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熊亚平
(天津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天津 300191)
“以农立国”思想的历史性转折——吕瑞庭与米迪刚“立国”论比较研究
熊亚平
(天津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天津300191)
摘要: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以农立国”思想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即由“农业立国”转向“农村立国”,由单纯探讨“立国”问题转向对中国建设之路的探索,其本质则由“立国”时如何更好地维护农业的地位,转向“建国”中如何正确处理农业与工业的关系。期间,吕瑞庭与米迪刚(米迪刚系直隶省定县翟城村人,与其父米春明等人在翟城村推行的“村治”被认为是民国乡村自治的先河)的“立国”论不仅标志着这一转折的开始,而且构成20世纪前期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研究二人的“立国”论,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而且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处理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以农立国;吕瑞庭;米迪刚;乡村建设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自古就形成了“以农立国”的传统。①晚清时期,随着“以商立国”和“工商立国”思想的形成和充分发展,“以农立国”的政策取向在戊戌维新时期一度走向沉寂。②到20世纪20年代,“以农立国”却又猝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 争论的先声,并在20年代至40年代的论争中占据重要地位。③与之相应,关于“以商立国”和“工商立国”思想的研究大都截至19世纪末;关于“以农立国”思想的探讨大都起始于1923年章士钊的《告中华农学会》等著作的发表。④由此,对于20世纪前期的“立国”思想⑤而言,1901年至1922年的20余年似乎成为一个“思想史常常不愿意叙述”的“思想仿佛停滞或显得平庸”*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1页。的过渡时期*关于这一时期的研究集中于“重商”思潮和“重农”思潮两个方面,但“重商”与“工商立国”之间,“重农”与“以农立国”之间,似乎并不能相互替代。。然而,正如葛兆光所言,“如果换一种思路,也许‘空白’恰恰是一种有意思的内容,而‘断裂’恰恰是一种有意义的连续”。*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第71页。在“以农立国”思想看似奄然的20余年中,其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对此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其意义,仍然值得进一步追究。
事实上,在这段时间里,关于“以农立国”言论仍时常见诸报刊杂志,但仅有吕瑞庭的《农业立国意见书》(1920年),米迪刚的《论吾人之天职》(1916年)、《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1919年前后)和《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1925年)*《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完成于1925年春,在时间上已超出了前文所谓的过渡期,但其主体部分在《论吾人之天职》《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等文中已有表述,因此本文将其列入考察范围。等少数几种略成体系。在这些著作中,吕瑞庭和米迪刚分别阐述了其“农业立国”和“农村立国”思想,形成了各自的“立国”论。尽管吕、米二人的“立国”论不像章士钊、杨开道的“以农立国”论那样受关注,但在“以商立国”“工商立国”“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思想的此消彼长之间,在“以农立国”论发生历史性转折的过程中,却具有重要的转承价值。鉴于已有研究成果对此鲜有论及,本文试图将这二人的“立国”论置于20世纪前期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比较分析二人“立国”论的内涵,揭示其“立国”论的历史定位及其当代意义。
一
20世纪之初,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而多变。在国内,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未能使国家建设走上正轨。袁世凯死后,其部属日益分化为直、皖等派系。军阀间的连年混战给农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导致了农村缺乏劳动力、畜力,农田荒废,作物受损,农家被军队占据、劫掠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农民赋税负担过重、土地分配不均、西方列强侵略等因素交织在一起,致使“解决农民问题,安定农业经济”成为“中国一切问题当中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文公直:《农民问题的研究》,上海:三民书店,1929年版,第33页。在国际上,德国等新兴资本主义国家与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演变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的灾难性后果促使中国部分有识之士开始反思西方工业国家的某些弊病,希望以欧美文明为参照,在中国持续了数千年的农业文明中寻求出路。新的形势引发了新的思考,“从19世纪60年代业已出现并逐渐主导社会运势的重商主义,此时被‘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焦点问题所取代。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伴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败与式微,社会各界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关注、讨论与期待,开始成为最为炽烈的时代话语,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当时主要社会、政治力量规划未来的基点”。*王先明:《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第32页。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的。
吕瑞庭的“立国”论集中反映在《农业立国意见书》中。这本仅有数十页的小册子发表于1920年,是《议员吕瑞庭等请咨政府速降明令以农立国并通饬主管官署厉行农政劝办农业建议案》(下文简称《议案》)的附件。在《农业立国意见书》中,吕氏开宗明义:“地球之上,万国并立,沿革不同,国情自异。欲振兴实业,当先立主义;欲立主义,当审国情之如何,国人之习惯若何,宜采如何之主义,……中国宜以工商立国乎?抑以农桑立国乎?此吾人所急宜研究之问题也。”*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第2版,北京:北京日报馆,1920年版,第1页。在《议案》中,又以“外观大势,内察国情”为基础,明确提出“劝民务农,以农立国”这一主张。*《议员吕瑞庭等请咨政府速降明令以农立国并通饬主管官署厉行农政劝办农业建议案》,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附录。在阐述其主张时,吕氏又将“农业”和“农桑”作为“农”的含义的基本指向。《农业立国意见书》全文均体现了这一认识。该书绪论强调中国应“以农桑立国”。*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第1页。“历史上之理由第一”认为“农桑为立国之本,……何一非注重农政,奖励农业之功效?”*同上书,第2页。“地理上之理由第二”反复强调“宜注重农业”,“此就幅员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地势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气候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人口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地质言之,宜注重农业也。”*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第2-3页。“政治上之理由第三”举出“农业可以调和过激思想说”“农业可以增长爱国心说”“农业可以助长地方自治说”三大理由。“经济上之理由第四”认为以“农业立国者,虽进步较迟,而基础甚固”。“财政上之理由第五”指出“今日农政尚幼稚,农业未发达”。“统计上之理由第六”重申“中国应以工商立国,抑以农桑立国,不仅凭高尚之理想,尚可求诸普通之事实”。“军事上之理由第七”认为“农业与军事之关系,至为重要”。“风俗上之理由第八”指出“是农业可以挽回风俗,培养道德”。“卫生上之理由第九”认为“农业最适于卫生之职业”。“人口上之理由第十”指出“农业可以增加人口”,“农业可以配置人口”。结论部分则重申“岂可天然大国,贫而弱,不注重农业,以为立国之本?”*参见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第3-32页。
综观吕氏提出的“农业立国”十大理由,可以看到,其“立国”论是立足于“一战”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从“工商立国”与“农桑立国”对比的角度提出的。“农业”和“农桑”是其所谓的“农”的含义的基本指向。
米迪刚出生于直隶省定县翟城村,青少年时期十分仰慕范仲淹等人关于乡村问题的思想和学说,19岁时入定县中学学习,后赴日留学,回国后于1914年将翟城村“村治”事务交给三弟米阶平办理,亲自赴塞外进行垦荒。1916年,米氏回到天津,完成《论吾人之天职》一文,并拟定直隶全省自治筹备处第一期筹备全省自治计划草案。1919年,米氏在天津组织《河北日报》编辑部,并完成《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一文。1923年,米氏与王鸿一等人共同提倡开发西北,1924年在北京参与组织中华报社,1925年与王鸿一等人共同完成《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作为翟城村“村治”的重要组织者和“村治”派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米迪刚的“立国”论集中体现于《论吾人之天职》《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等著作中。为便于分析米氏对“农”的含义的阐释,现将相关文字摘录如下:
明乎此,则农村立国之说,可以深信无疑矣。诚以农村虽小,合而言之,则为大多数人民所在地,欲为人民谋利益,舍此实莫由焉故耳。……以谋整齐划一之方,为国家树富强之本,为社会造大同之基,约言之,则不过两途,其一则内地旧农村之整理,其一则边荒新农村之创建而已。*米迪刚:《要旨及正误》,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本,1968年版,第24页。
边荒移垦新农村图说,原系民国三年时所发动者,盖当时旧农村整理就绪,于是乃联合同志,集股数万元,赴绥西领购荒地数百顷,试办理想中之新农村,以为将来提倡农村立国之经验预备。*同上书,第27页。
果图长治久安者,除以中国之道治中国外,无他道也。此中华报所以主张刷新东方文化,于传贤政体之下,施行考绩制度,以期治平之实现,而尤以划一全国农村为立国之本也。*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86页。
吾国数千年来,以农立国,业农者占全国人民之最大多数,而尤以农村组织,为其安身立命之根源。欲改良社会,以谋多数人民福利,须从农村着手,前已言之屡矣。*同上书,第344页。
吾国自古以农立国,经济基础,全在农产。*同上书,第313页。
今且就我数千年立国要素,而又为世界人类生活之本之农业……条举而论列焉。*同上书,第358-359页。
吾国既以农立国,欲谋社会永久安宁幸福,固宜从农民方面著眼,即欲图振兴工商业,冀在世界经济界中占一席,亦应以发展农业为当务之急。而希望农业充分发展,尤非铁路四通八达不为功。*同上书,第339页。
盖我民族以农立国,已数千年,近世欧美各工商国之资本主义,尤为近数十年来,我全国上下,愿学而未能者。*同上书,第328页。
为今之计,惟有一面振兴工商业,以图对外,一面仍保我农业立国之精神,以巩固社会基础。*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85页。
以上文字表明,米迪刚对“农”的含义的理解有四个要点:其一,作为农村的经济基础的“农业”,是“农”的一个基本义项,且更多地被用于“农业”与“工商业”对举之时。其二,作为农村主要居民的“农民”,是“农”的应有之意,要“谋求社会永久安宁幸福”,应从“农民”着眼。其三,作为农民“安身立命之根源”的“农村组织”,是“农”的一个重要义项。其四,作为中国大多数人民的所在地,涵盖前三个义项的“农村”,也应是“农”的义项之一。随着对“农”的认识的深化,米氏提出了不同于传统“以农立国”的“农村立国”论。
米氏之所以能够将提出“农村立国”论,除国内外形势使然外,还与其早年求学经历和从事“村治”实践有很大的关系。米氏在家乡求学之际,已认识到“村治”的重要性,*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79页。留学日本期间,对日本的町村制有了一定的了解。*有研究者认为日本町村制对米迪刚的“村治”思想颇有影响,其依据则多出自《翟城村》一书。但该书的叙述存在矛盾之处。如“迪刚先生幼承父师之教,长游东瀛,历观彼邦最著名之各地模范农村,更根据学理上村治一级应占之重要地位,以组成翟城村之村治。”(尹仲材编述:《翟城村》,第47页)。“翟城村自前清光绪末年筹办村治,……除教育一项,系大致遵照部章办理外,其余多系按照乡土人情,风俗习惯,因革损益,量为兴作,毫无模仿之见存乎其间,而四方来观者,往往辄谓本村村治系仿照日本某村某町,皆属不知内情之谈。”(尹仲材编述:《翟城村》,第75-76页)。因此,关于日本村町制对米迪刚“村治”思想的影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在家乡河北省定县翟城村进行“村治”实践时,又认识到“农村之为物,一方为国家政治之根本,一方又为社会组织之基础,修明政治,固不能舍农村而他求,致入轻本重末之歧途,改良社会,更必须对农村特别注意”。*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14页。进一步将米氏的思想展开来看,一方面,他认为自治与国家政治关系极为密切,而农村是自治之本,国家的诸多职能只有依赖农村才能得到落实。“且即以国家政治而论,如普及教育也,振兴实业也,征兵也,纳税也,调查户口清理田地也,及其他关于政治上社会上之一切事宜,均非初级之村落、自治发达而后,绝不能收美满之效果。”*米迪刚:《论吾人之天职》,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68-269页。另一方面,他强调农村组织和家族制度是中国社会基础的中坚,家族制度在纷乱的社会中显示出了坚韧的生命力。“且即以都市论,除浮沉宦海之官僚外……职业教育工商者,携带家眷,出外谋生之人,甚属寥寥,盖虽以一时业务之关系,寄栖都市,而家人父子,仍旧乡居,从事耕作,使不幸一旦失业,或倦游思返,有故乡之家庭在,整装言旋,有童仆欢迎,稚子侯(候)门之乐,绝无俯仰天地,何处容身之苦。然则谓吾国社会基础,全在农村,尤以家族制度为中坚,谁曰不宜?”*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98-299页。
综上所述,在近代以前,无论是管仲的“首重农业”,孔子的“重视民食”(后被郦食其概括为“民以食为天”),墨子的“固本论”,商鞅的“农战论”“本末论”,荀子的“强本论”,王符的“务本论”,还是“农桑之业是富强之本”(《农桑辑要》),“国之大本在农”(《农桑衣食撮要》),“重本抑末之论固然,然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假令天下有农而无商,尚可以为国乎?”(清初人王源语)等言论,*参见赵靖主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修订本)第1—4卷相关部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尤其是第1卷第431-435页,第4卷第1877-1881页、第2212-2239页。已能够大体反映出“以农立国”之“农”,是以“农业”“农桑”等为基本含义的。近代以来,尤其是20世纪初期,“农”的含义仍然以“农业”和“农桑”为基本指向。吕瑞庭的《农业立国意见书》也承袭了这一旨义。而与吕氏等人不同,米迪刚在深入理解家族制度、农村组织、农村与国家政治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立国”的主张,使“农”的含义由“农业”扩展为“农业”“农民”“农村组织”以及涵盖前三者的“农村”。这一认识成为其“村治”思想的基石和将“农村立国”纳入“建国”方案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
1912年以后,关于“立国”和“建国”的言论时常见诸报刊。如晏阳初认为“以农立国”,就是“离开了农业、农村、农民,国家就不能存在”。*晏阳初:《农村建设要义》(1938年4月),宋恩荣编:《晏阳初全集》第2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页。周宪文认为“立国”即指国家能够“独立存在”。*周宪文:《中国不能以农立国——漫谈农本》(1939年12月20日),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890页。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明确宣布:“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6页。胡适指出:“革命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立政府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做这建国的事业?练兵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捍卫这个国家?现代化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使这个国家能站在这个现代世界里?这一切的工作,本来都只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满人意的国家。”*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1933年第77号。“我们今日要谈的‘建国’不单是要建设一个民族的国家。……我们所谓‘建国’,只是要使这个中国民族国家在现代世界里站得住脚。”*胡适:《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1933年第81号。蒋廷黻认为:“中华民族立国已经几千年了。在当代国家之中,中国要算最老的。我们具有国家的资格,这是很显明的事实,无人能否认的。那末,我们近来何以又大谈起‘建国’呢?难道我们如不‘建’就无‘国’吗?不是的。我们近来所谓建国是建设富强的国家,能与列强并驾齐驱的国家。”*蒋廷黻:《释‘建国’》,《新经济半月刊》,1939年第4期。透过这些言论可以看到,“立国”和“建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二者均有“建立国家”之义;另一方面,“立国”更强调的是国家独立存在和国家建设、发展的基础,“建国”则更强调的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内容,尤其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
在1901—1922年间,随着“以农立国”言论的增多,“建国”之义(或部分体现“建国”之义的“建设”,“改建”等)逐渐融入其中,甚至出现了“立国”与“建国”相辅相成的认识。如章乃器所言,“‘以农立国’之所谓‘立’,至多只是一时站得住脚的意思。如果一时站得住之后不马上加紧‘以工建国’,我们不但不能永久立足于大地之上,甚至要负担不起抗战后期反攻的任务。”*章乃器:《中国的工业化问题》,(重庆)《大公报》1941年10月13日第2版。因此,对吕瑞庭和米迪刚言论中含有“建国”“建设”及“改建”之义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应有助于认识二人“立国”论中“立”的含义。
如前所述,吕瑞庭的《农业立国意见书》意在为其《议案》提供支撑,因此关注点仍在强调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并未明确提及“建国”二字。但《农业立国意见书》和《议案》中的几段文字似乎又表明,吕氏的认识已对此前“立”的含义有所超越。其文曰:
若能注重农桑,厉行农政,纵不能将外债偿清,输入输出,必可略保均衡。俟国计稍裕,民生稍苏,再行开采矿山,改良工商,国势当必日渐富强。何致有土满人满之患?*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第1页。
环顾列强,凡以工商立国者,虽富强甚易,而维持较难。以农业立国者,虽进步较迟,而基础甚固。试观美重农业,日渐富强,德重工商,竟招失败,益征国非农不立,民非农不生。顷岁以来,内乱不息,外债日增,咸怀倖心,靡固本业,谈国是者不曰创办铁路,即曰振兴工商,抑知工商须原料之精,铁路赖物产之富。若不审度利害,权冲(衡)重轻,舍本言末,未见其可。瑞庭等外观大势,内察国情,主张劝民务农,以农立国。行之五年而国富,行之十年而国强,由是振兴工业,开辟铁路,出中华不涸之利,易外人无穷之财,债务债权,固可逐渐平等,输入输出,亦可略保均衡。*《议员吕瑞庭等请咨政府速降明令以农立国并通饬主管官署厉行农政劝办农业建议案》,见吕瑞庭:《农业立国意见书》,附录。
诚然,吕氏将美国富强归因于“重农业”,将德国失败归结为“重工商”的认识有失偏颇,其提出的先“以农立国”,再“振兴工业,开辟铁路”的主张也有明显的理想色彩。但不可否认的是,“振兴工业,开辟铁路”的见解,已然超出了传统“以农立国”论中“立”的含义,而与孙中山、胡适、蒋廷黻等人关于“建国”的阐释有某些相似之处。*详见前文及后文。将“行之五年而国富,行之十年而国强,由是振兴工业,开辟铁路,出中华不涸之利,易外人无穷之财”与“抑知工商须原料之精,铁路赖物产之富。若不审度利害,权冲(衡)轻重,舍本言末,未见其可”结合起来解读,又可以看到,吕氏对“立国”之“立”的基本认识是:既要保持国家独立,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固守本业(农业),又要在适当时机发展工业,修建铁路,实现国家富强。
与吕瑞庭仅使用“立国”一词不同,米迪刚不仅多次使用了“建国”“建设”“改建”等词语,而且将“农村立国”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写入《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之中,使二者得以并列。在《论吾人之天职》一文中,米氏一方面以花木与根的关系作比,强调农村是国家政治的根本。“明乎此,吾人对于所居之村落,其天职之重要可知。故深望国人勿以其小而忽之,吾国前途,殊有望矣。”*米迪刚:《论吾人之天职》,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69页。表达了将农村作为立国之基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又表示:“当此共和初建,亦欲如欧美之大多数国民之民权,为宪法之保障,虽至愚,当亦知其不能。然则,吾国非有一良好之宪法,不足以立国。”*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72页。“如欲救国,其急直追,速行军民分治,以弭乱源。……渐谋军政根本之改良,藉尽吾人服兵卫国之天职,以御外侮,振兴实业,培养税源”,“再慎选代表,详慎立法,监督政府,以符三权分立之成规,不畏威迫,不受利诱,期入民主立宪之正轨。”*米迪刚:《论吾人之天职》,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74-275页。这种认识又对传统“立国”论中“立”的含义有所突破。
在《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一文中,米迪刚又以巨室比喻国家,提出要“凭藉我社会固有之规模,宜保守者保守,宜改良者改良,扩充而光大之,同时再将欧美各国近百年来所发明物质上之新文化,取长补短,点缀其间”。*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00页。米氏一方面强调了农村的基础地位,“谓为欲国家政治之根本改善,全在农村,亦非为过,以欲得良政府须有良社会,……欲得良社会,须有良人民,欲得良人民,须有良农村也”。*同上书,第312页。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建设和改良社会的一些具体方法。如,从农村着手,采用预备教育费贷用储金等手段来发展和普及教育,使全国人民“均有享受相当教育之机会”;*同上书,第316页。利用外资发展铁路、轮船、飞机等近代交通工具和殖边事业;*同上书,第338-340页。制定适当方针,促进工商业发展,“当斯时也,势不能不深思熟虑,规定一至当方针,使其与吾国社会基础,不致发生动摇,而工商业之振兴,亦足以勉强与彼列国相周旋,此实吾国目前极关重要之最大问题也”;*同上书,第345页。将规模较大且与民有利的工业收归公有,“按其性质(如铁路矿产之类)可提归公有者(按公有即国有、省有、县有、村有之类),一律提归公有”。*同上书,第346页。虽然米氏的直接目标仍在于维护和巩固农村,尤其是农村组织和家族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基础地位,但利用外资发展近代交通,振兴工商业,将铁路、矿产等大规模工业收归公有等认识,却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立国”论中“立”的含义。
在《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中,米氏列出了12大问题。这些问题大体可以归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与具体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在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上,一是明确提出中华民国建国的标的,即“以中国固有文明为主,以欧美物质文明副之,建设政教合一,君师并重,凡我吾族人民均能正德利用厚生之中华民国,为世界开一真正共和之先例(按欧美今日所谓共和者非共和实共争也)”。*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73页。二是重申“农村立国”的基本原则,“吾国自古以农立国,数千年于兹,本源所关,尤在农村”。*同上书,第375页。三是尊崇“学治主义,以济法治之穷”。*同上书,第398页。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米氏首先重申了民主传贤政体,其内容与《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一文中的设想大体相同,即村长任期九年,三年考绩一次,最优者升任县长,县长任期和考绩与村长相同,最优者升任省长,省长任期和考绩与县长相同,最优者升任国长。*同上书,第374-375页。然后米氏又提出在选才上将考绩试功与乡举里选同时并行,“以为中华民国传贤政体,长治久安之保障”。*同上书,第381页。在教育上废除机械教育,恢复“师弟制”。
接着,米氏着重阐述了重农、工商和殖边三大政策。*以下参见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83-393页。在米氏看来,“重农政策”是“农村立国”原则的必然要求。要在“大地交通、列国竞争”的时代,将中国固有文化发扬光大,“近以福我邦家”,“更进而福及人类”,实现世界大同,不能不注重农业政策。在将“农村立国”确定为“根本改建国家最切要之图”之后,应由“各该农村学成下野充任村长等职者”指导农业改良、提倡农家副业、组织各种协作社,“藉人民互助之道德,养成礼让为国之美风”。同时采取村长实施考绩鼓励,农商部、实业厅、县知事、劝业所、警察所等努力推行“国家特颁考成专条”,开展交通及水利建设、修订税则等多种措施,以便于“重农政策”的推行。
在阐述了重农政策之后,米氏从“士农工商四者,原为人类社会组织,互相为用以资生存,而谋便利之自然结果”,“当此经济潮流压迫之余,吾人为图自存计,对于大规模之工商各业,不能不力谋振兴以(与)并世列强相周旋”的认识出发,一面提出应振兴工商业,一面强调要保持农业立国精神。同时制定了发展工商业的具体政策:铁路、矿产、森林、航权等大规模工商业收归公有(国有、省有、县有、村有);尽量发展对全体人民有益的工商业,反之则禁止制造运输;改进工人待遇,在工作时间、工资、娱乐、省亲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等。
在米氏的设计中,“殖边政策”是“建国”方案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除在《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上冯督办绥西试办屯垦计划书》中专门对殖边事业展开讨论外,还在《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中一面提出选择交通便利之地实行移民垦殖、广筹资金创建大规模银行、操纵金融、展修铁路等方针,一面制定开发三边政策,即先在西北、西南、东北三处设立屯垦督办,然后由中央政府募集巨款,创办银行,修建铁路、发展交通,之后再向三边大举移民,“酌采古代井田成法,按民授田,组织农村,使边荒初僻,即造成备极巩固之社会基础,以便保存我孝弟力田之固有文化,而光大之”。
继三大政策之后,米氏分别阐述了财富分配制度*即米氏“建国”方案中的第九项“经济制度”,鉴于其核心内容为财富分配制度,为行文方便,本文中称为财富分配制度。和军事制度,然后又着重阐述了政府的组织系统。其中,中央政府由一府六院组成,国长公府下设国学、国政、国法、国计、国藩、国审六院。省政府由一署五院四厅组成,省长公署下设省学、省政、省法、省计、省审五院,省政院下设教育、实业、财政、警察四厅。县政府以一署四院四局组成,县长公署下设县学、县政、县法、县审四院,县政院下设教育、劝业、财政、警察四局。
在方案的最后,米氏提出了“全国特别附设之敬老制度”,“以示崇德报功之至义”。*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404页。
综观整个《中华民国建国方案》,“农村立国”的指导思想在《论吾人之天职》和《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中已有体现,*米迪刚:《论吾人之天职》,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269页。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45页。建国标的、传贤政体中的考绩制度、重农政策、工商政策、殖边政策、军事制度等在《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也有反映;中央与地方政府组织、全国附设之敬老制度等,则未出现在前两文中。因此,就此意义而言,《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应是米迪刚等人“以农立国”思想进一步系统化的产物。其中的政府组织、敬老制度等设想,更进一步丰富了“立”的含义。
民国建立后,随着孙中山的“建设”思想和“建国”思想的广泛传播,“建国”逐渐取代了“救国”口号的地位。*梁漱溟曾经指出,“四五十年前普遍地是救国呼声,那时却没有人说‘建国’。近一二十年则大家都在说建国,而‘救国’的话又不说了。试看孙中山先生……就是一个从说救国转到说建国之一好例。民国十三年(1924年)1月国民党改组时,他的演说正是一面着重提出了建国口号,一面又沿用救国的熟语。说法不同,作法亦就不同。更且要知道,说法之不同正是代表了作法之不同。”“不管说救国或者说建国,总是要解决近百年来的中国问题。”表明民国成立后,“建国”口号已逐渐取代了“救国”的地位。参见梁漱溟:《中国建国之路(论中国共产党并检讨我自己)》,《梁漱溟全集》第3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19页。在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过程中,“立国”与“建国”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渗透与融合。在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中,均能够看到以建设现代国家或民主国家为目标的“建国”论的影子。只是,与吕瑞庭的模糊认识不同,米迪刚一方面十分重视农村组织和家族制度在中国社会中的基础地位,强调保持“农村立国”精神,并将其贯穿于整个《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之中。*尽管“以农立国”在米迪刚列出的12大问题中仅位列第三,但实际上却贯穿于整个方案之中,如政府组织系统方面也强调“教育实业警察各厅之职务,须一律注重农业以保农村立国之精神,用资巩固社会固有之基础” 。参见米迪刚:《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401页。另一方面又将发展近代交通、振兴工商业和建设“以中国固有文明为主,以欧美物质文明副之”的中华民国等认识融入其“立国”论之中,从而使“立”的含义中增添了更多具有时代性特征的内容。
三
虽然“以农立国”思想对中国历史进程颇有影响,但较为成熟和成系统的思想言论并不多见。这使得“以农立国”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等同于“农业立国”论,直到吕瑞庭和米迪刚分别提出自己的“立国”论。那么,应如何定位吕、米二人对传统“以农立国”思想的突破呢?以下将着重从吕、米二人“立国”论与20世纪前期的“以农立国”论、“以工立国”论、“建国”论以及“乡村建设”思想之间的异同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以农立国”的源头,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管仲、孔子、商鞅等人的“重农”思想。此后,农业一直被置于治国安邦的突出地位,直到晚清时期,由于“重商主义”“以商立国”“工商立国”等思想的冲击,“以农立国”的国策发生动摇。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清末新政的推行和“重农”思潮的复苏,关于“以农立国“的言论又开始增多。在1901—1912年间,张之洞、陈锦涛等人的言论已含有“以农立国”之义。如张之洞等指出:“中国以农立国,盖以中国土地广大,气候温和,远胜欧洲,于农最宜,故汉人有天下大利必归农之说,夫富民足国之道,以多出土货为要义。无农以为之本,则工无所施,商无可运。”陈锦涛认为:“窃维立国之道,以民为本,养民之法,惟食为天。旷观古今,纵览宇宙,国势之强弱,商业之盛衰,恒视乎农业之兴废以为准。”*《江楚两制军条陈农政折》,《农学报》第162期,姜亚沙、经莉、陈湛绮主编:《中国早期农学期刊汇编》第7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9年版,第673页。《财政部长陈锦涛呈请筹设兴农殖边银行文》,(上海)《申报》1912年3月13日。关于这一时期“以农立国”论的详细论述可参见王先明等:《乡村建设思想的历史起点——20世纪之初“以农立国”论的孕生(1901—1920)》,《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继吕瑞庭和米迪刚之后,章士钊是“以农立国”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1922年以后,章氏先后发表了《文化运动与农村改良》《农村自治》《注重农村生活》《农国辨》《何故农村立国》等著作和演讲,申述“农村立国”主张,并与杨铨(杏佛)等人进行争论。其主张大体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1922—1923年间,将“农业立国”论扩展为“农村立国”论。1922年10月,章氏尚表示:“我们中国以农业立国,谁都知道的,欧西以工业立国,谁也知道的,无容再说。”*章士钊:《注重农村生活——章行严在甲种农业讲演》(1922年10月14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页。仅仅3个月后便又表示:“故吾此次欧游所得之结论,乃中国宜保存农业立国之制,以后提倡农村,使一村自给自治。一村如此,一县一省莫不如此,乃农村制推行各省,国乃可治也。然以农村立国者,决不至如以工业者以生产有剩,竞争市场,而至血战不解也。”*章士钊:《在上海暨南大学商科演讲欧游之感想》(1923年1月23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160页。自此,章氏开始频繁使用“农村立国”代替“农业立国”。二是从中西比较的角度,阐述“农国”内涵。认为“农国对于当今之工国言之,凡国家以其土宜之所出,人工之所就,即人口全部谋所配置之。取义在均,使有余不足之差不甚相远,而不攫国外之利益以资挹注者,谓之农国”。*章士钊:《农国辨》(1923年11月1—2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267页。“农国”与“工国”的本质性区别在于“以工国之精神兴农,有农仍为工国;以农国之精神兴工,有工仍为农国而已”。*章士钊:《农国——答石克士》(1925年7月25日),《章士钊文集》第5卷,第68页。三是在研判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农村立国”。“此愚所为鸟瞰天下,内观国情,断然以农村立国之论易天下,无所用其踌躇者也。”*《业治与农—告中华农学会》(1923年8月12—13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203页。四是初步提出了“改良农村”的设想,认为要“注重农业”,应“改良农村”;“把无产业的游民,一起送田间去”;“士农应连成一气,达到握笔为士,罢笔为农就好了。”*《注重农村生活——章行严在甲种农业讲稿》(1922年10月14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152页。同时应以村为单位改良农村,以最终实现治国的目标。“改良湖南,第一步须改良农村。改良农村方法,兄弟所理想的地方非常之小,顶好以农村为单位,调查一村内农产物之出产额几何?如不足,则自外买入,多则酌量买(卖)出,概由公共管理,以资调剂。另发行一种纸币,流通本村,则一村之人都可以无衣食之虞。由此修筑通路,改良建筑,办小学及文明应有之机关,都可由公共买卖局设立。”*《文化运动与农村改良——在湖南教育会讲演记》(1922年10月8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146页。然后逐步将农村制由各县推行到各省,以达到“国乃可治也”。*《在上海暨南大学商科演讲欧游之感想》(1923年1月23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160页。五是提倡“农村立国”时,并不排斥发展工业。“何言乎以农立国也?夫农与工相待。”*《业治与农——告中华农学会》(1923年8月12—13日),《章士钊全集》第4卷,第201页。“夫农国不应妨工,工国不应妨农,其义钊夙主之。即吾国士农工商四业齐举一点,证之已足,他无论已。”“所谓农国不应妨工者,必其工为农国之工然后可。”*《农国——答董时进》(1927年2月12日),《章士钊全集》第6卷,第472页。
经过30年代的相对沉寂之后,“以农立国”论在40年代被重新提起,且引发了又一次“立国”之争。作为这一时期“以农立国”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杨开道于1940年初发表了《中国以何立国?》一文,断言“过去的中国是以农立国”;“现在的中国仍然是以农立国”;“将来的中国还是要以农立国” 。*杨开道:《中国以何立国?》,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上海:国民出版社,1945年版,第11页。随后又在《再论中国以何立国》《现代农业国家诠释——中国民族前途预测》等文中作了申论。然而,主张“以农立国”并不意味着杨氏反对中国发展工业。杨氏一面指出:“农工商百业都是立国要素,几乎缺一不可”,*杨开道:《再论中国以何立国?》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第27页。一面强调:“现代农业国家并不是不向工业化的路上走,尤其不是不向机械化的路上走。不但中国将要工业化,一切国家都要工业化,都向工业化和机械化的路上走,那是经济史上的铁律,没有人敢出来反对,作者尤其没有反对过”,*杨开道:《现代农业国家诠释——中国民族前途预测》,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第80页。同时还主张:“将来的中国不是没有工业只有农业,而是会和一班国家一样有国防工业。不过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发展的最高程度,只能到自足自给。”*同上书,第82页。
与杨开道等人不同,另一代表人物翁文灏既提倡“以农立国”,又主张“以工建国”,使农业与工业化相配合。“然而‘以农立国’,决不能解释为仅有农业而不顾工业,更不能解释为保守固有的生产方法和技术,使我国农业经济停滞于落后阶段;发展农业必须与工业化相配合,始有远大的前途可言。”*《以农立国 以工建国》(1940年8月),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911页。“立国不妨以农业,建国则必须以工业。”*同上。
从杨、翁二人的言论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对“农”的理解上,杨、翁二人又回到了“农业立国”论。然而,这样的回归显然并不是对传统“农业立国”论的简单重复,而是国内外环境变化的集中反映: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中国东部工业区沦为敌占区,政治中心转移到大西南和大西北之后,直接面临着“工业不振,农业衰颓,人民谋生不易”的局面;中国虽然有着发展农业的传统和优势,但在与工业较发达的日本抗衡时,处于明显的劣势;此时期的“以农立国”论者已转变为新农本主义者,他们也要求“要农业机械化起来,工业化起来”;随着抗战进入相持阶段,部分有识之士已经开始思考中国战后重建路径的选择。*参见王先明:《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第179-186页。这些变化使当时的“以农立国”论与“工业化”和“抗战建国”发生了更密切的联系。杨、翁等人对“以农立国”论的阐释,也更多地是在以“工业化”为参照,将“农业”与“工业”并论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这一时期的“以农立国”论更多地体现为“农业立国”论。
对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与20世纪前期其他代表人物的“以农立国”论进行综合比较可知:张之洞、陈锦涛等人虽然已对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有所关照,但基本立足点仍在维护农业的基础地位;对吕瑞庭提到的开矿山、修铁路,米迪刚强调的近代交通建设、大规模工业收归国有、改良农村组织、传贤政体等鲜有论及。章士钊关于“农国”与“工国”含义的阐释为吕瑞庭、米迪刚二人言论所未及;其所强调“以农立国”而不排斥发展工业的思想,与吕、米二人有相似之处;关于“注重农业”与“改良农村”关系的认识和由“村治”到“国治”的设想,与米氏由“村治”到“国治”,一面保持“农村立国”精神,一面振兴工商业,以及通过改良农村促进农业发展以改善民生等想法不谋而合。*米氏强调“福民利国,兼顾并筹,舍振兴实业,实无他道,……,而根本计划尤在务农。”认为“就内地农村而论,果能如前节所述对于改良农村之计画,逐渐施行,农民生计,必倍加活动。”这表明其认为农业是农民生计的根本,而推行农村改良则可以促进农业发展,使农民生计“倍加活动”。参见米迪刚:《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尹仲材编述:《翟城村志》,第313页、第340页。杨开道和翁文灏的“以农立国”论与吕、米二人的“立国”论相比,异同主要有两点:其一,在对“农”的理解上,杨、翁二人更多地是将“农业”与“工业”对举,使“农”的含义又回到“农业”上。这一点与吕氏基本一致,而与米氏不同。其二,在对“立”的认识上,翁氏提出了“以农立国以工建国”观点,杨氏论述了将中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农业国家”还是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国家”的问题。二人的某些认识与吕、米二人关于发展工业和近代交通等想法有一些相通之处。这些相通之处已和胡适、蒋廷黻等人的“建设现代国家”的认识较为接近。
“以工立国”论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70年代王韬、薛福成等人的“以商立国”论和“工商立国”论,比较早而明确的表述则是1897年梁启超的“他日必以工立国”和1898年康有为的“定为工国”。*张霞:《现代化浪潮的经济思想回响——近代中国的三种立国思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进入20世纪,由于“重商”与“重农”思潮的交织影响,“工商立国”“以农立国”和“农工商并重”的言论均曾见诸报刊。但在1901—1922年间,“工商立国”论与“以农立国”论的地位稍有更替。在1911年以前,“工商立国”论优势明显,如《论中国工艺有振兴之机》《兴工艺说》《论中国宜求为工业国》等文,均不同程度地具有“工商立国”的色彩。1912年以后,虽然“工商立国”仍有一定声势,但国内局势的变化并未给“工商立国”论提供更大的空间,特别是1916年袁世凯死后,中国国内军阀混战、局势动荡、民不聊生,给“以农立国”论提供了更有利的发展时机。*王先明:《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第23-27页。于是便出现了《农业立国意见书》《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等篇幅较长,内容略成体系的“以农立国”论著作。“工商立国”论反而略显沉寂。
在1923年章士钊明确提出“农村立国”主张之后,杨杏佛、杨明斋等人发表了批评文章。一场关于“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的争论应声而起。在论争中,吴景超、张培刚、周宪文等成为“以工立国”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吴景超分别于1934年和1935年发表了《论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我们没有歧路》和《再论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以上三文见吴景超:《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吴景超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65-90页。等文章,1938年又发表了《建国所需要的工业》一文。*吴景超:《建国所需要的工业》,《中国社会》,1938年第1期。其“以工立国”论的主要观点为:中国只有努力走上工业化道路,才能图存;应当努力发展都市,如兴办工业、发展交通、扩充金融机关,“使他对于附近的农村,有更大的贡献”;“中国如想在二十世纪内,变成一个强国,自然非放弃以农立国的主张不可……所谓建国,其要旨便是发展工业,这是大多数的人所承认的”;“以工立国”和“走工业化道路”并不意味着反对发展乡村工业和农业。
张培刚分别于1935年2月和1945年发表了《第三条路走得通吗?》和《农业与中国的工业化》等著作。他强调,即使是“以农立国”的国家,其农业也应工业化,“因为工业化一语,含义甚广,我们要做到工业化,不但要建设工业化的都市,同时也要建设工业化的农村”;*张培刚:《第三条路走得通吗?》(1935年2月17日),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783页。中国经济建设应走工业化路径,但并不反对“提倡农村工业”*同上书,第779页、第782页。;农业在工业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通过科学途径对农业进行改良和调整。*张培刚:《农业与中国的工业化》(1945年),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941-950页。
周宪文先后于1939年12月和1940年1月发表了《中国不能以农立国——漫谈农本》和《再论中国不能以农立国——兼与杨开道先生商榷》两文,在批评杨开道的“农业立国”论的同时,阐明了“工业立国”的主张:过去中国可以“以农立国”,但到以机械为主要生产工具的时代,工业就取代农业成为“现代立国的唯一基础”;在农业生产成为工业生产的附庸的时代,“靠农业已不能立国,要立国只有靠工业”;过去的国家都是“以农立国”,“现在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国家,但说不上以农立国”,*周宪文:《中国不能以农立国——漫谈农本》,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第6-7页。“将来的中国,只有向工业迎头赶上去,才有立国的希望”;*周宪文:《再论中国不能以农立国——兼与杨开道先生商榷》,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第25页。“以工立国”不意味着轻视农业。*周宪文:《中国不能以农立国——漫谈农本》,周宪文主编:《新农本主义批判》,第10页。
比较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与吴景超等人的“以工立国”论,可以看到:二者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将农业和农村置于首要位置,而后者则将工业化置于首要位置;其最大的相似之处则在于,二者均十分重视处理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关系,均比较重视近代工业的发展。
“建国”论的形成以孙中山《建国方略》和《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为主要标志。孙氏的“建国”论可以概括为: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建设之首要为民生,政府应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政府应当训导人民行使选举、罢官(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府对内扶植弱小民族,对外抵御侵略,恢复国家独立;建设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修建港口、铁路,发展工矿业等。*《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6-127页。《建国方略》(1917—1919),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合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47-411页。
继孙中山之后,邵元冲在1929年出版的《建国之路》一书中,提出训政是孙中山所说的建国的基础。他认为,要完成建国,应进行三个方面的建设,即国民党建设化,使党能够担负起训政和建国的责任;政治学术化,使政府能够担负起筹备基本设施的责任;民众的智识化,使民众能够认识民权、了解民权或运用民权。*《自序》,邵元冲:《建国之路》,上海:建国周刊社,1929年版,第1-2页。
进入30年代后,胡适、吴景超、闵仁、刘振东等先后发表了一些“建国”言论。胡适指出当时的大问题“依旧是建立国家的问题:国家有了生存的能力,政府有了捍卫国家的能力,其他的社会经济问题也许有渐渐救济解决的办法”。*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1933年第77号。吴景超强调只有国家统一才能谈“建国”。*吴景超:《革命与建国》,《独立评论》,1934年第84号。闵仁指出认真建设要以解决人的问题“尤其是中央主持者领导者的问题”以及人力和财力问题为条件,对外应打倒洋货,设法减免入超;对内应救济农村、普及教育、流动人才和“使人民感得国家有可爱”。*闵仁:《建国与建设》,《独立评论》,1934年第103号。刘振东强调:“三民主义中心思想之确立,则实为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之根本要着焉。”*刘振东:《建国复兴之根本问题》,《文化建设月刊》,1936年第9期。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于1938年公布了涵盖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民众、教育多方面内容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以求“抗战必胜,建国必成”。*《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黄埔出版社编:《抗战建国纲领释义》,出版地不详:黄埔出版社,1940年版,第293页。纲领公布后,关于“建国”和“抗战建国”的言论骤然增多。纲领中“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以全力发展农村经济,奖励合作,调解粮食,并开垦荒地,疏通水利”,“开发矿产,树立重工业的基础,鼓励轻工业的经营,并发展各地之手工业”*同上书,第295页。等条款,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到1940年“立国”之争告一段落后,各种“建国”言论更加层出不穷。尽管这一时期的“建国”论仍含有“建立国家”这一基本诉求,但更重要的内容则是以下几点:建国以建设一个三民主义的现代化国家为目标;经济建设是建国的首要问题,为抗战服务的国防工业和重工业又是经济建设的重点;抗战建国应走工业化道路,实现手工业、农业、交通、国防工业的机械化;具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铁路、邮政、煤矿等,应由国家经营管理;抗战建国要复兴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合作事业,“农业对于国家的重要,绝不至因工业化或现代化而减轻”;抗战建国不能只靠军事集团的力量,更应有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参见白瑞光:《论建国》,《三民周刊》,1940年第1期。王世颖:《农村工业化与抗战建国》,《经济动员》,1938年第9期。胡秋原:《今后建国之根本问题 政治民主与工业建设》,《军事与政治》,1944年第1期。宋君实:《工业与建国》,《新动力》,1946年第3期。陈大燮:《战后工业建国之途径》,《机工》,1938年第2期。《抗战建国纲领之经济中心观——经济建设又以发展农村奖励合作为主要目的》,《时事类编特刊》,1938年第15期。董时进:《农业与建国》,《西南实业通讯》,1943年第1期。万民一:《现代中国社会变革与建国前途》,《建设研究》,1939年第3期。
将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与“建国”论比较,可以看到:一方面,吕氏关于开矿山、修铁路的认识,米氏关于发展近代工业、近代交通、大规模工业收归公有等认识,已与“建国”论有了某种程度的共同之处;另一方面,吕、米二人的“立国”论仍然强调农业和农村为本位,这与大多数“建国”论者所强调的以工业和城市为本位的主张,又有明显的差别。
尽管乡村建设运动兴起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但思想渊源却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之初“以农立国”的孕生。*王先明等:《乡村建设思想的历史起点——20世纪之初“以农立国”论的孕生(1901—1920)》,《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作为“以农立国”论的代表人物,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和“乡村建设”思想之间,便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吕氏的《农业立国意见书》虽然着力于阐明“农业立国”的理由,与“乡村建设”之间并无直接的关联,但在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方面,与“乡村建设”派代表人物梁漱溟等人并无实质性区别。*也有学者认为,梁漱溟等“乡村建设”派代表人物也属于“以农立国”论者。参见郑大华:《民国思想史论》,第356-376页。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吕氏的“立国”论应是世纪初的“以农立国”论与“乡村建设”思想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它形成了其后乡村建设思想的历史起点,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王先明等:《乡村建设思想的历史起点——20世纪之初“以农立国”论的孕生(1901—1920)》,《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与吕瑞庭相比,米迪刚与梁漱溟等人的认识具有更多的共同之处:二人均强调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均重视发挥农村组织的作用;均强调应以农村为本位建设中华民国,等等。不仅如此,米迪刚等人的“立国”论还对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思想具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关于米氏思想对梁氏的影响的讨论,还可参见李德芳:《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第104-105页。这一点,在梁氏的著作中有极明显的体现。例如,梁氏在《主编本刊(〈村治〉)之自白》一文中写道:*梁漱溟:《主编本刊(〈村治〉)之自白》,《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15-16页。对照前文所引《翟城村》一书中之《治平大纲》可知,《梁漱溟全集》中“县治与省治之实与事项”的“实与”二字,系“宾兴”之误。
所以十三年(1924——引者注)间,鸿一先生连合米迪刚先生创办《中华报》,请尹仲材先生为主笔,组织一研究部,要从这个意思讨论得一具体建国方案,我全不曾参加。不过有时鸿一先生拿他主张的,征问于我;我必尽情贡献我粗糙的感想意见而已。后来他们以讨论所得结果,出一本《建国刍言》;内容先谈原理,后提出一《中华民国治平大纲草案》。其中很有些伟异的识见与主张,——大纲上第一条规定了传贤民主国体,第二条规定了农村立国制,我颇点头承认;然我总不敢信,就是这样便行。
《治平大纲》共十七条,每条于条文之前有一小题目。其目如次:民主传贤国体,农村立国制,村治纲目,县治与省治之实与事项,选贤与传贤,考绩制,中央行政,省行政,县行政,均田制度,因利的金融制度,公营的营业制度、工商制度,礼俗、军制,度支,附则。内容卤莽灭裂,在所不免,然亦自有难能可贵之处。
这两段文字清晰地反映出梁氏部分地认同了米氏的主张。
梁氏又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写道:*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61页。
作乡村运动而不着眼整个中国问题,那便是于乡村问题也没有看清楚,那种乡村工作亦不会有多大效用。须知今日整个中国社会日趋崩溃,乡下沉沦,在此大势中,其问题明非一乡、一邑或某一方面(如教育一面、工业一面、都市一面、乡村一面等),所得单独解决。所以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
上述文字清楚地表明,梁氏在通过“乡村建设”来实现中国建设的路径选择上,与米氏颇为一致。因此,米氏的“立国”论也是梁氏“乡村建设”思想与世纪初“以农立国”论之间的中间环节之一。
限于篇幅,上文关于“以农立国”论、“以工立国”论、“建国”论主要内容的概括以及吕瑞庭、米迪刚二人的“立国”论与“乡村建设”思想之间关系的总结,难免有疏漏之处,但将“如何处理农业与工业之间关系”认定为其所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应大体与实际相符。*郑大华也指出20世纪30年代关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争论的焦点在于,是促进农业以引发工业,还是发展工业以救济农业,抑或先农后工?亦即中国的经济发展是走“农化”的道路,还是走“工化”的道路,或者走先“农化”后“工化”的道路的问题。参见郑大华:《民国思想史论》,第372-373页。因此,上文所作的比较分析,应有助于揭示吕、米二人“立国”论的历史定位。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历史进入“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内忧外患之中,“商业立国”论、“工商立国”论、“以工立国”论相继而起,并一度与“以农立国”论形成此长彼消之势。经过20至40年代的两次“立国”之争,各种“立国”论逐渐融入“建国”论之中,成为20世纪前期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农立国”论之所以能够迅速融入“建国”论中,一个十分关键的原因应在于“以农立国”论的内涵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即由“农业立国”转向“农村立国”,由单纯探讨“立国”问题转向对中国建设之路的探索,其本质则由“立国”时如何更好地维护农业的地位,转向“建国”中如何正确处理农业与工业的关系。
“以农立国”论内涵的历史性转折虽然完成于20世纪40年代,但其起点却可追溯至20世纪的最初20年,尤其是吕瑞庭和米迪刚二人的“立国”论。尽管吕氏的“立国”论更倾向于维护农业的基础地位,米氏的“立国”论也强调以中国固有文明为主,欧美物质文明为辅来建设中华民国。但吕氏关于开矿山、修铁路的言论,米氏关于发展近代交通、近代工业以及大规模工业收归公有等认识,却为此前“以农立国”论中所未有;米氏关于传贤政体和政府组织的设想,亦为此前“以商立国”论和“以工立国”论中所鲜见。虽然吕、米二人关于“建设”“改建”和“建国”的认识仍然具有“立中有建”“建中有立”的过渡性特征,关于农业与工业、“立国”与“建国”之间关系的见解也远不如章乃器、翁文灏等人深刻,但作为20世纪最初20年中较成体系的“立国”论,二人的“立国”论在20世纪前期“以商立国”“工商立国”“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思想的此消彼长之间,在“以农立国”论发生历史性转折的过程中,仍具有历史性的转承价值和重要的过渡性地位,同时对梁漱溟等人的“乡村建设”思想也有过一定的影响。
四
在1923—1948年间发生的关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争论中,“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无疑是一个焦点问题。作为支持“以农立国”的主要代表人物,章士钊、杨开道等人的主张曾遭到猛烈的批判。时至今日,则既有学者从思想史的角度对当时的“以农立国”思想进行研究,或认为其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或认为其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有价值的思想和主张。*钟祥财:《对20世纪上半期“以农立国”思想的再审视》,《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郑大华:《民国思想史论》,第376页。也有学者对“以农立国”持批评态度。显然,不同时期的批评意见更多地呈现了“以农立国”论者保守落后的一面。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部分批评者似乎忽略了一个不应忽视的问题,即20世纪20年代以后,“以农立国”论开始发生历史性的转折。
如果不局限于“以农立国”论与“工业化”对立的研究视角,而是客观看待章士钊、杨开道、吕瑞庭和米迪刚等人对“以农立国”的阐释中存在的过多肯定某些传统因素的问题和错误,并从探索中国建设之路这一角度考察20世纪前期的“以农立国”论,就不难发现,“立国之争”在客观上深化了国人对于中国建设之路的认识。尤其是以许涤新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参与论争和批判杨开道等人“以农立国”论的过程中,回答了中国应走什么样的道路的问题:“中国经济,既不能回头地走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或者是走欧美的旧民主主义道路;又未能走着最新式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只能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许涤新:《中国经济的道路(节选)》(1945年9月),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952页。“这就是我们要使中国工业化和农业工业化所应走的路。离开这条道路而空谈什么‘立国’,显然是学院式的、‘大煞风景’的空谈!”*许涤新:《关于中国以何立国的问题》(1940年6月4日),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第909页。因此,吕瑞庭、米迪刚等人的“立国”论以及其所激发的学术讨论,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之路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
正如王先明教授所言:“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的两次最重大的转折,即世纪之初革命道路的选择和世纪末改革道路的选择,都是从农村开始的。这意味着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依赖于对乡村社会认识的深度,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是整个中国近代史发展演变的基础。”*王先明:《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出乡村对于20世纪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20世纪前期,中国共产党人总结了城市武装起义的经验教训,转而以广大农村为中心,探索适合中国的革命道路。与此同时,吕瑞庭、米迪刚、章士钊、梁漱溟、杨开道等人也基于对农业和农村重要性的认识,从各自的角度对“农业立国”与“农村立国”、“农业”与“工业”、“立国”与“建国”等问题进行探讨,成为这一时期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当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困境时,中国共产党人再次选择以农村为突破口,开启了持续至今的“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又被作为重要任务提上日程。这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而且要从20世纪前期关于乡村建设、乡村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相关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因此,吕瑞庭、米迪刚等人的“立国”论,对于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处理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收稿日期:2015-02-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百年)史》(10&ZD076)
作者简介:熊亚平(1976-),男,陕西丹凤人,南开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华北区域史和乡村建设思想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9X(2015)02-0001-13
The Historical Turning-point of Thoughts on “Founding the Nation by the Agricultur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oughts of Lv Ruiting and Mi Digang
XIONG Yaping
(Institute of History,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ianjin 300191, China)
Abstract:The thought of “founding the nation by the agriculture” had been shifted from 1920s to 1940s. It was turning from “founding the nation by farming” to “founding the nation by rural area”, exploring a way to build China from a pure “founding the nation” to “building the nation”, the nature of which is to shift from how to sustain the position of agriculture to how to tre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industry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the country. The viewpoints of Lv Ruiting and Mi Digang on the “foundation of the nation” not only marked the turning-point of the thoughts, but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exploring on how to construct the country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20th century. This comparative study has an important academic value and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which will provide historical reference to current new rural and urban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to better tre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industry, and rural and urban areas.
Key words:founding the nation by the agriculture; Lv Ruiting; Mi Digang; rural construction
【近代华北历史文化】
①侯旭东:《渔采狩猎与秦汉北方民众生计——兼论以农立国传统的形成与农民的普遍化》,《历史研究》,2010年第5期。
②王先明:《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③参见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的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9-997页。
④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苗欣宇:《民国年间关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几次论战》,《学术月刊》,1996年第8期。钟祥财:《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立国之争及其理论影响》,《社会科学》,2003年第11期。钟祥财:《对20世纪上半期“以农立国“思想的再审视》,《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庄俊举:《“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20世纪20—40年代关于农村建设的争论》,《红旗文稿》,2006年第16期。罗朝晖:《“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之争——20世纪40年代关于中国发展道路论争的再认识》,《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张霞:《现代化浪潮的经济思想回响——近代中国的三种立国思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徐勇:《中国发展道路:从“以农立国”到“统筹城乡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李德芳:《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6-117页。郑大华:《民国思想史论》,北京:社会科学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56-376页。聂志红:《民国时期的工业化思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6页。王先明:《走近乡村——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展论争的历史追索》,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10页,第176-190页。李普国、韩淑颖:《十九世纪后半期中国的重商主义思想》,《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63年第4期。赵晓雷:《近代中国重商思想评析》,《学术月刊》,1992年第5期。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322页。赵泉民:《论晚清重农思潮》,《社会科学研究》,2000年第6期。赵朝峰、宋艳丽:《清末新政时期的“重农”思潮评述》,《齐鲁学刊》,2003年第6期。蒋国宏:《近代中国知识分子重农思想新论》,《中国农史》,2004年第4期。苏全有、肖剑:《论清末民初我国的工战与农战思想》,《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⑤包括上述“以商立国”“工商立国”和“以农立国”思想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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