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马硕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文学·语言研究】
新世纪小说中的仪式表现
马硕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在新世纪的小说中,仪式的书写是文本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仪式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对于叙事内容的支撑,还有文本背后仪式延续与嬗变的文化意义,如仪式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精神与文化心理。小说从文学的层面上反映出人类的活动与社会关系,仪式在小说所“再现”的世界中,展现出了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其旺盛的生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仪式书写可以视为小说的灵魂所在。新世纪以来的小说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探索仪式与小说的关系,不仅是仪式研究的诉求,更是新世纪小说研究的诉求。
新世纪小说;仪式行为;仪式精神;仪式心理
什么是仪式?人类学家认为仪式最初与宗教的范畴相关联,如祭祀、庆典、仪礼等行为都属于仪式。而作为一个专门的词语,“仪式”出现在19世纪,被西方学者定义为人类经验的一个专门性范畴。随着社会历史的延续,仪式从宗教的领域中逐步扩大到人类的政治、社会、生活、文化等范畴,从上至下可分为国家仪式、民族仪式、部落仪式、宗族仪式、团体仪式、家庭仪式、个人仪式等;从大到小可分为国家阅兵仪式、民族节日庆典仪式、法会仪式、祭祖仪式、婚葬仪式等。对于仪式的定义,哈里森认为仪式是“一种模式化的活动,不是真正的实践活动,但是,仪式并非与实践活动毫不相干,它是实际的实践活动的再现或预期”。[1](P13)涂尔干认为仪式是“一些行动法则,规定一个人如何令自己的行动与神圣事物的表现保持一致”。[2]彭兆荣认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仪式一直被作为宗教的一个社会实践和行为来看待。”[3](P15)叶舒宪认为仪式“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特殊的象征性交际行为”。[4]由于小说的叙事对象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和时间性,因此,根据作者的表达和叙事情节的需要,小说所展现出的社会、国家、民族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仪式表现行为。
新世纪小说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城市写作、乡土写作、底层写作、生态写作、科幻写作、青春写作、少数民族写作等不同的类型中,乡土小说的仪式表现具有鲜明的特色。乡土写作着眼于广袤的乡村土地,以村落中古老的历史传承,承载了一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各种人物,丰富的人文环境保存了多种形态的仪式行为,如宗族祭祀、耕种祭祀、葬礼、婚礼等,相同的事态在不同的地域又有着不同的表现,这使仪式在小说中呈现出丰富的地域性色彩。近年来,对仪式与地域之间的关系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如蒋新平的《仪式视野中的广西少数民族口传文学》、董波的《官方与民间:蒙古族敖包祭祀仪式音声的研究》、陈烁的《敦煌文学:雅俗文化交织中的仪式呈现》、李菲的《嘉绒跳锅庄:墨尔多神山下的舞蹈、仪式与族群表述》、刘晓春的《仪式与象征的秩序——一个客家村落的历史、权利与记忆》等。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研究新世纪乡土小说中的仪式表现方面具有实践性的参考价值,但小说作为文化的一个特殊体系,文本中的仪式表现承担着不仅是追寻人类仪式根源或还原仪式场景的功能,更有着通过仪式行为,深入地阐释文本中文化意义的目的。仪式在小说的文本表现与人类学家的田野调查具有很大的差别,小说中的仪式行为具有超越地域和历史限制的抽象意义,它的重点不在于还原和再现,而在于通过描写仪式来表现小说的内在精神。有学者提出:“关注人类的精神现象及其深层结构和显现方式是文学之所以与人类学发生关联的基点。”[5]从这个角度来看,仪式便充当了“基点”的功能。结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嫉妒的制陶女》中提出,南美神话中的仪式叙事,和亚洲与非洲神话中的仪式叙事在形式和精神上都有着相似性。这样的“巧合”说明“许多古典人类学家,如泰勒、弗雷泽、史密斯等在他们的研究中早就注意到不同族群、民族、地区的人们在对待仪式、贯彻仪式、体验仪式上的许多共同点;特别在人类的属性、人与自然、人与非经验所能及的想象性存在之间渗入了交流和逻辑关系”。[3](P38)因此可以认为,仪式在不同地域所表现出来的差别仅仅是行为和动作的差别,在仪式形式下的实质性内容则有着许多的共通性。神话在文学人类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神话中的仪式是一种行为解说,通过模仿和重塑,使人类对于意象符号的解读达到了更深的层次。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神话思考的奇特之处就是运用了几种符号。每种符号都从经验领域中摄取一些潜在的特性,这些潜在的特性可以使此领域与其他领域相比说得更彻底一些,也就是可以使各领域彼此之间相互表达。”[6]因此,可以认为,许多乡土小说的仪式描写是作家将仪式作为纽带,将文本的内容进行相互关联,仪式从一个独立的事件转变为潜在的符号。
乡土小说中的仪式表述除了对仪式的规则、内容和目的进行描写外,还重视仪式的内在意义,很多作家在作品中对葬礼都有过描写,地域性的差异赋予葬礼不同的形式,有些摔盆抬棺,有些扎纸结衣,但内在的含义都是突显家风民俗,这些内在含义是仪式可以在小说中变成符号的主要原因。符号的重要性体现在它的功能上,仪式表述“除了强调仪式的整体性表述功能外,更为重要的是强调仪式‘表述之外的表述’,这种表述是借助仪式的整体形式获得了超越日常生活各项表述以外的超常表述”[7](P29)。在仪式的表述功能下,它的符号意义在于开启文本中所表达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风貌。婚礼的仪式体现出家族的结合,仪式参与者在各自身份上的敬畏,如《茶人三部曲》中杭家几代男子的婚礼仪式,都属于无论是个人还是家族的全方位晋级。
仪式描写的深度和广度可以促成作品的升华,也可以加深作品的立意。特别是涉及仪式描写时,追求严肃及陌生化的效果,刻意地拉开行为与心理的距离,便体现出了“实用理性为特征”的思想模式。新世纪的乡土小说中,仪式主要发生在社会群体之中,对参加仪式的人群和他们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形成了整合的力量,就文本所表现的时空来看,仪式在其中具有不同阶段分割的标示作用,或者说是精神见证的功能。仪式以人为的行动或有目的性的程序,让仪式参与者的心理状态达到不自觉的净化或崇高的效果。“在人类学研究的视野范围和意义范畴内,仪式首先被限定在‘社会行为’这一基本表述上”[3](P18),“这种表述一方面利用了参加仪式的人们和社会关系、各种符号组合、各种象征意义等的整合能力和能量;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借助神圣,包括神灵、族源、祖先、巫术、方术等超自然能力所产生的权力和权威——一种无与伦比、无以抗争、不容置疑的‘话语’和‘势力’”。[7](P29)仪式的参与者与仪式的非参与者就形成了边界。
明确了文学写作中仪式描写的独特性后,再将对仪式的视线重新投入文本之中,就可以了解作品在涉及仪式描写时,所表现出的内在与外在的双重功能。以乡土小说为例,文本中的葬礼、婚礼及祷祝仪式是对乡土风俗、历史人文的文字性描述,有特定的针对性、目的性以展示参加仪式者的不同阶段的生存状态,或赋予他们对生活的期盼。“由于仪式——特别是那些重大的、神圣的、礼仪的、传统的、代表性的仪式,其构成成分、因素、要件多样而复杂,事实上,具有一种‘话语’的性质,所以‘仪式表述’也就成为某种超越仪式中的单一主题、人物、器具等独立功能的整体效应。”[7](P29)关仁山在《麦河》中写到曹玉堂主持祭奠连安地神,表现出以曹双羊为代表的农民对土地的认同,也表现出通过祭拜仪式来传达农民期冀土地丰收、生活丰足的愿望,是朴素而虔诚的。“《礼记·郊特性》对古代的天地崇拜说得最明白:‘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万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社,就是人崇拜土地的活动,土地承载了世间万物,所以要祭祀土地神灵。”[8](P410)《麦河》写作的地理背景是冀东平原,土地肥沃适宜于种植粮食作物,因此对土地的祭祀仪式时刻都体现出“敬”,表现在桃儿带来的妓女姐妹们参加完小麦祭奠后流露出来的虔诚和灵魂也随着仪式而被净化,关仁山甚至将瞎子白立国的特殊能量也认为是土地所给予的,“地势坤”(《周易》),大地以和顺、厚实的意象彰显出无所不能的力量,“瞎子白立国就担负着这样的使命,他寄托着我的一些道德理想,他永远与弱者站在一起,让那些被欺凌、被侮辱的失地农民得到安慰,找回属于自己作为人的尊严。我想他的力量来源于土地”。[8](P528)仪式在这里就起到了承载的作用,人对土地的敬仰通过祭祀仪式进行抒发,在仪式之后,土地也相应地赋予祭祀者大地的力量。《天高地厚》同样表达出土地与农民的血脉相连,梁丙奎祭酒神的仪式在作品中仅有简单的描述:“梁丙奎独自摆好供桌,燃一炷香火,然后拉着二孙子双牙跪下,五体投地磕了几个响头,然后站起身绕鼓一圈,洒了酒。”[9]不同于曹双羊带领全村人祭奠连安地神的隆重和繁琐,说明仪式的行为与对仪式的信仰是可以被分割的。同样是对土地的祭祀仪式,李学辉的《末代紧皮手》表现出了另外一番景象,凉州地处西北,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土地的播种、收割经常差强人意,“紧皮手”是神化后的人,行使土地爷的权利对土地进行鞭策和教训,对土地所进行的仪式是“罚”,用特殊方法制成的皮鞭由“紧皮手”抽打土地,以起到让土地臣服的效果,使其不敢不认真孕育作物。如果收成不佳,农民则认为土地没有得到足够的惩罚,因此要“紧皮手”采取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土地“紧皮手”往往在惩罚土地后力竭负重伤,“余土地歇口气,一鞭甩出,一声巨响过后,抡出的鞭梢漫过了田埂,他一头栽倒在地,一口鲜血飞出,溅在了地头的一块界桩上”。[10]法国人类学家科佩提出“仪式是所有社会认同的核心”。[11]无论是以“敬”或是“罚”的仪式,所表现出的内在心理需求都是“所用”,外在形式则是“认同”。
葬礼是仪式在新世纪乡土文学的另一类重要构成部分,展示出逝者生命终结后由生者所进行的缅怀、纪念形式,在文本中则构成人物情感的发泄,或是对逝者生平的总结。葬礼的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不同的参与者所表达的情感因素有很大的差异性,与其说文学作品通过葬礼来抒发情感,不如说葬礼是以仪式的形式对传统文化的“孝道”做出了情感与行为的双重阐释,因此可以认为,葬礼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表演的功能,以达到文化传递的作用。可以借鉴哈里森的看法,“集体性和强烈的情绪原本就是休戚相关、密不可分的,它们经常把单纯的行为转变为仪式”。[1](P19)李佩甫在《城的灯》中对冯家昌在村人指引下完成对母亲丧葬的“二十四叩礼”,闫真在《沧浪之水》中对池大为在马七爹的指引下完成父亲的出殡礼,都表现出个体与群体的情感和行为联系,通过逝者的生命完结而开启生者生命的新阶段,仪式的作用在文本中除了“割裂”的叙事功能还具有“开启”的心理功能。在文本写作中如果有死亡的发生而丧礼仪式的缺失,则成为文化和情感的双重断裂,正如苏童在《黄雀记》中的描写:“有一年夏天气温反常,狡诈的死神藏身于热浪,在香椿树街上巡弋,一口气拽走了七个可怜的老人。祖父冒着高温酷暑,逐一登门吊唁,发现七家葬礼都缺乏组织,敷衍了事,充满了这样那样的遗憾。最离谱的是码头工人乔师傅家,儿女们居然找不到乔师傅的照片。”[12]仪式有助于凸显小说的内在文化精神,它的表述是将道德、风俗等伦理准则得以确立,予以赞扬或者是批判。这样的表述使仪式的意义独立于文本故事叙事之外而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相比于仪式行为的表述,文本中参加仪式的人物,他们的心理状态更能体现出仪式的内在意义。如果说仪式行为属于仪式在物质层面上的表述,那么人物在仪式过程中所表现的心理状态则是仪式的精神表述。如祭祀仪式、祭祀准备、祭祀过程都是物化的行为,仪式参与者在仪式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虔诚,属于仪式的更高一个阶段——信仰。新世纪小说中仪式表述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并不局限于乡土写作等类型,孔子在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了礼仪对于社会秩序、社会道德的重要性,因为精神和道德属于形而上层面无法予以物化,因此仪式的形成对于固定和维护社会秩序与道德就存在重要的意义。在儒家文化中,《周礼》《仪礼》《礼记》以礼的标准,赋予了仪式的外在规范性,“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中庸》)。因此,仪式在文学作品的书写中,与其说是一种叙事结构,不如说是一种心理表征,它的内部机制是仪式的精神。如果说仪式形式还存在着表演的目的性,文本中的仪式精神则完全体现出将仪式提炼成生活的准则与行为的规范。
仪式精神不同于仪式行为,仪式行为仍然着重于用物化的动作来表述仪式的整体概念,而仪式精神则偏重于以通过完成仪式的过程来体现信仰。仪式精神源于人类对道德与行为的双重理解,里面孕育着对生命本源的探索,“以信仰为价值取向的仪式研究,不仅反映出早期的仪式研究的基本范围和范畴,而且也大致有一个认识和分类上的线索:即从‘自然化仪式’到‘人为化仪式’发生、发展的轨迹和印记”。[7](P52)在新世纪小说中,仪式精神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行为规范,它以仪式所展现出的“敬畏”“庄重”“严肃”等情感注入到人的心理状态中,转换成人物性格、行为的精神标准。方棋在《最后的巫歌》中,以梯玛夏七发的一句话具体地说明了仪式所需要的精神,“人若无智,不可以学巫;人若无行,不可以学巫;人若无恒,不可以学巫”。[13]因此,可以认为,仪式精神才是仪式的最终目的。
仪式与巫术、巫术与神话的关系成为文学表现的多重原型,仪式精神的展现有赖于文本的叙事表达,“文学的意义和功能就在于在特定的情景下使这种原型‘瞬间再现’,从而唤醒人类心里深处的集体无意识、人性和精神本能”。[14]仪式精神所依赖于文本表达的重要性也正在于此,“把种子埋在地下以便于长出新的更高的生命”[15],仪式精神是文本写作中人物表达的灵魂所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提供了文本叙事走向的线索。在以宣扬人道精神、宗教关怀的作品中,仪式精神不仅呈现出意识形态的功能,还充当了价值导向的互文性功能,表现为仪式精神在文学作品中不啻于为叙事找到了所能依靠的精神落脚之处,表面上看是作者人物所表现的宗教或道德信仰,实际上它是不体现对立,而是体现意识形态增进的二元递进(列维·斯特劳斯在人类学研究时提出二元对峙的基本结构原则,但构成基础性结构素的因素并不绝对以对立的形态所存在,还有一种形态可以理解为递进的形态)。
新世纪小说中一些重视宗教精神、人本主义的作品,也大量呈现出仪式的信仰功能,仪式精神在文本中的表达,都颂扬了慈悲与爱的力量。在范稳的“藏地三部曲”中,《水乳大地》和《大地雅歌》展现出藏传佛教与基督教在不同教义下带给民众的信仰和爱,无论是活佛对牧民的摩顶受记的祝福,还是神父为麻风病人们的受洗,仪式的背后展现出佛教大仁爱、基督教平等关怀的宗教精神和仪式精神。如“藏族向导虔诚地说:‘没有朝拜过卡瓦博格神山的喇嘛,他的法力就会减少一半;没有转过卡瓦博格神山的藏族人,死后他的尸体都没有人帮忙抬。因为他不干净’”。[16](2-3)“虔诚”便是仪式精神的灵魂。《悲悯大地》中描写洛桑丹增喇嘛拜师皈依的仪式并不如读者预期的繁琐,藏传佛教中森严庄重的仪式,在真正的密宗上师眼里并非需要华丽的过场与繁冗的程序,重要的是修持心灵。“别把一个密宗上师的修法看得那么神秘。”[16](P98)在作家笔下的藏区,是一块人神共住的土地,对神的崇拜可以理解为更高一层的生命崇拜,在生存物质与生命精神的对话空间里,仪式是仪式精神的载体,总而言之,没有仪式精神的存在便难以有仪式形式的延伸与发展。“在这块孤独封闭的地方,既然魔鬼四处横行,人们只有相信神迹,才能摆脱魔鬼的追踪。因为人是不能和魔鬼相抗衡的。”[17]在《水乳大地》中,自然灾害与疾病、瘟疫都被藏族人视作魔鬼,西方来的神父用来治病的药物便被当地人看作是神的福音,各种仪式充斥在藏族人的生活起居、行住坐卧之中,当仪式行为已经形成了惯性,而不需要特意突出表现时,仪式行为在作品的文学表现上便退居二线,取而代之的是无处不在的仪式精神,将“敬仰”“畏惧”的精神嵌入作品的表达叙事之中。
刘醒龙的《天行者》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描写民办教师在恶劣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下,以窘迫的经济状况坚守着教师的道义。作品中反复出现国旗的升降仪式,余校长与驻守在界岭小学的教师都认为正是升国旗才让这个贫瘠的小学有了向心力,“界岭小学就这么一点凝聚力,若不是天天都升国旗,外人还以为这里是座破庙”。[18]不同于宗教仪式,平凡的教师在平凡岗位上的坚持,源自于内心的信念,即使已经走出界岭小学的人都表现出“朝拜”的心理。在升降国旗仪式背后的信念,使这份信念在不断的坚守中上升成为信仰,例行的仪式表现了信念与信仰之中所透露的独特的仪式精神。仪式是仪式精神的表现手段,仪式精神则不仅是仪式的灵魂,更是文本写作中仪式叙事的灵魂。仪式精神在文学叙事中并非深奥的思想,而是一种对仪式化行为合理解释的态度。
新世纪小说中,人物的行为动机以及情绪表现等方面,都隐含着人物在仪式行为下所蕴含的心理活动,本文将这种心理状态称为小说中的仪式心理,指参与仪式者从始到终的,以仪式本身为目的而隐含的心理状态。仪式心理以仪式行为为主导,甚至在仪式行为出现之前便已经出现,随着仪式行为的展开而升华,最终到达一定的阶段。随着文学人类学对仪式研究的扩展与深入,使仪式本身的外延与内涵也逐渐为研究者所重视,仪式研究的兴盛,体现出的是人类内心对于仪式感的天然需要。人类学家以行为作为仪式的界定是仪式研究的主流,但心理学与精神分析学说对于仪式的内在产生机制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以人类学对古代部落发生仪式为研究背景,认为仪式存在潜意识,这种潜意识正是文学作品中对仪式描写所表现出的仪式心理。“潜意识中的心理过程并非在每一个方面都与我们有意识的心理所熟悉的那些方面相一致;他们享受着一些在意识领域里被禁止的值得关注的自由。”[19](P89)“俄狄浦斯情结”便是从心理状态走向人物行为的推导。文学作品中对仪式行为以及仪式行为背后的仪式精神是有意识的心理状态,还有潜意识的心理状态仪式的生成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潜意识的仪式心理,在新世纪的文学作品中有着广泛的体现。仪式表现与仪式精神在文本中的叙事建立在对仪式本身的解读之上,而仪式心理则建立在对世界、对社会的认知之上。涂尔干认为,仪式存在着嬗变的过程,仪式形式的嬗变源于心理的变迁,在远古时代,人类以高度的仪式性来进行社会交际,过渡到现代社会,仪式呈现出低度状态。柯林斯认为仪式“在时间上有历史;它们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但是只有当它们被以一种高度的关注和情感不断重复时,才会有力量。当关注消失和情感减弱时,旧仪式衰落了,新仪式兴起了,因为群体创造了一个新的关注点和形成了新的情感”。[20]从高度到低度的转变,反映出社会群体将行为蕴化成心理意识的模式。
新写实小说后,特别是以新世纪都市为主题的小说,从多维角度塑造平凡的人物,从心理分析、意识流的角度描绘社会场景,城市生活中的仪式形式与乡土仪式就有了很大的差异,城市写作的仪式表述具有简化的特点,着重于用仪式的心理表达来代表仪式行为的表述。时代因在小说中旨在反映出不同社会关系和人物心理特点,对人物在仪式过程中的描述带有一种自觉的自我意识,“孔子释‘礼’为‘仁’,把这种外在的礼仪改造为文化—心理结构,使之成为人的族类自觉即自我意识,使人意识到他的个体的位置、价值和意义,就存在于与他人的一般交往之中即现实世间生活之中;在这种日常现实世间生活的人群关系之中,便可以达到社会理想的实现、个体人格的完成、心灵的满足或慰安”。[21](P35)潜意识下所支配的自我意识有着明显的仪式烙印,以许多文本中的“孝道”为例,无论是在社会行为中,还是在文学表现中,“孝”都具有高尚的品格特点,对于孝道的描述就有着仪式规则的自我意识,“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悌”。[21](P2)(《礼记·乡饮酒礼》)由此可知,对于尊长的礼仪是仪式从个体逐渐转变为群体的心理意识。弗洛伊德认为,“人类最初的宇宙观(Weltanschauung)是一种心理学理论。”[19](P97)在文学作品中,故事情节建立在真实的心理活动之上,仪式心理包裹在叙事的意识形态之中,与仪式的行为过程一起承担着文本的叙事功能。
在《最后的巫歌》中,黎家柱认为在田野里交媾有利于耕地肥沃,促进粮食作物茂盛生长,敬重“老巴子”可以得到神灵的庇护等,与其说是梯玛夏七发神奇的巫术让黄水山民的生活富有秩序和节奏,不如说是“交感巫术”的仪式心理在黄水的山民内心根深蒂固的扎根。黄水山民居住条件恶劣,经济落后,这些不利的生存条件使当地人对天地自然间的法则有着更深的敬畏心理,正如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中对火神的崇拜,体现出对于自然法则还在被巫术而非科学所解释时,仪式心理首先产生于对生存的绝对依赖,因为依赖而产生仪式的“顺势心理”。(弗雷泽认为顺势巫术是对事物发生的因果所产生的错误推断,而顺势心理就是在这种错误推断背后的心理状态)“平时我们还常淋一些动物的油到火上,据说我们的祖先神喜欢闻香味。火中有神,所以我们不能往里面吐痰、洒水,不能朝里面扔那些不干净的东西。”[22]仪式心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体现了一种群体或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状态,文学作为文化的子系统,对于仪式心理在文本中的展现便表现出文化的心理状态。
反映都市生活与城市状态的新世纪小说如李佩甫的《生命册》、张欣的《浮华背后》、余华的《第七天》、王安忆的《月色撩人》等作品中,仪式的表述褪去了仪式行为在乡土文学中的表演功能,弱化了仪式行为在日常起居生活的导向功能,但仍然存在仪式心理的暗示作用。在《生命册》中,作者以沉重而苍凉的写作基调晕染出在生存与欲望中挣扎的众生百态,老姑父、虫嫂、老杜、骆驼,是在社会的不同价值标准要求下所产生的人生悲剧,潜意识的心理暗示从个人上升到社会群体,成为时代的仪式心理。如“丢”承诺“梅村”的阿比西亚玫瑰,为九十九朵玫瑰的奋斗便是“丢”所产生的爱情仪式心理,“梅村”的堕落是“丢”对于爱情幻想的破灭,阿比西亚玫瑰的盛开到凋零象征了“丢”心理状态的巨大变化。骆驼对于金钱的疯狂追求体现出人物对于地位与尊严的强烈向往,极其富有商业头脑的骆驼在资产过亿后所展示的生活排场可以认为是仪式在现代化中的都市表现,而骆驼以跳楼自杀作为生命的终结方式又可以看作对死亡的仪式表现。生存“贪婪”与生命“挣扎”是贯穿作品始终的仪式心理,这正是“一种文化上的存在”。[23]
新世纪小说中的仪式表述体现出对精神与现实在文学作品中的双重反映,作家在人类学学科的蔓延影响下,越来越重视仪式的文学表达,“经典的文学作品其所以不朽,其中最重要的道理在于它们表现出了丰富的人类学性和对人类生命的终极关怀。又由于仪式作为人类传统的道德伦理、知识系统、心理沉淀、政治话语等的‘贮存器’以及非同一般的话语叙事的功能,所以,文学传统里面也不乏仪式的存在和表述;或者说,许多文学大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借用文学的仪式叙事”。[3](P88-89)对于文学的仪式表述来说,神话是其最初阶段,巫术是其早期的行为方式,仪式则是文学亟须表达中的潜在意义,这并非夸张了仪式在文学表达中的重要性,恰恰相反,这正是仪式与文学的关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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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itualExpressioninNovelsoftheNewCentury
MA Shuo
(The School of Liberal Arts,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Gansu 730000, China)
In the novels of the new century, the writing of the ceremon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ext. The importance of the ceremony lies not only in the support of the narrative content, but also in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ritual continuity and transmutation, such as the cultural spirit and cultural psychology reflected in the ceremony. The novel reflects the human activities and social relations from the literary level, and the rituals in the world of “reproduction” in the novel show its important role and exuberant vitality. In this sense, ritual writing can be seen as the soul of the novel. The novels in the new century show a variety of forms.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tuals and novels is not only the demand of ritual research, but also the demand of the study of novels in the new century.
novel in the new century; ritual behavior; ritual spirit; ritual psychology
2017-07-28
马硕(1982-),女,广东广州人,兰州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学人类学研究。
I207.4
A
1008-469X(2017)05-0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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