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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才振兴:内涵阐释、困境反思及实现路径

时间:2024-08-31

刘玉侠,张剑宇

(温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 温州 325035)

人才是第一资源,乡村人才则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要素。“乡村人才振兴”这一规范概念和话语表达的形成并不久远(1)2018年两会期间,***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学术界一般将此视为“乡村人才振兴”官方话语表达正式形成的标志。,但党和国家对乡村人才的重视由来已久。不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各类涉农政策对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的重要性作出强调,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多次要求“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1]35-38,[2]90-92,并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3]20-21,体现的都是对乡村人才的重视。2021年2月23日,中办、国办系统聚焦乡村人才振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对乡村人才振兴作出了全面部署[4],党和国家对乡村人才的重视上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和施行更是让乡村人才振兴有了法治保障[5]。

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乡村振兴步入全面推进新阶段,乡村人才振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得到充分彰显。首先,乡村人才振兴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布局需要兼顾乡村人才振兴和城市人才集聚,让适宜在城市发展的人才继续为城市发展服务,让适合在乡村发展的人才愿意且能够为乡村社会发展服务。其次,乡村人才振兴是破解乡村人才掣肘的现实选择。乡村振兴普遍面临的人才掣肘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起点,乡村人才振兴是回应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治理转型需求、文化振兴需求、社会发展需求的现实策略。最后,乡村人才振兴是调动乡村发展要素的关键举措。乡村振兴依赖于发展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良性驱动。强调乡村人才之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因其满足了乡村振兴对“劳动力”这一发展要素的需求,更关键的是其附属价值,即其在调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发展要素中发挥的作用。因而,对于乡村人才振兴这一极具现实意义的题域,亟待学术界从多学科视角展开理论探讨。

一、文献述评与问题提出

与政策话语表达相适应,国内学术界对单类乡村人才(如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创业人才等)的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对乡村人才振兴的研究则主题分散、视角多元、方兴未艾。第一,明确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虽然国内学术界对乡村人才的类型划分尚未达成共识,但学者普遍认同“乡村振兴要以层次分明的乡村人才队伍体系作为支撑”[6-7],且这一人才队伍体系至少应涵盖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公共发展、乡村治理五大类型[8]303-304。第二,关注乡村人才建设的现状。大部分学者聚焦乡村人才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影响因素。周晓光认为乡村人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优等瓶颈,其原因在于乡村人才职业观偏差故不想回到农村,农业比较效益低故不想投资农村,乡村环境较落后故不想留在农村[9];罗俊波认为乡村振兴的“人才短板”在于人力资本短缺、综合素质不高,乡贤群体流失、回流难度较大,乡村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10]。少部分学者则致力于总结各地在乡村人才振兴进程中取得的经验启示。田书芹等基于多案例研究识别了浙江“湖州模式”、湖北“咸宁模式”、重庆“永川模式”3种乡村人才振兴典型模式,并通过比较其治理路径的异同总结乡村人才振兴的整体性治理图式[11];钱再见等基于江苏省L市G区的实践,在微观视阈总结新乡贤作为乡村人才的流入机制和作用机制[12]。第三,探索乡村人才振兴的路径。服务于实践需要,这一主题是国内研究的焦点。唐丽桂、谭金芳等学者基于乡村人才振兴具体实践,立足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从制度供给、社会支持、人才主体不同维度,或提出视角有别的对策建议,或思考措施各异的人才振兴路径[13-14]。

由于各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道路存有差异,国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村人力资本和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一,关于农村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便将人才要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联,强调人才作为资本的特殊意义。贝克尔、舒尔茨等聚焦人力资本或农村人力资本的内涵及经济社会价值等展开研究,并强调教育投资对人力资本提升的重要性[15]5-78,[16]150-175。在此影响下,库钦克、阿塔纳西奥、安扎库等针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过程和途径展开了研究。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根源于不同的哲学传统,开发目的包括“以人为中心”“以生产为中心”“原则问题解决”等[17],其过程一般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18],农村人力资源有效开发不仅要注重组织构建、方法选择,更为关键的是要关注支持性政策的出台[19]48-51。第二,关于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日本造村运动、韩国新村运动、德国村庄更新、法国农村改革、美国乡村小城镇建设、加拿大农村计划等乡村建设运动的战略目的和建设路径有所差异,但无一例外都对各类人才的社会价值投以关注和重视。在乡村人才建设过程中,这些国家积累了诸如完善人才培育法律体系、构建人才培育机制、乡村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并重、加大乡村财政投资等经验[20-21]。

总的来说,国内外相关研究对于深化学理探讨、提供实践参考具有重要价值。尽管如此,“乡村人才振兴”本身、乡村人才振兴实践都有诸多亟待学术界给予关注和解答的问题。国内学界多将“乡村人才振兴”视为约定俗成的默认概念,对于谁是乡村人才、何谓乡村人才振兴等问题,却鲜有研究给出明确回答;对于乡村人才振兴存在哪些困境、其实现路径如何等现实问题,国内学界虽然展开了初步探索,但研究的系统性、全面性有待提升。质言之,既有研究尚不足以完全支撑乡村人才振兴的实践推进。因此,本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若干涉农政策以及笔者于2020年7月、2021年2月在浙江温州和浙江绍兴实地调研获得的经验材料,探析乡村人才振兴的内涵,反思实践困境,探究实践要求和实现路径,以期对乡村人才振兴形成愈加全面的认识和更加系统的解读,为乡村人才振兴具体实践提供理论参考(2)按照学术惯例,本文涉及人名和县级以下地名均采用化名,所有经验材料已统一编码,编码代表资料详细来源,编码格式为“资料来源-访谈日期-访谈地点-访谈对象”。如“FT-20200729-XRC-XXF”,“FT”代表资料来源于访谈,“20200729”代表访谈日期为2020年7月29日,“XRC”代表访谈地点为XRC村,“XXF”代表访谈对象为XXF。。

二、乡村人才振兴的内涵阐释

“概念是建构理论的基石。”[22]59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以理解乡村人才和乡村人才振兴的科学内涵为前提,亦即对“谁是乡村人才”和“何谓乡村人才振兴”等问题作出理论回答。

(一)乡村人才的基本属性

国内学术界对“人才”的界定大同小异,主要指“德才兼备的人”或“有某种特长的人”[23]1096;对“乡村”的理解也大体相同,倾向于将乡村视为与城市空间相对的概念,指代城市建成区以外(包括乡镇和村庄等)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5]。但对“乡村人才”这样一个由“乡村”和“人才”复合形成的学术概念,学者的理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对“乡村人才”进行概念溯源和界定,还是对乡村人才进行类型学划分,均无法从国内相关研究和课题组的访谈资料中总结出具有广泛共识性的结论。对于“何谓乡村人才”“谁是乡村人才”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看法不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较一般乡村实践主体,乡村人才在社会属性、空间属性、身份属性、价值属性4个层面具有特殊性和优越性。

第一,社会属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4]135。乡村人才首先为人,其生产活动、生活具有社会性,其社会行为实际上就是其与其他个体、群体的互动。乡村人才在社会实践中得以形塑,又受到复杂社会网络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与一般乡村实践主体相比,社会实践对乡村人才的形塑效果更明显,使得其社会价值更突出;相应地,社会网络和社会环境对其影响也更深,这就解释了为何某些乡村人才较一般村民具备更复杂的关系网络和人脉资源。

第二,空间属性。乡村人才与乡村相联系,但此“乡村”非指人才的来源空间,而是指人才发挥价值和作用的空间。“外来人才”“新村民”[13]等外生人才尽管源于城市,但其作为空间在乡村,为乡村建设发展而服务,故也属于乡村人才的范畴。明确乡村人才的空间属性为做大乡村人才增量、壮大乡村建设人才队伍提供了一种内外兼顾的新思路。

第三,身份属性。乡村人才作为人才的一种大类,具有一般人才的共性特征,即在个体素质、人力资本等方面具备良好条件,例如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等;但作为服务于乡村的特殊种属,乡村人才的素质禀赋和身份特质也表现出适应乡村需求、异于一般人才的差异性,例如必备的乡土联结、特殊的农业技能、专业的文化手艺、敏锐的乡村需求认知、独特的乡村治理权威等。

第四,价值属性。乡村人才的价值属性主要表现为“合乎价值性”和“价值性”两方面。“合乎价值性”是指乡村人才的思想和行动符合与乡村振兴和乡村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导向、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换言之,政府、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对乡村人才基本保持积极正向的他我评价。“价值性”是指乡村人才能凭借自身特质产生社会价值,对乡村社会发展产生影响、作出贡献,具体表现为助推乡村产业发展、治理转型、文化振兴、社会发展等。

基于此,可将“乡村人才”界定为:与乡村具有紧密联系,愿意并能够为乡村建设作出贡献、对乡村振兴产生积极影响的,具有较高素质禀赋或人力资本(如生活阅历、乡土联结、技能水平、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素质、非正式权威等)的人。

(二)乡村人才振兴的向度

2018年两会期间,***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创新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的“五大振兴”,即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25],并在诸多场合强调“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26]。理解乡村人才振兴,首先要厘清其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关系。贝塔朗菲创立的一般系统论[27]28-49及由此衍生的复杂性研究范式为此带来新的启发:在乡村场域这一环境中,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复杂系统,乡村人才振兴是其子系统之一,这一子系统又由政府、市场、人才、农民等要素构成,要素、子系统、系统、环境相互间具有复杂关联。这就要求我们用系统思想和全局眼光审视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关联:一方面,由于乡村人才具备一般实践主体不具备的属性优势,其在乡村振兴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乡村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等离不开乡村人才的作为,且乡村人才是调动和激活资本、技术、信息等乡村振兴必备发展要素的关键。另一方面,乡村其他方面振兴对人才振兴具有积极、正向的助推作用。产业振兴能为人才振兴提供产业和发展平台支撑,文化振兴能为人才振兴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舆论空间,生态振兴能为人才振兴创设宜居的生态环境和生活场域,组织振兴能为人才振兴奠定政治基础、提供社会治理保障。一言以蔽之,乡村人才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其他方面振兴又对人才振兴具有促进作用。当然,对于“乡村人才振兴”本身,更需要从不同向度予以全面解读。总的看来,乡村人才振兴各个向度有其差异化的内在蕴意,或是蕴含国家战略意图,或是表达长期行动方向,或是反映具体行动目标。

第一,作为现实系统工程的战略向度。乡村人才振兴是人才强国战略在乡村领域的具体展开和乡村振兴战略在人才层面的基本要求。就此而言,可将乡村人才振兴理解为一项立足于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致力于解决乡村人才建设现实困境的战略性举措,也是一项包含培育、引进、管理、评价、服务、使用等环节在内的系统工程。这一战略性举措和系统工程各组成环节有不同的问题指向:培育和引进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首要环节,主要解决乡村人才从何而来的问题;管理、评价、服务是乡村人才振兴的依托,主要解决乡村如何留住人才的问题;使用是乡村人才振兴的最终指向和最终目的,主要解决如何用好乡村人才的问题。

第二,作为长期建设实践的历史向度。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绘制了“分三步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蓝图[1]5-6;2018年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则对“有序实现乡村振兴”提出了“准确聚焦阶段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梯次推进乡村振兴”三大要求[2]102-104。尽管党和国家只是强调了乡村人才振兴到2025年的目标任务[4],并未单独就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作出阶段性部署。但乡村人才振兴实际上也有特定的推进节奏和发展步调,且需历经较长时期才能实现。站在历史维度理解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在于厘清乡村人才振兴长期性与阶段性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乡村人才振兴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乡村振兴在人才建设领域的历史任务;另一方面,不同发展阶段的现实背景和社会问题不尽相同,乡村人才振兴的阶段目标和建设重点等会产生阶段性差异。

第三,作为目标期望状态的目标向度。“振兴”还表示一种与“衰败”“衰退”“衰落”等截然相反的期望状态和目标指向。乡村人才振兴的目标向度包含两重蕴意:一是对未来乡村人才建设实现目标、达到状态的概括,即乡村人才全面振兴的状态。彼时,乡村人才队伍规模充实,人才梯队完善,在数量上能满足乡村建设发展需要;乡村人才结构完善,人才类型全面,人才素养较高,在质量上能适应乡村振兴的需求。二是对未来乡村社会中的人之主观意愿、客观能力、目标期望的概括,即乡村人才主体性得以实现的状态。乡村全面振兴既依赖于乡村人才主体性的发挥,又会对乡村人才主体性实现产生助推作用。因此,乡村人才振兴还包含了对各类乡村实践主体有意愿、有能力发展成为乡村人才,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期盼。这就是说,乡村人才振兴要让人才不再是乡村建设发展的桎梏和阻碍,乡村也不再是人才稀缺之地。更为理想的状态则是塑造一种人才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局面,乡村人才和城市人才平等享有发展机会,平等拥有选择发展空间、体面生活的权利。

三、乡村人才振兴的实践困境

受国家战略的引导和支持,各地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吸取了诸多教训。浙江湖州、湖北咸宁、重庆永川等地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乡村社会治理范畴,遵循整体性治理逻辑取得了初步成效[11]。以上3地经验是否足以构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取得如此成效的地区在全国范围内是否具有普遍性,这些问题仍待商榷。可以明确的是,各地乡村人才振兴仍然面临现实困境,解决问题、化解困境是乡村人才振兴实践的旨归所在。

(一)人才结构困境

当前,多数地区的乡村人才结构存在乡村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层次不优等问题。第一,乡村内生人才存量和外生人才增量均不足以支撑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调研中,许多乡镇干部、村干部均将“缺人”视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制约因素,XXF的见解具有代表性:“我觉得人才很重要,就比如我们XRC村就很缺人才,包括旅游开发的、政策处理的,目前村里能搞这些的太少了。”(Y县Y镇X村党委委员,FT-20200729-XRC-XXF)。第二,乡村人才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禀赋条件无法满足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和要求。以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全职或兼职人员。的知识水平为例,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普查”)主要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31 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仅占8.3%[28]。第三,乡村人才的年龄层次、等级层次等也存在完善空间。普查显示,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仅有19.2%、55岁及以上的高达33.6%[28],其他类型的乡村人才也存在类似的年龄分布,老龄化现象严重,中青年人才短缺。20世纪末,刘迎秋指出中国人力资本是一种高智能、高技术劳动力所占比重极小的“小托大式”结构[29]。这一结构特征同样适合描述当下多数乡村的人才结构现状。根据调研来看,乡村人才等级层次存在生产型、普通技能型等初中级人才多,经营管理型、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等高级人才少的问题。

(二)人才流动困境

流动性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30]。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增长至3.76亿,较2010年增长69.73%,其中有3.31亿(占比88.12%)流向城镇[31]。人口流动实际上也意味着人才流动。从人才流动的方向来看,当前乡村人才流动存在外流严重、回流有限、下乡不足等问题。第一,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以来,大量具有人力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等多重发展优势的乡村人才大规模流向城市,乡村一度成为人才稀缺之地。时至今日,这一局势仍未得以扭转。第二,国家政策引导下,回流乡村人才数量尽管有所增加,但依然无法满足乡村全面振兴的需要,多数外出人才依然更倾向于在城市继续拼搏或在城镇定居。ZTZ对这种现象直言不讳:“如果他有技能、有本事,在城市里打拼赚钱好好的,为什么要回到农村呢?”(Y县Y镇组织部干事、A村驻村干部,FT-20200729-AD-ZTZ)。第三,尽管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等涉农惠农政策大力号召社会各界下乡支持乡村振兴,但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性困境的惯性影响,城市和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存在显著差异,外生人才下乡发展的现象并不算多,数量规模极其有限。

(三)人才生态困境

借鉴生态系统概念,一些学者提出了“人才生态系统”,用以描述各类人才群体与其生存环境的复杂关系和紧密联系[32]。乡村人才有其独特的生态系统,即乡村人才“生存”的外部社会,其现实缺陷直接影响乡村人才振兴。第一,既有乡村人才生态结构单一,乡村人才振兴的可持续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一般而言,乡村人才结构愈是具有多样性,乡村人才振兴就愈是具有可持续性。但当前乡村人才种类并不丰富,人才结构也不完善,尚不足以形成可靠的、稳定的、可持续性,使各类乡村人才能够和谐互动、有序协作的人才社会生态。第二,乡村人口结构性失衡不利于乡村人才振兴。改革开放以来,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离土离乡,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我国乡村面临不同程度的人口空心化问题,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为主要人口构成的村庄比比皆是,西部地区更甚。对诸多空心化严重的乡村而言,乡村人才振兴任重道远。第三,乡村外部环境并未给乡村人才振兴以可靠的社会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乡村发展环境,为乡村人才提供了较过去更优质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但城市与乡村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支持、公共文化供给、社会治理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依然存在,社会生态层面利于乡村人才振兴的社会支持尚待系统建构。第四,全社会尚未形成对乡村人才客观科学的价值认同。在各自作用领域,乡村人才和城市人才的社会作用并无优劣、高低之分,但当前社会各界尚未形成对乡村人才和城市人才的均等价值认同,对于乡村人才甚至存在误解和偏见。调研中,一位村干部说,“城里好啊,赚的钱多、生活得好,哪像我们这些在乡下的人,一言难尽。”(Y县F镇Y村妇女主任,FT-20200729-YST-ZNS)言下之意,诸多人才更看重城市的发展前景,认可城市人才的社会价值,而对乡村发展和乡村人才的未来持有悲观态度。

(四)人才机制困境

当前,在乡村人才培育、引进、管理、评价、服务、使用等环节存在思想认识和实践推进相脱节的状况,根源在于乡村人才振兴的系统机制尚未形成。第一,由于城乡结构约束、财政投入有限等,人才供给层面的既有培育机制和引进机制尚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协调性不足,各地或是过于依赖内生人才培育,或是过于强调外生人才引进;针对性不足,尚未完全实现因地而异、因地制宜;系统性不足,既有培育、引进措施相对分散,尚不足以形成可以一以贯之的、系统性或体系化的机制。第二,如何对乡村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如何对乡村人才施以科学的评价奖励,如何为乡村人才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各地很少能给予充分解答。JHJ向课题组表达了这一“尴尬”:“乡村振兴提出以来我们已经开始尝试,比如摸排登记、颁发奖状、开展培训等。可是我们总还是感觉收效不好、群众呼声不高。这其中,我想肯定有乡村人才本身不多的原因,但和我们的做法和投入可能也有一定关系。”(Y县农业农村局干部,FT-20200728-YJ-JHJ)Y县的遭遇并非个例,乡村人才保障层面尚未形成健全的管理机制、评价机制和服务机制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第三,如何将有限的乡村人才力量发挥到极致仍是乡村人才振兴面临的考验之一。各地实践或是尚未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乡村人才同样强调规范化和针对性,因而尚未构建起合理的使用机制;或是已经尝试构建乡村人才使用机制,但具体落实却与机制构想存在脱节。质言之,承载乡村人才振兴最终指向的乡村人才使用机制仍待完善。

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现路径

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33],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先后强调“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1]35-38,[2]90-92,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3]。不难看出,乡村人才振兴依赖于多元主体力量,乡村人才振兴实践是一个多元联动的过程。在社会治理情境中,多元联动的核心在于“联动”。张开云等将行动理念、治理目标、职责边界、联动机制视为深层联动或有效联动的决定性因素[34]。映射于乡村人才振兴,要使多元联动发挥最大效能,必须全面审视乡村人才振兴实现路径中的目标、理念和机制等构成要素。换言之,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在实践层面搞清楚乡村人才振兴“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明确乡村人才振兴的定位、方向和保障,这些问题关乎乡村人才振兴的成效,最终影响乡村振兴的效果。故而,明晰目标定位、强化基本理念、完善机制保障是乡村人才振兴可能实现的路径选择。

(一)明晰乡村人才振兴的目标定位

任一战略决策的出台实施都有其实践指向和推进目标,乡村人才振兴亦不例外。既有研究倾向于从乡村人才队伍结构的单一角度解读乡村人才振兴的目标定位。实际上,突破乡村人才振兴的多重困境,乡村人才振兴目标定位必须具有系统性和全面性,它既关注内在的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和城乡人才流动格局,又超越乡村人才本身,关注乡村人才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

第一,明确人才结构目标,构筑完善的乡村人才队伍结构。各社会主体需致力于构筑一个数量充足、层次合理、类型丰富、素质全面的人才队伍结构,以满足乡村全面振兴各个维度、不同程度的需求。受制于城乡差距、社会价值认同固化等因素的影响,这一目标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但无论如何,完善乡村人才队伍结构都是乡村人才振兴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其余目标的实现均是此基础上的深化和拓展。

第二,明确人才流动目标,打造城乡人才的有序流动格局。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不能拘泥于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更应致力于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全局角度出发,为城市人才、乡村人才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创设条件,打造自由、有序、良好的人才流动格局,最大程度促进各类人才在适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和作用领域发挥社会价值。

第三,明确人才生态目标,营造良好的人才振兴社会生态。一个良好的人才振兴社会生态至少应使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具备可靠的社会支持条件,客观科学且积极正向的社会价值认同。从目标实现的方式上来讲,社会支持条件的创设与完善离不开城乡融合发展的持续推进和相关机制的系统创新,社会价值认同的转型则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

第四,明确人才机制目标,建立系统的人才振兴保障机制。作为一项包含培育、引进、管理、评价、服务、使用等环节的系统工程,乡村人才振兴需要有系统性的机制作为推动保障。为此,决策者和实践者应致力于建立一套包含乡村人才振兴各环节的系统机制,将其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基础性目标和保障性任务。

(二)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基本理念

理念关乎方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需重视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其他方面的差异性,强化乡村人才振兴差异化的、有针对性的理念。

第一,遵循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同步推进的理念。系统观之,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一方面,人才不振兴,乡村难振兴。中国乡村建设的百年探索、乡村振兴的初步实践、西方乡村发展的经验都表明乡村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乡村不振兴,人才难振兴。如果没有发达的产业机遇、乐观的发展前景、适宜的村居环境、富足的文化生活、有序的治理环境,乡村很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因此,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理当同步推进。

第二,遵循乡村人才振兴与城市人才集聚系统协调的理念。资源配置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其中便包括人才资源。乡村人才振兴与城市人才集聚并非此消彼长的简单关系,也非零和博弈。乡村人才振兴并非与城市争夺人才资源,而是尽可能实现人才要素合理配置和自由有序流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部署,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人才工作必须同时兼顾城市人才和乡村人才的队伍规模扩充、人才结构优化和人力资本提升。换言之,乡村人才振兴与城市人才集聚必须要系统协调、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三,遵循内生人才培育与外生人才引进有益补充的理念。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把人力资本作为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16]150-151,把“向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视为改造传统农业的方式[16]167,把成人教育、在职培训和学徒制、正式建立起来的初中高等教育、保健设施和服务、工作转移看作人力资本投资的类别和形式[16]170-171,其理论观点对我国乡村人才振兴实践的积极意义在于启发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乡村人才的人力资本投资,即对内生人才培育和外生人才引进予以同等重视。一方面,内生人才和外生人才的优势和特质并非完全一致。一般来说,“生于斯长于斯”的内生人才更熟知乡村发展痛点以及乡村需求;经由城市文明和现代观念形塑的外生人才更具市场观念、全面素养等优势。另一方面,当前乡村发展内生力量薄弱、潜在内生人才资源有限,城乡发展差距显著、乡村对外生人才吸引不足,因此过于注重内生人才培育或过度依赖外生人才引进都不现实。只有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既发挥内生人才特质,又利用外生人才优势,将内生人才培育和外生人才引进有效结合才能事半功倍。

第四,遵循人才振兴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的理念。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是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得出的一条重要方法论,同样适用于乡村人才振兴。一方面,要关注各地乡村人才建设的普遍性,通过顶层设计实现整体把控和宏观导向。针对各地乡村人才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与普遍困境,要通过制定、出台、落实相应的制度、战略、政策等进行明确、部署和指导。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乡村人才建设的地区差异性,通过基层探索实现因地制宜和精准施策。面对乡村人才建设可能面临的东西部差异、区域性差异、空间性差异,需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符合地方实际、与地方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措施,使乡村人才建设更加务实。

(三)完善乡村人才振兴的机制保障

系统机制是乡村人才振兴这一系统工程稳步有序推进的保障,相较单一举措更具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为了解决“乡村人才从何而来”“乡村如何留住人才”“如何用好乡村人才”三大问题,适配乡村人才振兴系统工程的各个环节,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完善乡村人才的内部培育机制、外部引进机制、规范管理机制、评价奖励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和统筹使用机制。

第一,完善乡村人才内部培育机制。挖掘潜在人才资源,定向培养乡村人才,社会培育乡村人才,以充实本土乡村人才队伍是解决人才来源问题和素质问题的渠道之一。首先,充分重视潜在乡村人才的社会价值,通过精准识别、合理匹配、培训教育使其投身乡村振兴不同领域的建设实践,放大内生人才培育节约高效的优势效应。其次,借鉴医学、教育学专业人才的定向培养模式和各地乡村振兴校地合作的初步探索,充分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平台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优势,创新探索并推广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新模式。最后,拓宽乡村人才的培育主体,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的优势,缓解政府在乡村人才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压力,在做大内生人才存量的同时提升既有或潜在人才的人力资本。

第二,完善乡村人才外部引进机制。鼓励人才返乡发展、下乡发展和双向发展等也是充实乡村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首先,充分利用本地户籍人才与乡土社会的情感联结优势,鼓励外出企业家返乡投资创业,鼓励农村户籍大学生返乡服务地方,鼓励退役军人返乡转业、就业或创业,鼓励退休老人返乡发挥余热,鼓励具备发展意愿、发展能力、发展资本的农民工返乡发展。其次,通过搭建乡村发展平台、给予发展优惠政策、改善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吸引其他非本地户籍的人才(即“新村民”)下乡发展。最后,从“城乡两栖人口”的出现和发展中得出启示[35],持续推进驻村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等制度,全面推广“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企地合作”等,创新人才引进思路,为乡村输送“从城到乡”“城乡两栖”的各类人才,使其在城乡之间双向兼顾、双向发展。

第三,完善乡村人才规范管理机制。留住乡村人才必然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系统化、数字化的管理。一方面,按照一定的人才定义和分类标准,对乡村人才进行细致摸排、登记,进而建立一个相对完整、规范的乡村人才信息库。同时,对信息库的信息进行阶段性更新和过程性管理,以形成对乡村人才存量、增量、流量的动态掌控。另一方面,与乡村人才信息库相匹配,创新出台乡村人才登记证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颁发证书,在提升乡村人才成就感、获得感的同时转变社会各界对乡村人才的价值认同。当然,对乡村人才登记证涉及的内容应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并赋予登记证以特定的使用价值和福利待遇。

第四,完善乡村人才评价奖励机制。规范的乡村人才等级评定和完善的乡村人才奖励激励能有效激发乡村人才的活力,调动乡村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为了给各类乡村人才以合法的等级身份和价值认同,应建立一套规范的乡村人才等级评定制度。制度设计时,不仅要合理划定乡村人才的职称层次和类型,还要明确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规范的评定程序,也要建立一定的降级或退出机制,以倒逼乡村人才的持续行动。不过,实际运作中切忌“一刀切”,乡村人才类型繁多、差异显著,具体操作需要灵活处理。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乡村人才奖励激励制度对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形成正向激励,激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结合乡村人才等级评定结果,设定固定奖励;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类评选,给予各类优秀乡村人才荣誉和奖励;对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人才进行额外表彰,发放机动性的奖励。

第五,完善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保障机制是一项涉及乡村人才振兴社会生态和政策运行的全面机制。一方面,乡村人才振兴对社会生态提出了较高要求:一要通过完善乡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支持、公共文化供给、社会治理保障等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乡村人才作用发挥创设良好的社会支持条件;二要采取乡村人才发展扶持措施,给予创业者创业扶持、给予特定类型的就业者就业补助、给予“城乡两栖人才”兼业扶持;三要通过社会舆论的正向宣传形成对乡村人才客观科学的价值认同,进而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乡村人才振兴对政策运行也有要求:政策制定层面,应实现宏观指导和微观操作相结合、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政策执行层面,可尝试制定乡村人才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对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考核,确保乡村人才振兴各类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政策评估和政策调整层面,针对乡村人才振兴具体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应通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和系统全面的评估考核,进而对政策和具体举措进行调整改进。

第六,完善乡村人才统筹使用机制。人才使用及其社会价值的发挥是乡村人才振兴的最终指向。首先,要通过政府力量促进项目进村或通过外部资本促进资本下乡,打造利于乡村人才统筹使用的发展平台。其次,需通过政府、村集体、企业、高校、社会组织、乡村人才自身等多元主体的力量,合力提升乡村人才的人力资本,为乡村人才的统筹使用提供发展能力和人力资本保障。最后,乡村人才应根据各自的人力资本和发展条件优势与适宜岗位相匹配,这既要求政府、村集体等根据乡村发展实际需求和既有人才结构创造尽可能多的发展机会,也要求乡村人才自身主动适配工作岗位。如若条件允许,可鼓励县城乃至市域范围内的专业人才自由流动以参与乡村建设行动。

五、结语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人才振兴具有关键性、战略性的作用。从战略向度、历史向度、目标向度阐释乡村人才振兴的内涵,能在一定程度上深化对乡村人才振兴的理解,为乡村人才建设的实践推进作出必要的学理剖析和理论准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人才强国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初步实践对乡村人才建设的重视也与日俱增,但由于长期受到城乡二元差别的结构性因素影响,乡村人才建设一直与人才资源发展的其他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乡村人才结构、人才流动、人才生态、人才机制等内外部困境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乡村人才振兴的实践推进,甚至影响乡村振兴的成效。从实践层面搞清楚乡村人才振兴“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入手,思考乡村人才振兴的可能路径,只是基于涉农政策文本和地方乡村人才振兴具体实践的一种反思,对具体举措的阐释难免挂一漏万。面对乡村人才振兴这一系统、复杂的现实命题,既需要理论界对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振兴其他方面的协调推进,各类乡村人才的有序互动,“新村民”等外生型乡村人才的社会融入等学术问题展开更加多学科视角的学理研究,也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从不同角度切入探寻多元化的路径。更为重要的是,各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也应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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