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朱冬亮 林彩云
摘要:研究目的:以福建省晋江市8个村庄为案例研究区,构建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理论模型与影响路径,探究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如何推动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研究方法:扎根理论、实地调查法和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地方政府、村集体、农户等不同主体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有不同的行动逻辑,宅基地退出从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层治理、分类推进、文化彰显5个方面形成系统的有机整体。而土地要素激活、人地关系协调、交易费用降低与差异化退出模式的运行机理形成的“内生推力—外源拉力—系统突变力”的作用力,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目标实现。不过,基层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与机会主义也会导致治理效能不足。研究结论:未来应从基层治理和乡村规划两方面设计出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整体制度,以更好地激活乡村振兴内在动力,协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科學有序退出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乡村振兴;扎根理论;经济发达地区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23)06-0106-1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ASH004)。
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双轮驱动背景下,乡村经济结构及土地利用方式逐步转型,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导致农村“空心化”、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凸显。如何盘活利用好农村宅基地是激活农村地区人口、土地、资金等要素流动,进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因此持续强调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经济发达地区因人地矛盾突出,更是相继探索出多样化的宅基地退出模式[1]。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格局下[2],如何聚焦于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这一关键场域,深入剖析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理论逻辑和实践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学界关于宅基地退出影响乡村发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构建和微观层面的农户主体行为而展开,具体含括三个方面:一是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关联机制的研究。部分学者融合法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理论视角,关注宅基地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路径如何撬动乡村振兴目标实现[3-5]。二是试点地区宅基地退出实践样态的探索。学界综合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不同宅基地退出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理论分析关注不同模式的运行路径及其绩效评价[6-8],实证研究则侧重采用农村调研问卷数据来评估不同模式的双边匹配性、选择偏好等[9-10]。三是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发展能力研究。相关议题主要聚焦于风险预期、福利水平变化、农业生产效率等,探究农户微观主体的转型适应及可持续生计问题[11-12]。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在农业农村全面实现现代化之前的乡村振兴还处于早期阶段,宅基地退出应依据乡村振兴的阶段特点稳妥推进[13]。为此,应基于不同地区宅基地保障功能与资产功能的差异,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宅基地退出优化路径[14]。
虽然学界关于宅基地退出研究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已有研究着眼于宅基地退出实践分析乡村振兴实现机理的研究还显得较为不足,缺少从整体性的视角进行系统的理论建构和实践案例归纳,也鲜有学者从动态的视角基于多主体来剖析宅基地退出与乡村振兴目标体系的关键要素、相互关系和过程机制,尤其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的多重属性决定其退出引起的要素流动更为多元,与欠发达地区宅基地以居住保障为主要的功能属性不同。因此本文选取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晋江市作为案例研究区域,运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和实地调查法,探究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运行逻辑和内在机制,以期为科学引导农户有序退出宅基地、激活乡村资源高效利用以及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和现实指导。
1 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
1.1 研究思路
扎根理论是由美国学者STRAUSS和 GLASER于1967年提出的一种质性研究方法,该方法注重在具体情境中通过实地观察、深度访谈等方式把握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和运行逻辑[15]。而探索宅基地退出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需准确识别和把握整个宅基地退出系统的关键要素与乡村振兴目标体系的衔接,并且要扎根于中国乡村社会情境,深入剖析宅基地退出的经验资料与理论构建的对话和互动。相比于其他质性研究方法,扎根理论更能够综合运用数理统计与归纳分析的方法探索宅基地退出动态过程中的因果机制。因此,本文采用Strauss&Corbin的编码规范,按照开放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编码的程序步骤,抽取宅基地退出实践中的本质性构建和命题,以内外生融合性的视角回应理论与现实问题[16](图1)。
1.2 研究样本与数据搜集
晋江市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2021年城镇化水平达69.3%[17],是福建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县市。晋江市多年居中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第四或第五位,发达的民营经济、活跃的市场机制是孕育晋江市宅基地改革的内在动因。作为著名侨乡,境外晋江籍华侨华人超300万人。2015年3月,晋江市开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并出台了《晋江市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指导意见》。至2021年,全市共腾退了宅基地468.13 hm2,实现了宅基地规模减量化。与此同时,晋江市通过盘活宅基地撬动乡村振兴的成效显著,在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市[18]。
本文基于晋江市宅基地退出实践,2019年1月—2023年3月,笔者多次到晋江市宅基地改革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半结构访谈、梳理政策文件及搜索媒体报道等方式多渠道获取数据资料。为保证案例样本村的合理分布,笔者依据村庄距离将其划分为4个类型的样本分布范围,每个类型选取两个宅基地改革成效较好、做法具有典型性、推广性较强的村,共选取8个样本村(表1)。同时,每个类型村庄选取1名村干部和2~3名村民进行访谈,共访谈对象为村民(10人)、村干部(4人)、市政府工作人员(2人)等,共获得35份访谈资料。同时,在东南网、闽南网等媒体平台搜集与“晋江宅基地退出”有关的网络新闻、政策与文献等,获得20份网络资料。这些资料构成本文分析的基础。
1.3 数据分析
1.3.1 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对原始材料文本进行语句标签、剔除交叉重叠的部分、赋予概念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要对文本资料进行系统归类,还要结合案例情境挖掘材料指向的范畴[19]。同时,要对提取的概念反复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编码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本文遵循上述步骤最终提取了55条初始概念①,囊括了920个参考点。
1.3.2 主轴编码
本文运用Nvivo 12对自由节点的相关性进行聚类分析,基于开放式编码各范畴之间的关系属性,共提取构建出16个副范畴(表2)。统计发现,初始概念中参考点出现最多的依次是民主协商机制、宅基地抵押融资等,反映了不同自由点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自由强度。用Pearson相关系数统计了节点之间的相关性,显示相关系数越大,表明此节点对上级节点的支撑作用越强。
1.3.3 选择性编码
选择性编码是16项副范畴中抽象提炼的更高一级的核心范畴,依据各范畴的呈现场域和内在逻辑联结,以故事线的形式构建起本文的理论模型。完成上述编码后,本文最后将主范畴提炼为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层治理、分类推进、文化彰显5个核心概念(表2)。图2的树状节点图体现了自由节点、副范畴和核心概念之间推动乡村振兴的逻辑层次关系。
2 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理论模型阐释与案例实证分析
根据编码结果和宅基地退出实践,本文从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层治理、分类推进和文化彰显5个方面,构建了宅基地退出实践的运行机理模型(图3)。模型分析显示,宅基地退出机制是由内缘系统与外缘系统组成的整体。其中,内缘系统的运行机制具有基础性与内发性的作用,外缘系统则侧重于制度变迁与创新。宅基地退出实践的5个方面相互联系,由相关利益主体——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户推动进行。在推动乡村振兴的作用力中,内生性推动力蕴含着治理结构、农户生计和文化观念等推动主体行为与特征变化的要素[20-21],侧重于从主体赋权与资源禀赋构建起自主自觉的能动机制,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外源性拉动力指通过市场经济、区位条件、政策项目等外部要素,促使不同主体作出调整[22-23],侧重于通过外力的作用促进要素优化配置以拉动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综合征地项目和易地搬迁等不稳定和不可预见的系统突变力,宅基地退出实践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村振兴目标体系相衔接。
2.1 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理论模型阐释
2.1.1 宅基地功能转型:推拉理论视域下的土地要素激活
宅基地功能转型依附于“土地—社会经济—自然环境耦合系统”的演化,自然、经济和社会子系统对宅基地功能分别发挥了基础支撑、引导转型和诱发转型的作用,子系统各要素流动影响了行为主体通过路径选择及其资源配置改变宅基地利用方式[24]。将宅基地功能转型置于晋江市农村场域中,显示经济子系统由产业基础、收支结构等要素构成[25],社会子系统则蕴含着制度变迁和社会资本等要素[26]。经济发达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及企业用地需求增加,是乡村振兴进程中盘活存量宅基地的推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对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扶持政策和专项项目较多,同时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家多,拓展了资本下乡、村企合作的渠道,因而扶持政策项目等是乡村产业发展的拉力。经济子系统的推力与社会子系统的拉力共同作用于宅基地功能转型,使其由居住功能向多元复合功能转变。
2.1.2 宅基地资格权确权:经济、社会属性的“人—地”关系协调
宅基地具有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属性,表现为区域人口与环境资源间互动协调的复杂关系[27]。在土地要素方面,宅基地的特征体现在面积规模、规划布局与利用结构等,表现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从人的要素属性来看,宅基地是农户进行生活生产行为的重要场所。在宅基地的“人—地”关系协调中,农户宅基地资格权是“人—地”关系的制度基础。同时,经济学和社会学都对产权制度进行了很多讨论,分别從资源分配利用效率和“关系产权”的社会结构网络强调产权的作用[28-29]。本文综合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学科视角探讨产权在宅基地退出场域的作用机制。
2.1.3 基层治理结构优化:多中心治理的动态视角
宅基地是典型的“公地”,属于奥斯特罗姆所称的“公共池塘资源”,具有内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30]。宅基地退出的管理过程和运行机制是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部分,其治理绩效体现在宅基地退出前、退出时、退出后的动态过程中。嵌入村庄社会结构和社会网络,宅基地退出的管理工作通过利益激励机制、社会嵌入机制和政策支持机制的实践机制进行,由地方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户等多主体参与,由此在退出的不同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2.1.4 农户福利水平变化:基于农户生计结构异质性
新福利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提出了可行能力理论,其认为人们当前生活状态的功能性活动和可行能力影响其福利水平,体现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选择的自由。可行能力理论不仅关注个体收入水平,还关注个体社会保障和心理状况等衡量身心自由的因素。聚焦于乡村振兴进程中宅基地退出后农户生活方式变化的场域,本文着重用农户收入水平变化、社会保障情况及其心理预期来衔接“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的目标,以反映农户转型适应与可持续生计问题。
2.2 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案例分析
2.2.1 产业融合与转型:宅基地多功能激活内外生产业优势
晋江X村毗邻经济开发区,全村农户的主要生计来源是务工和发展农业生产,村内房屋以石、木结构居多,缺乏支柱产业。为改善居住条件和增强村集体经济,地方政府和村集体主导对该村的田、水、路等进行综合整治,重新建设和统一规划居民点,并对农户进行安置。该村整治开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华侨捐资,其中华侨捐资1亿元,用于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村集体在本村华侨乡贤的支持下,成立了晋江市宝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根据投资比例和实际运行情况将所得收益支持X村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该企业与本村对接了多个项目,帮助村民解决特色农产品的销路和吸纳村民就业,以此拓宽农户收入渠道。
X村的产业发展得益于政府的引导与社会资本参与等外生力量,而对于有建材批发产业历史渊源的D村,更是在宅基地改革的推动下激发其原有的内生产业优势。D村在宅基地退出后统一搬入联体住宅或者独栋住宅,其中一层店铺用于建材市场经营,二三层用于居住或出租,目前已开发商品店面350间。D村旧村改造后形成的村庄空间布局,为本村经营建材市场、链接附近区域产业链提供了新的土地资源。基于大规模建材市场的营商优势,同时得益于村庄居住环境的改善,吸引了外来投资和务工人员将近1 000多人,与本村村民几乎成对等趋势。外来投资、务工人员为本村房屋租赁市场带来需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激活了本村的市场活力,从而将传统农村发展成为现代产业集聚中心。
依托于经济发达地区城乡要素流动加快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立足于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流入增多与日益紧张的人地矛盾,晋江亟需盘活存量宅基地为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基于乡村传统产业发展的基础性优势,在活跃的市场经济作用下,晋江市有不少村庄注重挖掘宅基地“资源—资产—资本”的外延属性。盘活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农户自主经营、出租转让、建设产业基地等方式,逐步推进晋江市传统产业服装业、建材业与农村电商、物流业、乡村旅游休闲业等产业的融合,延长了产业链、价值链,也完善了新产业的利益链分配,实现产业转型与融合发展。
2.2.2 村庄宜居建设:宅基地产权空间重构为乡村发展增权赋能
晋江市宅基地利用情况具有典型的沿海发达地区宅基地利用特征。部分村庄出现了违规圈占集体建设用地、未批先建、“一户多宅”等现象,造成宅基地空间布局混乱。同时,因晋江华人、华侨人数众多,在宅基地配置方面存在着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华侨群体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也较为凸显,严重阻碍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推进。
为解决产权模糊问题,2016年晋江市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对12类特殊人员的资格认定作出规定,并交代其他情形由各村社进行民主讨论与决策。同时,对违法部分、超占部分采取补缴费用和补办手续的方式予以确权发证。截至2021年4月,晋江市对宅基地资格权的确权共登记了10.47万宗。一方面,宅基地资格权确权是使用权流转的保障,伴随使用权交易费用的下降,围绕宅基地展开的要素流动更加畅通。另一方面,宅基地资格权确权鲜明地反映了集体成员权“资格”对农村社会的伦理意义,体现了农村社会内部利益的公平性和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对于村集体整体的发展来说,首先宅基地资格确权为实现“空间形态优化、宜居环境改造”发挥了制度效力,明确了农户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空间的界限。如晋江D村是一个有1 200多户、超过5 000名村民的大村,但人居环境一直有待改善。为了改善生态环境,D村结合宅基地退出进行旧村改造,退出后全村净增了8.4 hm2集体建设用地。村里集约利用后的空间还建成了总长5 km多的道路、上千平方米的绿化面积,并配套和完善村民广场、商贸中心、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由此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其次,宅基地资格权确权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范围划清界限。如L村为解决“厂居混杂”的问题,以村经联社为主体,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范围,以解决一些闲置宅基地身份模糊的问题。通过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择地竞价等方式,全村最终盘活利用2.33 hm2闲置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在流转建设用地后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500万元。
可见,基于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利用格局,晋江市以产权改革为基础推进乡村规划,通过确定“人—地”关系为乡村发展从经济和社会层面增权赋能。在此基础上,宅基地利益相关者围绕如何盘活闲置宅基地的责权利将更加明晰,并进入村庄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的自主自觉状态,凸显了乡村振兴着重强调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宜居。
2.2.3 基层治理效能激活:宅基地退出的动态过程降低交易成本
实地调查表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村庄规划及其资金来源是决定退出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初始动力。如在晋江Y村里有位困难户一开始不愿意退出祖宗留下来的老宅基地,最终是村里的老支书上门做思想工作,该农户最终同意退出。原因是这位老支书之前帮这位困难户列入困难户补助、解决其残疾大儿子的生计问题和促销萝卜等,让他心存感激。而村集体如何组织协调不同主体整合资源解决资金来源是一大难题。晋江一些村庄通过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华侨和乡贤捐资等途径获取村庄建设资金。如Y村的宅基地整治共投入7 000多万元资金,其中政府通过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项目输入,累计投入近1 000多万元,华侨、乡贤捐资及村集体资产累计投入近6 000多万元。有效降低了宅基地退出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时间成本。
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涉及与农户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也阻碍着退出工作的实施,包括安置房的类型与楼层的选择等因素就直接影响农户退出意愿。如Q村于2016年2月成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这一组织,专门负责本村的宅基地管理事务,并制定了“一制度三办法”,即村民理事會制度、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制定了诸如“宅基地面积排名前20名的农户具有置换联体别墅的资格”,“先抽楼层,再抽住宅,关系密切、具有亲属关系的农户可以组团住在同一楼层”……由此,村集体组织有效运用了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嵌入机制降低了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协商成本和时间成本。
鉴于此,目前晋江市已有171个村(社区)成立村民理事会、参事会进行宅基地管理工作。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村民事务理事会容易受上级政府部门主导甚至控制,且与村两委的部分职能重复,无法有效发挥自治组织的力量。同时宅基地分配时会出现政策执行偏差带来的负外部性,如有些村民提前了解政策后通过够买其他村民的地来增加自己宅基地面积的方式,获得新建别墅地基的资格。这样导致原本可以获得地基资格的农户被迫“上楼”。可见,在村级民主协商过程中如何规避规则执行中存在的漏洞,以降低非正式网络关系引发的负外部性作用,这点显得尤为关键。
实地调查表明,村集体组织对宅基地的盘活利用、综合整治等措施加强了其对宅基地管理的能力。通过宅基地盘活存量更新的乡村规划方案,实现空间层面的再组织与产权整合,调节了城乡融合进程中产业发展的土地要素的供给和需求,乡村规划后人居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完善,也有利于促进资本下乡进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与此同时,作为乡村有机系统中相互影响的关键要素,产业发展一方面为集体经济营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出现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了乡村基层治理的多元性和协同性。另一方面,宅基地综合整治也为乡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与结构功能变得更加稳固,进一步拓展了村集体组织运行的新空间。由此将宅基地制度改革转化为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促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治理有效”这一目标的实现。
2.2.4 农户福利水平提升:农户增收渠道拓宽与乡村秩序塑造
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异质性特征更为明显,晋江市城中村、近郊村、远郊村等不同类型村庄也探索出多样化的宅基地退出模式。如位于城中村G社区探索出的资产置换模式,该社区对村民经营的店铺、工厂制定了安置方案,农户退出后分配的安置房能够以市场价进行交易,保障了农户的用益物权。同时,该社区在村改居后能够协调农户的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问题,有助于推进农民市民化。近郊村X村实施货币补偿模式,农户获得现金补偿后自行购买住房。这类村庄小微企业多、企业用地需求旺盛,宅基地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出租、转让,拓宽了村集体的增收渠道,同时企业、工厂的增加也进一步吸纳了本地农户的就业。在远郊村,指标置换模式的盘活利用目标则是推进旧村改造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虽然在促进农户增收方面收效不大,但是也注重改造后公共资源配套的完善、移风易俗等。而有些经济落后的村则结合征地项目强制推进,如Z村异地搬迁前有73户共219人栖居于48栋旧农房,居住条件差和“多户一宅”的现象普遍。为了在Z村打造汽车生产基地,晋江市政府主导对Z村整体易地搬迁,从而实现户有所居和户有宜居。
尽管宅基地退出整体上拓宽了村集体、农户的增收渠道,但是在对单个村庄横向比较时发现,就在单个村庄内而言,存在政策同质性与农户生计结构异质性不匹配的问题。如远郊村Q村由村集体主导宅基地退出,上文已提及资金部分来源于村民自筹。因而对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户而言,旧村改造需要支付的成本在其承受范围内,但是对于经济基础较差的农户来说则加重了经济负担。近郊村X村采取的货币补偿模式对城镇定居的村民和海外居住的华侨生活水平影响较小,而对于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而言,退出宅基地后会给其农业生产带来更多的不便。因此,新旧生活场域在“解构—重构”的过程中形成新的结构性风险,进一步加大农户生活水平的差距。
宅基地退出后部分农户“上楼”的身份与心理认同是农户福利水平在精神层面的反映,体现了精神寄托的重构和新社会关系网络的融入。传统文化的保留及其与多元文化的融合交织于农户的心理契约与规范秩序构建中,因而是推动乡风文明的内核与精髓。晋江自古民间信仰文化发达,宗族文化浓厚。在闽南地区宅基地上的“宗祠”“祖厝”等承载着村民传统的民俗生活方式,宅基地退出将冲击着原本扎根于乡土社会的闽南宗教、民俗文化。为妥善处理这些承载着民俗文化的建筑,X村在退出前将原本分散的祖厝“公妈厅”进行重新整合和选址,将其选址建设在乡俗民约所认同的区域范围内,增强了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心理认同。
与此同时,宅基地退出还面临着不少其他历史遗留难题,部分村庄存在着一些华侨的房屋,长期没有人居住,如何对华侨进行妥善安置和补偿、如何处置具有侨乡文化特色的房屋始终是晋江倍感困扰的难题。一些村庄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组,与华侨群体联系商讨宅基地退出的事宜,并制定差异化的退出方案。如在W村,村集体还将环境整治与文物保护相结合,注重对侨乡文化建筑的保护,让华侨群体有落叶归根的去处。总之,不同村庄想方设法基于自上而下的乡村规划方案与自下而上的乡村治理方案的冲突与融合,以及乡村治理对乡村规划方案的进一步细化,探索出适用于本村情境的宅基地退出路径,最终目标都是更好地提升农户的获得感,并更好地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
2.3 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过程的命题解释
在上述理论模型和案例解析后,本文建立了4个关系命题(表3),共同构成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的相互关系和因果机制。乡村规划与基层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最重要的内核关系,两个要素的互动与作用有助于实现空间层面的再组织与产权整合,调节优化了宅基地退出进程中的供给需求关系与利益分配机制,以“人—地”关系协调机制作用于产业发展、分类推进和文化彰显,重塑了“人—地—房—业”的共生关系。(1)乡村规划在命题1中发挥了中介作用,基层治理通对乡村规划为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命题1)。(2)产业发展在命题2中发挥了中介作用,乡村规划通过产业发展激活了基层治理效能,拓宽了村集体增收渠道(命题2)。(3)乡村规划和基层治理共同作用提升了农户福利,改善了农户居住条件和保障了宅基地用益物权(命题3)。(4)基层治理与乡村规划的共同作用通过提升农户福利增强农户获得感,与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户主体“生活富裕”这一根本目标衔接(命题4)。
3 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晋江市为例,综合运用量化与质性的研究方法,联结了内外部因素,剖析政府、村集体、农户等不同主体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具体行动逻辑,归纳分析了宅基地盘活利用与乡村振兴的理论要素,提炼出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理论命题和多链条的因果机制。从晋江市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退出和乡村振兴有很大的关联性,其实践探索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和意义。首先,宅基地退出推动乡村振兴是内缘系统与外缘系统组成的系统整体,行为主体农户、村集体和地方政府从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基层治理、分类推进、文化彰显5个方面,在“内生推力—外源拉力—系统突变力”的作用力下与乡村振兴目标衔接。其次,宅基地功能在经济子系统推力与社会子系统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向生产与生态等多元复合功能转变,推进产业融合与转型升级;乡村规划以产权改革为基础,通过确立“人—地”关系的制度保障,从经济和社会层面为农户、村集体发展增权赋能;基层组织以利益激勵机制、社会嵌入机制和政策支持机制优化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中心共同治理模式,由此在宅基地退出的不同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对于不同资源禀赋的村庄,晋江市设计了差异化的退出模式,拓宽了农户和村集体的增收渠道,保障农户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同时,基于浓厚的闽南侨乡文化背景,晋江市注重从心理认知、文化观念层面引导农户主体行为,激活乡村振兴进程的内在动力。
晋江市宅基地退出推进乡村振兴动力不足的地方在于:(1)基层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与机会主义导致治理效能不足;(2)单个村庄内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同质性与农户生计结构异质性不相匹配。针对这些问题,应从微观管理层面实现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全过程民主协商与监督,降低宅基地分配决策过程中的负外部性。宅基地退出前有必要对农户的意愿和诉求进行充分调研,衡量农户的价值认知、产权偏好以及宅基地依赖程度,探索多样化的安置方案。只有从家庭生计、社会保障、居住环境、心理预期等多层面评估农户退出后对其生产生活的影响,才能更好地顺应乡村地域资源禀赋和发展规律,引导农户规范有序退出宅基地。未来应以纵向的视角深入探究宅基地退出推进乡村振兴的演变规律,揭示和总结宅基地退出推进乡村振兴的阶段特征和内在动力,协同推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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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oes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Economically-developed Areas: A Case Study of Jinjiang City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ZHU Dongliang, LIN Caiyun
(School of Marxism,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1, 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are to take 8 villages in Jinjiang City, Fujian Province for case analysis, to construct the theoretical model and influence path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to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land to explore how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realizes rural revitalization goals in developed areas. The methods of grounded theory, fieldwork and case study are employ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re exists different action logics with governments, village collectives and farmers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forms an organic whole from five aspects, including five dimensions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village planning, grassroots governance, classified implementation and cultural manifestation. The redevelopment of land elements,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land relationship, the reduction of transaction costs, and different withdrawal modes form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endogenous thrust-exogenous pull-systematic mutation force”, realizing the goal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However, deviation and opportunistic behavior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grass-roots policies lead to insufficient governance efficiency. In conclusion,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system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redevelopment from the aspects of village planning and grassroots governance, to activate internal power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to facilitate the scientific and ordered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and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Key words: rural residential land withdrawal; rural revitalization; grounded theory; economically-developed area
(本文责编:仲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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