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何 红 兵
(安阳市内黄县人民医院肿瘤血液科 安阳 456300)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AML)为临床常见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化疗作为恶性肿瘤疾病临床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控制肿瘤病情进展及改善患者预后具有重要的作用[1]。HAG化疗方案因具有毒副作用少、细胞周期性化疗效果好、骨髓抑制时间短等优点,在AML的治疗中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本研究以我院收治的52例AML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HAG化疗方案的实施方法及临床应用效果。
根据本研究方向定向选择我院收治的52例AML患者为研究对象,病例收集时间2017年1月~2018年12月。病例纳入标准:(1)符合临床诊断者;(2)病历资料完整者;(3)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1)对本研究所采用的治疗方案有禁忌症者;(2)合并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者;(3)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者。在予以患者编号、随机分组后,将其分为C组26例和H组26例。对C组、H组患者的一般资料进行比较,结果呈一致性(P>0.05),见表1。
表1 C组和H组患者一般病历资料分布
1.2.1C组
C组26例患者实施CAG治疗方案。第1~8d,阿柔比星静脉滴注,剂量6mg/m2/d;第1~14d,阿糖胞苷皮下注射,剂量10mg/m2/d;第1~14d,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皮下注射,剂量200mg/ m2/d。以上药物治疗为1个周期,疗程为2个周期。
1.2.2H组
H组26例患者实施HAG治疗方案。第1~14d,高三尖杉酯碱静脉滴注,剂量1mg/ m2/d;第1~14d,阿糖胞苷皮下注射,剂量10mg/m2/d;第1~14d,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皮下注射,剂量200mg/ m2/d。以上药物治疗为1个周期,疗程为2个周期。
1.3.1临床干预成功率
于C组和H组患者治疗2个周期后参照《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评价两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CR:外周血中性粒细胞>5×109/L,骨髓原始细胞指标<5%,血小板数量>100×109/L;PR:外周血中性粒细胞>5×109/L、骨髓原始细胞指标5%~20%,血小板数量>100×109/L;NR:骨髓原始细胞指标>20%[2]。临床干预成功率=(CR例数+PR例数)/总例数×100%。
1.3.2毒副反应发生情况
分别观察、记录C组和H组患者治疗后毒副反应的发生情况。
1.3.3预后
分别对C组和H组患者开展为期2年的随访观察,分别统计1年生存率和2年生存率。
H组临床干预成功率为76.92%,高于C组的50%(P<0.05),见表2。
表2 C组和H组患者临床干预成功率比较[n(%)]
H组和C组患者各类型毒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C组和H组患者毒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n(%)]
C组1年随访成功23例,1年内生存率为65.22%(15/23);H组1年随访成功24例,1年内生存率为83.33%(20/24)。两组比较,H组高于C组(P<0.05)。
C组2年随访成功20例,2年内生存率40%(8/20);H组2年随访成功21例,2年内生存率为71.43%(15/21)。两组比较,H组高于C组(P<0.05)。
目前临床上针对AML的治疗尚无特效方案,患者整体疗效不甚理想。而在现有的基础上尽量选择效果更好、安全性更好的治疗方法仍是临床探讨的热点[3]。CAG和HAG均是目前临床上用于AML治疗的常见方案,本研究采用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C组、H组患者分别实施CAG治疗方案、HAG治疗方案,研究结果显示:H组临床干预成功率为76.92%,高于C组的50%(P<0.05);同时,H组1年、2年内生存率依次为83.33%、71.43%,均高于C组的65.22%、40%(P<0.05),即H组患者的整体疗效优于C组。CAG和HAG方案的主要用药区别在于,前者应用的是阿柔比星,而后者应用的是高三尖杉酯碱。高三尖杉酯碱是于三尖科植物中提取的生物碱,可通过诱导白血病细胞进入正常的分化状态而抑制白血病细胞的生长[4~5];现代药理研究高三尖杉酯碱可大幅提高AML患者的完全缓解率和长期生存率[6]。同时,本研究结果显示,H组和C组患者各类型毒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即在CAG方案下和HAG方案下,患者的毒副反应发生情况相当。
综上所述,HAG方案治疗AML的疗效及患者近远期生存率均较CAG方案高,两种方案下患者毒副反应相当,HAG方案更具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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