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根据《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储能要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2020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储能要大规模发展和应用,离不开电力市场商业及规模应用。政府、业界的努力都是以此为目标。总之,储能要想更上层楼,必须排除障碍,努力创新。
陈博对本刊记者讲述了自己所在公司市场开拓中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具有行业共性的。有些问题,公司有办法解决,但有的问题则需要政府、行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下是陈博在市场开拓中遇到的问题:“一是政策补贴将对储能产业发展产生极为重要影响,紧跟政策同时,能够预见到市场风险并及时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例如,由于国家对于光伏补贴的拖欠导致企业流动性风险,我们从2017年起将业务重心转向了综合能源服务,通过为园区、工商业企业及居民提供冷、热、电、蒸汽等的综合能源服务,深挖能源综合价格体系的盈利空间,逐步摆脱了对补贴的过度依赖。二是目前储能系统盈利模式单一,投资方大多数是通过削峰填谷方式与客户分享收益,在大部分省份峰谷差价还不满足投资收益。公司探索打破单一削峰填谷的盈利模式,采用“储能+”模式深入挖掘和分析客户用能特征,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三是储能相关标准不完善,各主管部门或企业(如电网、消防等)缺少审批依据,导致沟通效率低,审批流程长。四是储能项目融资难度大,公司通过抵押、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寻求资金支持。”
阻碍行业发展的原因还有储能的成本、安全和环保问题。当然,这一问题也是当今世界范围内面临的重大挑战,需要构建市场应用导向的绿色储能技术创新体系,针对具体应用场景开发不同的储能技术,从材料、器件、系统和应用等多个层面协同创新,通过颠覆性技术开发将储能成本降低一半以上。提升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安全可控等级,并需要考虑环境负荷和资源再生的全产业链设计与应用。
业界提出了行业“更上层楼”的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何使产业走向以市场化机制方向上。陈博认为,我国储能产业虽然未来市场空间很大,但各方投资意愿不强。在这个大背景下,他结合所在公司遇到的问题,建议如下:一、将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侧补贴模式改为用户侧补贴,鼓励用户通过储能设施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此外,给予投资企业更多落地的财税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调整投资结构的金融政策支持。二、加快推动电网市场化改革,加强和落实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工商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的考核,扫清能源互联网投资建设的行业壁垒。三、尽快完善电网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价值共享的公共资源服务功能,同时能源主管部门降低行业和行政准入门槛,鼓励多元投资主体以PPP、BOT、BT等多种模式参与能源互联网相关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刘勇认为,要以市场化机制引导储能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合乎新时代要求的储能产业政策,将为我国实现从储能生产制造大国向技术强国的战略性转变提供支持。具体政策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储能电站市场定位,赋予储能电站所提供价值的合理收益;二、建立用户侧峰谷分时电价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各地区供需平衡、储能规模等,按照“一省一策”择机推动价格调整;三、在电力市场交易试点省份,探索储能在电力辅助服务及需求侧响应领域的定价交易政策及模式;四、在可再生能源增长较快的地区,酌情要求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效运行;五、扩大储能项目采购支持力度,鼓励推出储能项目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或贷款优惠等;六、创造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避免频繁变动。
汪大春的建议:其一,能够鼓励储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其二,储能电站参与调频时可不受充电功率、充电时间等条件约束;其三,储能电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要给与相应补偿,以调频里程作为补偿依据,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例如15元/MW;其四,鼓励前沿高新储能技术发展,支持其在电源侧进行相关的项目示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及政策支持;其五,鼓励绿色环保、环境友好型储能技术发展,支持其在电源侧进行相关的项目示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及政策支持。
“未来还需要加强建立市场应用导向的绿色储能技术研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以良好的市场化环境,针对大容量、低成本、高安全、易回收等方面的‘卡脖子’问题,积极促进储能技术创新,降低储能应用成本,推动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助力全球能源清洁转型。”陈永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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