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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背景下法学专业人才跨界培养的思考

时间:2024-08-31

谷 颖

(渤海大学 法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教育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新文科建设是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新科技革命交叉融合,培养新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家,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1]文科教育的发展直接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前途和未来。法学作为人文学科的一分子,需要站在更高层面进行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适应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文科建设的背景,突破法学与其他专业学生课程界限,实现跨越文科之间、文理之间不同学科专业界线的跨界培养,培养更多有较强实践性、适应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复合型时代法治新人,满足法治国家治理的创新人才需要。

一、法学专业人才跨界培养的必要性

(一)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2]它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涉及各个治理领域。为贯彻***法治思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3],需要更多厚基础、宽口径、运用新技术、具有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适应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发挥好社会服务功能和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所需的复合型法治人才目标要求,实行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跨界培养,完成国家治理所需的大量复合型法治人才要求。

(二)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时期。”[4]互联网、大数据、虚拟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深影响法学科的发展变化。法学与新型技术结合更加紧密,两者交叉融合产生的新变化,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需培养既有法学专业背景又兼通网络化新技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从我国网络发展实践看,法律数字化转型的加速,互联网法院的产生及传统法院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持续推进,推动了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管理、服务各方面大量使用,使得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网上查询、掌上执行等业务得以实现。这要求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契合信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治理对法律人才的需要。

(三)创造性解决新问题的需要

网络的广泛使用,产生了许多复杂棘手的深层社会法律问题,大量新的法律关系需要明确。解决这些新问题,人才紧缺日益凸显。单一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已无法满足新问题对人才的需要。法学科应与其他学科协同应战,打破学科专业壁垒,进行跨学科专业知识整合,推动融合发展。通过学科间的交叉融通、创新发展来研究、探讨、解决学科本身及人与社会的新问题。为解决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北京成立了专门金融法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适时调整,融合多学科知识、技能,共同赋能人才培养,实行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源源不断输出社会急需的具有广阔视野、能开创性解决问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四)全球新格局和法学科国际化的需要

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变局,各种力量因国际秩序和国际格局的不断调整而改变。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与他国持续频繁的经济交往及应对他国挑起的贸易战,需要大量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经济的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中国有了在国际舞台上展现魅力和发声的机会,提出了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等独特理念和主张。实现理念和主张的过程也会产生许多国际法律问题,需要有足够多的国际法律人才来支撑。目前,我国掌握国际法律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的储备和供给显然无法满足需要。为了取得国际竞争的主动和优势,就需培养适应全球新格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谙熟国际规则、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国际化法律人才。

(五)服务学生就业工作的需要

学生是人才培养的主角。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适应学生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的现实需要。要想在激烈严峻的就业市场占有优势,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就要增强法学专业人才的适应性和就业面。这就要求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要符合时代要求、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深入分析把握国家法治建设带来的新机遇,不断创新思维,科学应变,采取多学科交叉融合、跨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治理和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要改革创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理念与培养模式,不断为社会输出大量急需的可用之才,实现法学专业学生的高质量发展和充分就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寻求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跨界培养的特征和亮点

法学专业人才跨界培养模式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目前法学专业基础上,秉承坚守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与国家战略“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 之一的“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相适应。在新文科理念引领下,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就业为引领,跨越学科界限,实现文科内部、文理之间充分交叉融合。采取校内校外双育人机制,突出实践性和社会服务作用,满足依法治国和法学未来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人才需要。以创新为着力点,大胆尝试,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建立彰显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特征、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具有厚实的法学基础、掌握新技术、富有人文情怀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保障体系,培养大量法治国家建设所需的凸显融通性、综合性特征的“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5]。

三、跨界培养模式的实施路径

(一)制定跨界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

法学专业跨界人才的培养,要立足现实。根据教育部要求,要加强法学专业跨界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为此,高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数字浪潮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需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跨越学科专业界限的跨界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体系和标准体系、课程考核改革方案、教学方式方法、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等改革创新,寻求符合服务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及人工智能需要的跨越学科专业界限的创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路径。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突出职业创新能力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共同助力法学专业跨界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

(二)注重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知识传授、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同步进行。每门课程教学都要融入思想道德素养成分,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利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在知识传授、探讨的同时充分发挥育人功能,注重知识、价值观与能力教育的结合。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对学生开展全程跟踪培养指导。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5]。要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情操,自觉维护法律,做到公平公正,无私开展法律援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实行五育并举,把法学专业人才真正培养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创新交叉融合课程设置体系

法学专业跨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应优化课程设置体系,科学有效设计跨专业的交叉融合课程。可试行法学专业教育与思政、经济、金融、会计、计算机教育内容的交叉融合,生成新的课程知识。计算法学就是法学与计算科学交叉融合的最好例证,实现了教育内容的变革创新;提升了专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了专业师资间的交叉融合;缓解了师资不足的燃眉之急;提高了法学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达到了法学专业课程的交叉融合设置;实现了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的目的。

主辅修制度也是拓宽学生专业视野,实现跨专业知识融通的重要路径。这既包括法学专业人才辅修其他专业知识,也包括其他专业学生辅修法学专业课程,都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急需。

(四)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法学专业人才的跨界培养,就是基于调整后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突破现有局限,以课堂、实践、网络等立体化教学模式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培养专业根基深厚、综合素养高、视野宽阔的创新人才。要注重课程参与式的教学方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更多融入以体验式案例分析法为主的理论教育、互动式角色扮演情景模拟,实行小组化、项目式仿真化的教学管理方式开展课程教学。系列教学模式和方法,可使学生在虚拟的法律环境当中,切身感受职业对从业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感受自身与要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想办法提升自己,不断缩小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竞争能力,主动适应中国特色法治国家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

(五)加强实践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

法学专业是为国家治理实践服务的,更应强化实践教育。要建设集“实践教学、技能训练、自主学习、考评竞赛”于一体的法学复合型人才实训平台,全方位开展模拟实战训练,培养团队协作跨学科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利用所学的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到专业机构实习锻炼,真实感受职业工作与环境氛围,切实增加实战经验,发现不足,尽力弥补;邀请有实务经验的校外专业人士来校上课或充当学生导师,传授实践经验;与法院合作,让庭审走进校园,使学生熟悉庭审的程序与步骤,学习辩论技巧,增强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

创新是法学人才成长和专业发展的原动力。法学人才培养应主动融入创新理念,鼓励学生将创新与专业教育实践融为一体,踊跃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不断培养提高创新能力。

(六)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教师是培养学生成长的主力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必须有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极强的师资予以保证。要有计划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实务能力,以传授学生正确的认知、创新思想和实践技能。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进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成绩评定方式等的改革和创新。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特别要参加教育部高教司组织的***法治思想大讲堂的网络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鼓励教师编写修订适用于学生的教材,运用现代先进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实行法学专业教师和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机制,常态开展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或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到律师事务所作兼职律师,带领学生一起参加实战工作,增强实践能力。鼓励法治实务部门专家来校任教或参与各项教学活动,将工作中的实战经验传授分享给学生,使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共同努力,协同提升育人效果。

(七)搭建跨界交叉融合培养平台

学校要出台导向性文件,采取多种举措,从校内校外、学生和教师多个维度出台相应鼓励政策,搭建跨界交叉融合培养平台,吸引相关单位和人士、学生和老师的广泛参与。就校内教师而言,对开设交叉融合课程的,可在绩效分配或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或作为教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使专业课教师愿意投入更多精力和时间来参与专业建设,提升法学专业的社会适应性;就学生而言,对于主动加入其中的可作为评优评奖的加分项,以此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就校外而言,可设立实务岗位或给予荣誉称号等,以此吸引校外专家或实务人士来校参与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八)建立跨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是验证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标尺,直接影响法学专业发展方向。可开展法学专业认证工作。构建教师、学生、行业和社会各方人才广泛参与的跨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将就业水平、社会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在质量评价和法学专业认证工作中,要主动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教育评估监测,进一步明确质量目标和标准,以认证和质量评价推动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跨专业学科的融合发展,稳步提升法治人才跨界培养能力,培养适应法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法治人才。接受质量评价的过程,也是专业建设提升的过程。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以积极正确的态度对待质量评估结果,思想上要树立正确的评估理念,把其当成一次接受全面检验、发现不足和查找漏洞差距的过程。针对质量评估出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积极采取措施,堵住工作中的漏洞,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学生的就业去向及在社会上的受欢迎程度即社会适应性是最好、最有力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指标。高校法学专业要认真对待学生就业工作,推动学生积极就业,不断总结就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不足,反过来逆向调整人才培养模式。要以创新的方式方法,把法学专业建设成学生、教师、家长、社会都满意,并为社会提供大量法治国家建设所需的跨界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

总之,各高校要立足学校的层次水平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依托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大胆尝试,主动适应新文科建设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以及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思变,创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从观念到行动都要一起变化,既要有方向,又要有行动,即观念上要有紧迫感,行动上要脚踏实地。实行“五育”并举,积极行动、想办法,以有力的措施,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要求的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法学专业跨界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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