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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质自动站建设管理的思考

时间:2024-08-31

于爱琛 张君 尹强 邢慧

(1 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连云港 222000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 222000)

当前,党中央推进“五位一体”战略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必然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出更高的要求,水质自动监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实践过程中,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则会影响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大局。

1 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化不足

原环境保护部2017 年下发了《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个别省市参照该规范制定了相应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要求,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19 年4 月下发并开始试行的 《江苏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要求-站房、采水及文化建设部分(试行)》。这些规范对站房的建设、采水口的设置以及采水设备提出更明确的要求,但是水质监测设备仅仅提出了要求满足各检测项目要求即可,且各检测设备使用年限大多为6 年左右。

目前,我国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厂商众多,同时,国外进口监测设备也占有一席之地。各个厂商生产的设备虽然技术原理相似,但是设备规格型号各异,互相无法通用。有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含糊不清,非经过上岗培训无法了解、掌握设备的性能,无法熟练进行使用维护保养[1]。随着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需求的不断增多,检测设备只有6 年使用年限,频繁更新设备,对地方政府来说不仅仅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影响地方政府对于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维护的积极性;对社会来说,也形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1.2 部分监测站存在选址不当、监测指标不足的问题

随着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不断发展,建设较早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站房选址、监测项目、设备更新等方面均有一些问题显现。①部分站点在建设时期没有很好考虑到水文因素,比如河水的涨落、汛期影响以及回流区等情况,造成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不正常,经常出现无法采集到水样、水质不稳定以及汛期洪水冲走采水设备、冲垮水站等情况。②某些建设时间较长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不足,不能满足目前监测工作的需要,急需升级改造。尤其是较早建设的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指标只有五参数、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而当夏季汛期来临,某些断面总磷成为主要污染因子,由于缺乏监测能力,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情况,只能用手工加密监测来了解水质变化,让水质自动监测站成为尴尬所在。③由于使用时间较长,很多站房、办公设备破损严重,维修不及时。

1.3 数据平台存在重复建设、数据不完全接入的问题

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数据需要上传至数据平台才能为管理部门所使用,而随着国家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的加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质监测数据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的水质监测数据平台有国家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有省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控平台乃至地市水质自动监控平台。而其他的系统也有自己的数据平台,比如水利部门、住建部门也有部分自己系统内的数据平台。这些平台的重复建设,是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这些平台之间数据没有共享机制,无法综合利用数据对水质变化趋势进行判断和预测。

1.4 存在建设、维护、管理多头的问题

水质自动监测站绝大部分为考核地方政府所建,而水站的建设由地方区县政府负责,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国控水站由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管理,省控水站由各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管理,市级水站由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3],而住建系统、水利系统的自动监测站由各自负责管理。这也造成了地方区县政府建设意愿不高,并且当水质自动监测站出现设备需要更换或者增加、站房需要维修等情况,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拖拉严重,乃至严重影响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

1.5 第三方运营公司存在的问题

全国绝大部分的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根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的要求,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的机构必须建立运维管理体系,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有的运维机构看到运维工作有利可图,急于招聘运维人员成立运维公司,并没有对运维人员的素质、经验以及责任心等方面进行筛选[2],同时由于建立时间很短,运维的经验不足,在运维过程中工作质量低下,经常出现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的情况,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数据缺失等问题。而由于劳动强度大、薪资待遇等问题,有经验的运维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选择跳槽,人员流动性很大。补充进来的人员往往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运维经验不足,岗前培训缺失,很难做到持证上岗。

2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管理的建议

我国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发展时间不长,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去解决。可以由省市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推广至全国,从而形成管理规范。

2.1 延长设备使用年限,零部件通用通换

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技术规范,对自动站的监测设备的规格和使用年限等做出具体规定,设备的使用年限应当为10 年以上,相同监测项目的设备零部件可以通用通换,减少设备运维的难度,快速有效地解决水站设备存在的问题。

2.2 整合数据平台,统一管理,分级使用

对已经存在的水质数据平台进行整合,将全国范围内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数据全部上传至数据平台,由国家专门机构对平台数据统一管理,而数据的使用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各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相关权限查看相关数据。作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验收的条件之一,所有新建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数据必须在验收时就要接入平台,同时应规定不纳入平台的监测数据不得作为解决纠纷等的事实依据。

2.3 统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可以根据水环境质量监测的需要,负责相关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运维、站房维修、设备更新等工作,同时将需要的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中。避免建设管理的多头运作,同时也避免第三方运维机构因为水站的设备、站房等问题与地方政府纠缠不清,对监测数据造成影响。

2.4 设立第三方运营公司名单制度

对第三方运营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工作,在选择运维公司时应选择运维经验丰富、运营人员素质较高的公司。可以分级设立第三方公司名单制度,由第三方运营公司提前一年或者更久主动申报,汇报本公司的运营经验、运营人员等情况,而管理部门需要详细核实公司汇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符合运维工作要求,如果符合运维工作的要求即将该公司列入该名单中,在下一年度的运维招标过程中,只有名单内的公司有资格进行投标。

3 结语

随着人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水质自动监测也将迎来加速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会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我们必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办法,提高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水环境健康良好发展,为祖国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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