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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的镇党委书记

时间:2024-04-23

文/金波

变味的“支持”

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全力支持辖区内的企业发展本无可厚非。然而,江苏省常州市雪堰镇原党委书记王宏强却在收受有关企业主“好处”后,搞所谓的“特事特办”,给予相关企业“特殊政策”,甚至帮助违规企业免予或减轻处罚,从而使“特事特办”打上了权钱交易的烙印。

2018年起,位于雪堰镇的江苏某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锻造公司”)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时任雪堰镇党委书记王宏强的大力“支持”。2018年上半年,锻造公司对雪堰镇天然气泵站进行改扩建,铺设天然气管道的线路要路经当地两个村庄,公司老总刘守成为此找到王宏强,请其出面跟两位村支书打招呼,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王宏强出面协调后,管道铺设果然十分顺利。据雪堰镇雪东村支书杨爽证实,王宏强当时曾让其协调处理村民矛盾和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服务好”锻造公司。到了年中,由于锻造公司产能提升,需要对公司的电容彻底改造,刘守成找王宏强出面协调市供电公司。王宏强遂向常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许列打招呼;许列应王宏强的要求,帮助锻造公司解决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刘守成想买下锻造公司南面的13亩土地,请王宏强帮忙协调;王宏强遂安排下属与刘守成对接此事。当年下半年,刘守成向王宏强提出免除上述土地税收保证金的想法,王宏强说这件事要经党委会集体讨论。时任雪堰镇副镇长刘奎证实称,2019年9月,经王宏强拍板决定,雪堰镇党委会讨论通过了给锻造公司提供13亩土地并免收税收保证金的方案。

2020年6月,锻造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王宏强代表乡镇党委、政府出面处理事故。这一次,刘守成再次请求王宏强手下留情,对锻造公司从轻发落。王宏强接受请托后果然很卖力,分别跟下属以及相关单位的领导打招呼,明确表示尽量不要将这起安全事故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并在行政处罚上予以关照,以降低对锻造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经王宏强协调后,锻造公司果然受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王宏强之所以如此关照刘守成,与刘守成平日里的“慷慨大方”是分不开的。卷宗显示,2018年至2022年,刘守成为了争取王宏强全力“帮助”锻造公司发展,先后送给其外币和人民币累计价值174.36万元。

违规的“保护”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自然会受到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处罚。此时,如果能够托关系减轻处罚,对于被查处的企业而言,也是一种因减少损失而带来的变相获利;接受请托的官员如果出面帮忙,并在事后收受企业送上的好处,自然就构成受贿。

卷宗显示,一名向王宏强进贡的金主宋义,只要其名下的企业面临处罚,几乎都会请托王宏强出面打招呼,与执法或司法机关“讨价还价”。当然,王宏强的付出也是有回报的,宋义有时在请托时就砸出重金,有时则在事成后予以“表示”。

宋义名下有多个企业在雪堰镇,为了能混个脸熟,为其今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寻求帮助做铺垫,他利用雪堰镇商会举办年会与时任雪堰镇党委书记王宏强一起吃饭的机会送上5万元现金,王宏强悉数收下。

宋义第一次向王宏强“表示”是以拜年名义,并没有提出任何请托事项,而王宏强自然也对大方的宋义印象深刻。有了第一次的投石问路,此后的一切都朝着宋义预期的方向发展,只要他开口,王宏强都会想办法予以满足。

2018年4月,宋义名下的常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污水管网破裂,被武进区环保局查处。宋义遂请王宏强出面协调,尽可能把处罚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4月21日,其邀请王宏强在武进区湖塘镇的某饭店吃饭,散席后,宋义在饭店门口又送给王宏强现金20万元。同年5月,常州市环保局经审查,认为机械公司系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犯环境污染罪,遂把案件移送至武进区某派出所处理。宋义获悉后,再次请托王宏强出面跟时任某派出所所长尤建平打招呼。据宋义交代,此后该案就一直拖着,没有继续查办下去。2022年5月,某派出所重启对该案的侦查程序,对责任人尚建国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于同年6月对机械公司、尚建国涉嫌环境污染一案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宋义情知不妙,遂再次请托王宏强找相关领导打招呼……

2018年10月,宋义竞拍到了老锡宜公路南侧、纵三路以东旷达福源二期地块后,为了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请托王宏强帮忙。11月24日,宋义邀请王宏强在武进区湖塘某餐厅吃饭,并在散席时送给王宏强现金50万元。不久后,在王宏强的协调下,武进区政府同意宋义延缓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免缴滞纳金。

“特事特办”一词,出自《人民日报》。其所指突破规章制度有所变通的前提必须是秉公办事、不带有任何私心杂念。然而,少数干部为了谋取个人私利,竟把“特事特办”整成了“玩弄特权”。

2020年3月,宋义名下的江苏某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饰件公司”)在雪堰镇潘家聚业路8号租用的车间,因PVC制浆工段投料过程中产生粉尘以及涂布、烘干、压纹工段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被武进生态环境局查处,宋义于是再次请托王宏强出面帮忙协调,希望能够从轻发落。王宏强接受请托后,分别向常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武进大队(以下简称“武进监督大队”)大队长严加明和武进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建江打招呼,称饰件公司是上市公司,处理过程中要给予关心,不能让企业停产。在王宏强的协调下,饰件公司补办了上述地点临时工棚的行政许可手续,武进监督大队只对其进行了罚款,未强制拆除上述工棚。而武进区生态环境局在要求饰件公司积极整改的同时,对其罚款20万元,却未责令其停产停业。为表示感谢,宋义于2020年12月再次专程宴请王宏强,并送给其现金5万元。

为了感谢王宏强那些年在土地出让金缓缴、滞纳金豁免,以及协调企业开发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等事项上帮忙,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宋义分别送给王宏强现金50万元和20万元。

预料中的结局

2022年6月29日,王宏强因涉嫌受贿,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5日被逮捕。2023年2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就王宏强涉嫌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宏强利用担任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政府融资、土地规划调整、征用工业用地、企业环保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刘守成、宋义等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香烟提货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4.41万余元。

2023年5月11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宏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王宏强的受贿所得折合人民币1294.41万余元及孳息人民币4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王宏强未提出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文中除王宏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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