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牛天宇,李艳芳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亳州 23680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强调,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在新发展格局和类型化发展双重推动下,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主阵地,高职院校必须牢牢把握类型特色、体系特征,在坚定办学方向、找准办学定位、创新办学模式中切实增强办学适应性。
职业高等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抓手,在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充分发挥职业高等教育的优势,需要职业高等院校立足新发展格局和类型化发展背景,汲取动力、积极赋能,在办学中提升适应性。
新发展格局是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提升的驱动力之一。究其原因,职业高等院校在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历史使命,而新时代下的新发展格局则为职业高等院校办学树立了新目标。新发展格局强调高质量发展,即以更更强的主动性与创造力参与社会建设。[2]在此背景下,职业高等院校更是需要围绕“十四五”规划,树立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输送高质量人才的目标。而高质量人才的培养落实到职业高等院校改革中,意味着职业高等院校不能固步自封,而需要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以及办学评价等方面均积极产生适应性转变。
类型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的提升。类型化发展为职业高等院校适应新发展格局指明了具体方向。职业高等院校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过程中不应再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激活自身潜力、激活自身优势。其中较为高效的途径即是从产业类型中寻找切入点,完成职业高等院校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社会产业类型能够为职业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设计等提供立体的框架,促进职业高等院校以更清晰的结果导向回溯类型定位,同时,类型化发展也对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尽管在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双重推动下,职业高等院校亟待提升办学适应性并已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实践,但目前职业高等院校在适应性提升中普遍面临办学思想难转变、产业教学难融合、实践落地难衔接等困局。
办学思想难转变是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提升的根源难点[4]。首先,不少职业高等院校由于受到可选生源素质、办学资源投入等因素的影响,自身将办学定位为辅助性的角色。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仍有不少学生以及家长将入读职业高等院校污名化为不求上进、无心向学的表现,认为职业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前途堪忧,只能从事基础性的体力劳动。而高等职业院校在被污名化的社会舆论中也未能积极寻求出路,甚至有的高等职业院校自甘堕落,默许了这一办学定位,不抓学生的文化课,不帮助学生打牢职业理论基础,甚至在职业实践技能上也沦为形式[5]。长此以往职业高等院校办学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办学思想难以体现积极的育人精神。
其次,职业高等院校在办学中难以树立服务思想,将自身发展与学生乃至社会需求相割裂。职业高等院校办学方容易因为掌握一定的学生管理权限、专业课程设置权限以及职业培养就业对接权限而将自身定位为高高在上的掌控型角色。但在新发展格局下职业高等院校办学方与学生以及社会产业需求本身应该是双向选择、相互制约的,而新时代教育改革中更是强调以人为本,由此职业高等院校在办学思想中树立服务理念势在必行。
最后,职业高等院校的办学思想相对刻板,未能与时俱进谋求突破。职业高等院校在办学中往往遵循相对陈旧的教材体系与课程框架,其中不少技术偏向理论派,在当下的实践应用中已然被边缘化或面临淘汰。职业高等院校趋于办学惯性未能及时更新相关教学内容,使职业高等教育沦为获取文凭与资质证书的工具,其输出的人才在面临创新性的社会需求与产业改革中必将经历较为痛苦的适应过程与独立摸索过程。
在相对滞后的办学思想下,职业高等教育衍生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也面临难以与产业发展融合的窘境。一方面,职业高等院校的教学内容难以适应新时代的产业需求。新发展格局下产业优化、供给侧改革如火如荼,与之相对的职业、岗位的划分也日趋细致完善,职业人才除了应掌握相应的技术技能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但目前多数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内容未能与之共进,仍停留于书面内容的灌输,未能契合产业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职业高等院校的教学形式也难以跟进产业发展。随着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兴起,职业技能的落地以及成果产出的形式与途径也日趋丰富,而当下的职业高等院校仍多局限于车间工作、埋头苦干等形式培养,未能真正从主动开拓谋求多样化合作、形式创新突破环境局限等角度启发学生、革新教学形式。
高等职业院校区别于普通高等院校的一大特点是职业教育以实践为人才发展的引擎,这意味着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需要与社会需求以及产业发展有更高的契合度。但目前职业高等院校仍未达到新发展格局下实践落地衔接的需求。一方面,高等职业院校作为基础教育与社会的衔接点并未能完全担此重任。[6]高等职业院校中的学生仍满足于作为学生接受知识、习得技能的相对被动状态,未能主动思考与探索自身走向社会后如何在自身已习得技能中找到与社会需求以及产业发展的契合点,最大化发挥优势将机械的技能转化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创造产出。另一方面,办学评价机制的不完善也提升了高等职业院校在推进技能与人才实践落地中的难度。目前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评价相对僵化,相对忽视了院校与社会、学生与产业行业之间的适应性,更多以传统的就业率、卷面成绩以及满意度等作为评价的切入点。同时,办学评价主体的局限也在很大程度上注定了评价视角的相对单一,难以为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输出中的流畅衔接提供可操作性强的反馈。
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双重推动背景下,针对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提升的难点,可从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办学评价等方面打通实践路径。
办学思想从宏观定位的角度厘定了职业高等院校办学的初衷使命与前进方向,对职业高等院校办学中可能遇见的矛盾与困难作出了原则性的解答[7]。办学思想是职业高等院校办学的行动指南,从办学思想中探寻提升办学适应性的切入点是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首先,提升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应在办学思想上确立服务的初心。高等职业教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使命,在新时代的新发展格局下,职业高等院校办学要与民族复兴以及中国梦实现的背景相融合,而不能闭门造车,将教育束缚于“不闻窗外事”的象牙塔内。服务初心的明确有效扭转了传统落后的办学思想,为新发展格局下职业高等院校的适应性提升找到突破口。服务初心的明确意味着职业高等院校由高高在上的人员输出端转变为以社会需求为首实施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口,也意味着职业高等院校继续摒弃收容不学无术人员、宽进宽出的中转站的思路,转而承担技能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责任。同时,职业高等院校除了通过培养适应社会需求与发展的人才践行服务初心,还可以通过产学研融合等思路,直接在职业院校内试点,研发推广能有效服务于社会产业发展、适应社会物质精神生活需求的产品。[8]
其次,办学思想中适配定位的明确也是提升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的有效思路。适配定位从中观角度回应了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的对象问题。一方面,办学思想中的适配定位指职业高等院校办学与新发展格局中的社会整体大环境相适配,即职业高等院校办学要与时俱进,把握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高等院校办学不应仅仅满足于输出技能,更不应仅仅培养替代性强、从事基础机械体力劳动的人员,而应充分考虑新发展格局中的社会需要的工匠精神与创造力,找到教育目标与教学体系设置中与高素质职业人才培养的契合点。另一方面,办学思想中的适配定位还要求职业高等院校在办学中要敏锐捕捉区域优势,把握产业格局,激活类型化发展内生动力,将高等职业教育立德树人落实到具体可行的职业领域。类型化发展下,职业领域的专业划分日渐精细,与之相对应的职业岗位也愈加丰富多元。职业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考虑产业发展与市场经济改革中所需要的技能与人才取向,培养综合素质强、职业技能精的潜力人才。
最后,办学思想中还需要探寻适合的办学理念以落实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的提升。适合的办学理念以学生为出发点,与新时代教育改革中以人为本的导向相吻合,适应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要求。一方面,适合的内涵指向不同主体间的一致性,即两者相权没有一方明显占据压倒性优势或绝对话语权。在职业高等院校中,办学理念的适合在该维度上指学生个性培养发展与职业教育中的生涯发展相辅相成,既不扼杀学生的个性与主动权,又在职业高等院校的培养体系下最大程度激活职业教育特色特长,为学生职业成长保驾护航。这意味着学生个性与职业教育是相互成就的,并非由职业高等院校盲目迁就学生个性,也无须勉强学生在职业发展中强而行之。具体实践中,可通过提炼职业高等院校办学特色明确类型化定位,并在教育咨询与宣传招生等途径中广而告之、充分覆盖目标生源,从而促进职业高等院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在职业教育起点即提升适应性与匹配度。另一方面,适合的内涵还指向程度的相对应,即在职业高等院校办学中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宽严相济,适合学生成长发展的规律,既不揠苗助长也不盲目放任。这需要职业高等院校在办学中即明确教育思路,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守则等规范性条约培养学生的自觉性与自律性。同时,在办学过程中,职业高等院校还应该广开言路、兼听则明,充分听取学生的办学建议与发展思路。
办学模式将职业高等院校办学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规范化整合,并确立在框架清晰、体系明确的立体架构中。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双重推动下,办学模式适应性提升也是职业高等院校适应性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方面,提升产教融合深度与广度有助于提升办学模式适应性,推动职业高等院校发展。首先,职业高等院校类型化发展内涵对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提出了要求。产教融合意味着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与区域化产业发展乃至内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高度捆绑,以命运共同体的形式共进退。同时,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贯穿于职业高等教育始终,职业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以产业发展需求为起点,课程建设、实践项目等从产业特点中获得启发,人才培养评价与输出等则以产业发展为参照指标。由此,职业高等院校的社会融合度得以提升,其适应性的提升自然水到渠成。其次,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意味着职业高等教育与社会有更高的衔接度,即职业高等教育的产出在社会建设中具有较强的迁移价值与推广意义,职业教育不再是形式上的模仿,这必然更可能产生辐射范围更大的影响力,从而获得政府层面的更多关注以及资源倾斜。而政府层面的支持与关注则有助于进一步打通职业高等教育信用体系与国民财政金融体系以及产业支撑体系的融合,促成职业高等院校形成适应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良性正循环[9]。最后,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还有助于推动职业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职业高等教育适应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传统职业高等教育中也有在办学框架与课程体系中纳入产教融合的部分,但更多以自主性与补充性的内容为主,其具体实施也有与固定单位合作的形式化之嫌。而在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中,职业高等院校更强调其实质的落实与质量的体现。以企业锚定行业、以行业推动产业,通过完善的产业行业企业分析体系,确立不同类型职业高等院校中不同阶段、不同专业、不同方向学生的实践平台,职业高等院校在精细化的人才培养与社会衔接中提升了适应性。
另一方面,提升全要素适应性也是高等职业院校适应性提升中办学模式改革的重要着力点。顾名思义,全要素与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一切主体相对应,与三全育人的理念相适配,全要素适应性的提升意味着高等职业院校适应性提升落到实处、在实践层面步入正轨。值得一提的是,全要素适应并非同时同步面面俱到不分层次地对职业高等教育中的各个要素揠苗助长,相反,全要素适应正是以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内涵理念为指引,对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各要素分条析理,进而推进有的放矢的可持续适应发展。首先,全要素适应中首当其冲的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高等职业院校在秉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与潜能的办学思想的基础上,在人的要素上还应落脚于教师[10]。究其原因,教师作为职业高等教育中的引路人,对学生的培养乃至职业高等院校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应培养“双师型”人才,突出职业理论的逻辑严谨性同时强调职业技能的应用性。可通过教师人才与产业人才的流动制度以及交流平台搭建驱动“双师”素质发展,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要素维度的适应性。其次,全要素适应还应聚焦于软件要素。教材选配、课程设置、教学实施等环节关乎高等职业院校的适应性,是重要的软件要素。可通过系统教研、以赛代练等方式打通教学链条与产业发展链条以及社会流通链条的闭环,促进软件要素的动态调整效率,提升职业高等院校的办学适应性。最后,硬件要素也是全要素适应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产业改革中意味着转型升级,必先淘汰落后的产能并将资源集中于高新产业。办学适应性提高的过程中职业高等院校也必然面临这一阵痛过程。职业高等院校的设备、场所等需要及时革新,淘汰落后、老旧的设备,引进精度与效率更高的设备,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训实践场所,将技术人才的更多精力释放于管理统筹以及技术创新中。
办学评价是将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转化为可横向纵向不同维度客观比较指标的重要手段。办学评价的目标不在于盖棺定论地评定单个职业高等院校的办学适应性,更在于为办学适应性的提升提供过程性的反馈以及方法性的指引[11]。职业高等院校办学评价适应性的提升可从明确指标以及丰富主体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对职业高等院校开展办学评价并不鲜见,传统的办学评价往往落脚于学生满意度以及社会需求的满足度,涉及财政资助覆盖力度以及项目进展程度等指标,但针对适应性的办学评价却尚有较大的完善空间。新发展格局下办学评价适应性的提升,首先需要聚焦于适应性具体指标的明确,通过可观察可测量的指标而非走马观花后主观性的感受来进行适应性相关的办学评价。根据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的内涵,专业设置的合理性、课程开发的丰富度以及适配度、社会交流平台搭建进展、职业人才输出后的产业贡献度等因素均可纳入适应性的办学评价指标参照。同时,除了明确的指标还应考虑通过指标体系的搭建将相对零散的指标整合至逻辑清晰的评价框架内。如根据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改革的不同类型项目展开前期论证、中期考察以及后期验收等,并结合适应性指标的具体类目将其按照过程性逻辑整合至不同阶段的体系框架中。
另一方面,职业高等院校办学评价还可通过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提升其适应性评价的可信度与有效度。传统办学评价中涉及适应性的内容往往以教育局、相关监督部门等机构以第三方视角为主,此类办学评价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同时评价结果也基于评价机构的权威性往往在反馈落实中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第三方视角展开的评价容易受到多重环境因素的影响,且由于未能长期对同一职业高等院校进行考察,对问题的体悟不够深入,导致了评价内涵深度不足,甚至在评价中被临时搭建的面子工程以及其他形式的包装所误导,而丰富评价主体则有助于弥补单一视角的不足。职业高等院校培养的学生本身对院校的专业特长以及培养特色有较为充分深入的了解,学生家长也对职业高等院校的家校协同、人才管理有一定的体会,在扩充办学评价主体中,学生和家长可纳入相应范围[12]。且由于职业高等院校的学生和家长较多,较容易获得大样本的评价数据,这也有助于提升办学评价的代表性与全面性。此外,产业行业中的用人单位主体也可纳入办学评价主体。用人单位主体作为感受职业高等院校人才资源产出的第一线,有助于提供从结果反推人才培养优势以及改进点的评价视角。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往往与多家职业高等院校对接,招募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学生,用人单位作为评价主体还能够提供横向比较的评价视角。在引入用人单位作为办学评价主体时,要注意规范化操作指南的提供以及结果的反馈。
综上所述,提升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是新发展格局下提出的新目标,也是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下的新要求。新发展格局与类型化发展双重驱动下,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仍面临办学思想难转变、产业教学难融合、实践落地难衔接等窘境。据此,提升职业高等院校办学适应性可从办学思想的服务初心、适配定位、适合理念切入,从办学模式的产教融合及全要素适应落脚,从办学评价的指标明确与主体丰富贯通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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