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周慧梅,班建武,孙 益,朱旭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师德和师德规范是教师职业价值的重要保障机制。师德是教师内在的自我约束,师德规范是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阵地,尤其需要加强以师德为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1]近些年来,一些高校存在对教师职业素养、伦理规范及社会责任感要求不够的情况,学术不端、轻教学、师生关系畸形等屡屡成为社会舆论热点,高校教师师德经受着更为严峻的困境与社会拷问。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国家层面先后颁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2]《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4]等,将“突出师德”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原则,师德违规惩处办法提上紧急日程。在教育行政部门部署下,各高校纷纷出台本校师德建设考核办法,“师德一票否决”成为核心。近年来学界更多关注的高校师德建设宏观方面,(1)代表性的成果有:杨万义.当前高校师德建设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2(9);金昕,王丹彤.高校师德制度建设的问题及出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3);刘庆红.基于现行教育评价体系的教育伦理反思与重建——以“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实践为视点[J].伦理学研究,2019(2);周显信,许双双.推行高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掣肘与进路[J].思想理论教育,2019(4);等等。集中在全国范围内高校师德建设与思想政治研究、高校师德规范与师德失范问题、高校师德建设与学校双一流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师德建设推行负面清单的掣肘问题等,甚少就一个区域内高校师德考核办法进行文本深度解读。有鉴于此,本研究拟对BJ市高校师德考核办法文本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实践依据和学理支持。
本研究以2016~2018年BJ市各高校颁发师德考核办法文本为研究对象。依托BJ市教育委员会委托课题,课题组根据BJ不同院校属性对研究样本进行初筛,最终确定59个样本,其中普通高等院校52所(包括双一流高校8所、一般院校44所)和高职院校7所(市属3所、民办2所及其他2所)。样本来自BJ不同层次办学的高等院校,可以反映出BJ市在高校师德建设方面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充分的可信度和代表性。从政策发布机构来看,研究样本多由学校党委委员会发布。从政策文本类型来看,以通知为主,包括规范、方案、细则等多种形式。
本研究采取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软件工具采用NVivo11,对各个政策文本及合并文本进行词频分析以及对相关内容进行编码分析,生成关键词词云图,根据词云图和主题编码,统计各个主题文本所占百分比,进行量化对比分析,找出其重要特征及存在问题,分析其共性特征,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分师德考核的主客体、主要内容、具体程序和主要方式四部分展开,由课题组成员联合攻关。
师德考核主体由领导主体、组织主体、实施主体、认定主体、申诉受理主体构成,考核客体包括学校全体教职工,或以学校名义招聘的专兼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博士后人员、外聘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以及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整体来看,BJ市高校师德考核主体具有系统性特征,这个特征是由师德考核的管理、领导、组织、实施、查定、执行、申诉受理等系统过程决定的。从现有高校师德考核文本来看,有22所高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有6所高校成立了师德建设和监督委员会,有12所高校成立了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余高校则有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等相应考核领导主体。从组织主体看,大部分高校是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的组织下开展的,个别的高校由师德处理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及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来组织。BJ市高校师德考核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下的基层二级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职能管理部门与其管理业务紧密相联,宣传部涉及意识形态考核,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涉及教学工作,学术道德由科研处(社科处、科技处、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学术道德建设专门委员会、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违纪违法由纪委等核定,还有专门调查小组,涉及外籍教师的由国际合作处来实施。师德考核认定主体在大部分高校是学校党委常委会来担任。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后申诉受理主体这一情况比较复杂,各高校的申诉受理主体差异很大,有申诉公正委员会、教师申诉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争议调解委员会、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申诉受理委员会、师德处理专门委员会、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职工纪律处分申诉委员会、师德建设委员会、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等。申诉后不服的申诉主体较为一致,主要是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师德考核的主体内容是以各高校“一票否决”或“负面清单”为研究内容。本部分首先使用NVivo11软件工具对各个政策文本及合并文本进行词频分析,将相似性较强的词汇进行合并处理,得出关键词词频;其次利用NVivo11中内嵌的词频分析功能对合并文本进行分析,形成关键词词云图;最后根据关键词词频、词云图和文本主体内容,并结合相关国家宏观政策确定六个主题,依据主题对59份政策文本进行编码量化统计。
(1)考核办法文本的关键词词频分析
本研究将59所高校政策文本进行分词和词频分析,将“反对”“破坏”“侵害”“违背”“违反”等类似的相近词进行合并处理,剔除与主题无关词汇,形成各高校政策文本关键词,并对59所高校的政策文本进行合并处理生成了前30个关键词及频次。
表1合并文本关键词及频次(TOP59)
通过分析发现,各高校政策文本高频词差异较大,这体现了各高校政策的侧重点不同,合并词文本中“行为”“违反”“工作”等频次最高,“活动”“教学”“利益”“学校”“实施”“国家”等频次较高,这体现了政策重视社会认同、职业认同、教育伦理等方面,从整体概况可以看出:高校师德否决与教师在社会认同、职业认同、教育伦理、科研伦理、家校伦理、个人修养六个主要方面存在互动耦合。
(2)考核办法文本的词云图分析
通过NVivo11中内嵌的词频分析功能,采用可视化的直观方式展现出原始资料的主要关注点,如图1所示,行为、违反、工作、学术是排名前四的关键词,具有否定意义的“否决”也具有较高词频,或许能够挖掘出师德与行为之间更加深层的问题;教学、师德、利益、擅自等词含有比较丰富的信息量,需要引起重视。此外,弄虚作假、兼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性骚扰、否决、科研、非法渠道传播等负面词包围在外环。
图1 根据文本资料构成的词云图
(3)编码量化分析
通过 Nvivo11 软件对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和分析,各高校政策文本由多个主题内容组成,本研究根据各高校政策文本的主题内容,结合国家宏观政策相关要求,确定能够涵盖所有政策文本内容的两大类六个主题词,即观念伦理中的社会认同、职业认同,实践伦理中的教育伦理、科研伦理、家校伦理、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各文本按照六个主题进行编码,统计各个主题文本所占百分比,并进行量化对比分析,结果如图2。
图2 政策文本探索图表分析
利用NVivo11自动图表分析的功能,对合成文本进行内容分析,探索文本的各项内容所占比重,根据节点的统计,社会认同在数据中占据主导位置,其次为教育伦理,职业认同排在第三位,科研伦理和家校伦理并列第四。说明在各个高校中,这两种类型行为是制定师德一票否决制和负面清单考虑的重点。
从内容构成看,样本中所涉及到BJ市各高校出台的师德考核办法中,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覆盖率为100%,遵纪守法被所有高校列为教师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不能违背宪法法律、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以及不能破坏民族团结等是核心内容,占总比例的94.2%,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危害学校等行为也被很多高校列为负面清单和一票否决的重点内容。合并的政策文本中“热爱祖国”“遵规守法”为第二指标的社会认同占36%、教育伦理占23%,这表明BJ地区新时代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严把政治关,强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路线导向。遵守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是对公民最为底线的要求,高校作为知识生产和道德培养的重要场所,相关措施自然落实到师德考核文本之中。
随着自媒体时代到来,传递不当不良网络信息备受关注,有30所高校在师德考核中有相关内容,占总比例的57.69%;随着国际化日益频繁,高校教师涉外不当行为发生几率增多,有24所高校有相关规定,占总比例的46.15%。不当师生关系、变相体罚或歧视学生、支使学生参与和学术提升无关的事务等学生不当培养分别占总比例的78.3%、59.62%、40%;这一结论与主流媒体认同的师德失范行为集中表现在“学术道德失范、工作中不当得利以及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三个方面”一致。[5]
师德考核的具体程序主要体现在针对师德“一票否决”的审查认定、结果运用和组织保障三个方面。
各高校针对师德问题的审查认定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审查认定的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基本原则。(2) 审查认定的组织机构:约87%高校成立以“师德建设委员会”“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师德处理委员会”等名称命名的组织机构,专责师德“一票否决”相关事项审查认定的领导、组织和协调。(3)审查认定的流程:虽详略不一,但各高校均明确了违反师德行为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等流程。(4)陈述和申辩机制:教师本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学校不得因教师的申辩而加重处理。
经过审查认定,被确认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各高校给予“一票否决”等相应处理意见,被认定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师德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减少或者取消该教师个人当年考核绩效和奖励绩效津贴,降低岗位等级或者调整岗位聘用,情节较重依照各项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中共党员教师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在师德“一票否决”处理的执行期问题上,绝大多数高校规定为6~12个月,有一所高校规定情节严重者为24个月。若存在连续几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数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在师德建设的组织保障方面,各高校落实了师德建设的主体责任。规定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管理师德建设工作,共同担任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共同领导责任。
本研究主要从考核时间、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呈现与使用等三个方面来描述当前各高校开展师德考核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方式。
以年为周期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是高校通行的做法。考核时间以年度考核为主,部分高校辅之以关键事件为节点的专项考核和以日常生活为对象的常态化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相当多高校将教师的师德考核与教师的年度考核结合在一起,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整体考核的一部分来实施。少数高校将师德的年度考核从对教师其他工作的年度考核中单列出来,进行单独考核。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BJ高校的师德考核方法区分为两种类型。(1)以内容分化程度为依据的整体性考核和分项式考核:在具体的评价方式方面,一些高校采取的是较为笼统的整体性评价,即由教师个人对照教育部和学校所制定的相关文件来进行自我评价,而有的则将师德考核的内容细化为若干项进行逐项评价。(2)以信息处理手段不同为依据的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从样本分析看,主要包括整体化的质性考核、分项式的质性考核以及分项式的量化考核三种。在分项评价方面,有些高校采取明显的量化考核方式,将教师的师德考核用具体量化指标来描述。总体来说,各高校均重视学校主导和单位自主、教师自评和单位考评相统一,采用整体化、质性考核的高校,一般在师德考核过程中赋予教师个人和二级单位更多的自主权;采用分项式质性考核和分项式量化考核的高校,则更强调学校在师德考核方面的主导地位,教师个人和二级单位的自主性相对较少。
各高校考核结果均为等次性呈现方式,与教师个体之间是高利益相关性。根据教师个人的表现将其定位为不同的等次,不同的学校所划分的等次会有较大的差异,采用“合格与不合格”两级等次的高校最多,将师德评价的结果与教师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难以直接考核评估,常通过教师外在的职业行为来反映和呈现。本研究发现BJ市59所高校的师德考核政策文本中存在考核主体名称不统一,考核客体与考核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考核的主要内容偏重禁止性规定,考核具体程序使用语言不一致、考核结果运用缺乏对群体违规的认定以及过于强调终结性评价、缺少帮扶不合格教师的师德成长等问题,这表明高校师德考核政策尚未处理好外在制度规定与内在道德观念之间的张力问题。
各高校在制定师德考核主体的体系状况各异,名称不统一,有的高校甚至没有明确主体。考核客体涵盖了全体教职工,但考核内容只涉及到专任教师,两者存在逻辑不一致问题,从完整的逻辑来看,应针对不同的考核客体制定出普遍和特殊两种逻辑关系的考核标准,从而使考核标准适用于所有在高等学校工作的个体。此外,还存在“被调查人”“被处理教师”概念在文本中的对象指向性等话语体系不一致、考核调查主体中“二级单位”名称不统一、“一票否决”后的处罚对象不一致、“一票否决制”执行过程的监督缺失等问题。
高校师德惩处文本中侧重反向规制,在各高校师德考核惩处文本中大量出现“损害”“违背”“篡改”“违规”“徇私舞弊”“违反”等词汇,构成“一票否决”的主体内容,从反方向划定了师德惩处的“红线”,禁区之内均为不合格,反向规制的禁区更多地是起到一个“保底”作用,对师德的正面提升作用明显不足。从目前文本看,制度设计中仅有少数高校区分了普通考核和特殊考核内容,如体育类大学强调教练员职业操守与普通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合二为一,公检法类大学强调警察、检察官、法官职业操守与普通高校教师师德的双重规范;涉及到的7所高职院校师德考核内容与普通高校几乎没有差异(2)7所高职院校的师德考核办法,除教育对象特殊性考虑(比如招生评优中有“专升本”分项的细分,比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进行“3+2”培养时,从事“贯通培养”实验项目基础阶段的老师同时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之外,其他方面与普通高校考核内容明显同质化,没有考虑到高等职业院校的特征。,师德惩处文本细化差异不明显,兼容个性的细化标尺亟待确定。
师德考核程序文本中涉及师德问题时使用的语言不一致,较为混乱,“违反师德”“师德失范”居多。目前各高校的常规考核流程与“一票否决”混同,但前者是肯定性考核,后者是否定性考核,各高校并没有做出明确区分。调查取证一般都由高校各部门内部进行,在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存在缺失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制度漏洞。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绝大多数高校规定针对的是处理教师个体违反师德,缺乏对群体违规的认定。此外,各高校在师德“一票否决”处理的执行期规定上不统一、审查认定的组织机构不统一、分级负责制缺乏细化、考核时间缺少常态化设计等问题。
当前的师德考核基本上体现的是一种行为主义的教育价值观,在制度设计上更强调高度相关利益性的惩戒对师德的作用,更多地看到外在的规范约束和有形的利益刺激对师德的作用,较少关注师德对于教师的职业幸福和个人发展的内在价值和意义,从而不可避免地忽视了师德考核中教师作为活生生的人的存在。文本中存在考核的教育功能相对欠缺、考核的意义激励作用不明显、考核的方向引领性的高度不够等问题,过于强调终结性评价,缺乏后续的职业成长引导,很少考虑师德本身对于教师从教的内在意义感的支撑作用。
提高当前师德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要在考核的教育哲学层面重新肯定人的价值和意义,不能用一种“原罪”的价值假设来看待教师的师德考核问题。否则一方面既可能挫伤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教师对师德考核的内心抵触情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师德考核不是整治教师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激励、约束广大教师规范职业行为,从而维护和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为下好首都高校师德考核一盘棋,建议设立BJ高校考核的二级管理体制,分级考核管理。第一级管理体制为市教工委的师德考核管理,成立BJ市教工委师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BJ市教工委教师工作部,负责领导、制定、部署BJ市高校师德考核的标准、实施、评价工作,接受被处理人的不服申诉工作。第二级管理体制为BJ市各高校的师德考核管理,BJ市各高校成立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各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领导本校师德建设工作,执行BJ市教工委师德考核的管理规定。建议调整BJ高校师德考核标准的结构,年度合格核评和“一票否决”查定分成,相互借力支撑。
师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必然包含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外在要求。但师德对于教师而言,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的外在要求,更是教师从事教育职业获得职业成长和职业幸福感的内在需要。若师德考核只重反向规制和外在要求,仅强调师德问题与教师个人利益相结合,难免陷入一种行为主义的师德考核模式。对教师的师德考核,在强化外在要求的同时,亦应注意师德的意义激励,突出师德考核的人本色彩。国家与政府新时期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诸多政策规定,均要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 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 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 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教师是道德的主体,[6]离开教师主体性的职业成长和幸福感,便无从讨论教师道德建设问题。
全面、客观与公正地实施师德考评, 必须立足于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当前师德考核中存在专业性不够、投诉机制不畅通、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未能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贯彻公正原则是主因之一。高校师德考核程序存在用语混乱、考核标准细分不明确、执行期长短不一等问题,充分反映了师德考核程序的设计方面存在着科学性不高的问题,必将影响师德考核本身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建议在制度设计时要予以充分加强。各高等学校(学院)要依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在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师德建设方案,“要在提高思想素质、强化职业理想、提升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等各个方面, 在教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个环节”,[7]对高校教师提出更加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行为规范要求。
“负面清单必须合理涵盖高校师德负面行为,规避过分苛刻或模糊不清的条目, 防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教师钻制度漏洞、冲破政策边界的现象发生, 完善师德负面清单的整体性”。[8]师德作为师者、学者等多重社会角色身份的职业道德要求,对其考核内容应有明确边界,不仅要有社会人的道德要求,而且也要包含其专业道德要求。师德考核不仅要守住师德的底线,也要揭示师德发展的方向。当前师德考核,主要聚焦于对教师底线道德的要求,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底线式的考核更多地是否定性的考核,过于强调否定性考核,一方面不利于发挥师德考核的正面教育作用,另一方面也极易引起教师反感,不利于发挥师德对教师成长和发展的激励作用。因此,有必要在重视对师德的底线考核基础上,增加对高尚师德的评选。建议将对教师的否定性考核和积极性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师德考核的自我诊断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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