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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特殊群体

时间:2024-04-23

文/王晓阳 申腾

“两个盲人车位中间是轮椅通道,这里以后应该做好标识,不能遮挡。”“无障碍厕所里的呼救按钮最好在抬手就能够到的地方。”全国助残日到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受邀来到北外滩一开发项目板块,与虹口区建设管理部门、残联、质安监站等部门及残疾人代表一起,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

“到一个地方,最怕就是上厕所不方便。”一位残疾人代表曾这样告诉公益检察官。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据统计,上海市虹口区现有残疾人士2.7万余人。2022年8月以来,无障碍环境问题也成为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内多个行政部门专项突破和解决攻坚的重点。

从公园景点到大型商场,从文化展厅到体育场馆,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设施建设管理,以“协同共治+社会力量参与”打造特殊群体公益保护“虹口模式”,建立更加完善的无障碍设施体系,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增添城市“温度”。

公益检察官验收整改

残疾人士体验无障碍设施

聚焦残疾人“三难”问题

通行难、停车难、如厕难!检察官通过12345市民热线筛查、文明城区创建测评数据和现场走访调查,发现一些公共服务场所确实存在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不达标、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导标识设置不合理、相关配套保障不完备等问题,包含文化、体育、消费、休闲等多层环境维度,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后重新开放和建成多年、配套服务设施陈旧的公共建筑、文化保护单位等。

检察官聚焦残疾人通行难、停车难、如厕难,以及设施虽有但不好用、不方便、无指引等突出问题,多次走访相关场所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发现,有些场所无障碍厕所没有正常开放,而有些开放的无障碍厕所存在缺少安全抓杆、低位挂衣钩、救助呼叫装置等设施以及未设置标识指引或堆积杂物等问题。停车场则普遍未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引导标识,有些场馆的无障碍设施没有设置可以通往的无障碍通道……”检察官介绍。

这些问题涉及虹口区内13所大型公共场所。为系统地推进问题整改,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和现场调查,检察官制作了标准化问题清单,对硬件、配套不达标的点位逐个梳理,以“列表+配图”方式逐条明确;对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管理维护不善、配套措施不完备、不合理等共性问题,检察官撰写了详细的调查情况分析报告,进行分类指引。

多部门协同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

前期调查后检察官发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涉及区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和商场、公园、体育馆、文化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经走访联系和法律研判,检察官采取“检察建议+磋商”的办案方式,由区建设管理部门牵头主导,其他行政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综合履职。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间,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向主管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区建设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依法督促整改。与四类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磋商或建议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优先推进、逐步推进已建成的文化、体育、商场、公园等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对相关所有权人、管理人未尽维护管理责任依法督促整改。同时将前期调查情况和相关点位以“列表+配图”的方式书面移送各行政机关。

深入探讨,专家论证开出整改“药方”

2023年2月,虹口区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各方对既有无障碍设施如何适用国家标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采纳检察建议的基础上,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和标准:在规划建设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兼顾多重公共利益保护”原则,按照列表清单落实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注重区分行政机关在建设与维护、新建与改造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在不同领域和场所的标准适用中引入专业咨询,以多种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协同共治。

但操作过程中,还是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多功能台”应该是怎样的标准式样?如何配备才是符合规定?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产生疑问。

检察官于是邀请上海市残联相关专家论证,进一步明确改造标准,推动专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邀请残疾人士参与现场评估体验

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13处重要公共场所均已顺利落实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增设具有清晰指示方向、位置、连续性的指引标识和无障碍标识50多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标识系统也已得到完善,覆盖60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督促46处无障碍厕所完善内部配套设施,增设救助呼叫装置、安全抓手、低位挂衣钩、多功能台等;重新规划设置无障碍车位、放置移动坡道、设置轮椅席位、优化新媒体线上无障碍观展功能20余处;清理被占用无障碍设施5处; 在主要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无障碍人工服务力量,对接区助残志愿者团队,及时提供线下服务。

2023年4月,根据“以人为本,换位思考,尊重使用者体验感受”原则,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政协委员,区残联、市残联无障碍督导志愿者,“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实情况现场回访,对具有客观改造困难的点位进行勘验和论证,邀请残疾人士代表对新改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体验和评估,并将改进建议重新移送相关部门,继续落实整改。

“给无障碍厕所的这个自动门点赞,因为坐轮椅推门和关门都不是很方便。”“洗手台前面应该再加装一个扶手,像我这样的残疾人需要把身体支撑在那里”……对每一处改建的无障碍设施,两名残疾人代表都认真地将体验感受告诉检察官。

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试点

在一系列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改完成的同时,相关部门对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挑选代表性强的项目,陆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的试点工作。

“整改不是目的,把好验收关,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优化提升设施功能才是落脚点。”检察官介绍。

在北外滩街道一开发项目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现场,相关部门邀请残疾人士代表对室外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电梯、低位服务设施等无障碍配套设施进行了试用体验,并对无障碍指引标识、无障碍厕位安全抓杆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认真听取建议后也表示,将进一步优化设施建设,打造更便捷舒心的无障碍环境。

“相关部门能够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的试点,代表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要性已经逐步形成社会共识,这是一个很好的标志。”公益检察官说。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推动各行政部门协同共治的基础上,邀请志愿者、市残联无障碍督导队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调查和监督,借助其专业知识和专业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又邀请残疾人士对新改造设施进行现场体验,让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成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者,就这样聚集了全社会的共同力量,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给出了“虹口方案”。

2023年3月1日起,《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对城市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也有了更高品质、更高标准的要求。

对公益诉讼检察官来说,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从“有没有”,发展到解决“好不好用”“管不管用”的问题,无障碍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始终是他们监督和履职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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