的机会。村民SRZ留言“平时村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拍个图片发到群里,好让大家知晓,不然渐渐地外面打工地都不关心村里了,比如修路等国家政策。”一方面,村民偏向于在微信群中分享自己所在的时空环境,以获取虚拟的团聚感。另一方面,微信群中的互惠互助是培育乡村社会资本和形塑身份认同的重要方式。笔者根据实地调研发现,“和谐余舒”群中常见的互助互惠主要包括搭便车、招临时工、募捐、带东西、喊人帮忙等事务。如2021年7月18日村民MYS发布:“下午要去县城一趟,群里可有人要去县城啊,搭一程”,其后群中便有村民回应该消息,并附上自己的联系电话和出发时间。在外村民SFT发布:“我家老头子电话打不通,我害怕出现什么事情了,还请住在旁边的帮忙看下家里人有什么事情。”住在旁边的村民便在群中回应:“我刚才去看了,你家老头子在田地里,没听到电话声音,没什么事哦。”村民在微信群中的公共互动是熟人社会时期的日常基本状态。换而言之,熟人社会时期的社会关系复刻集聚到网络公共空间,实现了乡村社会关系联结的延续,提供了乡村社会整合的黏合剂。
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人类社会中自然形成的群体,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也是人类早期的主要社会形态[16]。结合中国乡村社会境况,“共同体”则倾向强调集体记忆和传统文化基础。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原本附着于乡土社会的“乡、土、人”开始“分崩离析”,乡村共同体意识式微,村庄原有的社会结构、社会联结模式和文化价值系统被重新解构[17]。而移动互联网时代,村庄微信群建构数字空间以及创造新的空间逻辑,通过时空的跨越搭建乡村内部与外部的联结桥梁,唤醒了农村流动人口的集体记忆和乡愁情节,有效形塑着村民的公共行动能力和公共精神。
首先,农村社区认同建立在社区居民的互动基础之上,没有一定的互动不可能形成社区认同[18]。传统社会时期,村庄的封闭性与同质性便于村民共同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现如今人口外流境况日趋严重,村民对乡村的身份、文化、社区认同感消解,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降低。“和谐余舒”群把不同时空背景下的村民聚集于同一平台探讨公共事务,促使在内村民与在外村民积极发声,强化村民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如A村备受讨论的“扩充道路”事件,群内讨论仅20分钟便超过了100条。
“上面下发了修路指标,我给我们村争取到了,可以在原有路的基础上扩充1~2米宽”。“好啊,进村的路只能走一辆车子,稍不注意两边叉树枝就把车子刮到了”。“但是有一个难题,修路需要占我们村那几家的田地,他们又不在家,不过会有补贴的”。“我们家同意,修路是好事,到时候委托别人帮我们签字就行了”。(微信聊天记录)
基于微信群形成的网络公共公共空间是村民关注乡村公共事务的重要场域。A村村民围绕修路事件在微信群中主动参与和发表各自观点,线上的互动可转化为线下实体的公共交往,在你来我往的话语表达中增加村民间的互动频率,推动形成乡村社会治理的一致性的能力。
其次,村规民约是乡村治理欲以规范的章程准则,是村民自治的内生性规范[19]。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小圈子”社会,村民大多聚居在同一村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相互信任与密切。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任何村民若是违反村规民约或者扰乱乡村社会的秩序,均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改革开放以后,村民间内在关联程度不断降低,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已成空谈。随着移动互联网在乡村社会的普及,微信群为重构乡村社会交往规范,建构乡村共同体提供技术支持。如村民FZC与村民FRS因相邻房屋中间的沟渠归属等个人私事,在“和谐余舒”群中争辩甚至破口大骂。微信群中的其他成员和村干部便会发信息进行调解和制止。公共舆论是村庄中大多数人针对某一公共事件的意见和看法。“和谐余舒”群创立后,每三年A村需在微信群中通过小程序投票的方式选出2名五好村民,并颁布荣誉证书和给予资金奖励。虚拟性公共空间的公开透明性暗含着“隐形的”公共规则,通过互动交流与舆论引导重建新媒体时代的乡土团结,建构有“温度”的乡村共同体意识,为后续实现乡村社会整合夯实社会基础。
乡村社会整合实则是村庄内部不同主体分化及再造的过程,村民联合过程势必会影响村庄内部权力格局[20]。传统社会,国家政权与基层社会之间为非直接联系,主要通过乡绅、宗族、保甲、人民公社等组织作为中间桥梁承担沟通村民的责任。近年来,乡村社会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国家权力借助村委会渗透到基层治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互动模式呈现单向度的特征,常年由高音喇叭、村务公开栏等传播媒介来发放通知。然而传统单向度的农村文化传播与交往互动方式,过于注重信息的传达和以改造农村文化为目标,往往忽视了农民的能动性、文化认同和积极参与[21]。A村村务微信群的建立为留守村民与在外务工人员创立新型交流与传播形式,改变了农民在村内公共事务领域的边缘地位和“失语”状态,构建政府、村民主体、社会组织多元联动状态下的基层治理模式[22]。
微信群更新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沟通渠道形式。村民们在微信群中针对项目资源使用问题达成共识,通过互联网平台传送至村支书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国家资源输入农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项目制,另一种是“一卡通”制。大多是通过精准扶贫、开发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向农村转移支付大量资源,如资金、人才、市场等。从理论上说,资源输入不仅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社会福利,而且还能巩固国家的基础政权建设[23]。然而经验表明,资源输入并未考虑村民的需求偏好和乡村社会的实际情况。2019年,新农村项目建设进村,在A村修建篮球场、绿化草地、文化书屋等文娱基础设施,但效果欠佳。村民FCS谈到:“好刀不用在刀刃上!这些地方这么多年一直闲置着,村里都是些老人,老胳膊老腿的,哪里用的到这些地方。反倒我们去河里洗衣服的地方没有修缮。”村民缺乏有效地渠道表达主体需求,国家自上而下的资源无法与自下而上的村民实际诉求实现对接。现代化语境下的村落由于村域广阔、人口流动性强,乡村治理中常常面临着“找人难”“宣传信息难”“开会难”等诸多困境。如今,A村村委会成员建立了信息跟踪交流平台,通过微信群盘查村内外来人员行程信息,了解疫苗接种情况以及宣传防护防控意识,无需挨家挨户上门指导和登记。可见,数据治理被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实践中,对于助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24]。
村务公开强化了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村民通过村务微信群积极参与乡村政务,发表看法和观点来共同维护村庄与村民的利益。在以往传统单一的传播模式中,村民往往处于被动输入的角色,获取信息和事务监督的渠道也较为闭塞。在村村民与在外村民难以争取自身利益,自上而下的输入资源掌握在少数村落黑势力和村霸手中,基层治理形式主义和内卷化严重。基于微信群形成的网络公共场域是政府治理体系的末梢单位,为村民获得基层治理话语权力提供了新平台。2019年10月,一位村民(SJY)就新农村建设中换瓦事件在“和谐余舒”群中要求村干部解释资金分配,“政府出这个政策,你也不和大家讲哈是怎么安排的。为什么我听说有的人家换新瓦是政府补贴两万元剩余自费,而有的人家是没有补贴自掏腰包呢?”这个问题在极短的时间内引发了大部分村民的关注和共鸣,在某种程度上对村干部的工作形成舆论和监督的压力。微信群成为基层政府发布信息以及协商治理村内事务的公共平台,促使乡村事务逐渐透明化和可视化。且微信群储存信息的功能为决策的执行实施以及监督精准化提供了智力支持。换而言之,熟人社会的“相互熟知”与网络空间的“信息公开”相互加持,成为民众对抗基层“话语霸权”的有利武器,村民的言论表达权与舆论声张权逐步壮大。
中国传统乡村是集生产、生活、消费和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地域共同体。然而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城乡要素频繁流动,乡村公共空间呈现凋零的颓势,传统实体型公共空间已无法发挥整合乡土社会的功能。在此之际,“互联网+”技术延伸至乡村社会的各个领域,构筑新型公共空间以维系乡村社会整合以及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微信的使用及人们在其中的交往互动,使其可能成为一个得以勾连不同时间、空间和多向度的新型空间[25]。文章以皖南A村村务微信群为例,运用线上参与观察与线下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探讨移动互联网时代乡村网络公共空间是如何实现乡村社会的整合发展。研究发现,微信群将分散在不同时空的村民聚集于虚拟空间,实现“共同在场”。在村村民与在外村民依托村落微信群中的拉家常、晒图片、讯息分享、互惠互助、参加村务等微观叙事,跨越时空边界,激活村民之间的内在社会联结,重塑乡村共同体意识,实现基层治理转型,从而复刻和延续了熟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世界,改变了村民在村庄公共事务领域内的边缘地位和“失语”状态。概言之,以村务微信群为抓手所构筑的乡村网络公共空间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的有效探索,是促使乡土社会重新整合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乡村治理走向善治的理性选择。
A村村务微信群在实践行动过程中赋能乡村社会的同时,亦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边界模糊。“和谐余舒”群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没有固定结构和制度化管理机制,缺乏系统完备的群内规范约束成员。其次,微信群并未纳入全部参与主体。互联网技术的使用需借助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而老年人群体因自身素质薄弱以及经济因素等条件限制,无法使用微信群参与乡村建设以及为村内事务建言献策。最后,技术风险不可避免。互联网技术存在信息泄露以及病毒侵入等不确定风险。一旦大家打开微信群内转发的病毒链接,私人和公共信息将会轻松快捷地被盗取。可见,乡村网络公共空间并非凝聚村民集体力量以及强化社区认同的唯一途径。人际关系的维系需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辅相成的交往方式,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实现乡村社会的整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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