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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社团合法性的案例研究——基于对杭州市吴山天风腰鼓队的调研

时间:2024-08-31

徐旭初,王灵恒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老年社团合法性的案例研究
——基于对杭州市吴山天风腰鼓队的调研

徐旭初,王灵恒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在“银发时代”急速来临的背景下,各类老年社团研究的现实意义日益凸显。本文选取“杭州市吴山天风腰鼓队”这一老年社团为个案,从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法律合法性三个层面对其曾经或者目前正面临的合法性机遇与挑战进行剖析,并从中挖掘出三种合法性的内在联系进而抽象出其合法化机制。

老年社团;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法律合法性

当前的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群体的生活方式渐趋丰富,他们参与多元化的休闲娱乐活动,以追求和谐融洽的社会关系,期望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各种各样的老年社团因此开始兴起并蓬勃发展,它们似乎都能够得到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承认,寻找到“合法”生存的土壤。

“杭州市吴山天风腰鼓队”(下文简称“腰鼓队”)是一个典型的老年社团,从仅 100多名成员的队伍逐渐发展壮大,如今已是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社团,它的发展历程恰恰体现了其与政府、社会进行三方博弈的过程。它如何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获得自身所需的资源,从而得以进一步发展?其获取和保持合法性的基础是什么?合法性对腰鼓队有何现实意义?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将是本文重点涉及的内容,也将丰富对老年社团的认识和研究。

一、合法性与民间社团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当代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讨论我国社团组织的重要而不可回避的概念,其内涵非常复杂,在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中都颇受欢迎而又颇具争议。

学界所公认的合法性理论的奠基人物是马克斯·韦伯(MaxWeber)。如果按韦伯从统治角度所说的“合法性”使统治成为强迫之外的一种可能[1],那么合法性对社团组织来说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承认,更是其在规范系统内一切行动的可行性基础 (甚至不合规范的行动也借此基础上展开),即合法性问题在社团组织研究上有逻辑上的优先性[2]。在尤尔根·哈贝马斯 (Jürgen Habermas)看来,“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3]。近年来,合法性概念开始被用于讨论社会的秩序、规范等。我国学者高丙中在讨论社会团体的合法性时进行了如下定义:“合法性”表明某一事物具有被承认、被认可、被接受的基础,至于具体的基础是什么 (如某种习惯、某条法律、某种主张、某一权威),则要看实际情境而定[4]。谢海定则提出,作为“正当性”、“合理性”的合法性表征一个行为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符合人们某种实体或程序的价值准则,以及其他非强制的原因,而为人们所认可或赞同,进而自愿接受或服从[5]。

笔者认为,究其本质而言,合法性是指某种事物在其所处的社会规范系统中所具备的被承认的基础和被接受的可能。

对于民间社团来说,获得合法性的认同是其存在、运行和正常开展相关活动的保证,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它的合法性来源是多样化的,合法化的过程也是复杂的。对民间社团表达承认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各种单位与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

二、吴山天风腰鼓队发展概况

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领域中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需求[6],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民间已经拥有相当的社会资源,这给民间组织的发展及其独立性的增强带来可能[7]。同时,随着体育事业的进步,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和支持,腰鼓活动作为一种传统的健身休闲形式备受追捧。

吴山天风腰鼓队聚集了大量的老年人显然也与老龄化的加速有关。杭州比全国平均水平提前 11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城乡居民预期寿命的普遍延长也使得高龄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8]。到 2009年底,杭州市 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 109.02万人,占总人口的 16.09%[9];此外,杭州市又提倡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在老年群体日益壮大的今天,发展老龄事业,丰富老年人生活必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内在推动力之一。

吴山天风腰鼓以 1994年由杨女士①杨女士,吴山天风腰鼓队副总队长、北山艺术团团长、铁路火车头艺术团舞蹈队队长。组建的杭州市第一支现代腰鼓队为萌芽,接着于 2000年由杨女士与徐先生②徐先生,原为杭州市上城区长跑队队长,从该队退出之后开始接触腰鼓活动,现为吴山天风腰鼓队总队长。共同组建“上城区腰鼓队”,这是腰鼓队最初的组织形式。2001年,腰鼓队加入上城区吴山艺术团,遂改名为“吴山天风腰鼓队”。随后几年,腰鼓队不断发展壮大,遍布杭州市各城区,队员数目达千人以上,遂有“千人腰鼓队”之称。随着规模的壮大与社会影响的扩大,腰鼓队开始面临体制上更高的要求,并于 2009年 12月 16日获批成立“杭州市健身腰鼓协会”,协会现有会员 2 413名,分为 10片,64支队伍,分布在杭州市 6个城区。腰鼓协会下设军鼓队、太极拳队等。

三、吴山天风腰鼓队的合法性分析

(一 )社会合法性

社会合法性是社团由于符合文化传统、社会习惯等组成的民间规范而具有的合法性[4]。其主要来源于:对文化传统的维护、对共同利益的追求以及对社团规则的认同。

1.对文化传统的维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化、商业化等不断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传统文化遭遇了空前的危机,“现在的年轻人、小孩子,有多少人会打腰鼓啊?很少的,他们都学钢琴、小提琴去了,都是一些西洋乐器,腰鼓这种传统乐器他们不肯学。只有我们这辈人还愿意打,能发扬一下传统文化也是很好的”③摘自访谈记录:吴山天风腰鼓队孔家埭社区腰鼓队队长。。腰鼓作为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乐器,是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艺术形式,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质朴、敦厚、乐观的民族性格以及中华文化独特的审美意趣。文化传统的这种不容否认的正当性是腰鼓活动能够正常开展的根基。

2.对共同利益的追求

“银发时代”的来临使社会对“老年”二字的关注急速升温,这不仅仅体现在老年人的自我价值追求上,还囊括了社会各界对老年群体的及其所开展活动的支持。

一方面,老年人需要沟通交流的平台以驱散因缺乏子女关爱、离退休等造成的孤独与失落感,丰富晚年生活,体验自身价值,而腰鼓活动恰恰满足了他们的此种愿望以及对集体生活的向往。

另一方面,腰鼓队将原本闲散的单个老人整合进入了一个“共同体”,减轻了老年事业的负担,推进社会的和谐。笔者通过访谈得知:社会当中的很多单位、个人给予的赞助使腰鼓队能够填补购买乐器设备、制作服装等活动资金缺口。这种支持折射出的恰恰是社会各界对和谐的普遍追求。事实上,腰鼓队与其他诸多类似的组织都因顺应社会的普遍追求而获得广泛认可。

3.对腰鼓队运行规则的认同

随着腰鼓队参与社会活动的增多,队员与腰鼓队之间所发生经济往来也渐趋频繁并且数额增大。腰鼓队曾因财务不透明遭遇了成立以来最大的社会合法性危机,队员大量流失。此后,腰鼓队“改革财务制度,抓财务透明度,在每年的年会上公开财务情况”①摘自访谈记录:吴山天风腰鼓队副总队长时女士。,当一系列的收支规则得到队员公认并合理地运作,腰鼓队才能以其充分的正当性赢得队员的认同和参与,证明自身的社会合法性。

社会合法性对腰鼓队甚至对于其他一切社团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动员民间资源的前提。然而,仅仅拥有社会合法性的腰鼓队只能在有限的空间、以有限的方式进行活动。如果它们想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活动或者已经产生了大范围的影响,就必须获得其他方面的合法性,避免与行政的、政治的或法律的力量发生冲突。

(二 )行政合法性

在中国,政治与行政的界线是模糊的,行政任务通常由政治加以确定,政府的行政行为也体现着政治影响。基于此种考虑,本文所探讨行政合法性在某种意义上即是或者囊括政治合法性。

腰鼓队以“围绕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健身活动,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做贡献”②节选自:健身腰鼓协会会长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为宗旨,其目的是要造成自己政治上正确、政治上可以信任的社会共识。腰鼓队因此能获得与行政部门的良性关系以及开展活动时的某种庇护。实际的考察中,笔者发现腰鼓队行政合法性的获取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政机构的赋予:批准成立

行政机构通常以批准社团成立的方式进行合法性赋予,腰鼓队则必须努力实现行政部门及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的要求方能拥有这种合法性。“一些大的活动都是靠他们的捧场,使我们大的竞赛搞得非常有气氛,非常感谢他们的支持”③摘自访谈记录:杭州市体育总会秘书长方女士。——这所给予的不仅是对腰鼓队存在合法性的认可,而且暗含着填补行政部门或社区组织这方面功能不足的需要,这使腰鼓队具有了相当的合法性,实际上也成了政府的某种资源和符号。同时,在腰鼓队遇到问题时,行政机构能够积极出面并出谋献策,成为腰鼓队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和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可供借用的资源。

2.行政身份的个人赋予:同意参加

笔者于 2010年 4月初访问腰鼓队的骨干成员时得知,杭州市体育局局长、巡视员都非常支持该腰鼓队,也给予他们很多帮助,前者还将担任健身腰鼓协会的名誉会长。这给了外界一个重要的信号:领导人承认、重视腰鼓队的活动。有行政身份的个人或是行政机构责任人的认可是能够强化行政合法性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行政人员以个人身份直接参与腰鼓队的活动,例如,金沙港社区④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某社区。的社区主任带头学习腰鼓并组建了社区腰鼓队,这就容易造成或者被认为造成赋予合法性的结果,此时的合法性赋予者也是个人。

通常情况下,社团为了降低获取行政合法性的成本,会将行政责任人的认同置换成整个行政机构的认同。从消极的方面说,它们往往因此而免于被追究;从积极的方面说,它们常常因此而获得很大的活动便利[10],一定程度的行政合法性使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展活动,即使它实际上还不是一个合法的组织。

3.下属队伍行政合法性的汇聚

吴山天风腰鼓队下属的诸多社区腰鼓队经常性地参加社区以及街道的活动,并把参与这些活动的凭证 (如照片、荣誉证书等)视为一种模糊的行政合法性的符号,作为公开进行活动的正当性的一种依据。“千人腰鼓队两千多号人是没有什么荣誉可言的,下面各支队伍倒是有很多的荣誉,他们得到的荣誉也就是我们总队的荣誉。”①摘自访谈记录:吴山天风腰鼓队副总队长时玉芬。显然,吴山天风腰鼓队将散布各社区的腰鼓队纳入自己的框架后,相信并试图让世人也相信,他们的队伍因为参加了具有合法性的活动而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

4.挂靠于法人社团之下

挂靠是腰鼓队绕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的另一种生存策略。在其尚不具备充分合法性的情况下,以合法社团之下级机构的身份存在并开展活动。腰鼓队在发展过程中先后挂靠于“吴山艺术团”与“浙江省老年学学会文化体育专业委员会长者俱乐部”。前者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艺术团,后者同样是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社团组织。当然,由于挂靠单位过强的商业性与腰鼓队所表达的公益性宗旨产生冲突,这种挂靠关系并无法长久。可见,在以挂靠方式获取行政合法性的过程中,腰鼓队自身的合法性表达更为重要。

行政合法性的现实作用不可小觑,尤其是在其尚未具备法律合法性的情况下,腰鼓队一方面用社会合法性进行内部的诉求,另一方面各级行政部门也在自己的运行过程中因需要而允许腰鼓队参与其中,让腰鼓队使用行政资源,将行政空间让予这些组织开展活动,腰鼓队用这种行政合法性来回应行政和执法部门的压力。

(三 )法律合法性

从形式上看,法律合法性仅仅要求腰鼓队具有注册登记的一纸公文,但实质上它是整合社会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的一种技术手段,是一种综合性的合法性要求。近年来,国家对民间社团提出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约束,民众认可或行政认同变得脆弱,腰鼓队必须寻求一种硬性的、不易被摧毁的承认,即法律合法性。

现如今,民间组织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由民政部门主管登记管理,并且每个社团还受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便于国家控制社团的发展,但是也成为自下而上发起的社团登记注册的一大挑战[11]。如若要获得法律合法性,腰鼓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达到法律的要求。但这里潜藏的问题是:究竟这种法律合法性的现实作用何在?照前文看来,拥有了社会合法性与行政合法性的吴山天风腰鼓队已经足以存在、运作,为何它不顾登记注册程序的繁琐,要继续寻求法律层面的认可?

1.增加展示机会

行政合法性并不能给腰鼓队十足的安全感,领导人到场参加等往往只是形式,这种认可由于主观性较强,随时可能消失。而法律则更为客观,能将腰鼓队真正纳入到社会秩序中。法律的承认意味着长久的承认,更是地位的提升,它让腰鼓队获得了上级的重视,并在行政体系中拥有了一席之地,这无疑给腰鼓队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为其实现宗旨与目标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2.解决资源瓶颈

作为自发性的民间组织,资源或资金瓶颈显而易见。腰鼓队合法登记注册使其基本经费来源成为一种制度性保障,被纳入行政经费预算之内。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律合法性对腰鼓队而言意味着一条更广的资源获取途径,它整合了社会与行政层面的力量,尽管是腰鼓队最次要的却是不可或缺的一股发展动力。

四、小结

吴山天风腰鼓队合法性的获取和维持对其自身发展意义重大。腰鼓队的成立必须具备合法性基础,这是其开展实现其目标和宗旨的活动的一种约束和保证。就目前来看,腰鼓队的合法性来源包括法律、行政和社会文化。腰鼓队只要在其中的某个领域获得有限合法性就能成立并运作,而长期良性运行则需在此几个领域获得充分的合法性。

不同领域的合法性对腰鼓队的意义是不同的,而腰鼓队在兴起和发展过程中对这些领域的依赖程度也是动态变化的。社会合法性使腰鼓队能够获取群众基础,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行政合法性则为腰鼓队的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庇护;而法律合法性往往是一种形式合法性,它以法规、批准文件的形式把政府和社会对腰鼓队的认同转化为程序上的认可。

本次对腰鼓队的合法性机制所作的剖析尽管只能作为老年社团合法性研究的一个典型,但是,作为个案,它或许能够作为一般社会团体合法化的一种借鉴。

[1]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 [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61-67.

[2] 陆阳.双重合法性困境中的社团组织适应机制研究——以妇女联合会组织为例[D].上海:上海大学,2009:18.

[3]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 [M].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27-147.

[4] 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2):101-103.

[5] 谢海定.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J].法学研究,2004(2):19.

[6] 康晓光,韩恒.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J].开放时代,2008(2):32-43.

[7] 邵华.合法性问题与社团组织的发展[J].人口与社会,2007(3):29-31.

[8] 杭州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174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DB/OL].[2010-07-01].http://www.hangzhou.gov.cn/szx/jyll/ta/T318858.sh tml.

[9]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年鉴 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10] 王绍光,何建宇.中国的社团革命——中国人的结社版图[J].浙江学刊,2004(6):71-77.

[11] 王润斌.当代中国气功社团合法性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5:20.

A Study on the Legitimacy of the Aged Association——Based on the I nvestigation ofWu Shan Tian Feng WaistDrum Team in Hangzhou

XU Xu-chu,WANG Ling-heng
(School of Humanities,Hangzhou DianziUniversity,Hangzhou Zhejiang310018,China)

This paper takes“Wu Shan Tian FengWaistDrum Team in Hangzhou”as the case and explores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the team is being or has been confronted with in terms of the social legitimacy,administrative legitimacy and legal legitimacy.Then the internal relationships among these three types of legit imacy are discussed and the legitimatingmechanism of this team has been found.

aged association;social legitimacy;administrative legitimacy;legal legitimacy

C912.2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1-9146(2010)04-0035-05

2010-07-07

徐旭初 (1962-),男,江苏扬州人,教授,产业经济学、组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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