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张学龙, 李玉峰
费孝通先生在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时提出了一个极富创造性的概念——“熟人社会”。他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以经验事实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结构特征,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形成人际交互关系网络,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1〕。“讲人情”“给面子”是“熟人社会”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动逻辑,这与以强调信念、规矩、责任和原则为价值取向的从严治党逻辑构成根本冲突,“熟人社会”监督难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亟待破解的理论和实践难题。高校是现代型、城市化的“熟人社会”,人际关系除了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作为连接外,还有学缘、事缘等更具特点和特色的连接因素,较之于传统型乡村性“熟人社会”,是一个更加复杂的“熟人社会”。在高校内部开展巡察受到“熟人社会”人情、感情、利益关系的羁绊和影响更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工作的障碍和困境,我们将其称为高校巡察的“‘熟人社会’之困”。事实上,由于巡察的定位和目标就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地域范围和领域较小,“‘熟人社会’之困”是普遍的问题和现象。探讨和破解高校巡察“熟人社会”之困,既是突破高校巡察现实困境和障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视巡察工作从整体上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熟人社会”作为高校社群的鲜明特征和显著环境,对高校的影响是全天候和全方位的,“熟人社会”之困对高校巡察的羁绊也是全员和全过程的。为简便起见,我们把高校巡察的参与者作一个二元划分,简化为巡察方和被巡察方,再以巡察工作过程为轴进行论述。由于在巡察中的地位、角色、职能和心理均不相同,“熟人社会”之困在巡察方和被巡察方的表现形式也大不同,且随着巡察工作过程而有所变化。
在被巡察方的表现,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的表现。一是相关决策前上下活动规避巡察。巡察对于高校来说是一项全新举措,当前大部分高校还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虽然明确提出一届党委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和要求,但覆盖的范围和方式仍在探索和研究中。加之当前高校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氛围还不浓厚,面对巡察监督有一定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有些党员干部试图通过师生、亲属、曾经上下级、研究同一课题等等所建立的各种关系,游说高校巡察机构中具有决策权的干部和人员在工作规划和制度设计时不将自己所在单位纳入巡察全覆盖范围,或者在每轮巡察酝酿前通过各种关系说服巡察机构不将自己所在单位纳入该轮巡察单位之中,企图以拖待变,规避巡察、逃避监督。二是迎接巡察时有恃无恐轻视巡察。有些干部认为巡察在学校内部开展,与巡视相比影响有限,故而在认识和态度上等闲视之。特别是所在单位被确定为被巡察单位,看到巡察人员中有很多熟悉面孔,有的还曾是自己下属、学生、师兄弟、邻居后,一方面更加强化了校内巡察“不过尔尔”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觉得都是熟人、朋友,发现问题也会“手下留情”,更加心中有“底”,有“恃”无恐,不认真对待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三是巡察过程中不冷不热抵制。有些干部在巡察中角色转化不到位,认识不到巡察人员代表的是学校一级党组织对自己开展监督,眼中只看到自己曾经的学生、下属、关系要好的同事、对门的邻居、同门的师弟给自己“找茬”“挑刺”,心气不顺,或者自恃是大专家、大学者,在学校和业界有重要影响力,心高气傲,不认为巡察能奈我何,因此对待巡察态度不冷不热,配合工作不积极主动,有时还给“黑脸”、让碰“软钉子”,使得巡察工作开展不顺利,甚至难以进行。四是发现情况后打探消息破坏巡察。有的党员干部一旦发现巡察工作是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特别是感觉可能已经巡出较大问题、挖出干部线索后,就利用与巡察人员之间的各种关系套近乎、探情况、打招呼,试图打听情况、做好对策,甚至找人说情,施加压力,意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从而阻挠、破坏巡察。五是巡察整改上有气无力架空巡察。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解决问题是立足点,必须做好“后半篇文章”,巡察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些党员干部自觉对巡察干部“知根知底”,甚至认为巡察干部职务没自己高、见识没自己多、能力没自己强,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以为然、不以为意,整改表态“有口无心”,整改行动“有气无力”,敷衍塞责,甚至虚假整改,致使整改落不了地,巡察不能取得实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成为空话。
另一方面是被巡察方师生员工的表现。这一群体在巡察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巡察自上而下监督的被监督者,也是巡察中通过配合巡察、提供信息和反映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监督的监督者。他们在巡察中的行为表现也会受到“熟人社会”的显著影响。一是对待巡察半信半疑。高校巡察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对于被巡察单位师生员工来说还是新鲜事物,既充满期待,希望通过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给自己所在的单位带来新的气象,又感觉是学校内部巡察,巡察双方人员关系千丝万缕,羁绊较多,所以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深感怀疑。二是反映情况不温不火。由于深知巡察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存在熟人关系,因此一些师生员工对巡察人员的信任度不高,反映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敢直截了当,而是吞吞吐吐、遮遮掩掩、拐弯抹角,甚至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只说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不提供真实情况。三是信访举报瞻前顾后。一些师生职工想向巡察组反映侵害自己利益和权利的情况或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但十分顾虑巡察人员与被反映人可能存在熟人关系而“官官相护”甚至把举报信息透露给被反映人而让自己受到打击报复的风险。事实上这种顾虑产生的后果在高校巡察实践中常见,高校一轮巡察收不到干部问题线索较为普遍,有的高校甚至自开展巡察以来都未接到信访举报。
高校巡察的巡察方实际上指的是高校巡察机构,包括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组及其组成人员,是受“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影响更大的巡察参与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不愿坐巡察的位子。由于巡察以问题为导向,又是在学校围墙之内的“熟人社会”开展工作,一些干部认为巡察工作专事“挑刺”,吃力不讨好,是典型“得罪人”的岗位,担心从事巡察工作后影响人际关系和亲情友情,甚至还可能受到打击报复,因此不愿到相应巡察岗位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有些高校抽调巡察干部遇到较大阻力,被抽调的干部以各种理由婉拒,工作开展困难。二是查问题拉不下面子。由于受到师生、同事、同门、上下级、邻居、科研合作对象等各种关系的羁绊和影响,巡察干部思想包袱较重的,怕动真碰硬查找问题和不足,让被巡察单位干部特别是自己的“熟人”认为是“不给面子”,故意“找茬”,因而在巡察中不敢拉下面子真查,更不敢深查、细查。再加之目前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置固定巡察组,而是采取一次一组队、一次一授权的形式和机制临时抽调编组,少数巡察干部“认为自己只是‘打零工’,没必要太严格、太较真”〔2〕,让“拉不下面子”的情况更加突出。三是守秘密把不住口子。巡察情况必须严格保密,既是严格的工作纪律,更是巡察取得实效的关键保障。一些巡察干部在巡察中掌握了情况,却守不住纪律和规矩的口子,抹不开情面,经不起熟人、亲戚、朋友和同事有目的、有意图的打听、刺探而走风漏气,泄漏了巡察工作信息和掌握的情况,给巡察工作带来被动,甚至致命打击,无功而返。四是提炼问题点不到点子。巡视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从政治上审视情况、点出问题,就达不到全面政治体检的效果。一些巡察干部在巡察中发现了问题,受高校“熟人社会”影响,不愿、不敢从政治上看待、分析和提炼问题,怕被巡察单位干部认为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随意“戴帽子”、见机“打棍子”,与自己“过不去”,故而尽量就事论事,避重就轻,不从政治上审视和点明,只限于在具体事情上打转,就业务问题论业务问题。五是问责打不下板子。一些巡察干部由于不想看到与自己长期在“一堵墙内工作,一栋楼里办公、一个小区居住、一口锅里吃饭”的同事,甚至是朋友、兄弟伙、领导、恩师、亲人受到处分,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愿从政治责任上查找根源,更不愿提出相应的问责意见和建议,因此在巡察报告中“手下留情”“笔下生辉”,对相关责任轻描淡写,甚至只字不提。六是督整改守不住尺子。一些巡察干部“顾及情面”,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巡察意见守不住标准和尺度,有“差不多就行了”的思想,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甚至没有整改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轻易放过,不敢动真斗硬,一督到底,做不到任务不完成不松劲,整改不落实不收兵,让整个巡察工作落空。
造成高校巡察“熟人社会”之困的根源和因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更有环境诱因;既与高校巡察工作机制有关,又与传统文化和社会心理有关,也与高校巡察所处的阶段有关。概括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高校本质上是一个基层单位,教职工人数普遍在四五千左右,最多也就万余人,少的甚至不足百人,占地面积普遍在三四千亩,最广也就万余亩,少的只有几百亩。教职工最多的普通高校,人口规模也抵不上中东部地区中等规模的乡镇,而高校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社交又高度集中于学校围墙之内,亲缘、血缘、地缘、学缘、事缘联系密切,亲人、老乡、同门、师生、同事、上下级等各种关系相互交织,相互之间不仅仅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甚至是“一天也要见三遍”。人员规模较小、地域狭窄、关系错综复杂是高校巡察开展的基本生态和现实条件,也是造成“熟人社会”之困的客观环境因素。
“重情”是中国传统文化倡导的价值取向。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一再强调“人情”在熟人社会中的作用,他说:“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倚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3〕。正是凭借“未了的人情”,使原子化的分散的社会个体变成熟悉的人,从而让共同生活的社群成为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讲人情”既是习惯也是规范,更是“做人”。“在一种个人没有退出权利的封闭生活圈中,维持一种结构上的平衡而稳定的关系要比任何一个体单位受益最大化更重要。如果这时一个体仍然只顾自我收益,而放弃后面的回报义务,那么这个圈子就会宣告他的做人失败并受到孤立”〔4〕。不讲“人情”就是不会“做人”,就会被社会成员不容,这是“熟人社会”顺理成章的逻辑。高校这一封闭生活圈,既深受中国文化“重情”传统的影响,又不能摆脱“熟人社会”的运行逻辑,开展巡察面临困境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马克思深刻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5〕,强调“‘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6〕。有学者也一针见血地指出,“熟人社会外在的感性特征根植于其内在的利益基础之上,其构成成员心理上彼此依赖的产生来自于相互之间的利益需要”〔7〕。而“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的熟人社会交往的“精妙之处”就在于“相互拖欠”和“未了”。“相互拖欠”实际上就是利益交换,“未了”就是“不能中断”。因此有学者指出,“情理社会在人情往来上的非对等性在于期望彼此因为情的产生而使交换关系不是一次(或若干次)性地完结,或结束一次重新开始一次,而是发生了一次就能连续性地循环下去”〔8〕。正是这种“利益需要”的驱动性和交换始终“未了”的延续性,让熟人社会的交往决不能是“一锤子买卖”,必须顾及今后长久的“收益”。“今天我帮了你,以后你也会帮我”是熟人社会成员间普遍的行动逻辑和善良预期。正是怀有这样的心理和预期,高校巡察中一些干部抹不开情面,甚至把巡察当作“期货”,主动“留情”,以图今后得到相应的“收益”和“回报”。
毛泽东同志讲过,路线方针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巡视巡察是政治监督,对巡察干部包括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担当勇气、斗争精神在内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如果遴选的巡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个人素质不强、担当勇气不够、斗争精神缺乏,不仅不能把参加巡察当作党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重托,而且认为是接到了一份“得罪人”的“额外任务”,主观上就不愿担当负责、动真碰硬,工作不求取得实效“立功”,但求尽快走完过程“了事”。再加之“熟人社会”环境,以及身处其中所面临的各种关系羁绊,更不愿、不能、不敢放开手脚开展工作,巡察陷入困难之中就难免了。
高校巡察有时也称为“高校校内巡察”。“校内”两个字既描述了高校巡察的监督范围,也深刻揭示了高校巡察的“体制之弊”,即“同体监督”。“同体监督”具有鲜明的不足之处:一是“刀刃向内”。拿自己开刀,往往狠不下心,下不了手。二是“左右互搏”。也就是要么用自己的左手制约右手,要么用自己的右手制约左手。这些不足决定了高校巡察存在“自我开刀”的体制之弊和“角色互易”的机制之患。从巡察实践来看,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设置固定的巡察组,而是临时组建巡察队伍。在巡察全覆盖的制度设计和工作要求下,这样的巡察工作机制让参加巡察的干部有“今天我巡察的,明天来巡察我”的担心和心理包袱,在工作上就会瞻前顾后、“投鼠忌器”、裹足不前。
高校巡察有着“熟人社会”之困,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这项工作对于高校来说是“新事物”,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就像一个婴儿还在“蹒跚学步”,还未形成一套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尚需时日才能充分显示对于推动、保障高校改革发展的巨大作用和能量,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还不能充分体会到巡察带来的获得感。在“新事物”产生发展的早期,往往会因为大家不信任或者触动一些人的利益而受到质疑、阻挠、甚至打击而陷入困顿,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尤其是高校巡察自身具有同体监督的“先天病”,又遇到“熟人社会”不太有利的生存大环境,有一些质疑、困难和障碍是很正常的事情。
“人情”是熟人社会关系的传感器和连结点,打破高校巡察的“熟人社会”之困,必须首先从淡化和抵消“人情”影响上下功夫、做文章。尤其是当前高校巡察处在探索、试点阶段,立好规矩既是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的迫切需要,更是事前“约法三章”,做好对包括“讲人情”在内不良思想和行为防范的关键之举。当前至少要让下面三条规矩在党员干部和师生职工的头脑和意识中“生根发芽”:一是巡察是重要政治工作,破坏巡察就是违犯政治纪律,要让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巡视巡察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积极支持和规范开展高校巡察工作就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任何破坏巡察行为,如说情、打招呼甚至走风漏气、泄漏巡察信息等,都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二是巡察代表的是党组织的意志和权威,欺瞒情况问题,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让大家充分认识到顾人情、给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从本质上就是欺瞒组织,性质严重。三是重大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未报告是渎职。要让参与巡察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巡察方,充分认识到组织选派自己从事巡察是信任更是责任,如果因为讲人情、顾面子做不好相关工作,不仅可能受到问责处理,严重者还会遭到纪律处分。
“熟人社会”成员间表面上输送的是“人情”,而在温情脉脉的“人情”背后,实际上是利益。高校巡察打破“熟人社会”之困,根本是要打破巡察方和被巡察方的利益联结,切实防止利益冲突。一是利益疏离。就是采取措施使存在利益联结的人员在巡察工作中不发生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这其实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回避制度”。高校巡察工作实务中,一方面组织协调巡察工作机构在遴选巡察干部特别是组长、副组长时要全面审查籍贯、学科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社会主要关系等关键信息,与被巡察方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况和信息作比照,如果存在显著个人关系,如亲属、同学、上下级等,就对巡察组组成人员进行重新遴选或者对任务分工作出科学调整。另一方面要求被遴选的干部自我评估与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的关系状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二是利益背反。人作为理性经济人,做行为决策时都要考虑成本和收益问题,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付诸行动。利益背反就是要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在巡察中讲关系、透消息、跑风漏气、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指名道姓予以通报,让破坏巡察付出的成本远大于可能得到的收益,从而让试图卖人情、走关系的人丢掉幻想、断了念头。
破解“熟人社会”之困,要聚焦突破高校巡察“同体监督”的体制之弊和“左右互博”的机制之患,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工作体制和机制。一方面针对“同体监督”之弊,积极探索开展“异体监督”。一是进行提级巡察。由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方党组织统一对高校二级组织开展巡察,然后将巡察意见转高校党委,由其督促落实。二是进行交叉巡察。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方党组织统一部署开展所属高校或所辖地方高校二级单位巡察,各高校巡察力量接受统一调配,到其它高校开展巡察。或者高校之间进行协商和合作,各自组成巡察力量到对方高校开展巡察。三是进行“掺沙”巡察。即多所高校间自愿合作,派一部分巡察力量进入合作高校的巡察队伍开展工作,但巡察组的主要力量还是本校人员,对本校党组织负责。这方面教育部在蓉部属高校已经有所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另一方面针对“左右互搏”之患积极创新机制。一是可以探索设立固定巡察组,让部分人员力量相对抽离“左右互搏”的尴尬之境,专事巡察之职,排除日后被巡的可能性,减轻后顾之忧。二是巡察协调机构,要科学规划、布局巡察工作,统筹做好安排,力避出现“今天我巡你,明天你巡我”的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巡察干部心理负担。
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巡察干部“入口关”。要严格巡察干部遴选标准,对党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自身廉洁的干部才能配置到巡察岗位上来,坚决把不敢担当、投机取巧、热衷钻营,想把巡察岗位作为筹码换取利益的人挡到门外。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把巡察与干部的培养紧密结合,真正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锻炼、培养干部的平台,让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首先到巡察岗位“经风雨、见世面”,锻炼党性、历练心性。同时要强化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和日常监督,做好业务培训,让高校巡察干部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三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关心爱护,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巡察干部担当意识和斗争精神。高校巡察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还不完善不健全,又是“熟人社会”环境中从事可能不被人理解的监督工作,心理压力大、工作风险多,要政治上、生活上多给予关怀激励。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巡察干部敢于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建立退出机制,不断优化巡察队伍。建立工作过程和效果评价机制和体系,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约束和激励,根据履职情况进行奖惩: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好的,在干部选任中予以重用,在评价评优中适当倾斜;工作效果差、甚至出现走风漏气等违纪行为的及时调整出巡察岗位,始终保持巡察队伍的纯洁性、斗争性和战斗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校巡察究竟好不好,值不值得开展,能不能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最终还是要用能不能推动学校改革、促进事业发展,能不能给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获得感来衡量和决定。因此,高校巡察突破“熟人社会”困境,要把提升质效作为根本落脚点和关键着力点。一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巡察自觉放置到高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把学校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痛点作为巡察的着力点,盯紧不放,一抓到底,既当好“包公”,精准发现问题,又当好“华佗”,精准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切实推动和促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突破,切实当好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推进器”。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师生员工的所思、所想、所盼,开展监督,推进工作。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深刻指出,“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9〕***总书记也一再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高校巡察要牢记教导,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工作的全过程,深度贴近师生员工,始终做到了解一线情况,发现一线问题、回应一线期待、满足一线需求、推动一线工作,让干部群众看到因为开展巡察给工作带来的积极变化,感受到给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真正增强幸福感,从而高度信任、真心拥护、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巡察工作。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熟人社会”对于高校巡察而言,也需要辩证看待和分析。我们既应看到其对工作开展显著不利的一面,深入分析和探讨破解之道,也应看到“熟人社会”中,由于相互熟悉,更加顾及“面子”、重视信誉,生怕人格“破产”,因而对社会成员道德和行为有着强烈的约束功能和作用。一些研究者充分注意到“熟人社会”的这一“优点”,认为“熟人社会”中“通过建立在人际关系基础上的伦理道德来有效约束其成员行为,从而达到一种自觉和谐与秩序稳定的状态。”〔10〕不难看出“熟人社会”在道德约束方面的“优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具有重要正向意义和正面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全面客观看待和分析研究“熟人社会”对高校巡察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在工作中切实用好用足高校“熟人社会”的有利因素,最大限度规避不利影响。本文限于主题,对“熟人社会”之于高校巡察的正面影响和有利因素未作深入讨论,今后将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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