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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路径研究

时间:2024-08-31

刘明娟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与社会管理系,安徽 马鞍山 243041)

0 引 言

目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业已由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我国农业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诸如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经营粗放化等,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则有利于化解这些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对我国传统农业经营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明确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路径,以期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所裨益。

1 相关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众多学者就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了研究。胡德胜认为构建与“四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表面看是对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实际却是对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的新标准。[1]7韩长赋指出,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及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2]44张克俊、桑晚晴认为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为载体,同步推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发展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有效路径和模式。[3]94文华成、杨新元指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将现有农业经营体系推倒重来,而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下,综合考虑如何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城镇化步伐等因素,逐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经营体系。[4]31王处辉、谢培熙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和稳固,不仅是以新型农业生产的自然空间为基础,还需要相应的社会空间的支撑,并且要与市场空间成功对接,农业生产的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市场空间共同构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和发展的空间脉络。[5]45刘新跃、高敏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要进行实践层面上的创新,更要有增强紧迫性、坚持底线性、确立前提性、确保系统性、提升创新性等思想观念层面上的创新和运用。[6]25-27另有一些学者还对江西、安徽、江苏、四川、河北等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上研究从不同视角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也为我国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依据。但以上这些研究从总体来看,其内容较为零散,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所不足,缺乏系统的措施。为此,本文重点探讨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路径,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 目前我国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政策支持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国虽然在金融、财税、投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法规,但很多支农政策法规之间缺乏衔接性、配套性和整体性。可以说,我国现行的农村扶持政策及法规仍不完善、土地流转速度缓慢、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缺乏、操作不规范、土地市场无序竞争,有关土地的侵权问题频频发生等,致使土地经营权流转难以实现依法、有序进行,从而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尤其是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激励措施不足等都影响了我国新型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2)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经营主体整体发展水平低,其组织化程度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尤其是一些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产少、产销衔接不紧密、对农户的带动作用有限等,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质量不高,生产经营占比低,对风险的预见能力较差及其警惕性不高等,从而导致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各主体、各地区之间合作意识淡薄,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竞争力较弱的问题。

(3)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由于受农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高。但目前能够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还不多,像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机构的缺乏,使得农业生产活动大受影响。现有的农业服务组织仅仅是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至于对农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制作等方面支持不足。再加上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传统经营方式所占比重还较大的现实,使得农民对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难以满足。

(4)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户、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者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订单合同不规范,合同的实际约束力不强以及部分农民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受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各自利益的影响,农户违约现象大量存在。而现有的利益联结机制大都是松散型或半松散型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化市场的需求,另外,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利益争夺等,也使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较难形成。

(5)新型职业农民缺乏。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农业社会化的大生产,这就需要拥有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懂市场的新型职业农民。但目前我国职业农民人数不多、分布不均以及涉农专业招生困难等,进而造成我国的农业生产后备力量严重匮乏,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上农产品极易腐烂变质,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备受打击,另有许多涉农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也不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转向其他行业。即使职业农民也只是按照其长期形成的惯性“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较少参加一些农业知识的培训活动,加上一些涉农管理部门往往也不注重对农民文化素质及农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即使偶尔举办一、二次有关农业知识的讲座,参与的人也不多,发挥的作用也有限,再加上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不强、投入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等,由此导致农民参与培训的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3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条件

(1)尊重农民意愿且以农民利益为重。农民是农业生产力的主体,也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具有农业经营的决策权。[7]36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时,各级主管农业的机构要建立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只能鼓励、引导,而不能代替农民决策。同时,政府应发挥引导、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并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另外,要注重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即保护那些从事家庭经营的“小农”和通过农地自发流转而从事小规模经营的“中农”利益,[8]43因为他们虽然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但他们的生活状况普遍较差,因而国家对这部分人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扶持和保护。

(2)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鉴于我国地少人多的现状,实现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比较适合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其原因在于:一是农业不仅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而且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农业的发展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则比较适合农业发展;二是一些国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都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农业家庭经营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并可以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命力。

(3)因地制宜,构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体系。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地方经济特点、农业发展基础、农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均有不同,因而各个地区不能完全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只能在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构建我国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具体地:主管农业生产的各级部门应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出台有关农业发展的针对性扶持政策,确定优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适宜本地区自然条件、种养殖习惯、农产品经营模式的农产品种类,营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氛围,从而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4)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古往今来,粮食都是攸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和重要战略物资,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石,[9]29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要坚持农地农业用和农地农民用,以有效保护耕地资源,防止水土资源流失,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循环运行。同时,加快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自给能力,坚持粮食产量和质量并重,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

4 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

4.1 优化政策环境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除了应出台农业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外,还要完善以下政策制度。第一,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明确管理主体及其权责,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用途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管理、信息收集与发布及市场竞争、合同鉴证、纠纷调处制度等,建立制度指导、市场引导、服务督导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第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我国现代农业生产各经营主体之间均存在着利益关联问题,为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协同作用,并通过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第三,探索工商企业租种耕地的准入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事前调研、事后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工商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鼓励工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

4.2 引导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

我国各级政府应根据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特点,引导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的发展方向。第一,重点扶持家庭经营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并在支持其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发挥其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第二,合作类主体应克服家庭经营的组织局限性,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服务,解决小规模与大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经营与统一服务的矛盾。第三,引导企业类主体通过资本运作、产业延伸、品牌嫁接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支持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避免其争夺小农利益。

4.3 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第一,强化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力量,公共服务机构包括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前者需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和培养人才队伍,后者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4]31-32第二,各级政府要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增强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引导其建章立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供销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机构应通过改革管理方式,提升人员素质等途径,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果。第三,发挥龙头企业和社会性服务组织力量。农业企业、农民经纪人等与农业经营主体,以合同制确定各自的职责、权利,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市场竞争能力。[10]52

4.4 把握新型农业经营市场体系的建设重点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重点在于提升农产品商品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水平,有效解决农产品价值的实现问题。[11]28第一,打造绿色、有机、无公害及特优农产品,定期举办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大型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订货会,提升龙头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第二,完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社区性农贸市场,兴办一批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产地特色的专业市场,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超市、企事业机关、大中型餐饮企业、工厂食堂、学校食堂直接对接,促进产销衔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基地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第三,运用互联网探索多样化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店、电子商务、直营店、代理配送,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建立全国农产品信息数据库,提高流通效率。第四,按照流通环节的不同分工和区位差异,加快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如农民经纪人、供销合作社等,加强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到销售各个环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

4.5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农产品在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暴露出很多问题,为此,要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第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工作,对肥料、种子、农药和饲料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第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土壤肥力、产地土壤、养殖水体、农产品农药残留和加工出口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测。同时,对有固定经营场地和设施的集贸市场、农产品专卖店、大型超市和配送中心、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的瓜果蔬菜、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12]第三,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有关农产品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及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产品产业链全过程管理、监督,确保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和出口无障碍的“四无原则”。

4.6 全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现代职业农民将成为未来新型农业经营活动的主力军,因而培养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是切实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为此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方式,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从而有效地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创业等方面的培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典型为农民树标杆,发挥其带头作用,引领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第二,积极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涉农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鼓励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探索推进农业发展的动力。第三,为投资现代农业的工商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经纪人和返乡农民工等营造一个适宜在农村就业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使那些有志于农业发展事业的科技人才能够热爱农村,扎根农村,为农村的发展添砖增瓦,彻底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最后,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有技术、有能力,并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5 结 语

目前,在我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大背景下,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不仅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完善原有规章制度,构建充满活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要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并愿意投身我国农业事业的农业科技人员或团体。同时,我国农村地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农业资源禀赋和农村经济发展程度,充分考虑、尊重农民的建议,以农民利益为核心,统筹兼顾,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逐步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而加快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步伐。

[参考文献]

[1] 胡德胜.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3(1).

[2] 韩长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如何着力[J].西部大开发,2013(8).

[3] 张克俊,桑晚晴.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理论认识与构建路径研究[J].开发研究,2014(2).

[4] 文华成,杨新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框架、机制与路径[J].农村经济,2013(10).

[5] 王处辉,谢培熙.空间视角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途径刍议——以山东省原县刺花产业为例[J].山东社会科学,2014(6).

[6] 刘新跃,高敏.坚持正确理念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7] 张占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导向[J].中州学刊,2013(5).

[8] 曲直.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基点与路径[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9] 沈应仙.浙江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四化”互动机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19).

[10] 林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机制与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2016(2).

[11] 王定祥,谭进鹏.论现代农业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J].农村经济,2015(9).

[12] 虞洪.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EB/OL].http://www.ddxyjj.com/zhuanti_xiangxi.asp?i=3178,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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