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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4-08-31

韩东海

(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43)



“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韩东海

(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43)

摘 要:我国逐步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将对国内高校财务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营改增”会对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原纳营业税的部分业务税率、高校税负、税款缴纳风险、科研工作、贷款等方面产生影响。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改革,规范高校财务行为,保障高校健康稳定发展,高校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素养,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完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税收筹划,重视纳税申报流程的变化。

关键词:营改增;高校;财务工作

本文信息:韩东海.“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0(1):46-49.

一、“营改增”政策出台背景及内容

(一)政策出台背景

增值税、营业税是我国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种,二者长期并存的局面是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即在销售及加工领域执行增值税,而在劳务、不动产转让和无形资产转让三个领域仍然实施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原理带来的主要弊端是营业税链条内的重复征收,而且造成下游的增值税纳税企业无法抵扣营业税,使得增值税纳税企业的税负偏重。同时,营业税属于地税,增值税属于国税,对于一些混合销售和兼营,往往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而实行增值税的行业,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税收负担下降,发票管理也日益规范化,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仍然实行营业税的行业和产业,则仍然受到重复征税的制约[1]。

为了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完善企业税制结构,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要“研究推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2012年1 月1日起,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目前已拓展到铁路、邮政、电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

(二)“营改增”改革的主要内容

“营改增”实质上是一个税种的变化,是将以前应纳营业税的劳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项目转变为改征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的一般计税规则计算应纳税金。这样可以减少重复纳税的问题。“营改增”前高校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营业税附加、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随着“营改增”的施行,高校将不再涉及营业税及附加。“营改增”涉及到高校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其中对高校的横向科研收入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影响较大,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且,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原来是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免税合同,由地方税务部门开具免税发票,现改为由国家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另外,高校中的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也都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高校“营改增”的实施使得原有财务工作发生了变化。

二、“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使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发生变化

在执行“营改增”之前,高校施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由于缴纳营业税时是不涉及到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相关的收入应该是实际的收入,相关的成本是实际发生的花费,所收的营业税=(收入-成本)×相关的税率。执行“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与权责发生制相符合,与高校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是不相符合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的基础是不含税的销售额,此时的收入=实际收到的金额-销项税额,成本=实际的支出-进项税,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二)原纳营业税的部分业务税率发生变化

在执行“营改增”之前,高校一般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并且要缴纳相应的附加税,在签订相关科研项目合同时,还要缴纳印花税。在执行“营改增”后,高校的纳税人还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元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在原有的17%和13%的基础上,增加了11%和6%的两档低税率,小规模增值税的税率仍然为3%。高校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要缴纳3%的增值税,在高校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

(三)一般计税方法减轻了高校的税负

在执行“营改增”后,高校如果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税率就会转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税率,所以,当高校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税负就减少了40%。如果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税率就会转变为缴纳6%的增值税税率,看似此税率是有所增加,但此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的,如:高校可以考虑购买有助于教学的设备、固定资产以及图书等,在购买时可以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这部分资产用于高校的教学、科研,这样可以对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合理抵扣。综上可知,无论高校是否是一般纳税人,都会降低高校的税负,可以充分地发挥高校经费的利用率,促进高校稳定发展。

(四)发票管理的规范化避免了高校缴纳税款风险

在执行“营改增”之前,由于我国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存在,使高校的一些混合销售中的复杂交易合同,无法顺利实施,由于税种和税率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也可能会由于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素养不高,使得高校不能正确的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财务人员可能会遗漏或者多缴纳应缴纳的税额,因此高校会缴纳一些没有必要的滞纳金或者罚款,增加高校的税收成本和纳税风险,同时也会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难度。在执行“营改增”后,将之前营业税应税项目改变为增值税,高校在缴纳税款时,税种和税率就会变得简单,类似上述的情况就不会再发生。

(五)促进了高校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

高校科研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可分为横向和纵向科研两种类型,纵向科研是指由政府部门批准立项,资金由政府相关机构支持的项目,纵向科研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凭据是由财政部统一监制的,不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等税款。横向科研是由项目申请方(一般为学校)根据企业的科研需求申请立项,与企业单位签订提供服务的合同,取得企业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3]。在执行“营改增”后对目前高校的横向科研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来说,“营改增”之后税负有所减少,从而促进了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加速了新的科研项目的引进。对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来说,在高校引进科研项目时,企事业单位可以为高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高校就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税额,从而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科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营改增”的全面施行,促进了高校的横向科研,宽展了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也增加了高校在科研方面的进展[4]。

(六)规避了高校盲目贷款

在执行“营改增”之后,高校缴纳的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增值税是价外税,并且还可以执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制度。例如高校购置的学校所需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用低值易耗品以及科研用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或物资成本。从而使高校的资产总额比在执行“营改增”之前的要有所减少,导致高校的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5]。资产负债率越高,高校的偿债能力就会越弱,高校进行贷款的可信度就会越低。当高校资产负债率降低时,高校的偿债能力就会越高,高校可能会进行盲目的贷款,由于贷款的利息使高校的成本增加,还有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的影响。由于“营改增”之后高校的资产负债率提高,高校就会谨慎融资,高校能够规避盲目的贷款。

三、推进高校实施“营改增”的建议

(一)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素养

在高校施行“营改增”后,高校的财务部门人员对此项政策不太理解,或者是财务部门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掌握的不是太完善,常常会出现多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问题,高校会面临着补交税款和罚款,使得在推行“营改增”这项政策时有一些阻碍,不能够使其顺利地实施,使高校承担了税收风险和不必要的成本。因此,高校的负责人员应该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彻底的明白和理解“营改增”的真正含义,高校的财务人员还应该及时关注“营改增”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的为高校减轻税负,减轻高校的成本,促进高校的发展。

(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营改增”在高校全面实施后,高校必须完善发票的管理制度,成立相关发票的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的责任,保证高校日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当高校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高校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接受高校提供的劳务时,接受方往往会要求高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高校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严格执行发票的领购和使用的环节。当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的进项税能够进行抵扣,这也通常是纳税环节经济犯罪的高发领域。高校应对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保障学校的声誉。高校应制定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查。对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与所用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进项税能够合理的抵扣,以减少增值税应纳税额,减轻高校的税负。在执行“营改增”后,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及时的转换思维,以适应新的税收要求,加强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发票的开具、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核,来防范高校的税务管理风险[5]。

(三)完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

“营改增”旨在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和避免高校和其他纳税机构重复征税,高校可以把省下的税款用于学校的文化和科技建设,提升高校的教育水平。在执行“营改增”之前,高校在缴纳营业税时计税的税种比较简单,但是在执行政策之后,增值税所采取的是进项税的抵扣制度,会计的核算基础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科目范围也在逐渐的扩大,因此加强了对高校会计核算的要求[6]。在执行“营改增”之后,会计的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发生了变化,高校的财务部门应该增加相关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应及时的建立增值税明细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准确记录和生成相对应增值税核算的明细账。在日常的往来账目上,高校的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应重视收入与支出账目的核算与原有政策的不同。在引进科研项目时应将款项换算成不含税的款项,进行收入的确认并进行增值税的核算。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准确的理解“营改增”的政策,对高校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准确地核算和记录账目[7]。

(四)加强税收筹划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整个行业的税制结构,并对高校推出一些优惠政策,高校应该合理地利用国家政策来减轻税负。在“营改增”后,高校如果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就会从以前缴纳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税率从以前的5%降低到了3%,由此可知通过国家政策的推行可以降低高校的税负。高校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就应充分利用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政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应该加大进项税的税额,尽量的不引进不能抵扣的科研项目,尽量不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横向合作研究,并且要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财务部门在抵扣税款时能够顺利的进行[8]。另外,高校的财务部门应该不定期地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核审,及时发现高校税收业务环节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以实现高校税收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五)重视纳税申报流程的变化

在执行“营改增”之后,纳税的申报程序有所变化,高校的财务部门应该重视申报程序的变化。高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为价外税,申报的销售额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的环节比较多,而且纳税人有差额征税项目的,必须在第一次申报之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差额征税备案登记手续[9]。所以,高校应重视“营改增”后纳税流程的变化,督促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软件和税务软件的学习,尽量减少申报流程中产生的错误,确保高校在纳税申报程序中的正确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营改增”的启动,由于相关的实践经验有限,相应的理论研究也不太成熟,还应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进而找到与高校相适应的对策,最终使“营改增”的政策能够在高校中顺利地开展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并且系统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阻碍,高校财务部门的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一切机遇和挑战,应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素养,与此同时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因此,高校应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税收筹划、重视纳税申报流程的变化,以规范高校财务行为,使高校能够快速地适应国家的税收改革和财经法规的不断变化,从而保证高校高速、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欧阳天健,李震.后“营改增”时代的地方税收收益权法律问题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4 (3):97-100.

[2]何莉.关于“营改增”对高校财务人员管理影响的思考[J].甘肃科技,2013(3):100-104.

[3]王琦.浅议“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J].经济师,2014(8):149-150.

[4]袁从帅,包文馨.“营改增”与企业创新型无形资产投资—基于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的双重差分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5(3):81-83.

[5]项慧.“营改增”过程中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4(6):262.

[6]范利静,余雪梅.浅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会计师,2014(8):49-50.

[7]杨飞,王燊.浅析营改增政策下物流企业税收筹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3(4):63-65.

[8]李超,王凯.“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4(12):55-57.

[9]郝冬冬,李明辉.试论营改增环境下高校科研财务管理对策分析[J].中国外资,2014(4):73.

Effect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University Financial Work on the Shift from Business Tax to VAT

HAN Dong-hai
(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Shijiazhuang,050043,China)

Abstract:China has gradually implemented the reform program to replace the business tax with the value-added tax(VAT),which will have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financial work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he reform policy will have an impact on the college accounting basis,original satisfied business tax part of the business tax,the tax burden,tax payment risk,scientific research,loan and other aspects.In order to carry out the national tax reform,standardize the financial behavior,and ensure the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financial personnel,reinforce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accounting system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strengthen tax planning,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change of tax reporting process.

Key words:shift from business tax to VAT;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financial work

作者简介:韩东海(1973-),男,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高校财务会计。

收稿日期:2015-03-25

文章编号:2095-0365(2016)01-0046-04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319/j.cnki.sjztddxxbskb.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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