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陈宇翔,黄善林,刘兆军
(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户分化程度不断提升,青壮年农业劳动力不断流失,留守农村老龄人口已然成为主要农业劳动力,“谁来种地”与“怎么种地”的问题就此产生[1]。此外,中国传统的小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模式规模小且分散,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社会化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其中土地托管作为重要方式之一,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被首次提及, 2014—2021年连续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截至2021年,全国超过7 800万农户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总服务面积超过16.7亿亩[2],黑龙江省全程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2 000万亩[3]。然而,当前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对接不畅,政策解读不深入、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4]导致农户对土地托管机构信任不足,参与土地托管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了土地托管的发展,阻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
土地托管是农户将其所经营耕地的耕、种、防、收等环节委托给土地托管机构,支付一定委托金,由土地托管机构代为耕种和管理土地的一种形式[5]。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同,土地托管并未发生土地经营权的转移[6],并能够提升农户家庭经济福利水平[7],提高不同分化程度农户的非农和农业收入[8-9]。目前学界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研究较多,基于农户视角的研究发现土地托管服务价格、农机数[10]、农业经营情况和土地托管认知[11]是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重要因素;基于土地托管机构视角的研究发现提供托管服务者年龄、教育程度及国家扶持力度是影响土地托管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12]。然而,基于风险视角的研究较少,风险认知作为个体对自身即将面临或可能面临风险的态度和直觉判断,是决策者需着重考虑的因素[13],代表决策者对决策处境内含风险的评估[14]。相关研究发现风险认知对土地流转[15]、宅基地退出[16]等农户决策行为具有显著影响,亦有少数研究证实单一风险认知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17],并分析了土地托管的风险分担机制[18]、风险等级评价[19]及村集体协调抑制土地托管风险失效的原因[20],但有关农户各类风险认知对其土地托管决策影响的微观实证研究不足。
农户托管土地面临的风险较为复杂,参与农户需承担自然、市场、政策等外生风险[21]及因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契约内生风险[22]。在进行土地托管决策时,农户风险认知起到什么作用?通过什么方式起作用?因此,探究复杂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影响机理,能够补充已有文献在此方面的不足,为推进土地托管措施落地提供参考,并对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结合农户风险认知因素,构建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影响的拓展计划行为理论分析框架,探究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影响机制。
计划行为理论由AJZEN于1991年对理性行为理论改进而成[23]。该理论具有较强开放性,可结合实际对其进行拓展以获取更高可信度的结论[24]。根据计划行为理论提出的基本决策逻辑,本文认为农户的土地托管意向主要由行为态度(土地托管认知)、主观规范(土地托管成效)和知觉行为控制(外部环境、家庭禀赋以及农户农业经营能力)决定,进而作用于土地托管行为[25],且知觉行为控制对行为具有直接影响[26]。然而,由于土地托管存在复杂的风险,对于理性的农业经营主体[27],风险认知必定会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28],因此可将风险认知因素融入计划行为理论进行拓展。
BAUER对风险认知的描述包含严重程度和不确定性两个结构[29],为探究农户整体风险认知的影响,本文参考现有研究[30],将农户的风险认知作风险的严重程度和不确定性结合处理。农户行为决策相比意向决策需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和风险评估的情况,风险认知作为现实因素,对土地托管意向没有直接影响,而对土地托管行为产生直接影响[31]。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个体信念能通过行为态度间接影响行为意向,同时,风险的不确定性能够影响农户的行为控制力,因此风险认知可通过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间接影响土地托管意向[23];由于风险认知具有主观性特征,且个体对某行为表达一定态度时,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和态度[32],采取行为而感受的社会压力也将影响其对外部障碍和机遇的看法[31],因此主观规范能够影响风险认知[33],并同时影响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进而间接影响行为意向。
根据现有研究和调研实际,本文将农户土地托管所面临的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契约风险和政策风险。自然风险指农业生产中发生干旱、洪水、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所带来的风险。自然风险在传统农业经营中全部由农户承担,在土地托管中则根据合约规定责任,研究区土地托管机构规定,托管过程中发生自然风险由农户自行承担,但托管机构会帮助农户购买土地托管特定的保险,达到分担风险的作用。
市场风险指农户经营土地过程中由于粮食价格和托管服务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传统农业生产中,农业收益由粮食价格决定,而粮食价格必然会因各种影响而产生波动,因此农户必将承受农业市场风险。此外,参与土地托管的农户作为土地委托方和服务消费者,还需承受土地托管服务价格变化的风险[18]。研究区土地托管机构实行“粮食银行”政策,即农户托管所收获的粮食于“粮食银行”暂时存放,由受托方提供专业保存服务,根据粮价行情由农户自行决定何时售出。并且由于土地托管价格波动不大,风险较小,而粮食价格风险始终存在于农业生产中,因此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粮食价格风险。
上述土地托管措施理论上能够减少农户的自然、市场风险,强化农户对风险的控制力,可见农户对自然、市场风险认知的程度越强,越倾向于参与土地托管。但上述过程需要农户对土地托管具备较强的认知,并结合自身可能较低的家庭禀赋与农业经营能力,及便利的外部环境,才能间接产生土地托管意向,说明自然、市场风险认知对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土地托管行为具有正向影响,并通过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间接诱导农户产生土地托管意向。
契约风险指由于土地托管中传统经营农户和土地托管机构双方的经济理性及信息不对称性,导致双方均将面临的违约风险。但由于土地托管的反向租佃形式,委托方即农户作为社会地位较低、掌握信息较少的一方,对土地托管的认知不足,居于“弱势地位”,可能成为契约风险的主要受体[22],并可能承担由于土地托管机构经营不善而造成的收益损失、甚至被骗取土地托管服务费等后果,对土地托管机构的信任度越低,合同期限越短,农户感知的契约风险越强。
政策风险指农户对农业和土地托管相关政策时滞、政策变动及认知程度不足等引发的政策不稳定风险[22]。由于当前土地托管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出台新政策较多,可能存在政策不完善、农户不知情等现象。对相关政策的陌生也可能直接导致农户对土地托管相关补贴、托管机构行为规范、托管程序、托管价格等产生怀疑,抑制土地托管行为的发生。
上述风险为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可能遭受的负面风险,理论上能够直接抑制农户参与土地托管行为,而对土地托管认知程度越强,且自身家庭禀赋和农业经营能力越差的情况下,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可能导致的损失越高,生存理性会导致农户更加不愿参与土地托管,来保障自己的低风险收入。这表明契约、政策风险对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土地托管行为具有负向影响,并通过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间接抑制农户产生土地托管意向。
综上所述,农户的风险认知需通过行为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对土地托管意向产生影响,并能够直接影响农户的土地托管行为,因此构建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详见图1。
图1 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影响的拓展计划行为理论分析框架Fig.1 The framework for the impact of risk perception on farmers’ land trusteeship decisions
兰西县是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县,自2017年起部分农业经营主体顺应市场需求自发探索土地托管,至2021年全县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70.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8.2%,参与农户2.4万户;全县共有托管服务机构77个,平均服务面积近1万亩,土地托管取得良好成效。
本文数据来源于2021年7—8月课题组对研究区农户的问卷调查。样本的选择总体上依据平均分布原则,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以保证样本数据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在问卷设计上包含农户的家庭基本特征、农业经营情况、土地托管风险认知及土地托管意向与行为等。共获得600份问卷,剔除关键变量缺失及异常样本后,获得有效问卷560份,问卷有效率为93.3%。
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可以同时处理难以准确测量的潜变量及其指标变量,并提供不同变量间因果关系的路径解释,能够有效解决个体认知等因素无法量化等问题[34]。结构方程模型由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组成,测量模型的表达式为:
式(1)—式(2)中:ξ为外生潜在变量(作为因的潜在变量);η为内生潜在变量(作为果的潜在变量);X、Y分别表示外生和内生潜在变量的指标观测变量;ΛX为指标变量X的因素负荷量;ΛY为指标变量Y的因素负荷量;δ、ε为观测变量的测量误差,也称残差。
结构模型的表达式为:
式(3)中:γ是表现外生潜在变量对内生潜在变量影响的系数矩阵;β是表现内生潜在变量之间影响的系数矩阵;ζ表示残差项[35]。
本文选取的指标中,自然风险认知主要由农户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风险及其影响农业生产的严重性认知表现[22],农户对是否应该购买农业保险的判断能够反应农户对自然风险发生概率的认知。市场风险认知,通过售粮难度、近几年种粮收入来表现农户对市场风险严重程度的认知,通过售粮价格和土地托管价格波动幅度表现农户对市场风险发生概率的认知[15],但由于研究区实施土地托管的时间不长,部分地区只实行过1年,土地托管价格波动较小,甚至无波动,不能够代表土地托管价格风险,故删除该变量。契约风险认知主要由农户对土地托管违约后果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的主观估计体现,具体表现为对土地托管机构、机构负责人的信任度以及土地托管机构违约频率[36]。行为态度指农户意愿参与土地托管的程度,以及对土地托管的经济发展等的认知程度。主观规范指个体采取某项行为时感受到的社会压力,周围农户对土地托管的评价会对农户形成社会压力,而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后的收益变化也会在邻里之间传播。知觉行为控制是指农户进行土地托管决策时所感知的行为控制力,具体表现为家庭禀赋、农业经营能力和外部环境[11],其中家庭禀赋可由文化程度表示,文化程度越高农户对土地托管模式的接受能力越强,农地经营面积和是否拥有农机可反映农户农业经营能力,农业经营能力低则更倾向于土地托管,此外,便利的外部环境也是促进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重要因素[37]。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意向和行为变量则由参与土地托管的类型、是否愿意或已经增加土地托管面积、是否愿意或已经向邻居推荐土地托管来表征。本文遵循“风险—认知—意向—行为”的逻辑范式,共包含9个潜变量,30个观测变量(表1),主要使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少数使用二级、三级指标测量。
表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Tab.1 Variabl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使用AMOS24软件,基于风险认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理论分析框架,建立初始结构方程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初始结构方程模型图Fig.2 Diagram of initial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经过模型修正,剔除不显著的路径,同时在不违背理论框架的前提下,增列e1与e26、e19与e27、e20与e23、e24与e28共计4组共变关系,以有效降低卡方值[35]。最终剩余13条路径,修正后模型CMIN/DF= 4.319(<5),RMSEA= 0.077(<0.080),GFI= 0.827(>0.8),CFI= 0.811(>0.8),PNFI= 0.685(>0.5),PCFI= 0.723(>0.5),说明模型适配度较为理想,通过稳健性检验[38]。路径分析结果详见表2,修正后结构方程模型如图3所示。
表2 结构方程模型路径分析标准化结果Tab.2 Standardized results of SEM path analysis
图3 修正后结构方程模型图Fig.3 Revised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diagram
修正后模型结果显示农户土地托管风险认知显著影响其土地托管意向与行为。由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意向和行为影响效应可知(表3),自然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及契约风险认知通过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的中介效应正向或负向影响土地托管意向与行为决策,政策风险认知则直接负向影响土地托管行为决策。
表3 农户土地托管意向、行为效应表Tab.3 Effects of farmers’ intention and behavior of land trusteeship
4.2.1 自然风险认知对土地托管意向和行为的影响效应分析
自然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正向间接影响农户的土地托管决策,其中对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效应为0.173,对土地托管意向的影响效应为0.069,对土地托管行为的影响效应为0.048。
自然风险始终贯穿于农业生产过程,并非因农户参与土地托管而产生,多数土地托管机构约定自然风险由农户承担,因此自然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没有直接影响。在实际调研中发现,有意向参与土地托管的农户中66.4%没有农机,83.3%认为自家土地受灾程度为“高”和“较高”。说明随着对自然风险认知加强,农户知觉行为控制提升,结合自家土地受灾严重和农业经营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更倾向于将土地托管给拥有较强的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势的土地托管机构以减弱自然风险,进而间接考虑参与土地托管。从另一方面来看,经营土地面积越大,自然风险发生后的损失越多,对此类因素的考虑则会抑制农户土地托管行为的发生,因此自然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负向影响农户行为,降低农户土地托管意向转化为行为的程度。
4.2.2 市场风险认知对土地托管意向和行为的影响效应分析
市场风险认知通过农户行为态度正向间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其中对行为态度的影响效应为0.142,对土地托管意向的影响效应为0.078,对土地托管行为的影响效应为0.077。粮食市场波动加剧后,农户市场风险认知加强,生存理性迫使其寻求更加稳定的售粮方式,而土地托管的售粮政策能够加强农户农业收入的稳定性,可能会促使农户对土地托管产生更高的兴趣,强化农户对土地托管的良性认知,进而诱导农户产生参与土地托管的意向。样本中认为自家去年农业收益下降的农户有70.5%表示愿意参与土地托管,其中,仅有11%对土地托管了解程度为“低”和“较低”,其余样本农户均对土地托管具有一定了解,进一步说明市场风险认知能够通过行为态度间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
4.2.3 契约风险认知对土地托管意向和行为的影响效应分析
契约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负向间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其中对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效应为-0.822,对土地托管意向的影响效应为-0.328,对行为的影响效应为-0.227。
契约风险主要通过外部环境及农户自身农业经营能力间接影响土地托管决策。实际调研发现,农户对土地托管机构信任程度普遍较低,全部样本中仅有19%的农户表示对土地托管机构的信任程度“高”和“较高”,且未参与土地托管的样本中仅有3%的农户表示对土地托管机构信任程度“高”和“较高”。现实中一旦发生托管违约事件,该事件会在农户群体中快速传播,直接降低农户对土地托管的信任程度,增强农户的契约风险认知,在自身农业经营能力可以承担农业生产和生存理性的影响下,农户会追求相对于土地托管更加稳定的农业经营方式。此外,契约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对农户行为的正向效应表示,尽管契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但对家庭禀赋和外部环境的考量,依旧会促使一部分没有土地托管意向的农户参与土地托管。
4.2.4 政策风险认知对土地托管意向和行为的影响效应分析
政策风险认知负向直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行为,影响效应为-0.046。样本数据显示,72%的样本农户对此项政策的认知程度为“低”和“较低”,表示农户的政策风险主要源于对相关政策的陌生。在此路径中计划行为理论不发挥作用,但主观规范对其有较弱的负向作用,说明土地托管的高评价能够在较小的程度上降低农户的政策风险认知。此外明确的政策和对政策的深入了解是农户安心参与土地托管的基础,面对不熟悉的土地托管政策,农户通常会直接选择不参与土地托管,以保障自身的低风险收入。
4.2.5 计划行为理论中介效应分析
基于拓展后的计划行为理论框架,行为态度对土地托管意向的直接效应为0.549,对土地托管行为的间接效应为0.546,说明农户对土地托管的良性认知能诱导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知觉行为控制对土地托管意向的直接效应为0.398,对土地托管行为的直接效应为-0.120,总效应为0.276,说明知觉行为控制能够直接促进农户产生土地托管意向,即缺乏农机具、经营土地面积较多和土地托管程序简明可诱导农户参与土地托管,但同时也说明农户的风险抵抗能力较差,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农户产生土地托管行为。主观规范对土地托管意向的直接影响不显著,但主观规范→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两条路径是显著的,影响效应分别为0.831和0.153,对土地托管意向的影响总效应为0.729,对行为的影响总效应为0.646,说明即使农户认为土地托管能够取得较高成效也不能直接促使其产生土地托管意向,而是通过对土地托管的各方面效益认知和自身因素间接诱导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同时,主观规范还能够加强自然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诱导效应,削弱契约、政策风险认知的抑制效应。
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的影响中存在由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引起的部分中介效应,其中市场风险认知通过行为态度产生影响,自然和契约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产生影响,政策风险认知则直接影响农户土地托管行为。
4.2.6 风险认知总效应比较分析
总体来看,自然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和契约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意向具有显著影响,影响效应分别为0.069、0.078、-0.328;自然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契约风险认知和政策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影响效应分别为0.048、0.077、-0.227、-0.046;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意向的总效应为-0.181,对农户土地托管行为的总效应为-0.148。
风险认知对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决策起抑制作用,其中契约风险认知的影响效应最大,政策风险认知的影响效应最小,均抑制农户参与土地托管;自然风险认知、市场风险认知影响效应较小,均诱导农户参与土地托管。说明契约风险认知是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最大阻力,而土地托管分散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则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推力。
本文通过植入风险认知因素以拓展计划行为理论,构建农户土地托管决策理论分析框架,探究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意向及行为决策的影响机制,并得到以下结论:(1)自然风险认知和市场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具有正向效应,其中市场风险认知的影响效应较强,说明农业自然灾害、农业市场波动和不稳定农业收入能够推动农户参与土地托管;政策风险认知和契约风险认知对农户土地托管决策具有负向效应,契约风险认知的影响效应最强,说明土地托管相关政策知晓度低,契约约束力度不足和农户对土地托管机构信任度低等因素抑制农户参与土地托管;(2)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具有部分中介作用,市场风险认知通过行为态度影响土地托管决策,自然、契约风险认知通过知觉行为控制影响土地托管决策,政策风险认知不通过中介效应产生影响,且知觉行为控制能够反应农户对现实因素如家庭禀赋的考虑,对土地托管行为具有负向效应,增强农户土地托管意向的同时减少行为的发生,主观规范可以加强自然风险认知的诱导效应,减小契约和政策风险认知的抑制效应;(3)风险认知对土地托管决策总体起负向效应,虽然参与土地托管可以分散自然和市场风险,但对土地托管的陌生和对托管机构的不信任更强烈地抑制农户选择土地托管。
(1)应提升农户土地托管认知。一方面应通过现身说法、算账对比等方式提升农户对参与土地托管的效益、发展前景及优势的认知和认同,开展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农户家庭禀赋水平,并建议由村内合作组织(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土地托管机构,降低土地托管程序的繁琐度。另一方面应继续提升土地托管的各环节服务质量,加强政府和农户对土地托管机构的服务监管,提升农户对土地托管成效的评价。
(2)应进一步提升土地托管机构抵御自然及市场风险的能力。一方面,应因地制宜,建立半程托管承担出苗风险,全程托管承担减产风险机制,并由农业保险机构制定不同标准的土地托管农业灾害保险,如根据往年售粮低价设置粮食价格保险、政策性大灾险和风险互助等保险产品,促进土地托管机构参与相关农业保险,加强土地托管相关保险普及力度。另一方面,基于现有经验继续完善土地托管的产后环节,提升土地托管的售粮服务质量,制定粮食集中售卖方案,提高“订单模式”“粮食银行”“土地托管贷”等政策普及力度,并加强农业市场分析,提升农户参与土地托管后的农业收入稳定性。
(3)应注重强化农户契约意识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一方面应通过政策制度约束土地托管各主体,完善土地托管合约细则,建立土地托管纠纷调解及仲裁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归属、风险分担及购买保险等具体事宜,为明确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及调解纠纷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应提高农户自身文化素质,定期举办农业相关技能及契约风险防范培训,强调契约在土地托管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农户的契约意识,并建议成立由托管农户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增强农户土地托管信任度。此外还需要继续完善土地托管配套制度,提升农户土地托管相关政策认知程度,针对目前土地托管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明确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托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土地托管典型示范,加强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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