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马晓娜,储泰松
(安徽师范大学 a.国际教育学院;b.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自马建忠模仿西洋“葛郎玛”所著的《马氏文通》问世以来,作为中国人自己创立的语法学,它打破了古汉语研究音韵、文字、训诂的三分天下,使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学迈向现代语言学。在古汉语语法“实字”“虚字”“死字”“活字”等概念基础上,其模仿拉丁文法首次给汉语划分了“字类”(词类),在中国语言学学术圈内影响甚巨。实际上,自16世纪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其对中国语言的探究从未止步,他们以独特的他域视角,实用的教学视角,互动的传承视角为汉语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其丰富的汉语研究成果也成为世界语言研究景观的一道独特风景,更有学者誉之为“传教士语言学”[1](The Missionary Linguistics)。
词类是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问题,至今仍是悬而未决、争论不断的语言学难题。与《马氏文通》词类研究相比,从17世纪到19世纪的两百多年内,来华西人们编纂了数十部汉语语法著作,他们在西方语法理论的引领下,模仿其母语语法框架来描写汉语,对汉语词类及其特点做出了由感性到理性,由描写到解释,由零散到系统的研究。近些年来,这条中国本土学者所不熟悉的研究路线和成果陆续受到重视,如方环海以两部著作为考察对象,分析了英国汉学中的词类研究,[2]赵欣评价了马若瑟、马士曼、艾约瑟三位传教士的词类研究成果。[3]张海英、魏兆惠、宋桔集中阐述了传教士对汉语量词的认识。[4]总体来看,已有学者的研究多是静态描写西人词类研究成果或聚焦于专人专著,从历时角度对传教士词类研究演进过程的探讨还不多见。
本文以17-19世纪三部极具代表性的传教士汉语论著为研究对象,在互动与关联理念的指引下,描述三部文献中汉语词类研究的总体样貌,考察具体论述,理清演进过程,分析得失影响,借鉴方法经验。17世纪西班牙传教士瓦罗的《华语官话语法》①是“世界上第一部正式刊行的汉语语法”,[5]被业内认为是西方早期汉语语法研究的代表作。18世纪法国传教士马若瑟的《汉语札记》被法国当代汉学家戴密微誉为“19世纪前欧洲最完美的汉语语法书”,[6]虽沉睡百年却奠定了法国专业汉学的基础。英国传教士艾约瑟的《汉语官话口语语法》语料丰富,被公认为最实用的汉语语法书,“代表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汉语语法研究所达到的水平。”[7]这三部著作代表了传教士汉语词类研究的三个发展阶段,对它们的考察展现出传教士词类研究演进的过程。
中国古代学者对汉语的词类之分一直意识朦胧,在历史文献的传注之中陆续提起过四个语词类别:嗟叹之词,语助之辞,形貌之辞,义类之辞。[8]虽已有朦胧的词类意识,但从未明确划分。西方传教士在初遇汉语这一异质语言时,完全没有现成的汉语词类体系可参照,按照洪堡特的说法:“语法比语言的任何其他部分都更隐蔽地存在于说话者的思维方式之中。每个说话者都会把他自己(母语)的语法观念添加到一种外语上面,而要是这些语法观念(比外语的语法观念)更完善、更详细,他就会把它们装进外语。”[9]传教士们对汉语的研究也是如此,正是基于其对拉丁语语法八大词类的认识,在研究汉语时,自然而然地将汉语装进其固化的词类框架中讨论。三部论著都对汉语词类系统进行了划分。但在具体划分结果的呈现、划分策略的使用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其中也可窥见西方传教士对汉语特点的认识从粗疏到精细、从生搬硬套到逐步识认汉语特性的过程。
三部论著都明确汉语是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但在词类划分结果上呈现出差异。1684年出版的《官话》明确是根据拉丁语的八大词类(名词、代词、动词、分词、介词、副词、感叹词和连词)来划分,其中将分词换为形容词,另增加了数量词,共讨论了汉语的九个词类,分别为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介词、副词、感叹词、连词、数量词。成书于1728年的《札记》并没有依照拉丁语法构造汉语语法规则,马若瑟认为汉语无法按照拉丁语的词类进行划分,他推崇中国本土学者的“虚实”二分法,他从汉语事实出发,对汉语的词类进行描写,但没有将其拘泥于某种框架之类,大致分析了名词,代词,动词和其他词类。至1857年艾约瑟《口语》,对词类的考察已经颇为细致。首先,他对实词(significant words)和虚词(particles)进行了区分:一类是意义独立于使用环境的词;另一类用于语法目的,用以表达词语之间的关系,连接句子和短语,或者用以结束句子,使得句子的意思清楚,形式完善。在实词和虚词之下,他将汉语词类划为十一大类别(如表一所示),在每种词类下还细化出下位单位,比如对副词的划分,从构词方式上将副词分为原始副词和派生副词,然后根据副词所表达的意义又分为方式副词,强度和数量副词,时间副词,方位副词,肯定、否定和强调小词五个次类。(表一)
表一 三部论著词类划分结果比较
通过对上述三部论著对词类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发现,传教士的词类划分策略经历了一个从套用、比附、嫁接拉丁语法词类框架到反思、例证汉语特点再到比较、提炼、归纳汉语词类特点的逐步发展和修正的过程。《官话》是直接套用、比附拉丁语法,将词类概念嫁接到汉语上。比如拉丁语中形容词和名词都有性、数、格的变化,因此瓦罗对形容词的描述都归于名词之下,他提出“静词”(Nominal)的概念,认为“静词”包括名词和形容词。《札记》开始关注汉语自身的特点,引入汉语字词的虚实学说,认为套用拉丁语的八大词类无异于削足适履,在反思的同时,通过大量例证力图展现汉语词类特点和事实。比如在讨论汉语虚词部分,他引经据典,列举了400余段例证。[10]《札记》一再强调,汉语的词类概念和西方语言中所固有的这些概念是有区别的,词类划分的目的是出于对学习汉语的便利性的考量。《口语》则是在比较中西语言基础上,以例证为出发点,提炼、归纳出汉语词类的特点和用法规律。比如“连词”部分,在对比英语基础上,艾约瑟列举了连接名词的“和,与,同,及,以及”,连接小句的“还,也,且”,转折连词,分离连词,因果连词,推论连词及假设连词,对每类连词的用法都做了细致归纳。正如他本人所说:“语法学家的任务就是找出语言规律,并且用最为自然和便利的方式排列出这些规律。”[11]
1.确立了汉语词类体系,划分了汉语的基本词类
在瓦罗编写汉语语法时,同时期的中国学者们在编写《助字辨略》(刘淇1711)、《虚字说》(袁仁林1710),还没有关于词类的语法术语,更没有对词类的系统研究。瓦罗继承了希腊罗马语法传统,吸收了多明我会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初步勾勒出汉语词类系统的轮廓,包括名、动、形、副、介、连、代、感叹和分词。《札记》进一步结合汉语事实,运用虚实范畴对词类系统展开讨论,对词类的认识逐步深入。《口语》分类更为完整,体系也更明确,其十一种词类几乎涵盖现代汉语的主要词类。三部论著展现出汉语词类体系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2.关注汉语量词的独特之处,深化对量词的认识
《官话》指出:“掌握了计算事物的小词,才能把这门语言说得更准确[5]。”可见,瓦罗并没有完全拘泥于欧洲语法框架,将量词单独列为一类,并对50多个量词辅以例字说明。《札记》注意到了汉语中特有的单位词(量词),但没有将量词单独列为一个词类,而是归入名词类。他建议学习者在不同词的具体用法中体会量词的知识,“在列举中,每一个名词或事物都有适合自己的标志。如‘三位老爷’‘一顶轿子’”。《口语》将量词称为“数量小词”,明确其用于描述名词的数量和特征,并将其划分为区别性数量小词、实义量词、集体量词、表示种类或者方式的量词、适用于动词的量词等五种类别,合计180多个。这种划分使量词分类更加细致、更成系统。他还关注到名词和量词组合构成的复合词,如:饭粒,马匹,碗盏,铁条,布匹,石块,房间,车辆等。量词作为汉语的一种特色词类,中国本土汉语研究学者自马建忠(1898)开始,称之为“别称以计数者”,将其归为形容词;黎锦熙(1924)第一次提出“量词”这一名称,并列入名词;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正式确定了“量词”这一术语,将其归为一个独立的词类。
3.认识到汉语没有形态变化
先来看对名词的认识。《官话》提出汉语名词没有复数形式,所有的名词都没有词尾变化,但前后的词可以帮助判断复数。马若瑟认为汉语名词因数或格的变化而引起的词尾变化,但这些变化可以清楚地借由使用某些虚词体现出来。到《口语》,艾约瑟提出“复数后缀”即指人的复数,由后缀“们”构成,没有固定的词缀表示非人名词的复数,非人名词的复数通过数词和形容词性代词构成。再看对汉语动词的认识。马若瑟明确表示欧洲人习惯把动词分为主动、被动和中性三类,每个动词还有语气、时态和人称以及单复数的词形变化,汉语却没有这些变化。他说“汉语里缺乏这样的变化规则,但是正如下面将提到的那样,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严重的缺憾。”[10]这其实充分体现了《札记》中马若瑟平等的语言观。
4.明确了对虚词的认识
宋代周辉《清波雑誌》卷七曾提到:“东坡教诸子作文,或辞多而意寡,或虚字多、实字少,皆批谕之”。[12]这是古代较早提出“实字”和“虚字”的文献。明代文献中曾提出“蓋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体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12]古人虽然对实虚概念皆有提及,但具体分类标准和界限一直不甚明确。马若瑟将能否独立用作句子成分作为划分实词和虚词的标准,更符合语法上的分类。正是通过《札记》对实词虚词的划分,这一概念才进入西方语言学的术语范畴。[13]《口语》明确指出虚词用于语法目的,用以表达词语之间的关系,连接句子和短语,或者用以结束句子,使句子的意思清楚,形式完善。所以“虚字”被认为是辅助字或者没有实际意义的字,它必须进入句子中才有意义。艾约瑟认为汉语的词类很难确定,同一个词语可以用作名词、形容词或者动词,因此只能采用“实虚”这种比较宽泛的标准去区别词类。
传教士用最为熟悉的西语框架,用脑中固化的理念分析汉语,这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是必然的选择,但过度依赖已有的理论框架难免会顾此失彼,有失偏颇。
1.对汉语名词性和格的分析
拉丁语语法的“性”是语法范畴,分为阳性、阴性和中性,多数情况下要根据形式标志(词尾、后缀)识别。汉语名词没有形态变化,本身并不具有“性”的特征。《官话》提到“所有词的性都是一样的。但是,中国人有一些小词,用它们来区别男性、女性和雄性、雌性。”《口语》对名词的“性”也列出了“男”“女”、“公”“母”、“雌”“雄”、“牝”“牡”等词语。这其实是用汉语词语的生理属性的“性”去模仿拉丁语语法意义的“性”,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拉丁语的格共有6个:主格、属格、与格、宾格、离格(或译为夺格)和呼格。格的功能是表示词与词的句法关系。主格作主语,属格表示所属关系,与格作间接宾语,宾格作直接宾语,离格表示“脱离”,多作状语,呼格用来呼唤对方。每种格变都有不同的形态变化。《官话》指出汉语名词没有格变,但又结合“小词”和位置具体分析了名词单数和复数的格变形式。《札记》也提到了名词的属格、与格、受格和呼格;《口语》从名词和名词的关系讨论属格、从与动词结合的关系讨论与格、宾格、工具格等。这些分析实在无法令人信服。
2.对形容词比较级、最高级的分析
拉丁语的形容词有比较级、最高级的形态变化,对比较级、最高级的划分是基于不同的形态变化。汉语形容词没有这种形式上的变化,因此划分出比较级和最高级不符合汉语事实,但是这并不表示汉语没有表达比较意义和范畴的功能。三位都是从西方语言学的形式分析出发,将表示比较意义的汉语表达装进西语比较级、最高级的分析中。李文娟(2013)对《官话》曾有分析,“一些程度副词‘太’、‘十分’、‘极’、‘好’,虽然表示程度加深,但并不能构成最高级。这说明作者没有很准确地理解程度副词,认为表程度加深的副词都能构成最高级。”[14]
诚然,汉语形容词没有比较级、最高级之分,但在套用该概念和范畴的同时,传教士们的确总结和归纳出汉语中用来表示比较的标记词的分类,从二语习得的角度来看,其实用性和便捷性不容忽视。比如《官话》中提到“更”、“过于”、“不如”、“愈”、“越”、“宁可”、“还”、“何况”等比较句中的标记词,《口语》中提到“比”、“益发”、“于”、“较”、“顶”、“极”、“蛮”、“太”、“至”等标记词,与《马氏文通》(1898)首次提出“平比”、“差比”、“极比”的概念相比,西人的研究比《文通》早了一百多年。
3.少数词类划分不当
以副词为例,《官话》中列举的副词众多,像“残酷”、“残暴”、“暴虐”应是形容词,“假如”、“假而”一般认为是连词,“自今以后”更不是词的范畴了。《札记》中在副词的划分和归类上,马若瑟列举出的“这里”、“那里”、“这样”、“那样”、“这般”一般应为代词,“快”“慢”、“寡”是形容词,“再来”、“又来”应该是短语。《口语》艾约瑟将副词分为简单副词和复合副词,复合副词的例证中相当一部分是形容词短语,比如“空空的,细细的,高高的,远远的”等,另外以“然”为词尾的部分形容词也被归为副词之下,如“欣欣然,忻然,怡然”等。由此可见,三者对汉语副词的语义范畴和句法功能认识还存在偏差。再以代词为例,《官话》划分出物主代词小类,如“我的”、“你的”、“他的”,实际上汉语中没有物主代词这一类。[15]《札记》中对代词的划分按照汉语的实际将其划为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关系代词,其中特别提到“個”、“个”、“箇”,将其划为代词,但又举了作为量词的例子。据此分析,马若瑟对这三个词用作量词和代词的界限并不太清晰。
4.术语概念不明确
像《官话》中的“小词”、“小品词”等等,如把“可”看作构成动名词的小词构成“可爱、可恶”,而“当、一、打、得、著、替、然、今、便、百”等列为小词,也让“小词”这一概念具体指的是哪些词含义模糊。后面又出现表示礼貌用语的小词“请、令、贱、贵”,难免会让人怀疑瓦罗是把自己弄不清的词都划为小词。《口语》中“各类小词”包括“的”、“个”、“了”、“们”、“哩”、“呢、哪”、“拉、咯”、“阿”、“么”,范围很杂乱,也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
以上分析都体现出西方人在汉语词类研究过程中,在自身已有知识框架内分析汉语,定然会受到一些限制,但其在探究汉语词类的道路上,也结合西方语言学发展的新成果尽可能细致准确地描写、解释和总结,在不断调整、反思中补充、修正。
来华传教士撰写汉语语法书的初衷就是学习汉语,三部论著都明确体现出实用的教学视角。瓦罗在《官话》的弁言中提到“汉语中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再加上一些诫律和注解,就能编成一部语法书或手册,以供新来的教士学习”,“这部书将为许多教士掌握汉语减轻烦恼”。马若瑟来华后,此前由多明我会和耶稣会传教士撰写的几部汉语语法书,内容较为简单,在传教士中广为传抄。虽然不同教派在传教方法上有矛盾,但在学术上他们互相参考各自成果。《札记》成书后,马若瑟给傅尔蒙的书信中表示该书是为后来的传教士和所有对中国感兴趣的欧洲学者所撰,希望对他们深入理解汉语有益。[16]《口语》中艾约瑟明确指出,只要去看马若瑟一个人的语法及后人对其语法的助学材料,就可以获得汉语语法知识,认识到汉语的丰富性及其独特规则的延伸发展。可见艾约瑟对《札记》非常熟悉,评价也很高。
传教士们在传抄、学习前辈们的作品中不断提高汉语水平,并深化了对汉语的认识。这些论著相互影响,有着非常清晰的传承。比如《官话》中提到:当形容词由两个同义的词项组成时,一般要放在名词的前面,这时候不用“的”显得更高雅。如:富贵人。《札记》也明确指出:如果两个形容词意思相近或是同义词,用不用“的”均可。如:富贵人;或富贵的人。这里的解释和例证如出一辙。再如:《官话》谈到形容词最高级时提到“至,最,太,上,十分,好,第一,绝,得紧,得极,到极,不过,得很,极,尽,一等,太,上好”等词,《札记》提到的“好得紧,好不过,上好,极好,绝好,十分好,极妙,妙绝,上等的,上品的,好久,良久”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官话》之后一个半世纪,艾约瑟著成《口语》,其间自有一定的连续性。如果说瓦罗还处在对汉语词类的纲要性描写阶段,到马若瑟《札记》,对汉语词类的描写则内容丰富,例证详实,对一些拉丁语语法无法覆盖的一些规则、现象和范畴进行例证分析,可见其还是尽量从汉语事实出发解释分析汉语特点,这是他的先进之处。艾约瑟接着对汉语词类做了工整严密的划分。正是在学习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他们对汉语词类的观察逐渐细致、描写更为具体、分析不断深入,展现了其逐渐发现和靠近汉语词类事实的认识过程。
1898年马建忠《马氏文通》首创汉语语法学,这在中国语法学界已是公认的事实。但其毕竟是“因西文已有之规矩”而作,它的整个词类研究框架来源于西方传统语法体系。如果说瓦罗、马若瑟和艾约瑟等西人是拿自己十分熟悉的母语语法体系来分析汉语,那马建忠则是拿习得的二语语法体系来描写母语。从时间线来看,《官话》等三部论著远远早于《文通》,其词类研究成果与《文通》有不少相似之处,值得引起注意。
首先,瓦罗等确立的汉语词类体系与《文通》词类体系较为一致。《官话》划分出九个汉语词类,初步建立汉语词类架构,及至《口语》十一个词类,其词类体系不断完善。《文通》是中国本土学者首次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词类体系,将汉语划分为名字、代字、静字、动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等九类,除助词以外,其余八种词类《口语》均已提及。当然,西人词类描写的科学性以及描写的深度与《文通》相比相差甚远,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瓦罗等传教士两百余年的探索至艾约瑟《口语》,与《文通》词类体系已经基本一致。
其次,《文通》“字无定类”的思想与瓦罗等人“词无定类”的观点一致。瓦罗提出汉语同一个词可以被看做是名词,也可以被看做动词或副词,这其实是早期的“词无定类”思想;《札记》甚至还提到了“假借”,“一旦汉字被用作纯粹的虚词(即绝对虚化)时,其实就应当被理解为采用了kiá tsié假借,或隐喻”[17];《口语》也明确提出“很多词都有多种词性,他们所属的词性可以很容易地从句法位置看出来”,并举例说明,如动词做主语时变成名词,形容词在及物动词后变成名词。可见,艾约瑟已经观察到汉语词类呈现出的复杂性。《文通》在《正名卷之一》中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文之义何如耳。”[18]这里的“字无定类”说,实际上是从句法角度来考虑字类。《文通》在《状字》一章中又云:“往往可假借他字为状字,有假借名字为状字者。有假借静字为状字者。有假借动字为状字者。”[18]从历时角度考察,《文通》提出的“字无定义,故无定类”及“字类假借”的思想,与瓦罗、艾约瑟“词无定类”的观点事实上是一致的。马建忠用“假借”详细解释了瓦罗等人在词类划分时遇到的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汉学家贝罗贝曾撰文提出,马若瑟《汉语札记》“实际上也许可以说是马建忠在上海森伊捏斯(Saint Ignace)教会学校读书期间,最早接触到的语法著作之一”,“当时法国教会学校的耶稣教会神父就是用这部著作作为语法参考书的。”[19]也就是说,马建忠的拉丁语老师用《札记》学习汉语语法,以便在教授拉丁语法时进行对比,作为学生的马建忠在学习拉丁语的同时,通过比较反思母语语法规则。传教士从外部视角观察汉语,分析汉语,其词类分析结果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马建忠的语法研究视野。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将早期来华传教士的词类研究与中国本土学者的研究比较,目的并不在于说明传教士们的认识有多高明,而是希望为汉语词类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传教士们是从外语学习的角度观察汉语,是从外部看汉语内部,不管其研究片面或全面,主观或客观,细致或粗放,都为汉语研究提供了“他域”的视角。
瓦罗、马若瑟、艾约瑟等来华传教士撰写汉语研究论著,其出发点是为了传教需要,但客观上却将汉语这一与西方语言迥异的语言类型介绍到西方。法国专业汉学的奠基人雷慕莎、 以语言学贡献于汉学研究的德国语言学家甲柏连孜都深受影响。普遍语言学是基于西方语言基础上创立的,若没有汉语语言学的参与,其“普遍性”难以令人信服。从17世纪到19世纪,瓦罗等西人教士在汉语与拉丁语、汉语与英语的比较中让西方了解了汉语这种分析型语言,丰富了对不同语言类型的认识。李葆嘉(2020)将“西方学者为西洋人学习中国语言文化所提供的文法知识系统”归纳提升到“西洋汉语文法学”[20]这充分肯定了西人汉语研究的重要价值。
西方语言中,词类是语法研究的起点,不划分词类语法就无从谈起,而汉语语法的实现主要靠语序和虚词两种语法手段。洪堡特就深刻认识到汉语的特点,他认为汉语不是根据语法范畴来确定词类,其语法不是建立在词的分类这一基础之上,而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思想的联系。汉语的字词都是直接表达概念,而不显示语法关系。[9]汉语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词类划分与西方语言的差异,不能因为这种差异就否定汉语词类划分的价值。
总之,汉语语言学是世界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许在不远的将来,在充分考量汉语类型特点的基础上会出现新的词类划分理念和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汉语词类研究历史上,以瓦罗、马若瑟、艾约瑟等为代表的早期来华传教士从外部视角观察汉语内部,他们做出的尝试和探索是汉语研究的有益补充,推动了汉语词类研究的进程。
注释:
(1)为行文方便,《华语官话语法》简称《华语》,《汉语札记》为《札记》,《汉语官话口语语法》为《口语》。另,考虑到传教士出于汉语学习的需要,其汉语研究著作被广泛传抄,故本文均以创作时间而不是出版时间记录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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