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高志芳,王晓亮,郑泽灏
(1.山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农业大学 软件学院,山西 太谷 030801)
混合所有制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研究
高志芳1,王晓亮1,郑泽灏2
(1.山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农业大学 软件学院,山西 太谷 030801)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企业发展改革的主流趋势,然而由于国有企业的资产庞大和结构复杂,改革的过程中在为国有企业注入活力的同时,也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制订科学的资产评估机制、完善高效的资本运营机制和健全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混合所有制;国有资产流失;保值增值;资产评估;绩效评估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经济体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国现阶段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指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公有制经济中引入非公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微观层次含义的直接体现。这样不仅可以通过非公有资本参股置换出国有资本,调整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布局,为国有企业注入活力,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还可以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与机会,深化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优化经济结构。然而,由于国有企业资产庞大且结构复杂,在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国有资产被贱卖、流失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学者们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例如,黄速建(2014)[1]认为虽然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巨大的光环背后,国企的混改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了推进改革的措施;唐克敏(2015)[2]认为应就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的国资流失与监管、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动力和撤出国资去向这三个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也有的学者认为在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由于股权结构的不明确[3]。可以发现,针对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大部分学者都集中在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缺乏和监管的不完善上,提出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措施是基于国家制度层面的。
近几年,在国企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得到了高度的重视。本文将在分析国有资产流失原因的基础上,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个过程中研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机制。这些机制将有效抑制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国有资产的增值提供保障,并得出相应的政策启示。
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主要是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企业投资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型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然而,在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企业面临资产的重新组合和企业结构的改变等要素,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一些操作不规范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目前,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包括体制性流失和经营性流失[4]。体制性流失主要是指由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改革的相关制度不健全、混和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不规范等制度性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的转移或损失。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同,导致国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无法达到效用最大化和长期化,一些管理者为了自身的业绩考核,盲目决策,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还有一些企业管理者缺乏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意识,没有对国有资产明确的管理机制,随意处置和浪费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我国当前体制下的腐败现象对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有重要影响,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将公有资产据为己有,进行盲目投资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5]。为了有效地避免体制性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在政策措施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的改革。
经营性流失是国企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方式,指的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造成的资产流失[6]。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产权的转让、资产的重组以及股权的分置等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改制前,低估国有资产的价值或是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改制后由于股权结构的改变,表面上国有企业股东仍为第一大股东,而其他股东拧成一股,实际控制权却掌握在非公有制经济股东的手里,公有制经济主体缺乏话语权,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盲目地投资和决策,甚至随意将国有资产折成企业股,对国家股不送股、少分红或不分红,将国家股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股股权权益的流失。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使所有者权益不受损害,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普遍化,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阻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而由于种种原因,国有资产以各种方式严重流失,不仅有损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利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本文将主要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性流失进行分析,从企业的管理过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质量来分析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概括地说在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科斯的产权理论,非公企业的产权人享有剩余利润占有权,产权人有较强的激励动机去不断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非公有资本的加入为国有企业注入活力,但同时国有企业的权益被分解,虽然在融合之初,国有产权和非国有产权较为清晰,但当企业对外投资时,新形成的产权就变得不易明确区分其产权的所有制性质。经过多次的投资组合,单纯的国有产权将越来越少,多部门对国有资产行使权力,导致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不清[7]。国有资产产权的理论主体是国家,但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企业是国有资产的代理经营者,多部门代表国家实际拥有国有资产的产权。
而且,在国企混改后,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策[8],所有的主体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所有者注重长远利益并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而经营者受任职期限的限制,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如薪酬、名誉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这种目标上的冲突就会导致企业资产使用的浪费,主要表现在资产使用率低和资源浪费,造成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理论上,国有企业改制后不但应该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相应的资产所有权,还要维护国有产权,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其他非公资本的参与,不可避免地会将国有资产进行重新组合。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将国有资产的核算以其历史成本的账面净值进行计价,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9],比如对国有企业中的房产、土地等有形资产,并未将资产增值的问题考虑到资产核算中,高值低估;对商标、专利、商誉等价值极高且增值潜力大的无形资产,进行低值评估或不予估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导致我国国有资产出现被低估贱卖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资产评估行业的不规范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配套[10]。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仅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资产评估机构一般规模较小,大部分都是挂靠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评估过程中难以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甚至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所评估的对象缺乏一个专业的认定标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当前,无论是国家的法律还是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资产评估方面都不尽完善,不同的管理部门对评估规则要求不同,导致资产评估没有一个科学标准,无法反映出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成败,也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必须找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方法。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初,由于非公有资本的参股,必须首先建立科学的资产评估机制,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准确估值。资产评估是指在充分遵循法定标准及程序的基础上,通过运用科学的方法,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对特定时间点上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11]。
在对国有企业资产估值时常出现以下问题:(1)以资产净值作为改制中资产评估的基础。很多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根本不进行资产评估或不按照资产评估的价值进行入账,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极大可能性。(2)以清产核资代替资产评估。当进行资产评估时,要考虑企业资产自身所拥有的价值,还需要将企业使用资产所具有的增值潜力纳入资产评估工作中,即资产产生的预期收益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等,所反映的应该是资产的总价值。(3)估值方法不合理。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对所有的资产采用一致的估值方法,对资产的总价值造成严重的影响。由于国有企业资产的种类繁多,应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
因此,科学地进行资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明确国有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范围。资产评估应根据企业的目的进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进行资产评估,不仅要考虑支撑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资产,还要考虑未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及闲置资产。就现阶段而言,应将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专项资产以及长期有价证券这五类资产纳入评估的范围。其次,制定规范的资产评估程序。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与其同级的资产评估管理部门提交企业的资产估值立项申请书[12]。在经过批准后,对资产进行清查和评定估算。资产评定估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估值方案的制定;资料收集;评定估算和出具估值报告。估值报告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至企业所在地的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最后,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常用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清算价值法与收益现值法。在实际的资产评估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不能一概而论。
所谓资本运营,就是对企业所拥有的一切有形与无形的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运营,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增值[13]。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利用资产进行生产经营,获得收益,实现利润,即是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质是通过消耗一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具体的资产项目来获得收入,企业资产存量下降,这部分资本损耗构成了收入的增加。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资本的完整性,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必须能够和资本存量下降的部分相抵,才能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将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价值形态管理,依靠改制后企业的净资产增长和保全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虚假的或者是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然使会计核算失真。企业要依法做账,按规定计提费用,严格地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财政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准确核算成本,足额提取折旧,按规定摊销费用[14]。
第二,完备的成本补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即是消耗一定的成本生产产品进行销售的过程,如果产品的成本消耗得不到补偿,不仅简单再生产过程无法进行下去,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加难以实现。由于企业的资产与成本补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国有资产在运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成本核算。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成本管理意识,加强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水平,根据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采用财务会计手段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第三,明确企业的产权制度。产权混乱的企业绝对是低效率的,企业的高效运营必须以明确的产权为基础[15]。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必须将合资各方的投资按公允价值作价,以此作为确定投资各方所拥有的所有权比例,也即资产比例,保证参股各方的所有者权益。在不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基础上,国家所有者可以运用表决权保护国有资产,规范资产的合理流动。
虽然现行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实行多年,但其还不能够有效评价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因此,为了从真正意义上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本文引入经济增加值(EVA)的概念,建立基于EVA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EVA的基本含义是企业净经营利润减去投入的资本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后的差额,即企业真实的资本增值能力。其主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与股东财富直接联系,维护出资人的长期利益,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新的考核指标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当该指标大于100%时,国有资产实现增值;当该指标等于100%时,国有资产实现保值。该指标将实现所有者的利益作为根本原则,使所有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通过扣除所有资本的债务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该指标真正的实现了对出资人收益的保护。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体制上的漏洞和经营过程中的缺陷,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严重的资产流失问题,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本文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出发,从改革的过程到之后的企业治理过程研究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包括改革初进行资产重组时科学的资产评估机制和改革之后高效的资本运营机制、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与明确的产权保护机制。
从相应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分析可以看出,为了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国有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政府可以采取以下两方面的政策:
第一,健全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提供了保障,也是使资源利用达到最优的重要手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还能够规范企业的生产管理,使企业的国有资产发挥更好的作用。
第二,完善资产的监管体系。当前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大多发生在产权变化的时候,因此,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还可以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监管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过程监督和档案的追踪管理;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抽查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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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 岚
Abstract:The mixed-ownership economy is the mainstream of the enterprise's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the new trend of today's normal economic development.It has energ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however,because of the SOE's large assets and complex structure,it also caused the loss of state-owned assets.Preventing the loss of state-owned assets and realizing the value maintenance and appreciation of state-owned assets should formulate scientific appraisal mechanism,improve the efficient capital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the reasonabl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chanism.
Key words:mixed ownership,state-owned assets lss,preserve or increase the value,assets appraisal,performance appraisal
Study on the Mechanism of Increasing the Value of State-owned Assets under the Mixed-ownership Economy
Gao Zhifang1,Wang Xiaoliang1,Zheng Zehao2
(1.Accounting School,Shanx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Taiyuan 030006,China;2.Microsoft School,Shan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Taigu 030801,China)
F230
A
1673-1573(2017)03-0063-05
2017-05-23
高志芳(1991-),女,山西大同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王晓亮(1973-),男,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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