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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之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4-08-31

程 银,李建军

(1.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财经大学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3.贵州大学 贵州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端智库,贵州 贵阳 550025)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明确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从顶层设计层面指明了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价值取向及目标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阐明了“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大命题,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基层治理的关键在建设治理共同体。梳理和总结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经验与不足,对准确把握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指向尤为必要。

一、乡村治理及共同体相关概念阐释

(一)乡村治理及共同体的内涵

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上位概念是乡村治理和共同体,乡村治理共同体伴随乡村治理及共同体的广泛应用而被学者们关注。我国学者对乡村治理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源起于改革开放从农村拉开序幕,人民公社的解体、“乡政村治”的恢复再度引起学者们对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袁金辉将乡村治理阐释为“包括政府和乡村社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内的多个主体,为了实现农村公共利益,对乡村进行有效组织、管理和调控的动态过程”。学者们对乡村治理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002年以后,到2017年开始呈现井喷式增长,在2021年创下新高。就共同体的界定,学界有着深入探讨,滕尼斯提出共同体是具有共同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形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组合方式,是一种依存关系状态,体现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三种形式。霍布斯提出,共同体是人民让渡权利所结成的,其目标是保障人们基本权益。黑格尔指出,共同体是一种市民基于经济利益而互相联合的社会组织,因此共同体和市民社会彼此紧密联系。“马克思则看到了经济因素在共同体当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批判虚幻共同体到扬弃自然共同体再到构建真正共同体”,实现了对以往哲学家共同体思想的超越,并不断地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在探讨治理及共同体概念基础上,共同体治理研究逐步兴起。学者们从不同视域对共同体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释义。丹尼尔·康帕格农等认为全球共同体治理不应受到多层次治理和国际机制的局限,应当要多关注关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事务,用人类共同体意识思考如何进行全球治理,实现善治。学者们多从全球、国家等宏观视域对人类共同体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另外,也有学者从社区、村庄等角度研究共同体治理,并提出了社区共同体治理的思想,最具代表性的是博克斯提出的“社区共同体治理不仅是政府治理,还包括公民治理,即政府只是‘公民协调者’,社区事务应交由公民组建的组织来进行管理”。国内学者俞可平也对共同体治理进行了探究,认为全球共同体治理就是各主体共同参与公共管理的过程,共同体治理应最大程度实现人类的公共利益,进而促进共同体治理的利益最大化。王乐夫等则提出全球共同体治理是各主体处理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国际事务的范式,正是基于共同体的思想,各主权国家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实现国际与国内事务解决范式的接轨,进而为国际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无论是从宏观视域还是微观视角探究共同体治理的内涵,都离不开治理的主体及共同体的价值、利益、责任和情感。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共同体治理”不同于“治理共同体”,二者的意蕴和内涵都大有不同。而学界对治理共同体概念的研究却相对较少,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乡村共同体和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概念

乡村共同体自古有之,是乡村治理的前置变量,“其核心要素包括村治主体、村社内交往单元和身份认同”。学界对乡村共同体的界定和研究较多,刘祖云等[10]从共同体的功能、秩序建构的视角探索适应时代需要的乡村经济、伦理、精神多元一体的新型乡村共同体治理路径,强调乡村共同体促进群体和个体发展的功能,增强个体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凸显共同体文化的基础,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主的乡土村落或城镇街坊[11]。在中国具有悠久传统的乡村共同体,可以大致划分为宗族性、政治性、民主性、党组织主导性四个阶段,并分别对应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性乡村治理、以人民公社为组织载体的政治性乡村共同体制度、以村民自治为动力机制的民主性乡村建设、以“三治融合”为基本路径的党组织主导性乡村建设四种治理模式,这四种治理模式递进式地完成了中国乡村共同体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转变,使得中国乡村向着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前进[12]。不难发现,学者们尽管对乡村共同体研究的视角不同,但无外乎秩序建构、经济生产、文化基础、血缘地缘纽带、社会关系等方面。

随着乡村共同体研究的深化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乡村治理共同体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潮。但学界对乡村治理共同体概念的界定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并未形成一致或颇具权威性的定义,而仅是从乡村治理及共同体的关联性视角阐释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内涵。应小丽[13]从词义的分解上阐释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意蕴,指出理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三个关键词:“治理”“命运”和“共同体”。“治理”意味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体现着责任共担,以“共治”推进有效治理;“命运”意味着各治理主体相互依存、安危与共;“共同体”意味着和谐共生,主张以共同体的思维和合力推进有效治理,而非个体、族群层面上的人的简单聚合。可见,学者们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界定并未从实质上厘清其真正的本质及主体间关系,相关权威界定也尚未形成。加强对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内涵的界定仍是学界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基石及国家逻辑

追本溯源,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构想的提出具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石,并基于国家对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及复兴伟大中国梦而创新的治理机制。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基石

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乡村治理共同体思想、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石。

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乡村治理共同体思想。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不仅要顺应时代呼唤及现实需求,还应积极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乡村治理思想。近年来,学界有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乡村治理共同体思想的研究热度高涨,主要围绕马克思共同体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乡村治理思想进行探论。邵发军[14]指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终生为之诉求的自由思想的归宿,亦是马克思伟大的理论和革命实践行程的最为彻底的写照。‘真正共同体’,对马克思来讲亦即‘自由人的联合体’”[14]。学者们大多抓住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本质,但就“真正共同体”与现实问题结合的研究仍然不够。肖存良等[15]从工农联盟思想的“发生、演进与差异”上对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系统阐释,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主要体现在“农业无产阶级是城市无产阶级‘天然的同盟者’”。同时,学者们多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主义农村改造等方面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农村发展思想。

二是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思想。学界对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变迁、历程及经验启示研究较多,并主要从传统乡村治理的根基、制度、阶段划分等方面探赜。具有代表性的是李术峰[16]将古代乡村治理划分为“先秦封建、皇权专制、近代变动”三个历史时期,从社会性质和政治结构的视角划分,更能系统、整体地研究乡村治理,具有较大的进步性。但学者们很少专注于对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深层次研究,相关中国古代乡村治理思想史的专著比较少,这仍是需要学者们深挖细研的学术问题。

三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乡村治理思想。主要包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及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中有关乡村治理的思想成果。学界主要围绕其形成的理论基础及现实依据、历史进程、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并多以专著或硕博论文形式呈现。

四是***基层治理思想研究。练艺[17]从“***基层治理思想的缘起、基本内容、思想意蕴、现实关切”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认为“***的基层治理思想是源于理论、忠于实践的产物”,“能够极大地促进基层治理走向现代化、科学化、良治化,为人民幸福、国家安康、民族繁荣增添思想动力”。另外,学者们还从***关于乡村治理能力重要论述、农村社会治理思想等视角开展研究,系统地阐释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基石和行动指南。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国家逻辑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国家宏观战略维度设计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蓝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六中全会都着重阐释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大命题。从顶层设计层面勾勒出了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宏伟战略,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自新中国成立起,党中央和国务院就高度重视乡村的建设发展,不断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模式。从国家乡村治理的历史逻辑来看,先后经历了国家权力“延伸与支配”的全能治理模式、“乡政村治”的村民自治模式、资源“提取转向输入”的转变模式、“脱贫与小康”的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模式[18];从国家政治逻辑来看,历时了从“全能主义政治”向“后全能主义政治”的转变,再到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三治融合”性的转变。在整个治理模式和政策转变过程中,党在整合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乡村的关系中始终发挥着领导核心的作用,这也是党在百年奋斗的伟大历程中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对此,也有学者从“城乡资源分配关系的历史性变革、国家权力的回归与村干部行政化、行政化与自治能否兼容”三个方面论述了国家对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19]。整体上主要基于“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与社会”两种范式来阐释国家政权对乡村治理的控制和影响。郑鹏等[20]从国家治理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实践逻辑”三重维度阐述了“从单一治理到复合治理的发展趋势”,是“国家治理与乡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及解决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要求”。林毅等[21]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现实条件的转换,‘政党中心’的主线整合逻辑逐渐调整为以村级党组织为中心的复合型主体结构”,“这种系统性整合在内涵上表现为党的建设逻辑与乡村治理逻辑的互动,在实践中则凝练为人民集体行动逻辑与党的领导逻辑的统一”。

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本质上就是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相融的新型治理结构体制,是国家从时代呼唤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出发而做出的战略部署,是对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回应,以不断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乡村治理的内在需要。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多维主体及体制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多维主体

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学界研究涉足最广的学术话题。事实上,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体与乡村治理的主体几乎没有太大区别,区别仅在于乡村治理主体间的关系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间的关系,前者主要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后者更注重探讨对多元主体间关系的协同性、整体性。因而,在主体的研究上,乡村治理的主体和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体均可以类归。学界对乡村治理及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主体研究主要从主体的种类、特点、角色、功能,以及各主体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形成了“农民群众主体说”“村委会主体说”“村干部(村庄精英)主体说”“村基层党组织主体说”“乡镇政府主体说”等理论流派,可谓视角多样、成果丰硕。贺雪峰[22]认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包括“高高在上的国家、正在退出农村的乡镇政府、无所作为的村一级、已经散掉的村民组、越来越多的钉子户、快速成长的混混、黑社会、地方势力、落单的农民”,系统阐明了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及主体间角色、功能的演变,为学界探究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主体奠定了理论基础。孙迪亮等[23]从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视角探析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体,指出“必须坚持社会力量参与、县乡政府负责和以农民群众为本”,进一步凸显了社会参与和人民群众在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功能和地位。***总书记也在2019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4],突出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多元主体及建设指向。也有学者指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和公民是支撑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要基点,四者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影响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完善性、稳固性和有效性的主要变量。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体制

学界对乡村治理体制研究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著作有徐勇的《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贺雪峰的《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于建峨的《岳村政治》、袁金辉的《乡村治理与农村现代化》、高晓巍的《农村发展组织与乡土社会的融合》、吕世辰的《农村社会学》等等,其研究主要围绕我国乡村治理模式、我国乡村治理体制演变及发展趋势进行。贺雪峰[25]提出了“以农民主要行动单位为基础来确定村治模式”的论点,并对我国不同地域农村的村治模式进行了划分。张厚安、徐勇[26]将我国的村治模式归结为“两委主改型、两委主导共同参与型、党组织主导型和党、村、企一体型”的四种模式,为学界研究乡村治理体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借鉴。朱余斌论述了“我国治理体制经历了从控制到善治、从集权到分权、从管理到服务的演变路线,深藏于体制演变其后的则是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在乡村治理模式研究的基础上,随着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学者们逐步深入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体制的思考和探究,尽管形成的理论成果有限,但也不乏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极为可贵的见解。王世泰[27]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指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并非是单一主体力量的驱动,而是要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契合村民内在需要的共同体系统,并使之培育成为真正意义上结构和精神共有的共同体”,突显了共同体与乡村治理间的内在关联。伍娟等[28]认为,“建设以乡村政治共同体、乡村经济共同体、乡村秩序共同体、乡村文化共同体、乡村风貌共同体为主的五位一体的新型乡村共同体”体制,是一种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新型乡村治理共同体,阐明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容及结构模式,为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参考模式。

四、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困境及路径

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不是一帆风顺和一蹴而就的,在建设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各种艰难险阻和错综复杂的困境。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困境

在思考和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进程中,学者们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困境认识各异。范如国[29]从“认知、利益、技术”层面探析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困境,认为“价值认知偏差引发的认同困境、激烈利益博弈引致的融合困境、治理技术不足造成的行动困境等,阻碍着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顺利建构”,阐述了增强认知、构建利益共同体、提升治理技能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中的作用。毛一敬[30]指出,“村民缺位于治理造成村庄主体性弱化、社会资本缺位致使村级治理成本外部化”,进而不利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就乡村治理的主体力量、社会参与、社会资本不足,以及社会对乡村治理推动不够等方面探析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内在困境及外部困难。邱华[31]则从多元主体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视角探究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意识困境,认为“乡村治理多元主体共同体意识培育面临的问题有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多元主体的思想水平不同、乡村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从主体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乡村治理的体制层面考察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思想困境及现实难题,着重强调了培育村民共同体意识和公共精神,健全乡村治理法治体系的重要意义。韩芳[32]指出,“乡村人口外流导致主体缺失、乡村共同生活意义匮乏、现代乡村公共精神支撑不足”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考察了乡村精英外流、公共精神缺乏、乡风文明建设不够等现实困境,凸显了乡村治理共同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

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困境相对应,破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困境的路径成为学者们广为研究的学术问题,学者们紧紧围绕面临的困境提出了诸多治理共同体的路径和策略。张春照[33]指出,“打造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需要构建乡村内生性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为主体、以乡村新治理力量为依托的制度化平台,激发乡村的活力与潜能,进而激活乡村各类资源”,突出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领导核心、主体力量、依托平台、保障机制,较为全面地提出了策略性思考。孟祥瑞[34]认为,“要以党的全面集中统一领导为基础,以塑造共同价值为核心,以推动主体耦合为方式,以现代治理技术为保障,形塑‘党建引领、主体耦合、三治融合、技术承托’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着重强调了党建、价值导向、主体协同、“三治”并进、技术赋能的建设路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冯旭[35]则从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视角提出了“以城乡基层社会为场域、以彼此关联的生态利益为基础、以共有生态资源发展为理念、以共同的生态环境建设行为为内容、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导向的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理念。冉华等[36]从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发展的视角提出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的路径需依托线上线下来进行,打造“关系重构:线下的离散与线上的重聚;情感重构:私人事务的公共性分享;利益重构:基于公共事务的公共话语组成”的建设路径,结合新媒体新技术考察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可行途径,具有较强的借鉴性。概言之,学者们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的路径研究虽呈递增趋势,但存在着研究不够系统、创新性不足、对策建议针对性不强、团队化程度低等问题,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五、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视域与方法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视域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最为基础性的环节深受学者们青睐。同时,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学者们更多地从共同体视域研究乡村治理,其显著特点是更加突出对城乡统筹与党建引领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更加注重对多元主体共治的研究,把城市与乡村相结合,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破了以往孤立化、简单化研究乡村治理的局面。从相关成果来看,依托国家课题项目及各省市项目研究的成果明显增多,团队化协作化研究的力量有所增强,以乡村治理共同体为研究方向形成的论文增多。学者们研究视角多样,有学者从乡村共同体的变迁与重构、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乡村治理的多元化等视角进行探究;也有学者基于“全球—社会”的视角进行论述,还有学者依托社区、村庄进行探讨。尽管学者们研究视角多样,但归结起来为“微观、中观、宏观”三种视角。微观视角的研究主要以徐勇、贺雪峰、张立荣等学者的田野调查最为显著,他们基于对微观个案的研究来折射和反映出乡村治理及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困境及解决之道;中观视角的研究较为普遍,学者们在研究中总会有形或无形地从中观视角进行研究分析,中观视角主要包含“农村社会整合视角、个人与社会视角、政治经济学模式的视角、行为主义模式的视角”等等,是较为稳当和相对易把控的视角;宏观视角的研究主要以“国家—社会”的范式进行,这一范式在乡村治理及共同体建设研究中运用最具典型的是徐勇提出的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建构的宏观大势中研究乡村发展,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探求乡村治理的未来走势。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方法

如果说研究视域和模式更具理论性的话,那么研究方法更具操作性。学者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较多,有田野式调查的定量分析法,有纯理论性的定性研究法,也有文献法、逻辑建构法等,学者们主要根据研究的视角采用对应的方法。起初的研究方法相对单一,多以单个方法进行研究,往往具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陷,无法满足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需要。近年来,学者们注意到了单一方法研究的不足,开始将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形成了“个案调查—类型分析”的研究方法;并更加注重研究方法的结合互补,以多种方法开展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一是跨学科研究有所增强。乡村治理深受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的重视,各学科都从自身的学科视角对乡村治理共同体进行侧重探究,并注重跨学科间的结合,形成了一系列颇有价值的成果。二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的方法逐渐增多。以唯物辩证法为研究方法对乡村治理共同体进行研究的趋势加强,尤其是以论文形式呈现的成果居多。三是更注重突出对方法论的运用,讲究方法论与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间的协同性和整体性。总之,学者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就所用方法的掌握和应用程度仍有待提升。

六、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展望

学界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研究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十八大以前很少有学者就乡村治理共同体进行系统研究,十八大以后,有关乡村治理共同的研究逐步兴起,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呈现出“井喷”之势。二是研究领域和内容较集中。多数学者主要围绕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体、体制、困境、路径等内容进行研究,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伦理思考、哲学审思较少,具有浮水型的研究特征。三是研究的时代性较强。多数研究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乡村治理的重大会议精神、战略部署决策、“三农”政策文件等开展研究,并结合新时代乡村治理、乡村振兴进行思考,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同时,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学科分歧明显,多数学者仅从自己擅长的学科视角探究乡村治理共同体,很少借鉴学科间的理论及方法,缺乏学术共同体意识;二是形成的成果形式单一,多以期刊论文为主,硕博论文和专著较少,结构明显不合理;三是研究的团队化、协作化不强,多以单个作者独著的成果居多,很少依托国家课题及省市项目资助,因而成果质量相对较低,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不够深入;四是重定性分析而轻定量研究,多数成果是基于理论性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和总结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困境认识不足,提出的对策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主要缘于蜗居书斋闭门造车式的探讨,缺乏深入乡村实地的调查研究。

展望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的趋势和走向,仍需结合中国乡村实际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深入田野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相互借鉴学科间的理论方法优势,形成团队化、协作化的研究队伍,增强学术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地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伦理、哲学问题进行思考,将定性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在汗牛充栋般的文献资料中筛除“只满足学者趣味”的文献,提取多“关照现实问题”的成果,总结和借鉴可行性强的经验方法,走出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及乡村治理研究中的困境,助推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有效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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