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崔 洁
(国防科技大学 文理学院,长沙 410072)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突出特征的新一代科技创新,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成为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重要突破口和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驱动力。在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聚焦科技创新与乡村治理的时代交汇,把握科技创新与乡村治理的融合态势,探索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方法,对于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得益于乡村治理理念的渐进升级、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治理方式的改革创新,以及相关制度改革所开辟的乡村治理新格局的逐步构建,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效能与优势不断彰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城乡治理鸿沟渐成弥合态势。但是,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然有待加强。就实际情况来看,治理体系不尽完善、治理能力不强的问题在乡村尤为突出,必须要着力解决。相关调查与研究表明,当前我国乡村治理面临农村空心化、原子化和熟人社会共同体破损以及乡村治理在东中西部、城乡和区域间不平衡的现实挑战,[1]面临多元主体参与不足、治理方式不尽规范、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创新的现实困境[2]。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还面临管控模式与现代理念错位、单一主体与多元事务冲突、僵化体制与开放格局割裂、文化断裂与多元价值冲突以及人才队伍与社会发展脱节的现实问题。[3]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而且使得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成为制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难点和短板所在。
针对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困境和难题,学者和乡村基层工作者们从完善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治理制度建设、加快“三农”现代化和乡村信息化建设等角度提出了一些应对之策。主要观点概括来说,一是完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有学者认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加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的现代化建设。[4]二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学者提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重点在于实现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的高度耦合,要不断创新“三治”的载体,建立“三治”融合绩效评估体系,及时优化各机制的运行。[5]三是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有学者认为,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就要不断优化乡村治理的制度构成和机制设置。[6]四是以“三农”现代化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学者提出,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7]五是加快乡村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进步带动和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学者指出,要以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为依托,通过技术路径重塑乡村治理责任,[8]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向开放协同、精准高效以及智能便捷等方向转型,[9]使乡村治理过程越来越技术化、清晰化,从而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效益。
既有研究成果是丰硕的,但对比党中央就“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等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乡村经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发展趋势来看,围绕“科技+乡村治理”的研究还亟待进一步丰富完善。进入新时代以来,乡村治理环境面临的重要变化就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学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的加速推进。这些变化使得乡村治理对科技创新赋能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丰富和完善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显得更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探讨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相关问题。
乡村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包括县乡党委和政府及其附属政权机构、村级组织、社会力量、农民群众等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通过一定的治理体系、治理手段和治理资源,共同管理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解决乡村社会改革与发展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优化乡村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态,不断增进乡村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乡村民生,进而实现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活动。乡村治理涉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和乡村社会的自我治理两个层面。乡村治理现代化包括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两方面内容。***总书记曾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10]。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则是乡村有关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狭义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广义的乡村治理体系既包括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组织体系、乡村治理评价体系,还包括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乡村权力监管机制、村民议事协商机制等体制机制,涉及乡村治理结构、治理目标、治理技术、治理方式等多要素,涵盖乡村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多领域。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包括治理主体多层化和多元化、治理制度理性化、治理结构分权化和网络化以及治理技术现代化。[11]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知识、技术、劳动、资本、数据等各类要素资源会活力迸发并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推动乡村发展、加速乡村振兴的生产力。乡村治理能力是乡村治理主体依据乡村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乡村治理体系框架下,组织制定实施乡村治理具体方案,进而实现乡村治理目标、完成乡村治理任务的本领和执行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指乡村治理主体具备实现乡村治理目标、完成乡村治理任务要求所需要的本领和执行力,能够充分发挥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功能,深层利用现代化的治理要素,在高效运行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从而为实现乡村善治提供无限可能。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赖,是一个“有机关联的整体”。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既有赖于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依赖于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没有现代化的乡村治理能力,再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也无法发挥作用;而如果没有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就无法充分施展,治理实践也会因为缺乏保障而变得无序。正因为如此,***总书记强调,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在一起[12]。
新时代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的加速推进,重新定义了传统意义上的“乡土中国”,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改变了乡村群众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习俗观念,也改变了乡村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方式和理念。因此,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构建制度保障、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三治结合”下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向乡村治理领域全面发力,进一步发掘科技创新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赋能潜力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之一。需要明确的是,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并非仅仅是将科学技术简单运用于乡村治理之中,而是要让科学技术与乡村治理在有机嵌入和深度融合中互促共进,实现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从点的突破到面的扩大,从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从治理资源的融汇到治理环境的优化,为乡村治理向现代化的迈进提供“引擎”和动力,在推动乡村社会关系的现代化变革和乡村治理结构的规范化重塑中实现乡村问题的全面良善治理。这一进程势必会涉及乡村治理权力、治理逻辑和治理方式的变革,涉及乡村基层政权内部关系与党干群关系的转变,涉及乡村社会“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变的历史过程及其变化”[13]。这一进程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实现科技创新驱动下“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齐头并进。
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是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推进“三农”现代化、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等诸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依靠科技创新赋能可以有效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由传统手工农业转向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进而从根本上加速农业发展方式的现代化转型。这不仅有助于培育更多的新兴产业和新型农民,促进农民认知、观念的创新和技能、素养的提升,而且有利于吸引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向乡村汇聚,从而为实现更有效率、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提供新路径。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突破60%。随着科学技术对农业农村各领域的广泛渗透,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水平和科学素养的不断提高,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智能农业、生物技术引领的农业生物智造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技术等现代科技农业,不仅从技术层面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手段,从而改善了乡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增进了乡村社会民生福祉,而且推动了乡村社会治理层面的变革,从而使得乡村治理从传统的依靠“人治”向依托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治理转变,从被动的“追逐式”治理向主动的“前瞻性”、“预测性”治理转变。在这一变革中,如何深入挖掘科学技术的内在优势,使其通过进一步创新赋能,为乡村治理向现代化的韧性转型提供其所需要的技术基础,成为持续发挥科技创新赋能红利、加快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可以预见的是,在科技创新赋能之力的推动下,数据、信息、资本、管理等各类要素势必会更多地向乡村地区流动聚集,各类创新要素的扩散效应、溢出效应和普惠效应必将进一步得到发挥,在源源不断地向“三农”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和条件。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社会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动下发生了广泛而深层的变革,城镇化率快速增长,农村人口比例持续降低,社会流动加快,社会分化加剧,价值变迁加速。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比例已达63.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亿人,乡村人口减少1.64亿人,城镇人口比重在过去的10年间已上升14.21%。(1)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传统的乡土中国正在被新型“城乡中国”所取代,广大乡村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新三农”问题[14]。与此同时,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和数据资源逐步渗透到乡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乡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理念发生了结构性的深刻变化,经历了价值观念从一元向多元交织的演变、道德观念从“乡土伦理”向市场伦理的演变、习俗观念从“乡土本色”向现代性多元的演变[15]。过去的乡村社会差序格局和时空关系制约被逐渐打破,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格局出现重构趋势。
传统乡土社会秩序的变革和社会关系的变迁加大了乡村有效治理的难度,乡村治理问题呈现出量更大、面更广、复杂度更高的特征。在此背景下,科学技术作为应对乡村社会变革、化解乡村治理难题、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抓手的作用日益凸显。科技手段在乡村治理中日益频繁而深入的应用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绘制了新的实现路径和可及图景,使乡村治理不必再囿于有限的治理空间、固化的治理形态和单一的治理手段。乡村治理主体基于不断拓展的治理空间,构建出新的治理结构、治理组织和治理形态,使得新时代乡村治理呈现出科技支撑驱动的鲜明特性。科技创新赋能下的乡村治理能够快速获取更为精准的治理信息,并将治理目标和治理过程置于透明和可监督可追溯的平台之上,实现办事服务高效化、事务办理留痕化、办事流程透明化、最终结果可追溯化。如此既有助于提高乡村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有益于乡村治理主体有效应对乡村社会加速变革的现实,解决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新三农”问题,使乡村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而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其一,科技能够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提供信息平台。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数字平安乡村建设,能够构建起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数字化防火墙”,打造出乡村社会公共安全的“数字化战斗堡垒”。例如,通过在乡村主要街区安装高清天网探头、“雪亮工程”探头、高空瞭望探头、车辆卡口探头、人像大数据系统等,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信息化防控网络,有助于增强乡村社会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紧急风险挑战的能力,从而提升乡村社会治安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其二,乡村治理中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的有效使用,能够加快数据与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分析,破除乡村治理数据壁垒,助力乡村治理主体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水平,解决乡村治理中信息滞后或不对称、人工作假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乡村治理内容线上化和透明化,从而有效避免因科技手段不到位而出现的次生和衍生问题。
其三,科技支撑乡村治理能够大大提高治理效率和准确率,降低试错和纠错成本,从而实现乡村治理边际效益的最大化。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程中,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内的多项科学技术在动态监测、疫情追踪、溯源预警、医疗救治、助力资源优化配置及辅助决策中得到广泛应用,为实时预警及精准防控提供了全面、高效、便捷的技术基础,成为科技“战疫”的先锋,在大大提高效率和准确率的同时,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
实践证明,科技创新赋能有助于推动治理空间的网络化集聚、治理资源的多元化整合和治理节点的技术化联结,从而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和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
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是一项涉及乡村科技资源配置、制度保障、主体能力建设等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赋能效应,就要不断优化乡村科技资源配置,加强乡村科技软硬件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乡村治理制度供给,强化科技赋能乡村治理的制度保障,不断优化乡村治理主体结构,加强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这既是消弭城乡“数字鸿沟”、补齐乡村科技资源建设短板的重要举措,又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乡村治理实效的重要前提。现阶段,乡村科技资源丰富度与配置比存在不足、科技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存在短板,成为制约乡村治理现代化乃至“三农”现代化的显性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坚持以城乡融合的思维优化乡村科技资源配置,规划乡村科技新基建,统筹做好乡村科技资源体系建设短、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方面,既要有序推动乡村各类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现有科技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转型,还要从长远的乡村新基建投资及消费需求潜力出发,科学规划乡村新型科技基础设施投资进度和力度,加快乡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推进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乡村科技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能力。针对乡村科技资源区域配置不均衡、供需对接不畅、共享不充分以及财政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要坚持以终端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不能仅强调标配,而是要在广泛深入、充分细致的调查基础上,做好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与终端需求的有效衔接,配置更加贴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实际需求的有用设施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县-乡(镇)-村”三级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乡村科技服务设施,着力解决好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硬件问题,但同时也要防止盲目扩建、大修大建,以避免后期设施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软件开发与服务中的潜力,不断完善智能化终端开发管理并优化治理软件服务供给。鼓励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因地制宜开发适宜乡村治理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乡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治理服务平台,构建精细化和资源整合、联动的治理服务系统。尤为重要的是不仅要开发好、建设好,更要维护好、运用好治理软件。通过加快数据服务驱动、信息共享和智能决策,不断推动乡村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和治理理念的创新,逐步打破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管理的现状,从而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提供坚实的软件保障。
合理的制度供给能够有效规范乡村治理主体的行动,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推动科技赋能乡村治理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而如果是低效制度的供给过剩或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则可能会出现制度性腐败、制度性投机或制度保障力不足的问题,进而影响乡村治理的实效。当前乡村治理制度虽早已形成原则性大框架,但框架下的一些具体规定宽泛笼统,因而在执行时缺乏解释力,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从而缺乏可操作性。乡村治理是一个治理变革与制度完善有机统一的过程,要加快推进科技赋能乡村治理,就必须要确保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当然这并非是对乡村治理机动性和灵活性的否定和排斥,而是要将乡村治理进程中可能出现的情景纳入规范化的制度框架之中,为多元治理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一种保障性机制,以尽可能避免出现通过非制度手段获得公共权力与不当利益的行为。
一方面,不断健全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制度,这是坚持并不断加强党对乡村治理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化基础。乡村治理是党领导下的治理,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的领导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方向不偏、效果显著、目标实现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一协调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科技创新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
另一方面,坚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一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把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制度建设纳入国家法治化建设轨道中,从法治层面提升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而为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提供更加权威的制度保障。二是从中观层面加强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的区域性保障机制建设。既要着眼于乡村治理全局和整体,又要兼顾不同区域乡村区情民情的特殊性。上下级政府要不断加强对接与耦合,既增加有效保障机制的适度供给,又防止无效制度机制的过量供给。需要注意的是,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并非是固化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不断追求适用性和有效性来应对不断变化的乡村治理环境和动态的乡村治理过程,在保持体制机制开放性和适度刚性的基础上,根据各方权益诉求和治理生态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提升整套体制机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使其不断“回应于环境的变革,将新的外部需要和价值判断渗透、渗入内部,实现适应性的变革发展”[16]。三是从微观层面强化日常参与机制和细则建设。完善广大群众常态化参与机制,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协调和保护机制。各基层组织要善于从科技赋能乡村治理实践中发现问题、反馈问题,了解民情、民意、民声与民怨,把群众对乡村治理具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再从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从而为科技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涉及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从乡镇基层政权层面来说,是能否提升组织领导水平、提高治理科学化水平、增强乡村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问题。从村级层面来说,是能否提高治理精细化水平、增强服务农民群众能力的问题。从农民个体层面来说,是能否提高自身专业化素养、增强治理主体性的问题。因此,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政府引导作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有序参与,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治理主体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的乡村基层组织是党在乡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就要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围绕组织设置、组织体系、干部队伍、组织生活、基本保障等诸多方面,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乡村基层党组织,不断提高乡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正如***总书记曾提出的,“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10]。
二是加强协同联动。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多类主体、多种力量,相互之间需要协同配合才能共同推进。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的配备,加强具体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在协同配合中形成科技赋能乡村治理的合力。除此之外,党委和政府还要强化与社会力量之间科技资源的共享以及治理行动、治理改革举措的联动。
三是加强统筹规划,逐步推动乡村治理方式的整体性变革。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科学技术只是辅助性手段,必须统筹推进乡村治理方式变革、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流程优化等各项工作。要针对新技术手段应用下乡村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变革的实际需要,对乡村治理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实现乡村社会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制度设计不合理或决策扭曲,降低传统治理方式与科技手段应用的冲突,为科技手段切实应用于乡村治理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着力消除治理主体间信息和数据的割裂状态,使科技充分释放出强大的互联互通潜力。
四是扩大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信任群众、组织群众,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依靠科技支撑拓展群众有序参与的科技渠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到乡村治理实践中去,提升乡村治理的扁平化水平,不断畅通群众表达意见建议、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让群众切实体验到参与乡村公共生活所带来的获得感、满足感,在治理实践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
五是因地制宜建设新型乡村专业化合作化组织。随着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深入广泛实施,更多自上而下的惠民政策与科技资源会倾入乡村。要高效承担好从上而下的各类资源投入,并将治理政策和科技资源的效能发挥到最大,现有的治理架构显得多少有些力不从心。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现代新型乡村治理,需要更加专业化的新型乡村合作化治理平台。对此,村级组织可以尝试与社会专业组织合作,对传统的“村两委”治理平台进行创新化改进,推进村级组织+专业组织的合作化治理,为不同领域治理搭建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与治理平台。如此,科技赋能乡村治理才有可能摆脱局部地区草台班子、技能不足的窘境,实现专职人做专职事、专业人做专业事,才能真正提升科技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程度,提高服务型基层组织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还能加快各类信息的处理和流转,提高治理效率,缩短治理时间和成本,减少基层办事人员的治理压力,客观上也能够提升治理效能。
总的来说,科技创新能够为乡村治理向现代化的韧性转型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能够为推进“三农”现代化、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以及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大的赋能作用。但是,科技创新是一把“双刃剑”。科学技术在助力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同时,也可能衍生出新的科技伦理和社会问题;在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同时,也可能存在网络安全风险、个人隐私泄露、智能逻辑陷阱、技术过度迷信和信息垄断等科技异化的风险。因此,在将科技嵌入乡村治理的同时,还要不断强化对技术伦理、技术迭代更新和技术安全稳定性能的全方位监管。在某种科技手段广泛深度应用于乡村治理之前,要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风险进行全面客观分析、评估,提前规划好应对之策,设定好合理的政策边界,倡导并确立科技伦理的价值规范,从制度、技术和实践等多个层面全面保护群众隐私和信息安全,避免科学技术嵌入乡村治理时的信息垄断和越权问题出现,杜绝相关单位和个人越权非法收集、提取、存储和整理相关信息,确保科技创新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治理更有精度、更有速度的同时,也更有温度、更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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