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信息人假说”的反思与重构

时间:2024-08-31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网络传播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2.四川轻化工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有研究认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并提升人类文明层次的三大动力分别为:食欲、性欲和“信欲”〔1〕。这里所谓的“信欲”,指的是对信息的渴望与追求,人们常说的“求知欲”,即源于这种“信息欲”。信息欲是人的精神生命持存的必需,亦为人的发展之重要源泉,可以说,信息欲是人最为基本的欲望。古之所谓“食、色,性也”,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人的本质属性,但这显然局限于人的自然属性,或动物属性。“信欲”则为精神的,而且是无限的,它将整个世界推进到前所未有的信息文明时代,当代人对手机信息的依赖程度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人对信息的欲望呈现出不同的层次,体现着不同的价值需要与追求。无论是作为社会个体还是社会整体,人无不在追求“必要信息”的基础上刻意追求“充分信息”。从整体上看,全球正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的道路上稳步前进:2017年,全球信息社会指数(ISI)达到0.5748,总体上即将从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预计2018年,全球将整体进入信息社会〔2〕。可以说,从移动互联到人工智能的发展,就是当代社会人对于信息孜孜以求的生动写照。按照百度总裁张亚勤的说法,移动互联不仅仅是信息,它还是索引(action),可以在真实世界将人与服务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工作或生活(Smart Plus)〔3〕。信息技术的进步势必使人的信息化浮出水面,从根本上改变人类世界的信息时空与思维方式,乃至人的本质属性。

关于人的本质属性,学术界已有诸种“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并逐渐形成了“人性假说”丛林。本文拟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致力于“人性假说”的推陈出新,对“信息人假说”进行理性反思,以构建“信息人假说”的线性框架,并论证其在当代的适用性。

一、“人性假说”的推陈出新

人性假说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与出发点〔4〕,不同的人性假说会产生不同的人文理论,人性假说的推陈出新,势必导致哲学与社会科学理论的推陈出新。

(一)“人性假说”丛林扫描

人性假说,亦称人性假设。古今中外,各种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无不以人性假说为立论的基本前提〔5〕。对人性假说的研究,主要有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经济人假说”(1776年)、梅奥(George Elton Mayo)的“社会人假说”(1933年)、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的“自我实现人假说”(1950年代末)、沙因(Edgar Henry Schein)的“复杂人假说”(1960年代末~70年代初)等。其中,“经济人假说”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利;“社会人假说”认为,人不是机器,而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人格的活生生的、以社会交往为生活之依赖的高级动物;“自我实现人假说”认为,人的需要之顶级层次,乃是以高效与完整的方式表现其丰富潜力;“复杂人假说”则揭示,人是极其复杂的,人的个性往往因时、因地、因地位和人际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异。此外,还有诸如“工具人”“生物人”“理性人”“成就人”“道德人”“文化人”“博弈人”等人性假说。后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又出现了“信息人假说”。这些假说,视角各有不同,影响大小不一,但在学术范式上却有一个明显的共同之处,就是力图通过假说的方式揭示人的本质属性之不同侧面,从而共同构成“人性假说”丛林。

纷繁多样的人性假说,大致可以归为“经济人假说”和“社会人假说”两类:“自我实现人”“工具人”“生物人”“理性人”等假说可归结为“经济人假说”,因为“经济人”包含了个人价值实现等因素;“复杂人”“成就人”“道德人”“文化人”“博弈人”等假说则可归结为“社会人假说”。后来出现的“信息人假说”,也属于“社会人假说”,因为“社会人”包含了文化创造、人际关系与社会交往等多种因素。

从本质上判断,“经济人”与“社会人”假说对应了人所特定的经济、社会行为规范和文化观念,具有相应的价值。但既有的“人性假说”丛林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信息时代、网络社会、虚拟世界和智慧地球的客观需求,依据“经济人”与“社会人”假说而形成的相关理论也遭遇难以突破的困境,于是“信息人假说”应运而生了。从狭义来讲,信息人假说指以图书管理员为代表的信息工作人员;从广义来讲,信息人假说则包括信息基质说与人性嬗变说两种不同的阐释。

社会选择理论的领军人物、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曾提出“信息扩展”的理念,其实质是修正理性人假设,承认社会选择中价值、伦理、感性等因素的作用,从而实现认知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理性选择与感性选择的统一〔6〕。笔者受“信息扩展”理念将理性信息扩展到感性信息的启发,将人性假说从经济、社会维度拓展到信息维度,从而反思与重构“信息人假说”。

(二)“人性假说”的学术范式

无论经济学还是社会学,其研究的逻辑起点均建立在有关“人”的理论假说的基础之上〔7〕,“人论”或“人学”,无疑是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学术范式。

然而,对人的研究遭遇了异乎寻常的复杂性,因而研究复杂事物的路径总是呈现为自由度的缩并。古典经济学研究生产发展的复杂性体现为将人的各种需求抽象为“经济人”而实现自由度缩并,但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与人类需求层次的提升,这样的抽象已无法概括人类在更高层次上的多维追求,也就是无法实现信息化社会人类选择的自由度缩并〔1〕。信息化正在使人类的生产与生活越来越高水准地实现有序化,在这样一个高度有序的社会中,不难发现“经济人”“社会人”等既有假说对人性的描述已因偏于经济或社会之一隅而略显过时,当信息已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时,“信息人假说”更能体现这个时代的信息化精神〔8〕。中国文化情景中的人性假说是多维的、立体的和对称的,既有的“人性假说”丛林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信息人”理论或能更好地概括人性特质。换句话说,如果要用一个维度的人性假说来概括人的精神本质的话,那只有用“信息人”来概括了,因为信息的抽象程度相对较高,在信息层次上,能够抽象出各个维度的内涵本质,从而整合起来表达为“信息人”。实际上,在信息社会“信息人”已经成为社会的主体。“信息人假说”这一新的人性假说所代表的人性需求——信息欲,既是保证信息科技发展的现实依据,也是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本保证与不竭动力〔1〕。

二、“信息人假说”的理性反思

与“经济人”“社会人”这些学术概念相比,“信息人”还是尚未深入研究与系统讨论的概念。

(一)“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演进

“信息人假说”的理论背景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历史上最早提出信息人概念的是美国情报学家兰卡斯特(F.W.Lancaster),按照他的观点,在信息社会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人——“信息人”〔9〕。兰卡斯特所说的“信息人”,系狭义的“信息人”,特指专门从事信息工作的人。

在国内率先明确提出“信息人”概念的是卢太宏教授,他认为在信息时代与信息文化的生态环境下,人逐渐形成某些具有共同性的信息行为与信息心理,它们构成了人的一种后天性的特质。于是他提出,当我们撇开人的其他方面而专门讨论这种特质时,可以把人看作或抽象为“信息人”〔10〕。

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不仅国际上对“信息人”概念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而且国内也开始关注“信息人假说”,并对此展开了大量的讨论〔11〕。在国内较早提出“信息人假说”的是朱红,不过她使用的是“信息人假设”的提法,其“信息人”属特指含义,局限于就信息工作人员而立论〔12〕。国内有关“信息人假说”的提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信息基质说

信息基质说认为,信息是人的自然、精神与价值特性的基质,因而从这种基质出发,论证信息符号作为人的根本特性,以凸显信息人是人的精神价值的基本坐标。

余潇枫教授等即从人的本性出发研究信息人,指出信息需求是人的生存与发展本能〔11〕。作为“信息动物”,人不仅生活在复杂的信息环境中,人自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信息处理系统。这是一种广义的“信息人假说”。这种说法除论证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外,还断定信息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特定“基质”,并认为人的本质提升取决于信息交换方式。按照这种说法,正是信息基质决定了人在根本上是“信息人”。

2.人性嬗变说

人性嬗变说侧重从信息化时代人类对信息的依赖性来论证,认为不管是物质需求、精神消费甚至人类意识层面的自信,都同信息获取相关,因而人类是“信息人”〔12〕。

持这一说法的李德昌先生还运用信息向量从“货币”、“权力”、“知识”、“情感”、“艺术”和“虚拟”等多个维度构建信息力学模型,力图解释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困惑,认为当人们的信息消费超过食物消费时,从本质上来看人类就从“物质人”嬗变为“信息人”〔1〕。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的《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指出,2017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9%,中国首次进入联合国划分的20%~30%的富足区间〔13〕。与此同时,2017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4.5万亿元,占最终消费支出的10%;预计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达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14〕。这些数据为“信息人”嬗变提供了实证依据。

(二)现有“信息人假说”的根本缺陷

立足信息时代的多元化现实,我们可以发现,现有“信息人假说”存在根本性的缺陷。

1.狭义“信息人假说”缺乏学术张力

根据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信息人”的定义上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的认识没有差异,他们所指的“信息人”就是狭义的、后天的“信息人”,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人,并不涉及人的信息属性,有时还特指专职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例如图书馆的管理人员等。这样的“信息人假说”流于简单而缺乏学术张力,不能突破“经济人”与“社会人”假说的固有局限来论证人的信息特质。“信息人”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本能的概念,而不应该是一个狭义的、后天的概念〔15〕。

2.广义“信息人假说”疏于严格论证

广义“信息人假说”认为“信息人”就是信息场空间中的六维信息向量,即“货币”、“权力”、“知识”、“情感”、“艺术”和“虚拟”,六维信息向量既独立又统一,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16〕。实际上在进入网络时代后,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知识信息”与“艺术信息”之间难以厘清界限,就连“货币信息”也呈现出虚拟化的趋势。从数字支付的日益普及到比特币进入交易市场,真正让“数钱数到手抽筋”变得“out”,也让“钱对我来说也就是一串数字”由富豪的专利演变成平民的现实了。而“虚拟权力”“虚拟知识”“虚拟情感”“虚拟艺术”等“虚拟信息”,也渐渐同实体的“权力”“知识”“情感”“艺术”等实体信息相互映射,甚至并行不悖。

更缺乏论证的是“信息复杂全息人假说”〔17〕,它把人看作是一个全息性、量子化的以及具有自主意识和自适应性的开放复杂的巨系统——巨复杂自适应智能系统(Giant Complex Adaptive Intelligent System,GCAIS)——“信息复杂全息人”(Information Complex Holographic Person,ICHP)。这种基于“格赛思”(GCAIS)的“信息人假说”,因过于复杂而疏于论证。

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与广泛普及,人类已步入信息社会的门槛,打上了信息时代的烙印,凸显出“信息人”的特质。而现有的“信息人假说”主要源自传统的图书情报学,并存在根本性缺陷,难以适应网络与新媒体时代的新情况,不能回答“数字原住民”所遇到的新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重构。

三、“信息人假说”的线性框架与当代适用

将人理解为信息人,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破解信息时代的人类生理、心理、行为、情感和思想以及人怎样在与各种信息的交互作用中生存与发展的奥秘〔18〕。

(一)“信息人假说”的线性框架

信息论将“信息”定义为“不确定性的减少或消除”,按照这一界定,“信息人”所揭示的正是人对不确定性的不懈追求这一精神性特质。而“信息人假说”则是将人的这一精神性特质作为人的本质属性之一,以试图回答信息社会中凸显出来的信息化现象所涉及的人性演化问题。

要想对“信息人假说”进行重构,必须对信息人概念进行深化与扩充,运用“扩展信息”概念将原概念所涵盖的“从信息需求到信息知晓”这一条链条扩展到“信息本能与信息欲望”环节,并延伸至“信息人性”环节,从而构建“信息本能——信息欲望——信息需求——信息知晓——信息人性”的线性“信息人假说”框架〔19〕。

1.信息本能:人体即信息

信息人(information man)是“社会人”的高级形态,具有“社会人”的心理特征与“自然人”的生理属性。作为生态的主体,与其他高等生物相比,唯有人能有意识地处理来自周围的各种信息,并因此按照自己的意念行事。作为“智能型的高级信息处理器”,人凭借信息媒介,不仅从自然界获取所需的生存资源,而且还创造了灿烂辉煌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就这个意义而言,现代人的本质是所有信息关系的总和。对任何人来说,从其周围接受、存储、处理和传递信息,乃是其基本活动〔20〕。换句话说,人首先具有一种天然的“信息本能”。若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的话,就可以模仿麦克卢汉“媒介即信息”的说法明确提出“人体即信息”,即将人整体地看作是一个拥有庞大信息库的信息综合体,其存在是由信息构成的,并以信息的接收与在此基础上的反应为活动方式。

人的信息本能可以从哲学本体论去把握。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人的身体总是处于特定的场所、情境和语境之中,与周围的事物产生包括因果、关联在内的各类互动〔21〕。法国哲学家、存在主义代表人物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则提出了“身体—主体”概念〔22〕,这一概念的延伸就是知觉。这种回归身体、知觉的哲学本体论,对“信息人假说”的重构具有启发意义,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体”。

图灵所带来的多媒体信息革命的根本性变化揭示了人类行为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即人是网络化的信息有机体(information organisms)。实际上,人在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已经把自身信息体化(inforgize)了。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与物联网的发展,作为信息体的人若想不被智能机器挤得无业可就,而是能够驾驭智能工具为社会服务,就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的信息处理潜力与效能〔23〕。

2.信息欲望:人是信息处理机

信息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欲望。作为个体的人,犹如一台电脑,是一部处理信息的机器,大脑就是人的“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人体由各类细胞组成并构成不同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各司其职,在大脑的统一协调下支持生命整体运行。而人体细胞各有不同的寿命,只有脑细胞才几乎伴随人之终生〔24〕。脑细胞的终身相伴,使人产生了永无休止的信息欲望,这台信息处理机日夜不停地忙于信息的选择、获取、加工和处理,可见人脑在本质上不是物质系统,而是信息系统,换言之,人在本质上是“信息人”。脑细胞的活跃,使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互联网的出现,不仅开辟出虚拟世界的广阔天地,更是让人得以将梦想在现实中实现,营造出虚拟与现实“两个世界,多种梦想”的立体化境界,从而极大地满足人的信息欲望。

由于人是信息体,所以人类所处的综合环境就是一个“信息圈”(infosphere)。“信息圈”这一概念由意大利信息哲学家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提出,并且对“信息圈”进行了“重新本体化”(re-ontologizing)即“重组”(re-engineering)。当代社会流行的微信“朋友圈”,本质上就是一个基于实名制的熟人之间的虚拟“信息圈”。在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比任何时代都更为紧密,个人的行为不仅影响着自己,而且通过“信息圈”影响着他人〔25〕。信息关联式的融合,将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且“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是建立在“人类信息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人类信息共同体就是信息人联合体。正因为如此,人类有必要通过信息网络的有效治理,构建良性的“信息生态”(information ecology)。

3.信息需求:信息化的精神自我

在人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通过在人的数字化基础上的更加广义的信息化,即借助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信息技术实现对人的精神活动的模拟等,就可能出现信息化的精神自我,那样人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人”。这种信息人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所说的信息人(information literate)。在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的视野中,作为信息活动的主体,人是信息活动系统的主导因素,是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和利用者,具有一定的信息意识与信息能力,侧重于表达一种终身学习的理念〔26〕。而在信息社会,信息人是社会各种活动的主体,是时代精神的主要体现者。信息人的主体化与精神化之所以能得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如果说技术的第一次重要使命是使人从自然人变成社会人、从野蛮人变成文明人、从古代人变成现代人的话,那么,其第二次使命则是通过“去肉体化”与信息化,使人从实在人变成虚拟人、从物质人变成信息人,使人整体地进入信息界,成为一种信息存在,从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而成为自由的人。

在信息时代,人类在即将摆脱物质依赖的同时产生了新的依赖——信息依赖。信息乃万物之源。时间是信息人的生命过程,空间是信息人的物质载体,“信息人”是物质、能量、信息合三为一的组合体。信息人生活在信息时空之中,这是一种超越现实时空的虚拟时空。信息是虚拟时空中的虚拟物质与虚拟能量,也是信息人的精神食粮。人对信息的刚性需求使信息演变成一种超物质的能量,形成源源不断的信息流,同时也会带来信息鸿沟,出现信息优势与信息劣势的马太效应,使不断累积的虚拟财产将现实社会中的人分裂成“信息富人”与“信息穷人”。

4.信息知晓:当代人的重要素质

信息人作为“信息元(源)粒子”,其内在的信息结构所蕴藏的潜在能量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转化为显性的信息功用。当人可以持续地生成信息、传递信息、消费信息、监管信息,即表现出一定的带有共性的信息认知与信息行为时,就具备了当代人在信息方面的重要素质〔27〕。特别是在遭逢信息过剩的境遇时,信息人能够以面向未来的心态,在崇尚个性的同时,尊重社会群体的集体记忆,提升自我实现的信息能力。信息人在选择与利用信息的过程中,不但遵循最小努力的信息经济法则,而且注重信息价值的选择过程,以实现适度满足的信息诉求与自我发展的长远目标〔28〕。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发展,信息搜索日益便捷,因此,对个人记忆的要求就不再如往常那样高了。例如,随着导航系统的普遍使用,出租车司机不用太多的去记忆所服务城市的具体地名与位置,乘客所去的地方只需通过导航就可以寻找出路线。其实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可能削弱人的个体记忆能力;另一方面则为人的创造力的发挥拓展出更大的可能性,使人得以从繁重的记忆任务中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能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用于对信息的理解与感悟,令思维更加活跃,可以不断有灵感闪现甚至思想碰撞,从而引发各种创新。

实际上互联网思维就是信息思维。当人具备信息思维之后,就会习惯地、充分地吸收信息,并尽可能地内化与外化各种相关信息,以实现自身存在与发展的价值,成为社会意义上的“信息人”,从而逐步积累自己的信息资本,包括信息能力、信息控制力、信息权力、信息载体、自然人信息、组织人信息、社会人信息以及信息人直接拥有的信息①。

5.信息人性:由中性而分善恶

关于人性,历来有“性善论”“性恶论”等观点,并由此生发出不同的经济、社会和管理理论。

无论是作为信息本身的信息人、作为信息处理系统的信息人,还是基于社会进化的信息人,从人性本质而言,一开始都是中性的,善与恶的习性,均是后天接触、处理和接受不同信息的结果。由此,可仿拟《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作“人之初,性本中”。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那么在信息流通过程中注重传播富于正能量的信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信息,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正是信息人性的题中应有之意。也就是信息化社会的局域对称性把“信息子”强加在当代信息人身上,使其具有相应的“信息力”,并希翼其发挥应有的正能量,倡导在人性范畴实现向善、向好、向上。

可见“信息人”应是基于天然信息本能、独具强烈信息欲望、拥有多元信息需求、要求明晰信息知晓、本为中性信息人性,以信息的生产、加工、处理、传输、服务为主要活动方式,并通过这些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并实现自我发展的人类群体。作为信息交流的动物(Information communicating animal),“信息人”无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活动,均出自其信息人性及其发展之需要,它以信息自由为最高目标,以信息共享与信息开放为基本权利与基础义务,并具有能动的信息意识、充分的信息能力和合理的信息行为〔29〕。

(二)“信息人假说”的当代适用性

对“信息人假说”进行反思与重构,有助于深化对“数字原住民”这一新“族群”的认识,为发展信息学奠定学理基础,并为信息生活的进一步数字化做好必要准备。

1.有助于对“数字原住民”这一新族群的认识

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阶段之后,信息技术如同供电、供水、供气一样悄无声息地渗透到了人类的生活中。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指数对全球各国评价结果,中国信息化全球排名于2016年已达第25位〔30〕。可见“信息人”已不再只是学者们研究的一个概念了,而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一个新族群——数字原住民〔31〕。

信息人的形成,是以数字化为前提的〔32〕。从80后、90后到00后甚至10后,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到智能手机,从1G、2G、3G到4G甚至5G,从有线网络到无线上网(wifi),从网站到应用程序(如APP、二维码),从文字、图片到音频、视频,从影视动画、网页动画(Flash)到动漫,从电子游戏到网络游戏,从页游到手游,从博客、微博、微信到微视频,从转播、录播到直播,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到混合现实,从指纹识别到读脸支付,从传统计算机到量子计算机,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到区块链,信息技术不仅使年轻一代成为了网络与新媒体环境下的数字原住民,也让先前所谓的“数字移民”的概念有了“数字时代的移动互联用户”这一新解。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移动通信产业的发展保持着这样的规律,即每十年更新一代,每一代系统都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提供更高速的数据传输与更加多样化的服务,推动着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和应用的革新,为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传统的人际“代沟”在信息人面前化作了巨大的“数字鸿沟”,而移动电话的快速普及是缩小全球数字鸿沟的重要因素。全面而深入地研讨“信息人假说”,显然有利于增强对“数字原住民”这一新“族群”的认识,并有助于缩小与“数字移民”之间的“信息鸿沟”。

2.为发展信息学奠定学理基础

既有的发展经济学、发展社会学、发展心理学等发展研究体系已难以满足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的客观需求了,在这种情势下反思与重构“信息人假说”,可以为适时推出发展信息学这一推动经济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理论奠定坚实的学理基础。

“信息人假说”的提出与论证,不仅为现实情势下人本理论的发展及其学术规范提供了依据,也给予人类在不断反思生活方式的变革过程中以新的人性启发。“信息人假说”是在信息文化与信息文明语境下对人本质的一种解读,它是人本概念的具体化、新形态或当代特征。对“信息人假说”的探究,虽然会面临许多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还可能涉及人的本质观转型等问题,但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使“信息人假说”为传统人本论展示出新的前景,为包括发展信息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提供重要的基础理论支撑。

3.为信息生活的进一步数字化做好必要准备

《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指出,数字生活是中低收入国家信息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美国《2016-2045年新兴科技趋势报告》,“人脑—电脑”界面,将允许人类用思想控制数码设备,使它们成为人体之一部分〔33〕,也就是说人将有可能成为去除“肉体效应”的纯粹信息人〔34〕。届时,真正的“后物质文化价值观”将体现在这种信息人的生存与发展上。

总之,进入信息社会,信息获取已经从“大海捞针”进入“私人定制”模式,只有确立“信息人假说”,才能为人类信息生活的进一步数字化做好必要准备。

注释:

①参见程楠、赵兆林、韩莉《信息人可拥有信息资本的分析》,载中国通信学会通信管理委员会编《2010年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2010年第139-142页。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