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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今古与立学官私——常州学派构筑“今古文学”观的两条路径

时间:2024-08-31

贝承熙

在学界以往叙事中,刘逢禄与宋翔凤往往被视作清代“今文学派”承上启下的中间人物。如汤志钧说:“刘逢禄、宋翔凤把清代今文经学推进了一步。”[1]他认为刘、宋二人起到了推进庄氏叔侄“今文经学”观点的作用。梁启超说:“然今文学派之开拓,实自龚氏。”[2]他认为常州“今文经学”的一系列观念至龚自珍方才彻底奠基。但是,如果将刘、宋二氏对“今古文学”的理解放在整个“今古文学”的观念史中重新审视,可以发现,刘、宋二人所做的贡献是开创性的——他们的“今古文学”观完全超出了庄氏叔侄的理论体系,是真正意义上的近代“今文学派”的奠基者。

一、刘逢禄:今古文经的学派纷争

(一)刘逢禄始重“今古文学”

《清史稿》载:“刘逢禄,字申受,武进人。祖纶,大学士,谥文定,自有传。外王父庄存与、舅庄述祖并以经术名世,逢禄尽传其学。”[3]11097刘逢禄受学庄氏,素来被当作庄氏叔侄最为重要的继承者。然而,刘逢禄的“今古文学”观其实与庄氏叔侄已有极大差异,清代“今文经学”这一说法的重提,亦由刘氏发其滥觞。

庄存与丝毫不提“今古文”“今古学”问题,庄述祖仅将“今古文”看作经典文字之别,二者对“今古文学”的立场皆不甚鲜明(1)从庄存与、庄述祖本身对于“今古学”“今古文”等概念的认识以及他们的经籍偏好来看,他们均无“今古文学”对立的思想,更无所谓“今文经学”之立场。如庄存与重视《周官》《毛诗》,作有《周官记》《周官说》《毛诗说》。庄述祖亦尊重古文《尚书》、《毛诗》等说。。刘逢禄与之不同,他开始将“今古文”视作两个截然对立的学派,并对二者源流严加考论。如在为魏源《诗古微》所作之序中,刘逢禄明确提出:

尝怪西京立十四博士,《易》则施、孟、梁丘氏,《书》则欧阳、大小夏侯氏,《诗》则齐、鲁、韩氏,《礼》则大小戴氏,《春秋》则《公羊》颜、严氏、《穀梁》江氏,皆今文家学。而晚出之号“古文”者,十不与一。夫何家法区别之严若是?岂非今学之师承远胜古学之凿空?非若《左氏》不传《春秋》,《逸书》《逸礼》绝无师说,费氏《易》无章句,《毛诗》晚出,自言出自子夏而序多空言、传罕大义,非亲见古序有师法之言与?[4]304-305

刘逢禄认为,“今古学之争”意味着西汉十四博士所用今文经与晚出古文诸经间的争端,二者之别最初在于文字载体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又带来了二者有无师说、大义的分别。就此,今文经、古文经的择取问题,被刘逢禄提升为经学研究的核心所在。

但是,这一论述未必符合汉代“今古学之争”的事实。钱穆已指出,汉人并无“今文学”“古文学”之称,唯有专指方法之异的“今学”“古学”,这种“今古学”概念与六经的今古文版本并不存在必然关联[5]。刘逢禄则将“今古学”完全转化为以今古文经的对立作为核心的“今古文学”,与汉儒已然迥异(2)当然,刘逢禄本人仍会混用“今古学”“今古文学”两个概念,本文为进行区分,会主要称刘逢禄之说为“今古文学”,以与汉代“今古学”区别。。

刘逢禄之所以产生这一论述,部分是受到了隋唐经学的影响。徐彦《公羊疏》提出:“《左氏》先著竹帛,故汉时谓之古学;《公羊》汉世乃兴,故谓之今学。”(《春秋公羊传注疏·序》)《隋书·经籍志》也提道:“故因汉鲁恭王、河间献王所得古文参而考之,以成其义,谓之古学。”(《隋书·志第二十七》)可见,唐代人已开始将经文所用文字作为区分“今古学”的依据。此外,刘逢禄之舅庄述祖虽然尚未塑造“今古文学”之对立(3)庄述祖更多认为今古文之别仅是所用文字早晚的相对差异。如庄氏提出:“以小篆而有大篆之名,以今文而有古文之名,其实大篆亦古文也。故《吕氏春秋》谓仓颉作大篆,安得大篆之外别有籀文邪?”参见庄述祖:《珍执宦文钞》,《清代诗文集汇编》:430,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18页。,却已开始注意到今文经与古文经的区别。如庄述祖曰:“《春秋》内外传引诗皆作‘外御其侮’。……《春秋》内外传与《毛诗》同为古文而读异者,或后人从《三家》改定尔。”[6]此语俨然视古文诸经为一种道一风同、暗与今文诸经立异的流派。因而,刘逢禄自身亦提道:“后从舅氏庄先生治经,始知两汉古文今文流别。盖西汉十四博士之学为今文,古文自刘歆典校中秘得之。”[4]317则刘逢禄始重“今古文学”,可能便与庄述祖有关。

但是,刘逢禄之所以要区分“今古学”,更在于对家法、门户的重视。钱穆提道:“申受论学主家法,此苏州惠氏之风也。”[7]此言并不准确,惠栋门下虽重家法,为学却不辨今古。但刘逢禄确实将家法问题视作经学研究的核心,他之所以重视“今古文经”之别,便是要在家法层面对今古二派正本清源,辨析何为孔门正统。

因此,刘逢禄不仅旨在从史学层面考察汉代的“今古学之争”事件,更是要挑明今古文经之间的对立,从而在彰显两派家法水火不容的同时,论证“今文”远胜“古文”。在这一意图下,刘逢禄对今古文经之别进行了颇为系统的比较。

(二)以今古文经的对立刻画今古文学之别

1.《春秋》

黄开国认为,后世“今文经学”对《春秋》三传的诸多观点均滥觞于刘逢禄之学[8]。其实,刘逢禄对《春秋》三传虽多新解,核心观点与其舅庄述祖相差不大:独尊何休《公羊》之学,驳难《左传》不传《春秋》。如刘氏在《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叙》提出:“赖有任城何劭公氏,修学卓识,审决白黑,而定寻董胡之绪,补庄颜之阙,断陈元范升之讼,针明赤之疾。”[9]1此处即推崇劭公备至,与庄述祖颇有相似。而在《左氏春秋考证》中,他说:“《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矣。”[10]1他明确认为,《左传》本非《春秋》之传,不可与今文经典抗衡。

但是,庄述祖尊《公羊》而贬《左氏》,本来只是《春秋》学内部的问题,并不是在学派意义上崇今文而抑古文;刘逢禄贬抑《左氏》,却是要以此反对整个“古文经学”学派。刘逢禄在《申左氏膏肓序》中说:“然何君于《左氏》,未能深箸其原,于刘歆等之附会,本在议而勿辨之科。则以东汉之季,古文盛行,《左氏》虽未立学官,而列于经传久矣。”[4]111可见,刘逢禄并不否认《左传》本身的史料价值,却对汉代推崇《左传》的古文学者深恶痛绝,认为正是因为古文学者牵强附会,使《左传》跻身《春秋》之传,导致《春秋》大义淆乱。从这一层面来说,刘逢禄驳难《左传》的用意在于学派批判,他对具体经典褒贬的背后,指向的是对该学派的总体评判。

《公羊》《穀梁》二传同为今文,刘逢禄的态度便颇显微妙。他虽然继承何休的观点,以为《穀梁》劣于《公羊》,甚至作《穀梁废疾申何》一书贬损《穀梁》,但却承认:“昔尝以为,《穀梁》者,公羊氏之余绪,长于《公羊》者十之一,同于《公羊》者十之二三,所谓拾遗补艺者也”[11]。由于学派归属上《穀梁传》毕竟属于今文,故而刘逢禄对它的批评更为温和,以为多有可取之处。在《公羊何氏释例》中,刘逢禄更是多有不用《公羊》反采《穀梁》之举。刘逢禄独尊今文学,由此颇能窥见一斑。

2.《尚书》

类似的是,刘逢禄对《尚书》的研究同样极重家法。《尚书今古文集解序》中,刘逢禄自述编纂方法曰:“马、郑、王注采自后案,不复疏其出典,其差缪过甚。如以夏侯等《书》转为古文,孔壁本转为今文之类,悉为厘正,严家法也。”[4]303刘逢禄不满马融、郑玄、王肃兼采今古文的做法,以为他们的注解使今古文二派说解互相混淆,《尚书今古文集解》一书便旨在拨乱反正,辨明今古家法之别。

因此,刘逢禄在《尚书今古文集解》中着意凸显今文《尚书》说与古文《尚书》说之间的区别,并对今文说多有发明。如于《尧典》“钦明文思安安”条,刘逢禄说:“若马注则用今文说注古文,读思为塞,易其字也。马注虽薄今文家言,而不尽废其说,如马此条是。”[12]1780此处刘逢禄明确提出,《尚书》古文家本无师说,其说亦皆沿袭今文而已。可见唯今文《尚书》最得先师旨意,而今古文之高下自然分明。

3.《诗经》

在《诗经》学上,刘逢禄存在一次立场转向(4)黄开国认为,刘逢禄在“今古文学”立场上存在转向,他早年不完全排斥古文经学,晚年完全否定古文经学。但刘逢禄的转向其实仅体现在《诗经》之学上,在刘氏对其余经典的研究中,黄开国的理论可能是不适用的。参见黄开国:《清代今文经学新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74页。。刘氏早年对《毛诗》颇有好感,甚至写过诸多《毛诗》相关著作。其子所作《先府君行述》载:“又有少时所著《毛诗谱》三卷、《诗说》二卷。”[13]而在《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叙》之中,刘逢禄亦称:“唯《诗》毛氏、《礼》郑氏、《易》虞氏有义例可说,而拨乱反正莫近《春秋》董、何之言。”[9]2《毛诗》在此处与郑氏《礼》、虞氏《易》同列,同为刘氏所尊。究其缘由,此时刘逢禄将《毛诗》视作仅存的《诗经》家法,尚未用“今古学之争”的视角对它进行评判。

但至于晚年,刘逢禄门生魏源作《诗古微》,褒三家而抑毛氏。刘逢禄态度随之一变,特为魏源作《诗古微序》,提出:“以齐、鲁、韩遗说质之,则数者往往符合今文之师受,远胜古文之凿空如此。郑、许皆古学,而笺《诗》辄用韩义以辅毛,《说文》引《诗》亦三家多于毛,古学之不能废今文又如此。”[4]306《诗古微》中,魏源从尊今抑古的角度攻讦《毛诗》,正与刘逢禄划立门户、发扬今文的意图一拍即合,刘氏便转而称三家师说远胜毛氏。在这一立场转向的背后,同样是刘逢禄对今文家法的高度推崇,刘逢禄对《毛诗》的理解未尝有变,只因魏源将其纳入“今古学”的论域之中,刘逢禄的态度便发生了巨大变化。

4.《周易》

在《诗古微序》中,刘逢禄又讥讽费氏《易》“无章句”,认可今文虞氏,说:“皇清汉学昌明,通儒辈出,于是武进张氏始治虞氏《易》,曲阜孔氏治《公羊春秋》,今文之学萌芽渐复。”[4]306刘逢禄对张惠言的《虞氏易言》多有赞赏,但这并不是因为虞氏《易》本身有何精妙,而是因为此书能够代表“今文之学”。

刘逢禄并不完全赞成虞氏《易》说。他在《春秋公羊解诂笺序》中说:“于先汉,则古《诗》毛氏;于后汉,则今《易》虞氏,文辞稍为完具。然毛公详训诂而略微言,虞翻精象变而罕大义。”[4]112他认为,虞氏《易》与毛氏《诗》的问题一样,沉溺象数,罕言孔子大义。只是,虞氏《易》毕竟是孟氏今文《易》之流裔,张惠言即指出:“夫学者求田何之传,则唯孟氏;此文求孟氏之义,则唯虞氏注说,其大较也。”[14]这一门户划分意味着虞氏《易》是唯一完整留存于世的今文《易》说,这便导致刘逢禄对虞氏《易》推崇备至,甚至作《虞氏易言补》一文对张惠言的《虞氏易言》加以补充。详究其本,仍出于刘逢禄推尊今文经、复兴“今文学”的最终旨归。

5.《礼经》

刘逢禄对三礼并无专门研究,亦多采纳郑玄礼说。但是,刘氏对《礼经》中的古文诸经仍然多有质疑。在对待《周官》上,刘逢禄的态度与何休一脉相承,以为《周官》为战国经籍,不传圣人之意,说:“何劭公氏以《周官》为战国之书,其识固已卓矣。”[4]147而与此同时,刘逢禄于《诗古微序》中亦以“无师说”为据批评《逸礼》,对这一古文《礼经》著作也不认可,只是由于《逸礼》并未流传到清代,他并无更多详细论说。

总体而言,刘逢禄对具体经典师法的评判,严密地建立在他对“今古文学”学派高下的评判基础上。他以“今文经学”的立场自居,对“古文经学”进行了全面批判,二者被他视作水火不容的两极,今文学往往详传大义,古文学则多无师说。在这一意义上,刘逢禄真正拉开了清代“今古学之争”的序幕,从此以后,“今文经”与“古文经”之间日渐壁垒森严。

(三)刘逢禄的“新学伪经说”

在树立今古文经之间的学派对立之后,刘逢禄对于古文经真伪产生了怀疑。刘逢禄从反对整个“古文经学”的立场出发,将汉代首先争立古文经的刘歆视作首要批判对象,认为刘歆通过改窜旧书,使古文经呈现为完全与“今文经学”立异的体系。

曾亦等指出,清末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说”可追溯到刘逢禄[15]。更加细致地推本源流,可以发现庄述祖已讥刘歆篡改《左传》《尚书》条目,提出:“《左氏春秋》经刘歆私改者如‘壹戎殷’,改‘壹’为‘殪’。”[16]“……乃傅会《武成序》所云‘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者羼入篇中。又恐与《周书》不类,句刌字绝,倒置前后,与旧文相乱。意后世有能读之者,见其适与《书序》相应,必共信为真古文,无复疑议,其用心亦良苦也。”[17]则《左传》、古文《尚书》中,多有刘歆妄作之迹。

然而,庄述祖虽认为刘歆为了谄媚新朝多改旧书,却并未将其视作理解经学史的关键学术事件。在他的表述中,刘歆仅改动了古文《尚书》、《左传》中少数其不能尽通处,而且,庄氏也未曾将刘歆篡改旧书与“今古学之争”联系在一起,并未提及刘歆有何学派立场上的指向。相比之下,刘逢禄将刘歆改窜经文之行视作“今古文之争”的开端,在“今古文之争”的视野下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重新阐释。

刘逢禄从大司空师丹对刘歆的批判出发,以为刘歆篡改经文是出于一种有意反对“今文经学”的立场。他说:“‘改乱旧章’,谓其私窜古文诸本也。‘非毁先帝所立’,谓其诬谤今文先师之学也。二语尽歆之罪。”[18]417在刘逢禄看来,刘歆改窜《尚书》《左传》不仅是一种“妄改”,还暗含有意与“今文学”对立的动机。于是,他在《尚书今古文集解》中又进一步指出,古文《尚书》中的十六逸篇本非《尚书》篇目,而是刘歆为攻击“今文经学”有意加入《尚书》的内容。他说:“盖此十六篇亦《逸周书》之类,未必出于孔壁,刘歆辈增设之,以抑今文博士耳。”[12]1844同时,刘逢禄认为,刘歆刻意将原本不传圣人微言的《左氏春秋》与《春秋》经加以比附,使之看上去仿佛是《春秋》之传,同样出于通过攻击《公羊》,进以攻驳整个“今文经学”的意图。他说:“《左氏》之说与《春秋》违,可谓好恶与圣人同者与?歆但欲与《公羊》立异,岂知先畔《春秋》乎!”[18]390由此而言,庄述祖仅旨在批评刘歆对古书中部分字句有所妄改,刘逢禄则认为刘歆全面篡改古文诸经,有意将其塑造为一种反对“今文经学”的经学体系。

刘逢禄不仅要攻击刘歆伪造古文经,更试图以此抨击整个“古文经学”的合法性。因此,他又强调,篡改旧典以媚当世乃是“古文经学”这一学派的普遍做法。他说:“自贾逵以后,分经坿传,又非刘歆之旧,而坿益改窜之迹益明矣。”[10]19在刘逢禄看来,“古文经学”俨然是为了与“今文经学”对立而被有意制造的产物,贾逵等后来的“古文学家”又对《左传》进行了进一步篡改,皆旨在与今文学立异。

因此,刘歆妄改经籍之论虽然最终可溯源至庄述祖,但在刘逢禄严分“今古文学”壁垒的背景下,这一观点才真正成为后世廖平、康有为等人有意取法的“新学伪经说”,遂使古文经逐渐被视作由刘歆等人为攻驳“今文经学”家法而伪造的典籍体系。然而,仍值得我们继续发问的是:刘逢禄究竟为何如此强调这样一种“今古文学”之间的敌我关系?

(四)“经史之别”与“今古文学”

董铁松以为,刘逢禄重视今文,出于经世致用的目的[19]。董氏之论并不正确,刘逢禄与其弟子魏源并不相同,其著作中并不强调将经义付诸实践。但是,刘逢禄却确实对发扬圣人之微言大义有着极强执着,他借“今古文学”之辨,为的是正本清源,辨别出真正的孔子之教。

需要注意的是,刘逢禄批判的从来不是古文经本身的史料价值,即使是《左传》,他从史学的角度也给出了较高的评价。他说:“左氏以良史之材,博闻多识,本未尝求坿于《春秋》之义。”[4]111可见刘逢禄绝非全盘否定古文诸经,而是从经学的角度批评古文学者无家法师说,不传孔子之大义微言,故而皆不足以为“经”。

因此,刘逢禄真正要批判的是古文学派“以史代经”的倾向。对于《春秋》,刘逢禄的论述便继承庄氏叔侄,认为《公羊》之大义微言胜于《穀梁》《左传》,因而才最为重要。《春秋论》中,刘逢禄即针对钱詹事“《左氏》记事长于《公羊》”之论,提出:“吾谓此非《公羊》之不及《左氏》,乃《春秋》之不及《左氏》也。《左氏》详于事,而《春秋》重义不重事。”[4]106在他看来,《公羊》的史学价值固然不及《左氏》,但作为经学,真正重要的乃是传述圣人之微言大义,在这一方面,《左传》远不及《公羊》。

类似的是,在《诗经》学上,刘逢禄在《诗古微序》中说:“孔子序《书》,特韫神恉,纪三代,正稽古,列正变,明得失,等百王,知来者,莫不本于《春秋》,即莫不具于《诗》,故曰:《诗》《书》《春秋》,其归一也。此皆删述之微言大义,《毛序》《毛传》曾有一于此乎?则所谓子夏传之者不足据矣。”[4]305在刘逢禄看来,《诗经》经过孔子亲自删述,因而其中蕴含圣人的微言大义。而相比之下,“古文经学”的《毛诗》不言圣人之旨,故而远逊今文。

至于《尚书》,刘逢禄曾作《书序述闻》《尚书今古文集解》二书抒发己见。其中,《书序》作为今本伪古文《尚书》所录篇目,刘逢禄竟同样颇为重视,即颇足惊异。其实,刘逢禄之所以重视《书序》,便在于他认为《书序》多言大义。刘德州便评论道:“刘逢禄经常通过捕捉《书序》中的‘笔法’来发现圣人的‘微言大义’。”[20]刘逢禄恰因《书序》中多有申述大义之处,故而认为它亦为孔子所定,反而并未将其打入古文伪经之列。

刘逢禄重今文《尚书》而贬古文《尚书》,亦基于重微言大义的逻辑,在《诗古微序》中,刘逢禄便以“《逸书》《逸礼》绝无师说”作为贬低古文《尚书》的理由。由此可见,他之所以不用古文《尚书》,并不仅是出于类似阎若璩的辨伪意图,更是因为古文《尚书》缺乏足以申说圣人之意的家法、师说,故而认为它在经学的意义上不及今文《尚书》。

由此可见,刘逢禄之所以如此苦心孤诣地构建今古文经之间的壁垒,使所谓“今古文学”呈现为俨然相反的两个学派,根本原因在于对“夷经为史”的反思。“今文经学”正是在刘逢禄重视大义的逻辑之下被拣选而出的,他将今文经视作传圣人大义的正统“经学”,将《左传》、古文《尚书》等视作仅仅记录史事的“史学”,从而勾画出了“今古文学”的经史之别。

二、宋翔凤:“今古文学”的官私之别

(一)宋翔凤沿用刘逢禄的“今古文学”观

作为常州庄氏门下的另一得意子弟,宋翔凤亦参与了对“今古文学”观念的建构。《清史稿》载:“翔凤通训诂名物,志在西汉家法,微言大义,得庄氏之真传。”[3]11099与刘逢禄一样,宋翔凤亦重西汉家法之别,持守“今文经学”立场。

但对于刘逢禄、宋翔凤思想的关系,以往研究并不明晰。李帆以为,晚清今古文分派始自宋翔凤[21]。但宋翔凤作为刘逢禄的同门,与刘氏的交流颇为密切,不可轻易认为他在刘逢禄之前便系统提出了“今古文学”分派之说。

而且,考察刘逢禄的叙述,宋翔凤似乎受到刘逢禄的影响颇多。在刘逢禄的“今古文学”观念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是《公羊》《左传》之别以及刘歆作伪之说,这一观点实为刘逢禄首创,宋翔凤只是萧规曹随。刘逢禄在《左氏春秋考证》一书中,便提到了宋翔凤接纳这一观点的过程:

又云余年十二,读《左氏春秋》,疑其书法是非,多失大义。继读《公羊》及董子书,乃恍然于《春秋》非记事之书,不必待《左氏》而明。左氏为战国时人,故其书终三家分晋,而续经乃刘歆妄作也。尝以语宋翔凤,宋云:“子信《公羊》而以《左氏》《穀梁氏》为失经意,岂二氏之书开口便错?”余为言《穀梁》隐元年传之失,而检《鲁世家》,果与今《左氏》不合,宋乃大服。[10]2-3

可以见到,在《公羊》《左氏》高下以及刘歆妄作伪经的问题上,宋翔凤最初并未认同刘氏,在经过与刘逢禄的商榷后,方才逐渐信服刘逢禄之说。因此,宋翔凤对今古文经的认识是在刘逢禄的影响下逐渐建构而成的。

然而,《周易考异》的分判家法仅停留在今古文本异同层面,未能如刘逢禄《尚书》之学一样通过考辨文字的方式确认今古家法义理之高下(5)如于《尧典》“钦明文思安安”条,刘氏即曰:“若马注则用今文说注古文,读思为塞,易其字也。马注虽薄今文家言,而不尽废其说,如马此条是”,以今古文《尚书》师法相同之处论证古文学剽窃今文。参见刘逢禄:《尚书今古文集解》,阮元、王先谦:《清经解 清经解续编》第9册,凤凰出版社,2005年,第1780页。。首先,其通篇只纠结于今古文版本异同,几乎罕有涉及大义微言之处。更有甚者,少数能体现经义高下的部分经文差异,非但未能证明今文学之高明,反而体现出古文《周易》之优势,如宋翔凤说:“按《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作箕子者,博士施、孟、梁丘所传之《易》也。盖博士授《易》,但以章句循诵,不能穷阴阳之变。惟孟氏别为古文,以传梁焦延寿、蜀赵宾。”[22]38则列于学官的《周易》竟不如民间所传古文,不能穷究象数,知阴阳之变化。

其次,如以今古文经文字之别分判今古文学,孟氏《易》既有列于博士之今文,又有流传民间之古文,何以一家师法可用二种文字传授?宋翔凤不得已之下,便认为今古文文本之别出于晋代学者的建构,说:“向所云‘今《易》’,谓今所岀古文之《易》,犹康成以古文《书》为‘今《尚书》’。自晋以后,古文盛行,始以博士所传为今文《易》、今文《书》,汉时不尔也。”[22]39则汉时今古文之界竟然模糊不清,古文《尚书》《周易》也可以称为“今《易》”“今《尚书》”,家法之别颇为混乱。

此等困难之下,宋氏于《易孟氏为古文》一文中,遂一改自身区分今古之法,不再用文字分判学派立场,明确用官私之别区分今古文。宋翔凤曰:“所谓古文者,只以其行于民间,不与当世博士同尔。自京氏置博士,而费《易》独以古文名,不知其实岀于孟氏、京氏也。”[22]8如此,今古文之别仅在于是否行于民间,与经文版本毫无干系,则孟氏《易》有今文、古文二学即可迎刃而解(6)宋氏《周易考异》并未标明著作时间,然而从是否列于学官角度来明辨今古文家法是宋翔凤后期的一贯思路,可以证明《周易考异》当为宋翔凤更为早期的著作。并且,如王光辉所指出的,宋翔凤早年重训诂,四十二岁以后才明显出现偏重义理的转向,则考据色彩浓厚的《周易考异》更可能作于之前。参见王光辉:《宋翔凤〈公羊〉学新探——以〈论语说义〉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第4—5页。。

至于《汉学今文古文考》,宋翔凤非但贯彻了不依文字、但依官私的分判方式,说:“其后《易》有费直,《书》有孔安国,《诗》有大小毛氏,《春秋》左氏,《礼》有古《周礼》,无博士,但行民间,称古文家。遂以博士所传为今文家”(7)《汉学今文古文考》未著写作时间,然观《朴学斋文录》前后文所载均为宋翔凤五十余岁所作文章,且此文后附龚自珍的评论,宋翔凤五十岁前后与龚氏交往较密,故而可以推断此篇为宋翔凤五十余岁所作。而据李南所编年谱,《论语说义》作于宋翔凤六十四岁,基本可以确定《论语说义》的内容为宋翔凤晚年的进一步发挥。参见李南:《宋翔凤年谱》,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11年,第154页。;相比《周易考异》时期,在立场上,他更为坚定,不再游移,明确表示唯博士今文之学可依,民间私传不可尊信,说:“许慎《说文解字》引古文经以证六书,郑元辄以古文读正今文之字,知古文家专明训故。其谈先王之制、为政之体,非博士所传,不可依也。”[23]459由此,宋翔凤遂以官私之别作为核心,阐发出了另一种“今古文学”理解路径。

(二)“今古文学之争”出于官私对立

在《汉学今文古文考》中,宋翔凤系统地论述了汉代“今古文学之争”的始末。与刘逢禄略为不同的是,在宋翔凤所叙述的谱系当中,西汉初年建立博士的事件被视作“今古文学”二派出现的开端:

至孝武始绌百家,立五经博士,又置弟子员以转相教授,于是有博士所传之学,如《易》之施、孟、梁丘,《书》大小夏侯、欧阳,《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公羊、穀梁,并行于世。其后《易》有费直,《书》有孔安国,《诗》有大小毛氏,《春秋》左氏,《礼》有古《周礼》,无博士,但行民间,称古文家。遂以博士所传为今文家。西京之世,自朝廷以至乡党,文章议论,罔不为今文家说。惟司马迁作《史记》用孔安国《书》古文说及《春秋左氏传》,然其大体一依今文家法,如以夏殷为啻,本《公羊春秋》说,《尚书》多用伏生。[23]458-459

在刘逢禄《诗古微序》的叙事之中,“今古文学”是今古文经之间的差异,他认为“古文学”主要指研究晚出古文经典的学问,因而对于“今古文学之争”的产生,刘氏也以刘歆争立古文旧书作为开端。而宋翔凤不同,他认为今文、古文之学出于博士官学与民间私学之分,因而在宋氏的叙述中,博士官学的出现才是“今古文学”初次分判的标志,西汉初年的学者中治官学者即为今文学家,治私学者即为古文学家。

对宋翔凤而言,刘歆起到的是壮大古文、激发论争的作用。在宋翔凤看来,西汉“今文经学”颇为盛行,“古文经学”较为边缘,尚不足以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今古文学之争”。他评论司马迁《史记》兼用今古文经的做法道:“此司马迁能治古文,意在网罗放失旧闻,以广博士之传,然于古文有‘要删’之说,非欲以古文夺今学,故其大体悉用伏生、公羊,其意之正非歆所及也。”[23]461-462西汉早期的司马迁兼用古文,即无学派论争之意。自刘歆开始,学者似乎才有明确的区分今古之意。宋翔凤曰:“至哀、平间,刘歆始言古文,其为《七略》,尊古文独。至王莽柄政,遂用其说,古文诸经,俱藏中秘,博士多未见,绝无师传。歆既典校,因任意改易,如三统术所引《伊训》《毕命丰刑》之辞,及《左氏》‘日南至’之事,皆改窜以就其术。”[23]459宋翔凤认为,刘歆篡改古文《尚书》及《左传》二书,并通过建立私学的方式谄媚新朝,才真正导致了今古文之争的开启。在此意义上,宋翔凤与刘逢禄观点才较为一致。但仍值得注意的是,宋翔凤有意强调刘歆之所以得以改易古文,恰在于“博士多未见”,那么刘歆改易经典的事件,也同样被包罗在私学、官学之争的叙事体系下。

至于“今古学”间互相攻讦的东汉,则被宋翔凤视作刘歆以后“今古文学之争”的延续,宋翔凤的叙事仍以官学、私学之分为核心,他说:

建武中兴,立明堂、大学之仪,集诸儒于白虎观,当时仍依用今文,而又以六纬为内学。纬书虽多窜入,然其大旨,亦不离于今文。当时学者,惟杜林、郑众、贾逵、服虔、许慎、马融、郑元诸家好言古文,其书之传者,惟许、郑两家。许慎《说文解字》引古文经以证六书,郑元辄以古文读正今文之字。知古文家专明训故,其谈先王之制、为政之体,非博士所传,不可依也。[23]459

在刘逢禄的叙事中,“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在家法上有重大义与重训诂的倾向,宋翔凤却将这种“经史之别”挪为官私二学之间的区别,认为恰在于博士经学因有所传授,故而能明“先王之制”;私学因其缺少师承,才仅能“专明训诂”。

由此可见,宋翔凤已将“今文学”视作重大义、重制度的博士经学,将“古文学”视作重训诂的民间私学,俨然已是另一种“今古文学”的解释路径。在这种观念之下,宋翔凤对“今古学之争”的意义便产生了新的认识。

(三)“今古文学”的“周孔之辨”向度

《汉学今文古文考》按时间经过叙述了宋翔凤对“今古文学”理解,基本能够较完整地体现宋翔凤“今古文学”观的核心要义。而在晚年所作的《论语说义》中,宋翔凤又对“今古学”之别进行了新的补充(8)《汉学今文古文考》未著写作时间,然观《朴学斋文录》前后文所载均为宋翔凤五十余岁所作文章,且此文后附龚自珍的评论,宋翔凤五十岁前后与龚氏交往较密,故而可以推断此篇为宋翔凤五十余岁所作。而据李南所编年谱,《论语说义》作于宋翔凤六十四岁,基本可以确定《论语说义》的内容为宋翔凤晚年的进一步发挥。参见李南:《宋翔凤年谱》,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11年,第154页。。他认为,今文家往往重《春秋》《王制》而尊孔子,古文家则重《周礼》而尊周公:

今文家传《春秋》《论语》,为得圣人之意。今文家者,博士之所传,自七十子之徒,递相授受,至汉时而不绝,如《王制》《孟子》之书所言制度,罔不合一。自古文家得《周官》经于屋壁,西汉之末,录之中秘,谓是周公所作,凡他经之不合者,咸断之曰夏、殷。[24]1985

宋翔凤同样基于“今古文学”的官私之别,对二者产生周孔之辨的缘由加以推断:由于今文学为博士所传,其依据便自然是孔子师法;而古文学由于出自民间,便往往托名周公所为,以此自证正统性。

在这一理解下,宋翔凤隐隐将从周之礼与杂采三代视作今古文间的关键差异。《周官》是“战国诸人刓周公之制作”[24]1985而作,专以发明周制,而又渎以战国人毁坏兼并之术;孔子则有“据鲁,亲周,故殷”三统之义,所谓:“本尧舜文王之意,述三代之制,斟酌至当,百世不易。”[24]1985今文学家所传孔子之制兼明三代,因而并非仅用《周礼》转诂他经的古文学所能及。

然而,尊孔子与尊周公本来仅是何休与郑玄各自的经学特点,与大部分的今学家、古学家并无关联。高瑞杰即指出:“而郑玄圣人观及经典体系之出现,方真正使汉代以孔子为核心构筑的经典体系遭到强烈冲击,其完备的圣王谱系及经典体系,使得今古学之争正式成为经学最为尖锐之冲突,此后经学史的周孔之辨、经史之争等议题,可以说实肇端于此。”[25]探求宋翔凤建构周孔之辨的真正原因,便正如高瑞杰所言,在于将何休、郑玄个人的学术特点推阔为“今古文学”的整体特征。宋翔凤对于古文学推崇周公的认识正出于对马融、郑玄之说的认识。“马、郑两君笃信古文,辄就《周礼》转诂他经,几使孔、孟之所传分为两家之异学,积疑未明,大义斯蔽,后之儒者不可不辨也。”[24]1985而宋氏对《春秋》的研究,也同样以效法何休为主。在这种基础下,他难免会推断“今文学”因其官学性质效法孔子,“古文学”因其私学性质推尊周公,然而此观点终有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之嫌。

(四)以“今古文学”解释《论语》

以官学与私学的划分作为基础,宋翔凤又进一步推阔了“今古文学”这一观念的解释力。前人讲“今古学之争”或“今古文学之争”,往往仅言五经,而宋翔凤为学最重《论语》,遂以为《论语》亦有今古文说之别,并试图用“今古文学”对立的框架阐释《论语》中的异说。

刘逢禄有《论语述何》一书,多引《公羊》义解读《论语》,但刘著尚未将今古之争纳入《论语》注解之中。相比之下,宋翔凤首先颇为重视《论语》记载的“今古学”版本问题,他在《论语说义》中便多列今古文《论语》之间的异文,以此彰显今古文版本《论语》的文字记述不同。

此外,宋翔凤多用“今古文学之争”框架解释《论语》中诸多争议问题。如关于《论语》中的“八佾”一条涉及的周代乐舞制度,朱熹即疑曰:“每佾人数,如其佾数。或曰:‘每佾八人。’未详孰是。”(《论语集注·八佾》)则周代乐舞制度有“如其佾数”与“每佾八人”之矛盾。对此,宋翔凤评论道:“此今文家说,春秋时皆言女乐二八,亦诸侯四四之数。《左传》始有卿大夫四、士二之说,服虔遂解为六八、四八、二八,此古文家说,非也。”[24]1988宋翔凤以为,“如其佾数”乃是今文家说,而“每佾八人”为古文家说。原本,这一争议仅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宋翔凤则有意将其上升到了学派之争的高度。

事实上,宋翔凤由于注重今古家法,往往刻意制造《论语》学的家法对立。如《论语》“传不习乎?”一句,郑玄指出“鲁读传为专”,宋氏即据此而曰:“孔子为曾子传孝道而有《孝经》,《孝经说》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则曾子以《孝经》专门名其家,故《鲁论》读传为专。”[24]1985按宋翔凤此论,《鲁论》此句作“专不习乎?”,似因《鲁论》将此字理解为“专门”,与《古论》之说截然不类。然而,臧庸已指出:“此传字,从专得声,《鲁论》故省用作专,郑以《古论》作传,于义益明,故从之。”[26]《鲁论》之“专”更可能出于同音假借,宋氏以“《孝经》专门”解之,或有妄造家法之嫌。

类似的是,由于宋翔凤已俨然将“今古学”视作理解经学史的核心内容,他在《论语说义》中又产生一种倾向,即认为两汉学者的思想均可用“今文学”或者“古文学”的学派根源加以解释。如关于《论语》“乱臣十人”一段,他说:“又贾生书称成王二十即天子位,亦与今文说不同,当同是古文说也。”[24]2000在此段中,贾谊所言仅是因为与今文《尚书》等文献所载不同,竟亦被宋翔凤直接划入“古文学”之列。

在这样的叙事下,《论语》中的争议问题亦可回溯到今古文家的差异。汉代《论语》之学确实有“今学”“古学”之分,二者代表的是正统与非正统的两种《论语》解释。但是,《论语》“今古学”之说皆早已失传,宋氏以“今古文学”解读《论语》这一行为实出于对“今古学”解释力的过分夸大,与汉世“今古学之争”固不可等量齐观。

“今古文学”在宋翔凤处已经成为解释汉代经学最为关键的框架,“今古文学”可以遍解群经的内部差异,亦可遍解两汉经师的思想不同。这一做法仍可导源于宋翔凤对“今古文学”官私之别的理解,两汉群经均有官私之别,学者亦均有在官在野之别,则“今古文学”俨然可以解释两汉所有学者的经义理解差别。相比之下,刘逢禄仅将“今古文学”视作典籍体系的差异,“今古文学”便无如此丰富的意涵。

三、结语

顾颉刚认为,古史书写多出于层累建构,后代人对某一历史事件的理解可能会与前人相差甚远[27]。其实,“层累造成古史说”所针对的主要是中国上古史的问题,但反思“今古学”这一观念的建构史,顾氏的理论也同样适用。唐代以来,“今古学”便逐渐堆积了越来越丰富的概念层,它的外延不断扩大,乃至成为一个极为复杂的观念。而我们通过对晋唐学者的研究,便是要知道由晋至唐时期的汉代“今古学”史;通过对常州学人的研究,则是要知道清代的汉代“今古文学”史。

刘逢禄、宋翔凤的“今古文学”理解可以被视作这一“清代的汉代‘今古文学’史”的开端,他们分别建立了两种理解“今古文学”的基本范式。正如钱寅所言,庄存与等早期常州学者并不是严格的今文学家[28]。直到刘逢禄制造今古文经之间的对立,遂开创了辨伪古文经、强调经史之别的“今古文学”范式;宋翔凤强调官私二学的差异,遂开创了分辨周孔、以“今古文学”遍解群经的学术范式。从近处而言,魏源、龚自珍分别都从刘逢禄处多有获益,强调今古文经之别;陈立则继承了宋翔凤的家法观念,强调官私之别。从远处来讲,廖平、康有为之说又何尝不是对于刘、宋学统的延续?

刘逢禄将“今古学”视作今古文两种经典版本的差异,便导出了魏源以兴盛时间早晚分判家法高下的做法,并对龚自珍亦产生影响,使其仅视“今古文学”问题为文字问题。宋翔凤将“今古学”视作分别推重孔子、周公的官私之学,则启发陈立,令其建构出一套以殷周礼制之别区分今古的体系,并由此间接奠定了廖平、康有为的“今古文学”建构。刘、宋之学可谓后世“今古文学”之源,俨然开一代之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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