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王 领,郭婷婷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经贸部长正式签署该协定,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的正式签署,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对于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从2013年5月举行首轮谈判,到2017年11月首次领导人会议、2019年11月印度退出,直至2020年11月正式签署,RCEP整个过程历时近八年。
由于我国贸易环境的变化及外资政策的调整,FDI增长趋势已经放缓,并开始转向经营环境改善、经济表现良好的东盟。国家统计局2020年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从2008年的923.95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 281.35亿美元,增长率从2008年的23.58%下降到2019年的2.35%,FDI进入规模增长逐渐放缓。从国别来看,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美国、日本等国对我国直接投资占比下降:美国对我国直接投资占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比例从2008年的3.19%下降到2019年的1.94%,同期日本从3.39%下降到2.64%。同时,东盟得益于良好的发展态势吸引了大量FDI流入。以越南为例,根据越南计划投资部外资局网站报道,截至2019年12月20日,越南实际利用外资204亿美元,同比增长6.7%,创历史新高。在132个在越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香港以78.7亿美元位居第二。
RCEP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和完善投资环境的自由化。RCEP达成后,成员国之间产品交易成本降低以及投资环境改善都会引起区域内FDI的流动变化。东盟作为我国不可或缺的投资伙伴,在RCEP达成后还有很大的投资空间。首先,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期,中国与东盟的双向FDI不平衡,东盟对我国的FDI远超过我国对东盟的FDI。虽然近年来我国对东盟的FDI有持续上涨的趋势,但差距仍然存在。其次,我国的FDI流向主要集中在越南、印尼、新加坡、泰国四个国家,对于其他东盟成员国投资较少。最后,日韩作为RCEP内的资本丰富国,其国际投资者为了分散风险,开始减少对华投资而转向东盟国家,使得东盟与日韩的投资紧密度超过了与中国的投资紧密度。投资者为了保证在东盟的市场地位,会越来越多地进入东盟市场。在此背景下,为分析RCEP达成后区域内各国FDI的变化情况,本文从劳动力成本差异角度构建模型,深入分析区域各国企业收益的变化以及对FDI流动的影响。
现有文献对RCEP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对区域内FDI流动的研究则主要从东道国产业结构和投资环境角度出发,分析RCEP达成后FDI流动变化情况。RCEP签署后,东亚地区长期以来“活跃的区域内贸易”与“经济性合作制度安排长期缺失”的不平衡状态将就此结束,制度的完善将缓解贸易、投资的不畅通及高成本,并为亚太地区提供更加具有可预期性的经济环境[1]。周曙东利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效率与潜力进行分析,得出中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效率总体较低、贸易潜力较大的结论[2]。在区域经济合作背景下,货物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提高了东盟成员国福利,而且RCEP会给多数东盟成员国的GDP带来提升[3-4]。汤婧运用GTAP模型对RCEP建立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预测,结果显示RCEP有利于推动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提升GDP增长速率和居民福利[5]。RCEP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区域内投资水平,但目前中国与东盟的相互投资差距巨大,而且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分布只集中在少数国家,这种不平衡关系是RCEP框架下提高所有成员国FDI水平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6]。RCEP成立前流入亚洲地区的FDI主要集中在中国以及东盟。由于我国的产业结构与东盟及印度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在RCEP内的投资领域竞争激烈[7]。而中澳两国由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以及产业结构差距较大,RCEP对FDI流向影响不大[8]。王领等研究指出,人力资本异质性指数对FDI影响显著为正,且FDI的自我强化效应显著存在[9]。
关于劳动力成本对FDI影响的研究主要涉及其对FDI的吸引作用及区位选择的影响。尽管近年来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但大部分FDI只是流向少数发展中国家。在FDI主要投资于制造业时期,对于发展中国家引进FDI的区位优势通常围绕劳动力成本、人力资本、市场规模展开讨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竞争机制相对于发达国家还不完善,但其通常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是FDI考虑的主要因素,而且这些因素随着时间推进对FDI引进的影响越来越大[10-11]。从国际来看,使用引力模型分析GCC国家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FDI分布情况以及FDI决定因素,结果均显示FDI与单位劳动成本和总劳动成本负相关[12-13]。但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由于经济环境一直没有改善,近年来劳动力成本对FDI的影响没有增加趋势[14]。Henrik等还考虑了FDI类型,发现垂直型FDI更容易流向低技能劳动力工资水平较低的国家,水平型FDI与技能工资成本溢价负相关[15]。我国以劳动力成本及资源为表征的成本优势一直以来吸引的是低附加值加工贸易,这类FDI对于成本变化敏感度较高。近年来,东盟国家的制造业FDI快速增长,不仅美、日等发达国家逐渐增加对东盟的投资,中国对其直接投资也逐年上升,制造业FDI开始表现出向其他发展中国家转移的现象。这是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贸易壁垒的存在导致产业转移,而东盟国家具备承接产业转移的低成本环境[16]。Rasciute等基于1997—2013年欧盟25国微观企业数据的研究表明,较高的劳动力成本对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传统行业或规模密集行业,而对于高技能劳动密集行业,较高的工资水平甚至会对跨国企业的投资产生促进作用,因为高工资对应较高的生产率水平[17]。从国内来看,对于已经流入的劳动力敏感型FDI,一定范围内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可以改善工人福利,提高劳动力素质,有利于FDI流入[18]。也有学者认为:劳动力成本上涨显著抑制了FDI进入[19-21],对外商投资企业撤资决策具有正向效应[22];相比劳动力成本,市场规模的引资作用明显提高[23]。叶玉瑶等的研究显示,珠三角地区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在金融危机前后有所减弱,集聚因素、创新因素以及企业异质性成为FDI区位选择的关键影响因素[24]。
综上所述,对外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拉动作用,发展中国家快速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大量引进FDI并没有充分考虑FDI结构,造成FDI流量大但质量低的结果。不同质量的FDI对于劳动力成本的敏感度也有所不同。欧美发达国家的高质量对外直接投资直接关系到人才流动,因此对语言及综合性人才要求偏高。中国虽然劳动力成本偏低,但是综合性人才分布不均、比例较小,因此我国的低劳动力成本对于引进低质量FDI具有一定优势,但对于引进高质量FDI并不具优势。现有文献中,对RCEP成员国之间FDI流动的研究主要从两国产业结构和投资环境出发,极少有文献考虑到东道国之间的劳动力成本差异。而关于劳动力成本与FDI关系的理论研究主要关注劳动力成本对于一国吸引FDI的作用以及对FDI分布的影响,考虑多国劳动力成本差异对区域贸易组织内部FDI流向选择的文献较少,鲜有文献涉及RCEP内部劳动力成本差异对FDI流向的影响。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探究RCEP达成后协议区域内劳动力成本差异对FDI流动的影响,借鉴Krugman等的新经济地理学模型,构建考察劳动力成本影响企业收益的多国贸易模型,在此基础上分析资本流动方向[25-26],从而推进RCEP达成后对FDI流动变化的研究,为我国制定相应的FDI吸引政策、优化投资结构提供理论和现实参考。
RCEP的达成把原本5个独立的“10+1”自贸区协定统一为“10+5”自由贸易协定。相较于之前多个“10+1”的自贸协定,RCEP达成后东盟之外五国间贸易壁垒和成本将会降低,这有助于降低五国内部企业产品的出口价格并提升销量,从而增加企业利润。资本流动取决于其能获得的收益,故RCEP达成后各国企业利润的变化将对资本流动产生一定影响。RCEP各成员国企业利润的变化不仅取决于贸易成本的变动,还受各国市场规模、企业数量、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影响。本文采用新经济地理学方法建立模型,重点分析RCEP达成后各国市场规模和劳动力成本对资本流动的影响。
RCEP成员国众多,对其进行数理模型分析会导致模型表达式过于复杂,很难从中直观地得出结论。因此,本文在不影响市场规模、企业数量、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对资本收益作用机制的条件下,减少经济体的数量建立模型,使模型推导和表达式分析的复杂度有所降低,同时能够得出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结论。模型具体假设如下:
H1模型中存在三个经济体A、B、C。A为东盟;B为国内市场规模大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如中国);C为国内市场规模小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的国家(如韩国)。
H2生活在三经济体中的居民具有相同的消费偏好,即他们消费的效用函数相同。
使用双层效用函数表示居民获得的效用。第一层效用函数使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表示消费各部门商品带来的效用,即
式中:Ci为对第i部门产品组合的效用;μi为参数,满足
同一部门内部存在多个企业,它们生产差异化的商品。第二层效用函数使用不变替代弹性(CES)函数衡量部门内商品组合的效用,即
式中:CH为部门H产品组合的效用;该部门共有nH个厂商生产nH种差异化产品;ci为该部门内第i种产品的消费量;σ为任意两种工业品之间的替代弹性。
H3三经济体中处于同一部门内的企业具有相同的生产函数,每个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企业使用劳动力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进行生产。每个企业使用一单位资本作为固定成本,劳动力为可变成本,商品产量与劳动力投入线性相关。
企业的生产函数为x=aL。式中:x为商品产量;a用来衡量劳动生产率;L为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使用量。
H4区域间产品贸易存在交易成本,采用冰山交易技术,即要想运达目的地一单位商品,需要从出发地运出τ(τ>1)单位商品,τ-1单位商品在贸易中损耗,两地间的贸易成本用τ来表示。
一国内部商品流通不存在成本,此时τ=1。在未达成RCEP前经济体A-B、A-C之间分别签有自贸协定,B-C之间没有自贸协定,假定此时A-B、A-C之间贸易成本为τ1,B-C间贸易成本为τ2,τ2>τ1。达成RCEP后,三经济体之间可相互进行自由贸易,此时三者之间贸易成本同为τ1。
H5设三经济体居民总支出水平分别为EA、EB和EC,EB>EC;对于部门H,A、B、C拥有的企业数量分别为m、n、l且n>1;工资水平分别为wA、wB、wC且wB<wC。
H6劳动力市场未出清,企业实行固定工资制,可以在保持工资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劳动力使用量。劳动力不可跨区域流动。
在讨论三经济体贸易模型中资本收益的变化前,先确定单一市场环境下消费者需求和商品定价的表达式作为微观基础,是进行多国贸易模型分析的关键。
(1)消费者需求
假定消费者可支配收入为E,消费决策以实现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则消费者支出总额必定等于可支配收入E。首先考虑总支出E在各部门的分配情况。根据第一层柯布 道格拉斯效用函数式(1)可知,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条件下单位支出花费在各部门产品组合上带来的边际效用相同,此时花费在部门i产品组合上的支出在总支出中占比为μi,支出额为μiE。
然后考虑特定部门内消费者对各产品的需求量。选取部门H,设消费者在该部门的支出额为μE,部门内企业数量为nH,厂商i生产的产品价格为pi,产品组合带来的效用以式(2)表示。此时消费者决策表示为
求解(3)可得
(2)商品定价
假定市场为完全信息,某个企业对自身产品定价前已知消费者需求函数和其他所有厂商的定价,并在此基础上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决定产量和定价。此时市场出清,企业产量等于消费者需求量。设部门H内单位资本的成本为F,劳动力工资水平为ω,此时企业利润表示为
由于市场出清,令xi=ci,在式(4)约束下建立企业利润的拉格朗日方程
解出厂商利润最大化时的产品定价为
可以看出,厂商利润最大化时的产品定价为单位产品劳动力成本乘以一定倍数,产品价格中劳动力成本占比为1-1/σ,企业分配所得占比为1/σ。当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内企业生产函数相同且劳动力工资水平相同时,各企业的商品定价也相同,此时可去掉下标i,将pi写为p。
相较于单一市场环境,在包含多个经济体的贸易模型中,一国居民需要在国内外多种产品里进行消费选择,企业对产品的定价也需要考虑国内和国外两种情形。由于商品部门不变,故各国消费者花费在各部门产品组合上的资金比例也不变。对某一部门内产品,当一国境内其种类和价格已知时,该国居民对各产品的需求量可根据式(4)计算得出。相对于单一市场情形,此时ci包含了外国商品需求量,价格指数P-1H也由国内外商品价格共同决定。
分别令∂L/∂xAA和∂L/∂pAA、∂L/∂xAB和∂L/∂pAB等于0,解得
考虑未达成RCEP协定时的情形,此时A-B、A-C之间贸易成本为τ1,B-C间贸易成本为τ2。令,利润最大化条件下B国企业生产商品在A、B、C三国售价分别为:pBA=τ1kωB,pBB=kωB,pBC=τ2kωB;C国企业生产商品在A、B、C三国售价分别为:pCA=τ1kωC,pCB=τ2kωC,pCC=kωC。结果表明,当跨地区交易存在贸易成本τ时,企业对产品的定价等于商品在本地区的售价乘以贸易成本τ,用以弥补每单位销售过程中损失的τ-1单位产品成本。这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定价以每单位产出收益不变为准则,即便跨地区交易存在τ-1单位的冰山成本,但由于价格相应提升τ倍,每单位产出企业获得的收益依然为单位产品劳动力成本的1/(σ-1)倍。
用cij表示均衡条件下i地区企业产品在j地区的销量,则cij=p-σijμEjP-1j(i,j=A,B,C)。在此基础上计算均衡状态下A、B、C三国企业获得的利润。由于每个企业投入一单位资本作为固定成本,企业利润也可以看作单位资本收益,表示为:
由式(12)~(14)可以看出,某一地区企业利润的多少取决于多重因素。首先,劳动力工资水平会影响企业利润。由于企业生产每单位产品获得的收益为单位产品劳动力成本的1/(σ-1)倍,因此劳动力成本越高,单位产品企业获取的利润越多。但商品在某一地区的销量cij是商品价格pij的减函数,劳动力成本越高,企业产品销量就越少,可能导致利润降低。其次,贸易成本τ会影响利润。当贸易成本τ>1时,企业跨地区销售商品的定价pij与两地间贸易成本τ线性正相关,此时商品价格高于单一市场环境下的价格,在居民支出总额给定的情况下会降低产品销量。但由于价格上升,企业每销售一单位商品获取的收益有所增加,对企业利润有积极影响。最后,各经济体内居民支出额E及各经济体企业数量m、n、l也会影响企业利润。某一经济体的居民支出总额E越高,意味着该地区居民对商品的需求量越大,使得各企业在该地区销售获得的利润越多。各经济体的企业数量会对价格指数P-1H产生影响,若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地区的企业所占比例较高,则价格指数会相对较低,对劳动力成本较高地区的企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反之,若大部分企业集中于高成本地区,各地区价格指数都相对较高,有利于低成本企业获取利润。
RCEP达成后,短期内各经济体企业数量、居民总支出、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工资水平等均不发生变动,其最直接影响是各经济体之间贸易成本变化。贸易成本变化导致各国进口商品价格变动,从而改变各国商品价格指数,在生产成本不变的条件下会对各国企业商品销量和利润产生影响。由于假定每个企业均投入单位资本作为固定成本,则贸易成本变化导致利润的变化亦表现为资本收益的变动。考虑到各国劳动力成本的差异,协议达成后各国资本收益的变化也不尽相同。
由假设H4可知,协议达成后A-B、A-C间贸易成本保持为τ1不变,B-C间贸易成本由τ2降为τ1。由企业商品定价原则可知,随着贸易成本下降,B国企业在C国境内产品售价由τ2kωB降为τ1kωB,C国企业在B国售价亦由τ2kωC降为τ1kωC,其余各商品售价保持不变。此时A、B、C三经济体内商品价格指数的倒数分别为:
与PA、PB、PC相比,RCEP达成后三经济体内商品价格指数的倒数PA*等于PA,PB*和PC*分别大于PB和PC,即经济体B、C的商品价格指数会变小,A的商品价格指数不变,这是因为协议达成后A与B、C间贸易成本不变,加之三国企业生产成本不变,故A境内所有商品售价均不变;而B、C会因协议的达成降低与对方的贸易成本,在企业生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进口商品价格,进而降低整体商品价格指数。
从B、C两国价格指数的变化来看,PB*、PC*相比PB、PC分别增加k1-σlω1-σC(τ1-σ1-τ1-σ2)和k1-σnω1-σB·(τ1-σ1-τ1-σ2),这来自于B-C两国间贸易成本降低带来的进口商品价格变化。由上文假设,B为国内市场规模大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C为国内市场规模小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的国家,且两国企业数量n>l。所以PB*相对于PB的变化量小于PC*相对于PC的变化量。通过观察PB、PC的表达式,同样可以得出协议达成后PB增加比例小于PC的结论。因此作为PB、PC的倒数,B国商品价格指数会降低,但下降幅度小于C国。即一国劳动力成本越低、企业数量越多,在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后该国商品价格指数下降幅度越小,其贸易伙伴的价格指数下降幅度越大。
此时A、B、C三经济体内企业利润可表示为:
相比协议达成前,A国的企业利润会减少,这源于企业在B、C国销量减少带来的利润降低。B、C国的企业在A国获取的销售利润不变,在本地的利润会减少,对应的B、C国利润变化由销量和单位利润变化幅度共同决定。各地企业总利润如何变化与变化多少,在销量和单位利润变化等直接因素背后,根本上仍取决于各地区市场规模、企业数量、劳动力工资等因素,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以明晰RCEP达成后处于不同条件下的各国企业利润(即资本收益)如何变化。
观察A、B、C三国企业利润变化情况,RCEP达成前后A国企业利润变化为代入产品销量的表达式,化简后可得
等式右边分数项为正数,中括号内的项为负数,故A国企业利润降低。影响该地区企业利润变化的因素还包括A国劳动力工资ωA,B、C两国市场规模EB、EC及其商品价格指数变化幅度。ωA的指数项为1-σ<0,说明ωA与企业利润减少量负相关,意味着劳动力成本越高,RCEP达成后对A国企业利润的影响越小。
再来看B国企业利润变化情况,用式(19)减去式(13),并代入产品销量表达式后可得
与A国企业相似,B国企业在B、C两国的销售利润发生了变化。B国企业在本地的销售利润会减少,这源于本地商品价格指数降低导致的产品销量下降。B国企业在C国的利润变化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它不仅受价格指数变动的间接影响,还会因贸易条件的变化直接影响销售价格和单位销售获取的利润。
具体来看B国企业在C国的利润情况,由式(22)可知,协议达成后其实现利润增长的条件为代入PC与P*C的表达式,则利润增长的条件可以表示为
在σ>1,τ2>τ1的条件下0,所以要使式(23)成立,必须满足,且尽可能比τ2小。此时要求产品间的替代弹性σ>2。对B国来说,其国内工资水平ωB越高,企业数量n越少,则B国企业越有可能在协议达成后增加其在国外市场的利润。σ表示部门内两种商品间的替代弹性,σ越大,商品间替代弹性越大,即不同商品差异越小。当σ趋于无穷大时,CES效用函数变为线性函数,此时不同商品可完全互相替代,该部门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状态。所以σ可以作为衡量某一部门竞争激烈程度的指标,其取值由小变大意味着部门市场结构由垄断变为竞争。σ的值越小,则部门内垄断程度越高、竞争越不激烈;反之σ越大,则垄断程度越低、竞争越激烈。
在τ1、τ2为外生变量的前提下,B国企业在各地区的利润变化仍取决于当地价格指数的变动,而其本质上受三国企业数量和工资水平的影响。由前文得到的结论,B国劳动力成本ωB越低、企业数量n越多,在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后本国商品价格指数下降幅度越小,则相应地C国商品价格指数下降幅度越大。即低成本、多企业有利于降低自贸协定达成后企业在本地市场利润减少幅度,但会增加企业在国外市场的损失。从式(22)还可以看出,除工资成本和企业数量外,企业总利润的变动还取决于B、C两国市场的大小。当国内市场EB相对较大时,低工资成本和高企业数量有助于减少自贸协定达成后外国商品冲击给本地企业带来的损失;而对于高工资成本和企业数量较少的地区,拥有相对巨大的国外市场有利于该地区企业在RCEP达成后减少相对损失或获取更多收益。
C国企业利润变化情况与B国企业类似,其在B、C两国的销售利润都会发生变化,即
在本国市场,C国企业因商品价格指数的降低而减少销量,从而使本地市场利润减少。在B国市场,企业实现利润增加的条件为σ>2,且要尽可能小。从企业工资成本和厂商数量角度来看,工资成本ωC越高,企业数量l越少,C国企业在RCEP达成后本地市场损失相对越大,而在国外市场的损失(收益)会更低(更多);B、C两国市场大小也会影响C国企业利润变化。
对比A、B、C三国企业利润的变化量,A国企业会因自贸协定的达成而减少利润。给定某一行业,A国企业利润的减少量与ωA负相关,与B、C两国商品价格指数的降幅正相关。A、B两国企业在B国的利润减少量反比于工资成本ω,当ωA=ωB时,两国企业在B国利润减少量相同;当ωA<ωB时,A国企业在B国的利润降低更多。A、B两国企业在C国的利润也会发生变化,A国企业会因C国价格指数降低而减少销量,而B国企业在C国降低价格与增加销量同时存在,通过对比的大小,在两地工资成本相同的情况下,1<σ<2时,A国企业损失相对较少;而σ>2时,B国企业损失较小甚至可能增加利润。而当ωA<ωB时,A国企业的损失会多一些,B国企业的损失或收益会少一些。同样,A、C两国企业在A国获得的利润不变,在C国的利润减少量反比于工资成本,在B国的利润变化视σ的不同而不同,且反比于各自工资成本ω。最后,B、C两国企业利润变化量的大小取决于产品替代弹性σ、两国市场规模E、工资成本ω和两国企业数量。当B国市场规模较大时,σ越大则ωB相对ωC越小、m相对l越大,C国企业越有可能在协定达成后获得比B国企业更多的收益或更少的损失。
RCEP达成使多个以东盟为中心的“10+1”自贸区被整合为统一的“10+5”自贸区,有助于降低各国进口产品价格并改善居民福利,并对各国企业利润(或投资各国的资本收益率)产生影响,从而对各国资本流动和FDI产生影响。东盟各国近些年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与各国达成的自贸协定,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流入,而RCEP达成会削弱东盟依托廉价劳动力和贸易便利形成的优势,并且原有工资水平、贸易成本越低,RCEP带来的冲击就越大,这会减小其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对于中日韩澳新五国,RCEP达成有利于其企业出口更多商品至别国,但同时也会面临进口商品对本国市场的冲击。具体来看,RCEP达成对不同行业资本流动的影响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对于技术门槛低、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工资相对较低的劳动力密集型行业,RCEP达成会使此类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此类行业内来自东盟各国的企业所受影响最大,因为新的自贸协定会削弱其原有的低贸易成本优势。其余各国企业因RCEP带来的损失或收益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规模大工资水平低的国家(如中国)、市场规模小工资水平低和市场规模大工资水平高的国家(如日本)、市场规模小工资水平高的国家(如韩国)。这是因为越靠后的国家,其国内企业对本国市场依赖度越低,RCEP达成更有利于其在国外市场的销售。因此,RCEP达成后行业内资本流向东盟和中国的强度会有所减弱,向日韩澳新四国的流动可能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对于技术门槛较高的行业,由于部门内企业数量较少且员工成本较高,RCEP达成带来的企业收益变动相对较小。具体来看,市场规模大、工资水平低的国家的企业受影响最大,而市场规模小、工资水平高的国家的企业所受影响最小。这是因为部门内企业数量较少时,每个企业对市场都拥有一定的垄断能力,工资成本对企业市场份额的影响较小,当贸易壁垒降低时,市场规模较大国家的企业失去原有的贸易保护,这会削弱其依托垄断能力获取的高额利润;对于那些市场规模较小国家的企业,其在国外市场收获更多而在国内损失较少,因此受影响最小。因此RCEP达成后,这些行业内资本流向市场规模大、工资水平低的国家的强度会稍微减弱,流向市场规模小、工资水平高的国家的强度会有所增加。
综上可知,RCEP达成对我国各部门企业利润会产生相对负面的影响,对发达国家的企业更为有利。随着贸易壁垒的降低,流向低成本或市场规模大的国家的投资会逐渐减少,流向发达国家的投资会逐渐增加。据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对于技术门槛低、企业数量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考虑到贸易壁垒降低、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引导企业升级竞争思路,改变“以价取胜”的经营思路,重视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关注消费市场,稳扎稳打,做好供给侧改革。同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走出去”,抓住贸易成本降低的契机,构建多元消费市场。对于技术门槛较高的行业,要注重引导其培植竞争意识,理性看待外来竞争者进入导致的市场份额重新划分,鼓励其培育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在政策制定时,应加大对这类企业的扶持力度,尽可能提供更多政策便利。
(2)要重视RCEP达成可能引致的贸易转移和资本转移,在抓住生产要素在区域内重新配置这一机会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个别产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RCEP达成极大地降低了原本的贸易壁垒,也使得部分企业面临技术优势国家和成本优势国家的双重夹击。企业和政府都要重视这一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作出正确研判,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政府要做好信息搜集、信息传递工作,为企业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便利。对于一些受冲击较大的企业,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财政措施,如为其提供财政支持、低息贷款等,帮助其做好过渡工作。
(3)要抓住RCEP带来的投资机遇,优化对外投资结构,更好地构建区域价值链。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全球公共卫生危机,世界范围内的停工停产对全球供应链提出了挑战,也引发了各国对于供应链安全的重视。当前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近岸化、区域化的趋势,RCEP的达成无疑为东亚区域价值链更快更好地构建提供了制度保护。我国应该抓住这一机遇,立足国情提高对外投资效率,引导对外直接投资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的关注,有计划地构建安全高效的产业链,打造以我国为主的生产依赖体系和市场依赖体系,实现区域价值链地位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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