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王少蕾 王新亮 谭淑婷
(1.博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部 惠州 516100;2.博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医科 惠州 516100)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子产品逐渐渗入到日常生活中,儿童接触电子产品时间不断增加,长时间接触电子产品可导致儿童视力发育异常,包括远视、近视、散光及屈光参差等,若不及时积极的进行早期治疗,可发展至永久性视觉障碍,严重降低了儿童日后的生活质量[1~3]。近视、远视是造成成人主要存在的视力异常原因,由于儿童仍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其眼球解剖位置、生理变化与成人不同,屈光异常是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主要原因,屈光异常可单独或合并其他类型的视力异常存在[4]。因此本研究在博罗地区展开研究调查,了解该地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状况并分析造成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影响因素,为降低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现报道如下。
采用整体随机抽样选取2019年1月~2020年12月博罗地区学龄前儿童723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356例,女367例;年龄3~6岁,平均年龄(4.68±1.03)岁。本研究家属均知晓、了解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1视力检查
参与研究调查的723例学龄前儿童均接受视力检查。视力筛查由专业培训的儿科保健医师进行,使用美国伟伦公司生产的视力筛查仪调为儿童模式后,在自然光稍暗的室内环境下进行监测。检查过程中嘱其眼睛正视仪器并注视仪器内的红灯。连续读取5次后取平均值作为检查结果。仪器的检查范围,球镜范围:+6.00DS到-5.00DS;柱镜范围:+3.00DC至-3.00DC。
1.2.2问卷调查
使用自制的调查问卷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调查问卷由其父母进行填写。调查的内容包括儿童的性别、年龄、是否为早产儿、出生时体质量、是否偏食、父母的文化程度、父母的视力状况、儿童平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接触电子设备时间、看电视时的距离、家庭采光情况及儿童的睡眠时间。
以《儿科学》中的视力评价作为本研究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诊断标准[5],3~6岁儿童正常屈光范围为+2.00D≥S≥+0.75D, C≤1.00D;远视:S≥+3.00D;近视:S<-0.50D;散光:C≥1.50D。
723例学龄前儿童均完成视力检查,其中视力异常186例(25.73%),包括近视2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1.08%;远视17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9.14%;散光130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69.86%;近视合并散光4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2.15%;远视合并散光23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12.37%;屈光参差10例,占视力异常人数多的5.38%。
根据单因素分析发现在早产、出生时体质量、父母视力不良、户外活动时间、使用电子设备时间、看电视时距离、家庭采光及睡眠时间上存在差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状况的单因素分析[n(%)]
经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早产(OR=2.368)、出生时体质量<2500g(OR=1.709)、父母视力不良(OR=1.978)、户外活动时间≤2h(OR=3.904)、使用电子设备时间≥2h(OR=4.674)、看电视时距离<1m(OR=3.743)及家庭采光暗(OR=3.340)是造成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2 赋值表
表3 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状况的多因素分析
近年来随着电子产品不断渗入日常生活,视力异常的发病率在儿童及青少年中不断上升,且视力异常可对儿童及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学龄前期是视力发育的重要且敏感的阶段,可因各种不同因素造成儿童视力异常,但同时也由于该时期儿童的视觉不断形成,这时期的视功能具有较高的可塑性及逆转性,若在这时期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进行干预,可有效改善儿童视力发育状况[6~7]。
据研究调查并通过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早产、出生时体质量<2500g、父母视力不良、户外活动时间≤2h、使用电子设备时间≥2h、看电视时距离<1m及家庭采光暗是造成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早产和出生时体质量<2500g是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可能原因是早产儿及出生低体质量儿出生时器官系统发育较正常足月儿差,眼部结构发育、视网膜血管尚未发育成熟且神经系统发育仍不完善,导致视力功能低下[8]。王丽晶等[9]研究表示由于早产儿视网膜组织发育仍未完善及出生后缺氧等原因造成早产儿体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水平升高,可刺激视网膜血管过度增殖,导致早产儿视网膜内外层厚度增加,视网膜的厚度是影响早产儿视力的主要原因。父母视力不良也是造成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与陈垂海等[10]研究相似,陈垂海等研究结果中表示儿童近(弱)视与家族的遗传史有一定的联系,提示了视力异常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户外活动时间≤2h是造成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与凡特等[11]研究表示一致,可能原因是光照可刺激视网膜释放多巴胺,多巴胺可作用于眼轴,通过抑制眼轴的伸长进而降低屈光异常的发生。若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减少,光照的刺激减少,视力异常的发生率就会上升,提示了应鼓励儿童参加户外活动,有助于降低视力异常的发生。使用电子设备时间≥2h、看电视时距离<1m同样也是造成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可能原因是长时间或短距离的接触电子设备,在这过程中会造成睫状体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不能适当缓解,容易造成不可逆性的疲劳损伤,进而出现视力异常[12]。家庭采光可对学龄前儿童视力的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若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学习或生活,长时间下容易出现眩光或视觉疲劳进而影响视力。本研究中表示睡眠时间不是造成视力异常的独立危险因素,与有关研究有所不同,可能本研究样本量较小导致研究结果存在偏移,需要扩充样本量进一步验证。
综上所述,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与较多因素密切相关,需加大对家长及园区老师的健康宣教,更正儿童的不良习惯,降低视力异常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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