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乔伟荣
(石家庄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新信息环境下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策略
——以河北省高校为考察对象
乔伟荣
(石家庄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新信息环境下加强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是适应目前法学教育改革、满足师生资源获取要求的现实需要。河北省高校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存在着图书馆联盟资源建设缺乏学科专业化、法学专业资源库建设不足、新信息技术利用少等问题。加强资源建设可以采取如下策略:建立省图书馆法学学科联盟实现学科资源建设合作;建设法学学科导航系统实现资源信息有效揭示和指引;引入Web2.0等技术工具实现资源建设的用户参与;借助RSS、微信公众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即时传送等。
新信息技术;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策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高素质法学专家教师队伍提高到新的高度,这对高校法学教育与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开展离不开丰富、优质、及时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特别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尝试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这就更需要学生通过查找信息资料自主学习。其中电子资源以其及时丰富的内容、便捷高效的获取方式成为广大师生的重要信息来源。然而,相对于当前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发展需要,法学专业的电子资源建设实际和理论研究都显得薄弱,亟待加强和提升。本文对新信息技术环境下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进行了实践考察并提出建设策略,以期为法学专业教学科研提供优质资源保障,对促进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促进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适应目前法学教育改革的迫切要求
国家的法治发展以法学教育为基础[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对高校法学教育与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教育向着职业化、精英化发展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2]。法学是一门实践操作性极强的学科,除了掌握法学基本知识,法律思维、法律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在法学教学上,教师不再以讲授知识为主,而是将更多的案例呈现给学生,将分析问题的方法、经验教给学生,同时指导学生如何查找法律信息资料自主探索学习,让学生自己发现知识,通过思考解决问题。同时,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调协作、互动交流的学习方式,鼓励学生通过讨论、合作来进行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法律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也被逐渐运用。基于资源的学习显得越来越重要。因而,高校图书馆支撑法学教学与科研的信息资源保障情况需要被重新审视,以满足新教育环境下师生的需要。
2.满足师生新信息环境下资源获取要求的现实需要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新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深刻影响着用户的学习方式、交流模式和信息获取方式。新信息环境下用户资源获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信息获取的便捷、高效。用最少时间获得更多、更准确的信息是用户的希望,然而网络信息的庞杂无序给用户获取信息带来了困扰,因而图书馆有必要提高分析和挖掘信息的能力,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甄别、指引、整合、重组,对馆藏资源数据库进行整合,提供一站式的信息获取与利用。二是信息的专业化、个性化。用户在教学科研中的信息需求体现了更强的专业、个性特征,希望得到直接的、有价值的专业信息,因而图书馆有必要在信息深加工、开发利用上下工夫,按照用户的特定需要,提供专题信息资源服务。三是用户参与性。Web2.0为用户提供了参与表达、交流互动、分享信息的平台,网络大量的信息资源来自用户个体的贡献,用户不但是信息的需求者,也是信息的创造者、传播者,图书馆在资源建设中有必要建立用户参与的机制。
1.河北省高校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现状
通过登录“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网站查询2017年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得知,当年河北省高校中招收法学专业本、专科生的学校有38所。通过浏览这些院校图书馆的网站对这些学校法学专业的电子资源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大体情况如下:(1)从总体上看,各院校普遍通过购买、试用、自建、开放获取、文献传递等方式建立起了自己的电子资源体系,以满足广大师生教学、科研的需要。(2)各院校的电子资源类型丰富,中文数据库包括电子图书、期刊、报纸、会议论文、学位论文、学术视频、考试资源系统等。外文数据库只有部分高校有所购买,且主要是外文期刊。(3)这些院校基本是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因而资源建设主要以综合性资源为主。(4)法学专业数据库中,有8所院校购买了中文法学专业数据库,包括北大法宝、北大法意、律商网、万方法律法规数据库、TKBS法律专题数据库、中国法律知识资源总库(CNKI),其中购买北大法宝的有2所,购买北大法意的4所,购买其他几种的分别为1所;购买了外文法学数据库的只有河北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且购买的均为美国学术型法律数据库HeinOnline。(5)在自建资源中,大多为本校的学位论文、教师文库、随书光盘,提供学科信息资源的院校只有6所,另有几所院校只有学科馆员的职责、联系方式,并无学科信息。比较多的院校建立了学科资源导航。
2.河北省高校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
(1)图书馆联盟资源建设简单,缺乏学科专业化。河北省内高校图书馆馆际合作程度还不高,主要涉及个别馆间的馆际互借、编制联合目录,资源共享程度还远不够,2002年成立的河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是指导、促进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协作组织,旨在通过联合建设、共享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省内高校教学科研的需求,目前主要通过购买超星、五车等电子图书数据库为成员馆提供资源服务,并作为CALIS河北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成员馆提供文献传递、馆际互借等服务。从总体上来看,河北省高校图书馆联盟服务形式还比较单一,服务的深度和学科专业化程度还远远不够,联盟网络平台尚处于初级阶段,还不能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服务的局限性导致无法很好地满足高校师生教学科研的需求。
(2)法学专业资源库建设不足,不能很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各院校法学专业数据库引进明显不足。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以其丰富的学术、法律法规、判例等内容受到法学师生青睐,其中丰富的案例更为法学知识应用和实践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司法考试系统成为学生考试的得力助手,然而购买这几个数据库的院校很少。外文法学资源数据库更是鲜有引进。美国著名的数据库HeinOnline学术性较高,主要针对法学研究者,只有两所大学引进,Lexis、Westlaw收录资源包括部分法学期刊、专著、案例、新闻等,除针对法学研究者,还针对专业市场,没有学校引进。大陆法系国家中,德国法律数据库Beck-online、Juris,法国法律数据库Dalloz、Lextenso、Juris Classeur,日本法律数据库Lexis Japan、Westlaw Japan,中国台湾的法源法律数据库和月旦法学知识库,则都没有院校购买。专业数据库,如World Trade Online、威科国际知识产权、牛津国际法数据库等,也没有学校购买。这和因学校图书馆经费有限需要综合考虑各学科投入的平衡有很大关系。
(3)网络资源利用较少,深度加工更是缺乏。多数院校没有建立学科资源导航系统,建立了的学校也主要为用户链接了某些机构的网络资源导航系统,或是对本馆内的电子图书、期刊数据库按学科进行分类导航。各院校并没有由相应的学科馆员根据师生的专业需求对网络资源进行甄别、整理、分类,进行网络资源的导航,更没有对网络专业信息资源的深度加工、挖掘,缺乏学科信息建设、专题服务。学科服务平台鲜有建设,或建设后不能定期、及时维护,平台提供的学科信息质量不高,点击率极低,不能获得用户的认可。
(4)用户参与不足,互动性不够。学科电子资源建设基本依靠图书馆一方力量完成,用户的参与仅体现在读者荐购上,自建资源的建设过程、建设内容、功能设计都不能吸纳用户参与。没有用户参与,就很难了解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也不能利用用户在其专业领域的优势,资源建设难以得到用户的认可,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学科信息以揭示与发布为主要呈现形式,忽视了交流互动在知识创造过程中的作用,不能提供给用户协作交流的虚拟空间,激发用户学习、研究兴趣。
在良渚文化中,诸多玉器均有兽面纹或神人兽面纹。兽面纹出现得最多,它的基本形制是两只大眼,有一横梁连接,类似眼镜的横梁,横梁中部连一短柱,类鼻,柱下连一横梁。两横梁夹一柱,类工字。工字下有一横梁,较长。此种造型,大致类似兽面。
(5)电子资源建设手段单一,不能充分利用新信息技术。各院校的电子资源建设方式主要是购买数据库,自建资源也主要是将学位论文、教师文库、随书光盘收录到数据库中,极少使用Blog、Wiki、SNS、RSS、微信公众平台等新信息技术,不能适应新信息技术条件变化环境下用户资源获取方式新要求。有学校虽然建立了图书馆博客、微博,但用户阅读次数少,点击率低,这和信息内容脱离用户实际需要有很大关系。
(6)学科资源整合程度不够,用户利用信息不便。法学学科资源信息分散在购买的不同数据库和自建的电子资源中,这些资源系统并不集中在一个学科信息页面上,而是分布在图书馆网站的不同位置,用户要想查找资源必须了解各个资源系统的资源类型、所包含学科等情况,分别在这些资源系统中进行检索,这种方式使用户花费时间长、检索效率低,有违用户按学科查找信息的检索习惯。
1.建立省图书馆法学学科联盟,实现学科资源建设合作
学科联盟可以有效集中和整合联盟内成员馆的人力、资源和学科优势,对学科资源进行统一采购、加工、搜集、整合、揭示,避免单个馆由于人力、财力、专业局限而资源建设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资源建设质量和效益。建立图书馆联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当今已是发展趋势,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更为其实现提供了可能。针对河北省各高校法学专业资源建设普遍薄弱的情况,有必要建立法学学科联盟,实现学科资源建设合作。同时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法学专业不同方向的优势,突出重点,建设各具特色的信息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1)建立学科资源建设合作组织机构。省一级的高校图书馆联合体由管理委员会的常设管理机构负责联合体活动的组织、规划、管理与协调,再加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能够为学科资源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河北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是连接河北省高校图书馆与教育行政部门间的桥梁纽带,在省内高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成为学科资源建设合作的组织机构。
(2)形成学科资源建设合作团队。将学科联盟内不同高校的法学学科馆员组织整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法学学科资源建设服务。选择个别法学专业功底深厚、图书情报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法学学科馆员作为组织者,对学科资源建设统筹规划,按各学科馆员擅长领域合理分工安排、共同建设法学信息资源。这不但可以提高高校整体资源建设水平,也能够促进学科馆员间的交流,提高其业务水平。
(4)建立学科联盟资源建设平台。学科联盟资源建设平台可将各类电子资源有效聚集,方便用户查询和检索资源。可以依托现有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网络平台,也可以建设专门的省内学科服务平台;可以在一个数字图书馆网络平台上整合、集成各类数字资源,也可以在数字图书馆网络平台上设置链接,连接省内各高校的法学电子资源。
2.建设法学学科导航系统,实现学科资源信息有效揭示和指引
学科导航是将学科相关信息 (包括馆藏资源与网络资源)进行整理,按类别予以揭示,以目录和指南的形式为用户指引获取学科信息的途径[3]。首先应深度整合本馆的各类法学数字资源,包括购买的中外文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学术视频、考试资源等数据库、自建专题资源及特色资源、开放存取资源等,方便用户检索利用信息。其次应建立网络法律信息资源导航系统,对纷繁的网络法律资源进行系统组织,引导用户查询,从而节约用户查找信息的时间、提高利用信息的准确度和全面性。学科馆员应充分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情报检索技能,对网络法律资源进行评价和选择,将高质量的资源汇总呈现给用户。在网站导航的设计上,应以分类清晰、方便用户查询为原则,可以按照各网站的特点、功能分为法律机构网站、法律媒体网站、法律服务网站、法律教育网站、法学研究网站、法律交流网站、国外法律资源网站等几大类别。还应对各门类中权威性高、质量好、点击率高的网站进行推荐,介绍网站的宗旨、内容、特色等情况,并对导航进行定期维护,防止出现死链接。
3.引入Web2.0等技术工具,实现资源建设的用户参与
用户参与的资源建设模式能够充分汇聚法学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智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能使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更符合教学科研的需要,使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因而用户参与是对学科馆员进行的电子资源建设的必要、有益补充。Web2.0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用户更深入参与图书馆资源建设提供了条件。Web2.0工具的聚焦特定话题、交流互动特性,能够将有相同科研、学习兴趣的用户聚集到一起,有助于科研、学习团队的形成。教师在头脑风暴的思想火花碰撞中,可能产生出对传统知识的突破、创新,形成课题方向;学生在对学习、考试的方法、信息、知识的交流中,能够形成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在社会网络环境下,用户对参与信息资源建设有很高的热情[4]。因而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引入Web2.0技术工具,以资源共建共享为理念,为用户参与的实现提供机制、技术、维护人员等保障。
(1)运用Wiki建立法学知识百科。Wiki是一种多人协作的网上知识共享模式,可以应用在由师生进行的法学知识百科建立上。教师建立的法学知识百科可以是对各门法学课程中重要概念、法理、知识点及应用的由浅入深的阐释,帮助学生在课堂外延伸学习,深度理解、掌握知识及其应用。学生建立的法学知识百科则可以是在课堂上和课下自主学习收获的知识,如重要原理的扩展知识、对法律法规具体法条关键词的解读、在司法案例中的应用等。教师有权限对学生建立的法学知识百科进行扩展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经过一定时期的建设,这就可以形成学校自建的法学学习知识库。学生建立的法学知识百科是学生学习程度、学习效果的重要体现,教师可以将其作为衡量学生平时学习成绩的重要参考。这种学习模式能够有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深层次学习、宽知识面学习,图书馆应和法学院系积极合作推进这种学习方式。
(2)运用Blog搭建学习平台。Blog是一种由个人管理、可以分享信息的网络应用,可以为用户搭建学习平台。高校图书馆可以鼓励学科馆员、教学名师建立博客。将博客文章按内容分类,对热门博客进行推荐,方便用户浏览。博客的内容可以是法制新闻、前沿学术动态信息、学术会议、司法案例、部门法专题等,学科馆员将学科发展信息进行整理,教师将学科领域的热点及自己的研究方向信息进行分享,其他教师和学生可以将自己的观点、见解、疑惑或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留言,与博主进行探讨。
(3)运用SNS 构建互动交流知识社区。SNS是一种能够帮助人们建立社交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它可以为法学研究、学习者搭建互动交流知识社区,分享科研、学习中的资源获取、利用经验、学习心得。社区设计上,在法学一级社区下可以按照法律课程或研究领域设置刑法、民法、司法考试、考研交流等二级社区。用户可以按内容在相应版块发表讨论话题,其他对该领域该话题感兴趣的用户可以点击参与讨论,共享资源,话题参与者可以相互访问个人主页,查看他人的参与话题、资源推荐、知识分享等信息。个人主页可以构建成用户个人图书馆。
4.借助RSS、微信公众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即时传送
RSS是一种描述和同步网站内容的格式,它在读者订阅有关内容后可以将最新的网站信息即时主动推送到读者客户端,使读者无须登录图书馆网站便可及时了解图书馆的最新消息。可将法学知名专家学者的博客、最新法学专业信息资源整理成信息频道,为读者提供订阅感兴趣的内容。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实现信息群发推送、自动回复等功能,是机构进行信息传递、品牌传播的重要工具。在平台上,可以设置学科服务频道,在其中的法学页面上,可以同步显示学科服务平台上的重点内容,如图书推荐、前沿学术动态信息等,并对新购的馆藏资源进行即时推送,方便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取信息,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5.优化法学学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资源一站式获取
一站式服务,即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为目标,集成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使用户能够一步到位地获取所需要的资源和服务[5],体现了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学科服务平台应当对图书馆内外相关学科资源从整体上进行有效组织和集成,并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源发现和获取途径。法学学科资源导航、学科动态、会议通知、Wiki百科专区、博客空间、SNS交流社区、RSS订阅、论文投稿指南、参考咨询、信息素养教育都应成为设置在学科服务平台上的版块。在学科服务平台嵌入检索界面,真正实现各种类型资源的集成和融合,使用户能够一站式检索、获取平台上所有的资源。
连续几年的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高等教育版》提及,在新兴技术影响下,结合了在线和面授教学方法的混合学习是未来高等教育教与学的趋势,学习和讨论将更多地放在网上虚拟学习环境中进行,高等教育机构需要提供多路径学习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偏好。为学校师生教学、科研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的职责与使命,高校图书馆只有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的资源建设与服务方式,才能在学校的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蒋安杰.“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综述[EB/OL].(2014-11-05)[2015-05-20]. 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14-11/05/content_5833295.htm?node=70948.
[2]徐显明.中国法学教育的五大发展趋势[N].法制日报,2013-06-19(09).
[3]郑峰.高校图书馆学科导航研究述评[J].图书馆学研究,2012(22):7.
[4]刘磊,付玲玲,林小娟,何琳.社会网络环境下用户参与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需求调查——以部分沿海高校为例[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2(5):98.
[5]张颖.高校图书馆电子资源“一站式服务”系统的比较研究[J].现代情报,2009(2):128-129.
StrategyofElectronicResourcesConstructionofLawMajorinNewInformationEnvironment——ACaseStudyofCollegesandUniversitiesinHebeiProvince
QIAO Wei-rong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Hebei 050035, China)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resources of law major in the new information environment is the realistic need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legal education reform and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to obtain resources.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resources of law specialty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Hebei province, such as a lack of discipline specialization in library alliance resources construction, the deficiency of construction of legal professional resource base and less utilization of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following strategies can be adopted to strengthen resource construc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rovincial library law discipline alliance to realize the cooperation of discipline resource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discipline navigation system to achieve effective revelation and guidance of resource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of web 2.0 and other technical tools to realize resource construction with user participation, using the RSS and WeChat public platform to realize real-time transmission of resource information.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 major; electronic resources; construction strategy
2017-08-25
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新信息环境下河北省高校法学专业电子资源建设研究》(Z2015195)
乔伟荣(1984-),女,河北石家庄人,法学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图书馆学、法学研究。
G250.76
A
1008-469X(2017)05-007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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