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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研究

时间:2024-08-31

张玉祥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研究

张玉祥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的军垦建筑文物众多,然而受到文物保护主体不够明确、法规不健全因素、人员和经费偏少与保护技术落后、文物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濒临损毁、消失的困境。为此,我们期望通过实施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工程、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化、政府间共同保护、政府和高校联合保护等对策,以推动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历代西域屯田的继承和发展。60多年的风雨历程,曾为祖国作出卓越贡献的兵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筑文物,这对我们认识兵团的军垦历史和维护边疆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受到自然和人为等原因,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濒临损毁、消失的困境。学术界多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文物,可是较少关注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保护。尽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编写了《带你走进博物馆·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1]介绍了兵团历史的来龙去脉和兵团部分建筑文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编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2]堪称第一部系统介绍兵团文物尤其是建筑文物的书籍。但是这些论著较少系统论述如何保护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为此,构建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综合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兵团近现代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社会各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1 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概述

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指在兵团的历史发展进展中直接形成的反映兵团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俗等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工业建筑及附属物、水利设施建筑及附属物、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军事建筑及设施、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以及其他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2]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统计报告》[3],截止2014年4月,兵团辖区内的屯垦建筑文物155处。其中,工业建筑及附属物8处、典型风格建设或构成物12处、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7处、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军事建筑及设施4处、文化教育建筑物及附属物5处、水利设施及附属物98、烈士墓及纪念设施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建于1953年的小李庄军垦旧址。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主要为建于1958年的第一师三团老团部办公室、建于1973年的第一师五团玉儿滚俱乐部、建于1962年的塔里木大学早期建筑群、建于1962年的第一师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处老办公楼、建于1954年原农六师司令部办公楼、建于20世纪60~70年度的第六师芳草湖三场碉堡粮仓、建于20世纪50~70年度的昌吉坎儿井—— 一O八团二连坎儿井、建于1950年的石河子垦区第一口水井旧址、建于1952年二十二兵团机关办公楼旧址、建于1952年的陶峙岳和张仲瀚办公居住旧址、建于1977年的周恩来总理纪念碑、建于1999年的第十三师柳树沟坎儿井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具体为建于20世纪60年代的第一师六团修理连修理厂、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七团八连老粮仓、建于1958年的第六师八一农场四分场场部办公室、建于1965年第六师八一农场四分场十四队办公室、建于1958年的第六师蔡家湖镇彩门、建于1952年的石河子新城兵团小礼堂旧址、建于1955年的二十二兵团招待所旧址、建于1953年工二师领导办公和居住旧址、建于1969年的孙龙珍烈士墓。尚未核对的文保单位49处。主要为建于1969年四团老龙口、建于1967年的五团老师龙口、建于1957年的胜利三渠第一拱桥、建于20世纪70年代的六团八连老俱乐部、建于1973年的七团十三连老水井、建于20世纪60年代的八团六连四支渠大桥、建于1964年的十团老幼儿园、建于1972年的第一师十团五连大治渡槽等。

2 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的现状分析

尽管兵团军垦建筑文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然而兵团现存军垦建筑文物大多裸在野外,许多建筑文物遭受损毁。调查研究表明,导致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濒临损毁、消失困境的较为严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2.1自然因素

长期以来兵团屯垦建筑文物主要受到地震、土壤盐碱化,风沙尤其是新疆南疆的沙尘暴频繁,气候干燥、冬春日照强烈,加之老鼠、蜥蜴等动物对建筑体产生破坏,昆虫、鸟类等在飞行时碰撞建筑物,其排泄物散落至建筑物表面造成污染,引起局部建筑文物外表病害的产生。这些导致建筑文物老化、干裂和碎化问题非常严重。例如,建于1958年的第六师蔡家湖镇彩门的南面两侧门柱上端为五角星图案,门柱两侧语录碑为毛泽东的名言“领导我们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2](P289)及“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2]然而,其北面字迹在自然的影响下已经无法辨识。例如,建于20世纪60~70年度的第六师芳草湖三场碉堡粮仓,其1号粮仓主要由大堂、廊道、4个储粮仓和值班室组成。然而大堂屋顶已经坍陷。例如,新发现的第一师八团老雷达站杂草丛生。又如,第一师七团八连老粮仓为圆形,形似“蒙古包”。然而目前已经闲置,粮仓四周杂草丛生,土地盐碱化严重,粮仓外墙的草泥脱落严重。

2.2文物保护主体不够明确和法规不健全的因素

纵观新疆和兵团文物保护的历史,尽管早在1952年9月18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就发布《关于保护文物古迹的通令》。1953年4月7日新疆省召开第一届文物行政会议,阐释了保护文物古迹的重要性和意义。195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筹备处。之后,新疆发布了“大力开展革命文物的征集展览工作,广泛进行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和纪念地点的调查、保护和恢复工作,以配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和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4]“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文化保护的布告”等等。然而,自治区却极少出台专门保护兵团文物尤其是建筑文物的特殊法规。鉴于自治区和兵团的特殊关系,这些法律法规在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实行的效果较好。相比之下,兵团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直至2009年兵团成立文物局,2013年兵团文物局不再隶属自治区文物局管理,标志着兵团文物事业进入全新时代。

2.3文保人员、经费偏少和保护技术落后的因素

兵团成立之初秉着不与民争利的宗旨,兵团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边缘和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边境沿线进行开垦荒地。这些导致兵团的军垦建筑文物分布面极广。兵团广袤沙漠和茫茫戈壁等特殊地理环境对兵团建筑文物保护提出极高要求。然而,地处西北边陲的兵团不仅急缺文物保护的专业人才和经费,而且缺少文物保护的高端技术。例如,尽管塔里木大学早期建筑群整体保护较好且被评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塔里木大学也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然而,经历了50多年的兵团建筑文物,需要更多的专项经费和专门技术方能实现长久保护。目前,兵团和自治区尚未对该自治区级的文物投入更多的保护经费、较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该文物进行相关指导。

2.4文物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的因素

随着兵团城镇化速度加快,传统的兵团军垦建筑比较难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新建城镇化项目与文物保护单位争地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对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应具备“四有”即有档案、有标志牌、有人看管、有界线(范围)。尽管大部分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已经有档案、有标志牌,有界线(范围)。然而,这些文保单位的界限(范围)不明确,更有部分文保单位没有相关的人员看管、没有相应的消防设备。例如,建于1962年的第一师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处老办公楼(原定为第一师师部办公楼)的周边基本上为现代钢筋水泥建筑,唯有该老办公楼孤立于“水泥森林”。显然,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界线(范围)已不是特别明确。又如,兵团成立初期各师团的老地窝子几乎不见踪影。再如,陶峙岳和张仲瀚办公居住旧址属于仿苏式建筑,占地490.47平方米,“原有建筑两栋,大小房屋18间,其中一栋于文革期间被毁。”[3]剩下的一栋房子原屋内走廊的木板砖被人为地改为方砖。同时,“屋顶原铺木条、芦苇,改建时拆除。”[3]再如,由于缺少资金、地下水位下降等导致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沙枣泉村五连十五里庄的王家一号坎儿井无水。例如,兵团军垦战士设计修建的早期建筑——工二师领导办公和居住旧址共由4栋建筑组成。其中,2号建筑“墙体见有多处裂缝,门前护栏已破损,屋顶部分板瓦缺失,此建筑现闲置。”[3]4号建筑保护较好。然而,建筑内部全部被改建,现在已经不见原貌。

3 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的对策研究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为了保护兵团军垦建筑文物,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3.1启动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工程

鉴于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保护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兵团应启动军垦建筑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工程。兵团军垦建筑文物数字化保护主要是指通过现代技术(如数字摄影技术、遥感测绘、无人机航拍摄影、现代的抢救修复技术、信息转移技术、载体利用技术等)手段将不同材质的兵团建筑文物转移成数字化虚拟信息并对兵团军垦建筑文物进行信息保护的方式。这不仅使兵团军垦建筑文物遗产形象、生动地永久保存下来,而且使文物的档案资源实现共享。例如,我们对一师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处老办公楼进行数字化保护。

3.2推动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化

首先,完善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专项法规。兵团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军垦建筑文物的相关法规,并进一步明确兵团各师、团的文物保护主体、文保单位的范围以及文物保护经费。为了更好地保护兵团军垦建筑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成立法律宣传队伍,及时向当地居民宣传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的知识和法规。凡是破坏兵团建筑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其次,加强对兵团辖区内的军垦建筑文物的普查、整理、挖掘和保护力度。再次,完善兵团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健全各师文物工作机构,配备相关文物保护人员和相关设备。最后,采取“活态保护”模式。“单霁翔认为,‘活态’主要指该遗产不仅‘具有遗产的属性,是历史与文化的见证,而且仍然具有其原始的使用功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在持续发挥作用。’”[5]显然,“活态保护”适合于仍然具有原使用价值的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目前,很多兵团军垦建筑文物已经闲置。针对建筑文物的状况,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延续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例如,塔里木大学早期建筑群整体保存较好,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采取了“活态保护”方式。该早期建筑群之一的教学楼分为2层,一楼现为西域文化研究院西域文化博物馆,二楼现为校史陈列馆。

3.3政府间共同保护兵团军垦建筑文物

兵团军垦建筑文物分布极广,“茫茫戈壁和广袤沙漠等特殊地理环境,不仅降低了疆内政府间的合作意愿,而且增加了省际政府间的合作难度。”[6]在中央第二次对口援疆尤其是文化援疆的大背景,兵团不仅要加强国内政府间的合作,而且要加强国际合作。首先,国内合作方面。在新疆境内,兵团文保部门可以加强与自治区文保部门的合作。例如,2014年12月18日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人员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及各团场的文物资源进行勘查。这是兵团和自治区合作的较好典范。其次,国际合作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兵团的建筑多沿用前苏联的风格。中亚国家多属于前苏联的范围,它们在建筑文物的修缮、保护等方面拥有较好经验。因此,借助国家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兵团加快与俄罗斯等国家的合作。比如,兵团以国际合作项目的形式,联合中亚国家的相关部门开展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又如,我们要学习外部经验,健全机制,重视培养人才和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

3.4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保护兵团军垦建筑文物

政府拥有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的行政资源,然而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高素质的军垦建筑文物的科研团队。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成为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的必然。高校和科研机构不仅可以为政府和社会培养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各类人才,而且高校和科研机构能从文物、史籍等重要材料中挖掘出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这将有助于推动兵团军垦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良性发展。例如,建于1953年的小李庄军垦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自治区文保中心、自治区文物局、兵团文物局、新疆考古所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积极合作。又如,兵团文物局可以借组自身处于“文化富矿区”的优势,以牵头单位的名誉积极联合兵团的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与内地文物保护机构(如国家文物局、相关地方文物局等)和文物保护综合势力极强的高校(如浙江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建立互利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兵团军垦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带你走进博物馆 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25.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89.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统计报告[J].新疆文物保护,2014(1):1-9.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新疆通志 文物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 669.

[5]郇滢,刘军民.从真实性角度看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J].文博,2014(1):86.

[6]张玉祥.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研究[J].山西档案,2014(4):99.

Study on Protection of the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in 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Zhang Yuxia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arim University, Alar, Xinjiang 843300)

There are a lot of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in the 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However, owing to the protection body of the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is unclear,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imperfect, personnel and funds are scarce, the technology of protection is backward and the work of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lags, the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is on the verge of damag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work of the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we shall carry out the digital protection of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the normalization of the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work, the joint protection of governments, the united protection of governments and universities and so on.

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the army building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2015-03-16

塔里木大学校长基金硕士项目(TDSKSS1415)。

张玉祥(1981-),男,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新疆古代史研究。E-mail:zyxde@163.com

1009-0568(2015)04-0019-04

G127.45

ADOI:10.3969/j.issn.1009-0568.2016.0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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