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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法狩猎案背后的公益诉讼

时间:2024-04-23

区鸿雁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查获的棕翅缘鸦雀

2023年7月6日是“全国生态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理后,涉案被告人表示服判的同时,当庭向媒体和公众郑重道歉。由于无知,被告人对生态平衡造成了伤害,他当庭表示接受刑事制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提出的生物资源补偿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鸟叫声引来警察 

2023年3月9日,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民警在核查电信诈骗线索过程中,发现城区农贸市场一处民居二楼有大量异常的鸟叫声,当即前往了解。敲门无人应答后,民警找来房东开门,现场勘查发现53只活体鸟类与3只死亡鸟类尸体,遂立案侦查。

这时,刚好返回出租房附近的犯罪嫌疑人王争、张辉发现楼下停放的警车,当即驾车逃至曲靖市富源县升官坪检查站被民警抓获。次日,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经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执行取保候审。

出生于1992年1月的王争,仅有初中文化;1987年9月出生的张辉仅有小学文化。两人都是贵州省台江县人,因喜欢养鸟而成为朋友。

“我们知道云贵川有黄豆鸟,因为贵州山大鸟不好抓,就商量来云南捉黄豆鸟。”今年元宵节后,王争、张辉准备了捉鸟、养鸟工具,决定一起到曲靖市沾益区捕鸟。让他们惊喜的是,2月8日到沾益第一天,两人就捉到3只黄豆鸟,遂通过微信聊天方式以240元的價格把2只出售给湖北省武汉市一个网名为张生的人,1只以80元的价格卖给贵州的阿双。在捕捉到黄豆鸟后,他们先用鸟笼圈养几天,让鸟恢复体力,然后拍照、拍视频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推销给买主,再通过快递将鸟送货上门。经对二人携带笔记本统计证实,2月8日至3月8日,两人捕猎黄豆鸟171只,其中查获56只(3只已经死亡)。

因查获的56只黄豆鸟不宜长期保管,为避免出现死亡情况,侦查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将53只黄豆鸟放归大自然,将3只死亡的黄豆鸟深土掩埋。

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棕翅缘鸦雀,俗称“黄豆鸟”,又名粉红鹦嘴、黄藤鸟等,体长11厘米至13厘米,比我们常见的麻雀略小。黄豆鸟性格活泼而大胆,不怕人,看起来呆萌,是一种非常可爱的鸟类,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重要科学、重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动物。经鉴定,本案查获的56只棕翅缘鸦雀经济价值为1.68万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多次召开会议,对案情充分研讨,还多次与相关单位深入研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损害程度等问题,统一认识和理解。

2023年4月12日,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在正义网履行诉前公告程序,至起诉前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

据介绍,自2015年公益诉讼检察在曲靖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曲靖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线索移送、情况通报、专项行动、专业支持等协作机制,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利益保护。为促进曲靖绿色发展,结合曲靖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服务曲靖绿色发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曲靖绿色发展。

王争、张辉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损害了公共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5月24日,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争、张辉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万元。

“刑事+民事”双重处罚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两名被告人使用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在特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非法狩猎,其危险性更高、破坏力更大、社会影响更恶劣。”鉴于该案在当地有一定典型教育意义,作为珠江源头第一城的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决定于“全国生态日”,即2023年7月6日当天到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公开开庭,并邀请住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峰管护局工作人员、当地小学师生旁听庭审。

据查,2023年2月8日至3月9日,王争、张辉用捕鸟工具在曲靖市沾益城区附近山林捕捉棕翅缘鸦雀171只,通过快递售卖115只,同时查获56只及鸟粮、纸箱、鸟笼等物品。7月6日上午9点,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珠江源环境资源审判庭海峰巡回法庭在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敲响法槌。

此前,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明确,全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期限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禁捕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以及捕笼、猎夹等可能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安全的猎捕工具进行猎捕。王争、张辉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庭审理中,出庭公诉人认为二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两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请求法庭判令二人共同支付野生动物资源补偿费2万元。

“我们二人真心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及危害性。我们错了,在此真诚表态,坚决认罪认罚,在日后的生活中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通过现身说法,我们将告知亲朋好友,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必要性……”

法庭庭审中,王争、张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悔过。

经法庭主持调解,王争、张辉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王争、张辉对猎杀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承担修复责任,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所提出的生物资源补偿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万元。

大坡海峰湿地,山清水秀、鸟多鱼肥、野鸭成群,水里游的、天上飞的都是人类的朋友。承办法官陈朝辉表示,案件之所以选择在保护区开庭,具有较为深远的法律宣传意义。

王争、张辉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非法捕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棕翅缘鸦雀171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非法狩猎罪罪名和事实成立。经公开审理,鉴于王争、张辉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相当,不分主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等情节;2023年7月6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王争、张辉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法庭同时判决侦查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没收。一审判决当庭宣判后,王争、张辉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据了解,近年来曲靖地区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环境治理体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充分利用的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畅通诉讼渠道,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空间,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此外,当地法院正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机制,以便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资金支持。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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