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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本质再构

时间:2024-08-31

王素月,罗生全

(1.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四川成都 610066;2.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 400715)

当前,伴随着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全息技术、混合现实技术等的跨媒体融合和创新性发展,人工智能不仅集传统书籍、电子媒介等的诸多特征于一体,更是基于跨媒体智能技术的发展推进着自身在教育教学场域的融入。“教育成为人工智能最重要的应用场景和最主要的应用方向之一”。[1]当前,人工智能教学系统已经覆盖了备课、授课、作业与辅导以及教研等多个传统教师教学场域。人工智能部分替代了教师传统知识教学角色,但难以替代教师育人功用,并且其道德主体性先天缺失,教师教学伦理从传统的背景性存在走向了前台。

一、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发展境遇

在教学实践进程中,基于教学专业发展,教师教学伦理成为教师伦理、教学伦理的共同本体追问。而在当前人工智能背景下,伴随着人工智能作为虚拟认知主体在教学进程中的广泛与深度融入,教师教学伦理遭遇新的挑战。

(一)从教师伦理、教学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共同本体追问

基于从教师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教学专业伦理聚焦,以及从教学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教师伦理主体确立,教师教学伦理成为教师伦理、教学伦理的共同本体追问。

源于伦理学关于应然价值探讨的学科传统,系统性的教师伦理规范建设一直是教师伦理的努力方向。但“从‘应该做某事’推不出‘应该做某事是好的’”,[2]而基于“应该做某事”也不能确保主体一定会做某事。外在的教师伦理规范只是对于教师可能行为的一种外在立法与规约。只有当外在的教师伦理规范映射进教师的教学进程并转化为教学进程中教师具体的教学伦理性实践时,教师伦理规范才能促进教育教学伦理目标的相应实现。由此,从教师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专业伦理聚焦主要关注教学进程中教师相应的伦理规范体认与映射。

源于中国儒家文化的深远影响,个体美德修炼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伦理传统。但“美德不是做出正确行为的充分条件”,“有德之人也可能会有错误的行为”;[3]“教师个体美德并不能必然确保教育道德目的的实现”。[4]教师美德具有静态性与弥散性,反映在教师生活的各个场域,但师生交往主要集中于教学场域。只有当教师个体美德映射进教师教学实践进程并转化为教学进程中的具体教学德性时,教师个体美德才能促进教育教学伦理目标的相应实现。由此,从教师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专业伦理聚焦主要关注教师个体美德在教学进程中的教学德性转化与彰显。

“教学在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5]师生基于教学的交往本身就是一种伦理践行。但基于教师的生理、心理以及知识优势,在师生交往中存在着权力分配上的不平等,教师拥有先天的权威,而学生背负着先天的交往劣势。在教学进程中,师生积极交往的发生需要教师后天的设计与引领,才能促使师生之间应然教学交往的实然发生。从教学伦理到教师教学伦理的聚焦明确了教师的教学伦理主体地位。

综上,教师教学伦理主要指向教师在其教学进程中经由外在伦理规范规约与内在教学德性彰显而呈现出来的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实践。在静态层面,教师教学伦理不仅指向规范伦理——外在的教师伦理规范,还指向德性伦理——内在的教师教学德性,更指向交往伦理——教师基于内外统整而引发的师生之间的教学交往。在动态层面,基于教师个体的教学伦理生成,教师教学伦理主要经由教师个体的伦理体认和映射进而最终达于师生之间的伦理交往。教师教学伦理构成框架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教师教学伦理构成框架图

(二)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面临的新挑战

人工智能作为虚拟认知主体得以教育应用的实质在于大数据驱动的算法模型应用,教学进程中连接教师和学生的人工智能背后有其潜在的算法逻辑、大数据逻辑以及数字化交互逻辑。基于这些逻辑,相应的育人大数据被不断纳入,从而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互。由此,基于教师个体的教学伦理生发视域,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遭遇新的挑战。

第一,因人工智能算法先在的封闭性、黑箱化以及功利化,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算法逻辑展开教学容易使自身陷入无知的教学伦理失范困境。首先,人工智能算法将复杂开放的教学问题简化为封闭抽象的数学问题。停留于人工智能算法的教师教学容易陷入形式化与去人性化的失范困境。如在某教师基于某APP的英语课堂教学中,学生使用这一APP可以获得正确发音信息并通过其反馈及时判断自己发音是否正确,但究竟为什么错误、如何改正口型却难以获得细致化回应。其次,人工智能算法因内在运作原理的黑箱式存在而使其具有不透明性。“可计算的东西都被算法装入‘黑盒子’,而不可计算的东西则被摒弃,取舍之间算法的偏见就产生了”。[6]停留于教师-人工智能-学生表层交互的教师容易陷入人工智能潜在的算法黑箱,从而囿于人工智能的算法逻辑产生相应的育人偏见。同时,人工智能商业开发的功利性逻辑促使人工智能算法致力于谋求家长与学生的高度关注。2017年,“‘准星AI-MATHS’首次公开挑战高考数学”,获得不错的成绩,又于2018年开始挑战高考语文。[7]有相关评论指出,“如果人工智能取得高分,那考生只需要一台人工智能机器来训练自己写作”。[8]由此,完全基于人工智能开展教学的教师就容易使自身追逐教学进程中学生的考试成绩,从而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教师基于人工智能背后的大数据逻辑易遭遇无意识的教学伦理失范挑战。首先,人工智能背后大数据的相关分析逻辑弱化教师对学生的深度关怀。大数据时代“不再探寻难以捉摸的因果关系,而是转向关注事物的相关关系”。[9]而基于大数据的相关分析逻辑,所有个体都被纳入基于盖然性与归纳性的总体趋势判断,由此必然弱化教师对每一学生个体的深度关怀。其次,人工智能背后大数据的单向监控逻辑替代教师的专业分析,完全基于人工智能开展教学的教师易造成学生隐私泄露以及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如在某初中教师基于人工智能平台的智慧数学公开课中,学生每一次任务的完成情况都被展示在教室前面的电子屏上,但上榜的不仅是前几名同学,还有后几位同学。同时,人工智能背后大数据的全样本逻辑造成教育数据的全获取假象,完全基于人工智能展开学情分析与教学的教师存在剥夺学生发展潜能的风险。教育数据的真正全获取不仅应包括可感知的外在行为数据,还应当包括学生内在的不易感知的心理发展数据。但由于学生心理发展的潜在性、内隐性与复杂性,其难以被快速感知,更难以用简单的数字或模型予以数据化呈现。

第三,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化交互逻辑易遭遇教学交往失范的伦理挑战。首先,基于人工智能背后的数字交互逻辑,师生之间基于身体在场的面对面交往被消解为数字化交往。经由人工智能这一交互中介,“在教师视角学生被物化为一组组数据,在学生视角教师变成机器的组成部分”。[10]师生之间本真的面对面交往日益缺失而转变为一组组冰冷数据的互换。但“身体是我们在世界中的定位”;[11]“把人与机器区别开来的东西不是置身局外的一般的非物质的灵魂,而是置身局内的自主运动的物质的身体”。[12]身体不在场的师生交互将逐渐导致教学中人性的全面迷失。其次,人工智能引发的数字化交互主要是一种认知性交互。当前的人工智能导师系统主要基于学生个性化学习数据为其提供私人定制的学习资源与学习规划,人工智能测评系统主要基于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作业推送与进一步辅导,教育机器人、智能学伴与学生之间的交互也主要是基于知识学习的认知性交互。虽然当前人工智能的情绪情感识别能力日益增强,但因人工智能背后封闭的算法与数据支撑,其只是表层的情绪与情感识别,难以进入学生的情感故事而与学生产生情感共鸣,也更难与学生产生精神性交互。由此,师生经由人工智能的交互被简化为单一的认知性交往,教师由此难以与学生展开情绪情感交往与精神交往。

二、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内涵与特征

伴随着教师教学伦理面临的新挑战,传统教师教学伦理问题域被拓展,教师教学伦理本质因人工智能的融入得以再构,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教师教学伦理有其特定的内涵与特征。

(一)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内涵

在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因人工智能作为虚拟认知主体在教学场域的广泛与深度融入,教师+人工智能成为教师教学伦理的新“主体”。人工智能由此得以替代教师在课前、课后与学生进行超越时空限制的实时交互。教师教学伦理践行场域由此不再仅限于传统的课中教学,而是扩展至课前、课后的泛在教学全进程。由于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交互,传统教学进程中的教师-学生交往演变为教师-人工智能、学生-人工智能、教师-人工智能-学生的多元交互。由此,传统教师教学伦理问题域被扩展,教师教学伦理本质面临再构。“教育本质的变化过程是从永恒不变的教育本体存在扩展为具有特定规定性的教育具体存在的过程”,教师教学伦理本体是发展进程中必须坚守的永恒不变的内在特质规定性,但教师教学伦理本质是“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中生成和建构的,不是固有的”。[13]因此,在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在坚守并不断深化教师教学伦理本体追问的同时,更应当基于人工智能的融入而再构教师教学伦理的本质。

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教师教学伦理主要指向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经由外在伦理规范规约与内在教学德性彰显而呈现出来的教学交互实践。在静态层面,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教师教学伦理不仅指向外在的规范伦理——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伦理规范,还指向内在的德性伦理——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育人德性,更指向交互伦理——教师基于内外统整而引发的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教学交互。在动态层面,基于教师个体的教学伦理生成,教师教学伦理的生发源于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体认,践行于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映射,最后达于教师引发的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维伦理交互。

(二)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特征

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教师教学伦理因其特有的问题域而具有虚拟主体间性、泛在性以及多元交互性三大特征。

第一,在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主体外延扩展,从传统单一的教师主体演变为教师+人工智能的虚拟主体间性存在,由此其具有虚拟主体间性的特征。在传统主体形而上学视域中,主体以自我为中心,试图把一切他者、外在的东西纳入自身的结构,从而建构一个主体自我的自由世界。“主体性总是相对于客体性而言,主体性总是存在于与客体性的相对关系之中,意味着对客体性的控制与掌握”。[14]218从这种主体出发,“公共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必然是一种主-客二元的对立关系,在这种主-客二元对立模式中,主体对客体,我对他的控制和挤压也就变得天经地义”。[14]220基于传统主体形而上学视域,教师与人工智能之间是一种绝对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要么人类绝对控制人工智能,要么人工智能控制人类。而在教师+人工智能的新“主体”存在中,作为价值主体、认知主体的教师与作为虚拟认知主体的人工智能共在。基于教师认知主体与人工智能虚拟认知主体共在,其为教学伦理发展提供认知基础;基于教师价值主体的存在,其为认知判断提供价值引导,由此教师引领和统整着人工智能虚拟认知主体的发展。

第二,教师教学伦理践行场域从传统单一的课中教学延伸至课前、课中以至课后的泛在教学全进程,由此其具有泛在性特征。早在2018年,教育部就发布了《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要求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学习环境”。[15]泛在学习环境是“基于云计算、泛在计算技术等数字技术构建的,能全方位支持泛在学习开展的新型信息化学习环境”。[16]基于泛在学习环境的外围支撑,泛在教学拥有了其发生的硬件支撑。伴随着泛在学习环境的建设,基于学生-人工智能交互的泛在学习成为学生学习的新样态。但仅限于人工智能支持的泛在学习存在着诸多问题,“资源多且无序、时间不集中、学生各自的学习进度和学习路径都存在一定差异”,“学生的学习基本为个体单独学习,学习过程完全自主”。[17]由此,学生的泛在学习困境催生着教师引领的泛在教学展开。基于泛在学习环境的建设与泛在学习的发生,教学流程发生重构,泛在教学成为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践行的新场域。

第三,教师教学伦理表现形态从传统的师生二元交往演变为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交互,由此其具有多元交互性特征。首先,教师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交互促成教师+人工智能成为教师教学工作展开的新“主体”存在。伴随着人工智能备课系统、教学系统、考试评价系统和管理系统等在教学场域的广泛与深度应用,教师教学工作的高效展开有赖于教师与人工智能之间的积极交互,有赖于人工智能的认知性协助与支持。其次,学生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交互成为学生学习发生的新常态。由于人工智能系统的融入性使用,学生学习方式发生变革。因教师在教学进程中对人工智能的教学设计与引领统整,人工智能开始分有教师意志,学生与人工智能交互开始演变为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交互。由此,传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面对面交往被转化为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交互,人工智能成为师生得以联接的重要纽带。

三、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分析框架

在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由于教师+人工智能的虚拟主体间性存在,泛在教学的新教师教学伦理践行场域以及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教学交互新形态,教师教学伦理有其特定的分析框架,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分析框架

(一)教师教学伦理的静态构成范畴

在教师教学伦理分析框架的静态层面,教师教学伦理主要包括以下三大范畴:

第一,规范伦理——教师+人工智能的外在教学伦理规范。教师+人工智能的外在教学伦理规范由外向内依次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伦理规范、教师+人工智能的专业伦理规范以及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伦理规范。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伦理规范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设计伦理规范、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开发伦理规范以及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实施伦理规范等。在教师+人工智能专业伦理规范的整体架构中,我们应关注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设计者、开发者在内的跨界多元建构主体的组建,应关注教师与人工智能、学生等的多维度建构内容,还应关注从国家到区域到学校的多层级梯度化建构。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伦理规范主要指向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设计伦理规范、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实施伦理规范以及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评价伦理规范。

第二,德性伦理——教师+人工智能的内在高阶教书育人教学德性。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育人教学德性主要有以下三大表现形态:理智德性——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践行,道德德性——教师+人工智能的育人渗透,德性融合——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育人统整。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践行主要体现在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原子式知识教学统整知识教学进程,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事实性与概念性知识教学推进程序性与元认知知识教学进程,以及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预设性教学推进创生性教学进程。教师+人工智能的立体化育人渗透主要体现在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育人资源链接推进全员育人,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育人数据采集推进全程育人,以及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泛在知识育人推进全方位育人。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育人统整主要经由教师独特的人格魅力、以善致善的教学进程以及有效教学实践促成落地。

第三,交互伦理——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教学交互。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元教学交互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基于多重身体在场的教学交互,以及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维教学交互展开。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教学交互从肉身在场走向社会身体在场,又从表现的社会身体在场走向再现的数字身体在场。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维教学交互主要体现在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认知性教学交互、情绪情感性教学交互以及精神性教学交互。为促进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师生之间积极教学交往的展开,师生基于人工智能应恪守肉身在场的面对面教学交往,应坚守从认知到情绪情感到精神的多维教学交往,从而师生之间得以回归个体主体性在场的本真教学交往。

(二)教师教学伦理的动态生成机制

在教师教学伦理分析框架的动态层面,基于教师个体的教学伦理发展视域,教师教学伦理的动态生成经由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体认、映射进而最终达于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维伦理交互。

第一,在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教师教学伦理的生发源于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体认。首先,教师+人工智能的伦理体认表现为人工智能自身的拟教学伦理体认。其主要体现在人工智能设计者的初始教学伦理体认植入以及人工智能由于自身深度学习推进而不断进化的拟教学伦理体认。其次,教师+人工智能的伦理体认表现为教师对人工智能的伦理体认。其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外在相应教学伦理规范的体认,在于教师对人工智能背后算法伦理、数据伦理以及交互伦理潜在风险的认知。最后,教师+人工智能的伦理体认表现为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伦理体认。其主要体现在教师对教师+人工智能的教学设计伦理主体确认、泛在教学的伦理性教学设计流程确认,以及教师能够通过自身的教学伦理体认统整教学设计全进程。

第二,教师教学伦理践行于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映射。首先,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映射体现在人工智能基于预设的忠实性拟教学伦理映射。伴随着人工智能的教学实践展开,人工智能也不断映射着其背后设计者的初始教学伦理植入以及其自身基于深度学习而不断生发的拟教学伦理体认。其次,教师+人工智能的多重伦理映射还体现在教师基于人工智能的生成性教学伦理映射。即教师能够基于不同的教学情境,基于自身与人工智能和学生之间的不同教学交互而不断内化、践行教师+人工智能的外在系列教学伦理规范,不断彰显内在教师+人工智能的高阶教书育人教学德性。基于教师+人工智能的生成性教学伦理映射,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教师教学伦理得以实然显现。

第三,教师教学伦理最终显现为教师引发的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的多维教学交互。正是基于这一多维教学交互,学生的全面发展才得以实现。首先,师生之间的教学交互促使学生从生理自我发展至社会自我,师生之间基于数字身体在场的交互扩展了学生自我发展的传统时空,从而有利于促成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其次,教师+人工智能与学生之间从认知到情绪情感到精神的多维交互不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构成内容,更是学生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的重要交互手段。基于教师对人工智能的认知统整与价值引领,基于教师+人工智能的新教师教学伦理“主体”存在,教师得以有效借力人工智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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