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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中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4-08-31

文-梁锦 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 环评与环境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为环评,其具体流程为:①项目建设之前,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拟建场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确保环境质量本底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之后,对具体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价与预测,并编制监测计划;②项目完成并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之后,开展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确认环境影响评价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实际落实情况;③项目实际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回顾性评价。需要注意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实施期、运行期以及后评价期,均需要环境监测数据作为支持。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点内容,始终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中。其主要目的便是实现环境保护,即项目实施后,尽可能地保持原本的环境性能,借助环境监测数据,来将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后当地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反映出来,从而评估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程度。然后再根据具体环境问题及项目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策略,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优化与完善,达到监督、控制环境污染、避免环境质量下降的目的,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 环评中环境监测工作的地位

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具体体现在:①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与基础。对拟建场地的实际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之后,得到环境监测数据,然后才能以此为根据,进行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②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对当前环境污染分布范围及其特点进行追踪分析,明确污染源,最终推测环境污染的变化趋势,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有效的依据,还可以为后期项目拟建场地的监测布局、监测计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③进行项目验收监测之后,便可以明确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是否符合当地环境管理要求,还可以对项目环评报告的质量进行检验,这也是检验环评质量与环评单位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3 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未做好环境监测机构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

选择环境监测机构的时候,要确保其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且取得省级以上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同时,也要确保环境监测任务在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但就现阶段来说,有一些环境监测机构,为了得到眼前的利益,不管其环境监测任务是不是在自己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是否有对应的专业人员与专业的监测仪器,就承接环境监测任务。此外,也有一些环评单位,未做好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没有对多家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比较分析,给环境监测效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降低了环境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2 环境监测监管力度不够

环境监测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是在野外工作,需要在已经规划完成但尚未开始实施的项目拟建地进行采样监测工作,工作环境比较复杂、工作内容繁琐、劳动强度大。同时,部分环境监测机构由于设备落后、经费有限,为方便采样,而私自改动采样时间、采样位置,这样的问题频频出现。例如,一些项目规定每隔7天进行一次采样,但为了早日完成任务,而擅自将时间缩短为3天,甚至是不去拟建现场,而是根据模板擅自编造一个环境监测报告,这样势必会给环境监测效果造成严重的影响。

3.3 环境监测方案缺乏可行性与实用性

环境监测工作中,环境监测方案占据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方向。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之中,针对不同等级的环评项目,在环境监测时间、频次、点位等方面均有着相应的规定。但就现阶段的情况来看,一些环评单位在制定环境监测方案的时候,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来布设环境监测的点位、频次,甚至有一些环评单位在制定环境监测方案之前没有进行实地勘察,导致环境监测方案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

还有一些环评单位,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目的,而私自减少环境监测的频次、点位、因子,甚至删除特征因子,使用代表性不强的环境监测因子与数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而导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出现了较大的误差。

由此可以看出,环境监测方案中的数据,对环境影响评价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此外,在一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环境监测计划不够受重视,缺乏对环境敏感点的水、大气、土壤的环境监测,也没有结合环保竣工验收表,监测因子不够完整,监测点位、污染类型不够细致,无法将行业特点充分反映出来,监测因子、监测点位不相符,环境监测方案缺乏可行性与实用性。

3.4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较差

目前,环评中的环境监测工作,没有开展采样监测监督与控制工作,再加上实验质量控制考核方面的原因,导致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度与质量相对较差。对于环评单位来说,其主要是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来预测项目建设完成之后的环境变化情况,但若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较差,则环境监测便无法为预测提供有效的数据,导致监测与预测失联,即环评报告中的环境预测与环境监测数据背景值没有联系。同时,目前,开展项目评审会的时候,环评人员基本不会对环境监测数据提出质疑,没有对环境监测数据的来源进行审查。

4 环境监测工作的优化对策

4.1 切实做好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

为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效果与质量,必须选择具备良好能力、专业资格以及丰富经验的环境监测机构,这也是环境监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与基础。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环境监测工作开展之前,环评单位应对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认定范围与项目相符,以确保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的有效性。其次,评估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技术能力,并审核其是否具备承担环境监测项目的能力。审批过程中,具备环保审批权的部门,应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再次审查,从而在真正意义上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水平、资质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要求。

4.2 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力度

为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效果,地方环保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对所辖区域内部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尤其是要重点做好对环境监测机构承接业务方面的监管。实际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之前,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将环境监测的时间及重点内容等上报给环评审批管理部门,环评审批管理部门结合环境监测计划中的要求,委托监测科等,来对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若条件允许,可以利用GPS技术,预防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确保环境监测的规范性,最终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4.3 保障环境监测方案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环境监测方案的制定过程中,环评单位占据着主体地位。基于此,环评单位应收集项目资料以及实际环评情况,根据评价等级的不同,来确定具体的评价范围,并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分析结果,明确特征污染因子,并根据实地勘察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方案。除此之外,环评单位也要寻求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议,找出环境监测方案中的问题,并给予调整,以确保环境监测方案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4.4 加强环境监测现场的环境监测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

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与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做好质控考核工作,确保每一项环境监测项目均切实有效。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开展质控样分析、加标回收、添加保护剂等工作,促使环境监测人员可以自觉执行规定,避免环境监测工作中的误差。除此之外,还要对环境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查,评审项目报告的时候,应聘请环境监测专家负责,并要重点对环境监测内容进行评审。

5 结语

目前,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未做好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环境监测监管力度不够、环境监测方案缺乏可行性与实用性以及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较差等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资格审查工作,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力度,保障环境监测方案的可行性与实用性,加强环境监测现场的环境监测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确保环境监测规范能够得到切实落实,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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