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文 本刊记者 陈向国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比较突出,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程,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明显短板。如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就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如何以高质量发展引领系统性变革,反过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考验我们的治理智慧和发展能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在回答本刊“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存在怎样的内涵关系”的问题时如是说。常纪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资源节约、能源有效利用、环境友好的关键体制、制度和机制已经初步创建,成效不断显现。这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对此,常纪文认为,“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奠定了完整的党内根本法规基础和国家根本法基础。”“在生态文明进宪法的背景下,在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渴求‘生态文明促进法’早日诞生。”常纪文说。
常纪文
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兼职教授、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201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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