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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森: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法学家

时间:2024-04-23

马岚熙

1902年12月10日,瑞典文学院将第二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德国人狄奥多·蒙森,称赞他是“当今世界最伟大的修史巨匠”。此时,这位基尔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已经85岁。他没有到斯德哥尔摩参加颁奖典礼,而是委托瑞典驻柏林的领事馆代他领取了这笔奖金。此后不到一年,他就与世长辞。

法学家去了意大利,回来时变成了歷史学家

蒙森在得知获奖的消息后,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向瑞典文学院寄出了如下的答谢辞:“当这个敏锐然而仁慈的判断突然澄清了我生命中那些众说纷纭的方面时,我似乎已经抵达了生命的顶点。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语言来表达我的欣喜了。然而那个时刻毕竟还没有到来,事实上我正在编纂我的法律著作。我的头脑为了完成这项使命而不断寻求灵感,却很不幸地常常遇到滞塞。目前,生活对于我们德国人来说是相当艰苦的。可是由于这项至高的荣誉,一种没有徒然生活、徒然受苦的感觉再度涌现出来。”

“我们德国人”的说法,是令人琢磨的。实际上,蒙森出生之时,他的家乡仍属于丹麦。他于1817年11月30日生于德国北部施勒斯维希(当时属于丹麦)一个叫加尔丁的小村子。他的父亲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新教助理牧师,母亲则是一位教师,家庭收入不多,但还可以维持自足安定的生活。夏日的傍晚,他喜欢在庭院里捕捉蜻蜓,但捉到之后,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归自然。他虔诚地认为,即使伤害这样弱小的生命,也为上天所不容。蒙森一家在加尔丁住的房子是典型的北欧小屋。为避免积雪压顶,房屋尖顶挑高极高。阁楼的窗户瘦长,棂条细而结实。今天这幢小屋仍在加尔丁村内,并被修作纪念馆,供游客参观。

蒙森的母亲很早启迪了他对于古罗马历史的兴趣。1997年版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全传》中曾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母亲曾对蒙森和他的两个弟弟说:“我们这个地区,跟古罗马帝国有着非常深的渊源。可是如今,谁还记得古罗马帝国光辉灿烂的历史呢?”蒙森一家后来从施勒斯维希搬到丹麦的浩尔斯坦。他先是在一个叫奥斯洛的小镇就读,后进入克里斯丹学院学习。课业并不轻松:每周32节课程中,有9节是拉丁语,6节是希腊语,法语、英语、丹麦语、德语、神学和数学各有2节,物理和哲学各有1节,历史占3节。蒙森很早展现出了语言天赋。除了母语德语和丹麦语外,他在学校里能用希腊文和拉丁文进行流畅的翻译,后来他又学会了英语和法语。蒙森的父亲爱好诗歌。他从小耳濡目染,也成为执着的文学爱好者。在预科期间,蒙森还尝试着将罗马诗人贺拉斯、英国诗人拜伦、法国诗人雨果和夏多布里昂的诗篇以及莎士比亚的剧本译成德文。

1838年,蒙森考入基尔大学法律系。虽然读的是法律,但由于对历史的偏爱,他的研究方向渐渐由德国的法律转向古代罗马法典。在临近毕业之际,教授们建议他把关于古代抄写员和门房的法规做一番整理。面对这个生僻艰涩的题目,蒙森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以他的《论抄写员与门房法规》一文,获得了基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蒙森还撰写并发表了一篇题为《论罗马社团与法人》的论文。在文章中他引证前人关于罗马铭文的发现,并对铭文进行了考证分析。这篇文章以其清新的风格和透彻的论述受到当时学术界的普遍赞赏。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蒙森以此文获得了丹麦国王的奖学金。这使他前往那不勒斯和罗马实地考察的宏愿得以实现。

不久,当时年仅26岁的蒙森辞别双亲,踏上了赴意考察深造之路。意大利之行是蒙森一生中意义重大的事情。后来有人评价:蒙森以一个法学家的身份去了意大利,回来时则已经变成了历史学家。在考察中,他的足迹遍及意大利所有的古迹遗址。蒙森一边走一边进一步学习意大利语,并且用它进行写作。同时,他开始执行他那雄心勃勃的计划:考察古代罗马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和它的真实面目。他认真研究当地博物馆收藏的罗马石碑原件,并认识到这些原件的重要价值,因为罗马立法者所制定的原件可以印证他所掌握的关于罗马法的知识。他进而收集并记下他所能见到的拉丁铭文。事实证明,这项蔚为壮观的收集工作对他日后的研究,如编纂《拉丁铭文集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他在罗马考古协会专心致志地进行研究,头脑中已经萌生了写一部以古罗马历史为素材的庞大的史书和把所收集的拉丁铭文编成一部规模宏大、内容全面的工具书的念头。这就是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罗马史》。

以著《罗马史》成为罗马荣誉市民

不过,由于资金和精力的关系,蒙森的打算还不能马上付诸实施。1847年,蒙森离开意大利返回祖国。然而他发现,他的故乡施勒斯维希以及整个德意志正陷于一种可怕的政治风潮,人心惶惶动荡不安。1848年3月,德国爆发了革命。蒙森成为《施勒斯维希—浩尔斯坦评论》的编辑,为法兰克福临时政府工作,积极参加到为争取德意志统一而进行的斗争中去。这年底,他又受聘于莱比锡大学,任法学教授。但不幸的是,1848年德国革命失败了。因为在政治上的直言不讳和对政府的批评,蒙森受到法庭的传讯,并且被莱比锡大学解除了教职。

1852年,蒙森再度离开德国,接受瑞士苏黎世大学的聘请去该校担任教授。然而蒙森到苏黎世大学的时候,该校一共只有150名学生,正教授却达22名之多。在法学院,每个教授名下平均只有两名学生。教授们的课时收入相当不理想。然而蒙森并未沮丧,而是利用这段时间,搜寻在瑞士境内的所有罗马铭文。随后,蒙森与一位出版商的女儿玛丽·里麦小姐结婚。据金寿福教授在《蒙森与德国的古典学》一文中所说,出版商里麦先生特意听了蒙森所作的有关罗马史的讲座,之后认定他是撰写一部可读性强同时具有学术性的专著的最佳人选。于是,蒙森从这位出版商处得到了一笔可观的预付金,并在与其交往中迎娶了他的长女。此后,他与里麦小姐拥有了一个堪称庞大的家庭,他们一共养育了16个儿女。在这段时间里,他开始撰写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罗马史》。从1854到1858年,《罗马史》的前三卷相继完成并出版。

1885年,蒙森《罗马史》的第五卷完成出版。至此,除了第四卷因故始终未完成之外,这部巨著的写作历时30余载,终于画上了句号。《罗马史》第一卷写罗马帝国的肇始;第二卷记述迦太基战争;第三卷描绘全盛的恺撒时代;第四卷本欲写帝国的兴衰,却未动笔;第五卷是对罗马各行省的描述。这部巨著在展示古罗马社会的政治、军事、法律、金融、宗教、文学以及风俗习惯方面,达到了百科全书般的广度。《罗马史》的成就为蒙森赢得了极高的声誉,就连后来与他政见不合的俾斯麦对此也极表敬佩。据说在一次国会会议上,蒙森发言抨击俾斯麦的政策;会后俾斯麦却走到他面前,恭恭敬敬地说:“尊著《罗马史》我拜读再三,你看,封皮都快磨破了。”同时,他并未扔下自己作为罗马法教授的本职。他的论著,尤其是有关罗马法的专著对德国民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871年至1888年,他陆续出版三卷本《罗马国家法》;1899年,出版《罗马刑法》。蒙森尤其以他的《罗马国家法》为傲。

1902年,瑞典文学院将第二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蒙森,并高度盛赞《罗马史》一书,在颁奖仪式上的赞词写道:“蒙森是一位年迈的学者,但是他具有年轻人的热情。不同寻常的是,我们在蒙森的《罗马史》中能够感受到克里奥就是一位缪斯。一旦一部历史著作同时也是一件艺术品,历史科学的力量就显现得无与伦比。”尽管如此,他最终也未能完成这部五卷本的著作。他在世时,人们曾几次听说他要完成该书的第四卷,但最后证实只是传言而已。至于蒙森究竟为何先写第五卷,而把第四卷搁置,学界说法不一。用莫米利亚诺的话说,“它已成为学术史上的经典命题”。尽管有这一遗憾,蒙森还是因《罗马史》获得了1902年诺贝尔文学奖。以非职业作家的身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蒙森开了先河。

1903年蒙森去世时,他的《罗马史》已经出版了第九版。《罗马史》问世一百多年以来,罗马史领域尚未出现超过它的作品。罗马市在整个19世纪仅授予两位德国人荣誉市民称号,一位是撰写《中世纪罗马城历史》的格雷戈罗维乌斯,另一位就是蒙森。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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