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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音乐美学思想评述

时间:2024-08-31

毕 鑫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音乐舞蹈系,甘肃 合作 747000)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评述

毕 鑫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音乐舞蹈系,甘肃 合作 747000)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是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主流之一。儒家肯定音乐对人的作用,注重个人的音乐修养,提倡合理的音乐欣赏,追求对音乐的客观评价,对于我国现当代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孔子;孟子

在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儒家音乐美学是最有影响的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理论学派之一。作为中国固有的音乐美学价值系统的代表,儒家音乐思想自汉代以来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一直是中国统治阶级所维系的主流音乐思想的基础。儒家思想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杰出代表孔子所创立,它是维系中国封建统治的基石。在儒家思想纵驰中国主流思想界的几千年时间里,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也得以在这种庇护的大背景下繁荣发展,为中国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完善注入了持久的动力。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基础

春秋以前,音乐和礼仪活动密不可分,它们共同作为统治阶级巩固统治地位、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音乐也不是礼仪活动的附体,它以更加独立和繁盛的形式发展起来。这种礼仪之乐“下移”的情况引起了儒家学者的关注,这种背景也为儒家音乐美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肯定音乐功能

儒家学者提倡“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至则为怨,礼至则无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将音乐视为修身治国之道,他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儒家提倡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之中,乐位于第二。孔子曾经说过:“先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意思是说他宁愿选用先秦接受过礼乐教育的庶人,也不愿用后来才接受礼乐教育的“君子”。足见儒家对音乐作用的肯定。

(二)提倡音乐欣赏

《论语·秦伯》中描写到:“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论语•述耳》也有类似的描写:“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说明儒家注重欣赏音乐,提倡通过欣赏音乐来愉悦身心。同时,《论语》中也有对音乐表演的批评意见。《论语•八佾》中写到:“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子谓《韶》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先进》:“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孔子的这些关于音乐欣赏的言论成为后来儒家音乐欣赏的指导标准,从音乐评论的角度看,这些思想有助于音乐欣赏层次的划分,但这种潜意识的音乐评论只是从儒家的核心主张“仁礼”思想的扩展而已。

(三)丰富音乐内容

春秋时期,以孔丘为代表的儒家为了恢复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曾四处奔波,考订礼乐,宣扬《韶》、《武》[1]。这里的制度,其实和现代的制度有所差异,它不象现代制度那样规范、严格。是为丰富音乐内容而搜集的大量音乐素材而已。《论语·八佾》中记载:“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为群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是说鲁国的“三家”贵族在应用《雍》这个曲目时,歌词内容是如何的不符合要求,可见孔子对音乐内容的重视。《论语·阳货》:“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意思是音乐内容不仅仅由单一的几种乐器组成,可见他更加注重丰富的音乐内容和素材。

(四)注重音乐实践

儒家创始人孔子不仅喜爱音乐,自己也进行音乐实践。《论语·阳货》记载:“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论语·宪问》:“子击磬于卫。”《礼记·檀弓上》:“孔子既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说明孔子不但能唱歌,能鼓瑟,而且能弹琴、吹笙和击磬,这和后来儒家推崇者所追求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无关系。孔子选编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歌辞集《诗经》,并且在旅途中经过了现场核对,明确了其中的《雅》和《颂》在分类上的地位。[2]孔子对学习唱歌也非常认真,《论语·述而》中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意思是别人唱的好,他还要求别人再唱,一直唱到自己学会为止。孔子也注重教授他的弟子学习音乐,《论语·先进》:“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又:“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可见他有的学生会弹瑟,有的学生弹瑟弹得不好,曾当面受到他的指责。

二、儒家的音乐美学态度

儒家创始人孔子具有非常丰富的音乐知识,他对乐曲的结构规律能够做出概括的说明。这决定了他严谨的音乐审美态度。他对当时鲁国宫廷雅乐艺人的分散表现出非常关心的倾向。《论语·阳货》记载:“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说明孔子相当严肃地把音乐看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通过音乐来协调人的生活。他认为在为别人办丧事时,听了音乐,不能感到快乐,因此这种场合是不宜进行音乐活动的。

强调音乐的政治作用是儒家音乐美学态度的一个重要取向。孔子认为音乐有着极大的政治作用,音乐的政策最好由最高统治者制定[3]。孔子主张取缔当时郑国的民间音乐,而强行推行古代的《韶》和《武》。《卫灵公》记载:“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珞,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倭人——郑声淫,倭人殆。”说明孔子将音乐视为国家政治礼仪体系更加完善的保证,这是儒家音乐美学态度政治化的重要表现。儒家强调音乐审美的等级区别,《论语·八佾》:“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里记载的是孔子见到了鲁国的季氏大夫命人演奏天子所用的乐舞,曾经非常愤怒。

在对古今音乐审美取向上,孔子表明自己是偏于相信和爱好古代音乐的。《论语·述而》:“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这和他后来重视《韶》、《武》、《关雎》等乐曲的态度有很大关联。而对郑国的民间音乐表示出厌恶的态度,甚至主张全部取缔,则显露出他在音乐态度上保持严格的阶级划分。

真正代表儒家学派音乐思想的著作是《乐记》。[4]《乐记》宏观地反映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态度,提出所谓“乐统同,礼辨异。”意思是乐主张“和”,目的在于达到“和同”的境界。即通过音乐使人在情感上进行交流和融合。儒家始终视“礼”为音乐审美的尺度,这决定了儒家音乐美学态度深受着“礼”的影响。《乐记》:“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相敬则不争斗,相亲则不怨。不争不怨,天下安宁。”表明了儒家礼乐结合的目的和中心,“礼”被用来理“智”,“乐”被用来抒“爱”,礼乐结合便是情理的统一,情受礼的制约便达到了中和,这种观点也非常符合儒家的音乐美学态度。

三、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一)“仁”化的音乐价值观

《论语·八佾》提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用“仁”来作为实现“礼”、“乐”的前提。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溃”的形式,孔子感到单靠周礼以难以约束人的言行举止。而周礼文化强调的血缘制与宗法制在当时的音乐价值观上已被冷落。因此,孔子便针对性的提出“仁”化的音乐美学思想,希望通过“仁”化的情感来感染周围的一切,进而实现他追求和崇奉的理想社会制度。这时,音乐便成为孔子培养“仁”化阶级观的最好行为方式,“仁”成为孔子音乐美学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仁”的提出,使孔子的音乐思想超越了西周礼乐思想,具有新的人文意义。[5]

(二)“尽善尽美”的音乐评价观

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是孔子首先区分了内容美与形式美,并提出了两者的统一。[6]《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对《韶》与《武》的评价是不同的。认为《韶》:“尽善矣,又尽美也”,《武》较《韶》则稍逊一筹。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对乐舞进行“美”、“善”性质的划分,并且将美与善作为评价艺术作品的完美标准,则体现了道德因素涵盖在孔子音乐评价过程的始终,“尽美”亦要“尽善”是孔子音乐美学思想中关于音乐作品的道德标准的确立,对后世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影响很大。

(三)“中和”的音乐审美倾向

孔子在音乐审美中讲的“和”,是在继承和总结前人音乐谐和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他的“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和“中和且乎”的论理学思想,以及恪守“中庸”的处世态度、“中和”的音乐审美态度是一致的。可见,孔子在艺术审美与人生实践中强调的“中”“和”是一种认识论上的哲学观念,可以理解为只有“中和”的性质。这一思想在音乐审美上的主张,就是要求音乐的表现不能脱离“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要节制音乐情感的表现力,适度而不过分,使音乐审美的内在情感体验与外在表现都保持在“中和”的状态,坚持“过犹不及”的音乐审美态度,反映了孔子在音乐思想上崇雅抑俗的态度倾向。

四、孟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孟子是战国中期儒家学派的杰出代表,被后世尊为“亚圣”,孟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贯穿着“仁”“义”的内容。孟子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斯文二者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孟子·离娄章句上》)。可见,孟子的“乐之实”同时具有论理学和美学的双重意义,将完善的伦理道理与愉悦的精神情感完美地结合起来实现“乐教”的目的,与孔子是一样的。孟子认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说明孟子将“善、信、美”的最高境界“仁”作为欣赏音乐的标准。在这里,可以为之的善以及它在自身行为上的体现,就构成了善与真的统一,也就是“美”的实现。这依赖于乐教的实践,即孟子心目中美的音乐——“仁声”的实现。孟子认为,这种“乐”之美的实现,要比单纯的道德说教对人心更具影响力。因此它主张“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虽是宗教唯心主义,却是不折不扣地为贵族服务的。但在音乐的价值取向上,他却特别强调人民群众的重要性,重视当时的民间音乐,同时强调和寻求音乐审美过程中情感的交融与共鸣,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美学的意义。

儒家音乐美学理论承认音乐为物质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他们承认音乐有着极大的社会功能,同样也承认音乐的内容应该首先得到重视。他们对音乐本质的认识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对音乐社会作用的看法也是从总结经验中得来的。但他们又同样强调音乐上的等级区别,同样强调统治者倡导音乐的重要性。他们对待民间音乐,采取同样的态度。然而,阶级的局限性,使他们同样不能向现实的人民生活中接近音乐美学艺术的真正源泉。

[1] 祁文源. 中国音乐史[M].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

[2][3] 杨荫浏.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

[4] 孙继南,周柱铨.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M]. 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5][6] 修海林,罗小平. 音乐美学通论[M]. 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Review of Music Aesthetics of Confucian Thought

BI-Xin

The Confucian idea of music aesthetics of ancient China, one of the mainstream music aesthetic thought, the Confucian affirmed the role of music in people, pay attention to personal music self-cultivation, promotion of the sound of music appreciation, the pursuit of an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music for our contemporary music aesthetics thought research has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Confucianism; music aesthetics; Confucius; Mencius

J6

A

1008-7427(2010)01-0081-02

2009-11-12

作者系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音乐舞蹈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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