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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规模与细碎化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以蔬菜种植中农药、化肥施用为例

时间:2024-08-31

李 昊,银敏华,马彦麟,康燕霞,贾 琼,齐广平,汪精海

(1.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2.甘肃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1 引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使农民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增强,但限于当时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起始阶段,农业产出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劳动的投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工业体系的建立,农药、化肥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产量和投入量不断增加[1],一方面替代了传统劳动投入,使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增加了农业产出,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中国耕地污染不断加重的基本格局。虽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耕地污染治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药、化肥的大量投入,但耕地污染问题仍未从根本上缓解[2-3],目前仍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较大威胁。因此,如何缓解耕地污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4-6]。

从当前学术界对小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与耕地污染关系的讨论来看,大体可分为小农低效论和规模效率论两种观点。小农低效论观点认为,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传统小农生产经营方式,使农业生产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导致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不当施用[7-8]。规模效率论观点认为,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效益的同时,由于规范化、规模化的经营模式,使其也兼具耕地保护的环境效益[9-10]。在实践中,规模效率论的观点得到了部分经验证据的支撑,在当前中国农药用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以及化肥用量远超国际公认安全施用上限的情况下,农场制的经营方式能显著降低农药施用强度,农场规模每增加1%,农药用量可降低0.2%[11];对大规模种植户而言,种植规模越大,施用有机肥的可能性越高[12];家庭农场特别是规范化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效率[13],能明显降低农药施用概率,缓解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密集施用[14]。

规模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范化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这也是当前较多学者尝试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以求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和保障耕地生产潜力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也不可否认,包干到户后,以公平为实质的土地分配造成了耕地细碎化问题并延续至今,无疑增加了农户农业经营成本。此外,虽然向规模化农业经营转变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但在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受城镇就业容纳能力以及农村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结构性失衡的影响,小农户仍将占据中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在小农户农业生产仍有强大生命力,强制、快速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已被证明违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规律,且以自愿为基础的农户土地流转仍未有效解决耕地细碎化的前提下,两个逻辑相关的现实问题便亟待回答:对于小农户①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对种植业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界定,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远高于本文户均6.6亩的种植规模(最大值25亩),本文小农户指传统意义上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农产品自用并将多余部分出售的小规模种植户。而言,种植规模的扩大是否有利于促进其耕地质量保护行为?若上述问题成立,则在当前耕地细碎化的现实背景下,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促进作用是否会趋于弱化?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无疑是更为契合中国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的核心议题,也是转型期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和管理界探讨的农业规模经营所形成的环境效益主要聚焦于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传统“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足十亩”的小农户关注不足,且以耕地细碎化问题切入农户生产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生产效率[15-17],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研究亟待探讨。鉴于此,本文以小农户为研究对象,在构建种植规模、耕地细碎化与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理论关系的基础上,以小农户农药、化肥施用行为为例,基于山东、河南和甘肃3省微观调查数据,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和斜率分析等对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行验证。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从研究对象来看,着眼于仍占据中国农业生产主体地位的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可与现有关于规模种植户带来环境效益的相关研究互补,构成中国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研究的闭环;就研究方法而言,考虑了在中国现实农情下小农户农业生产不同行为之间存在的关联性,以及农户调查数据不能完全符合传统频率统计关于变量服从正态分布的假定,采用更为灵活的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使分析结果有更高精度。以期为中国耕地污染治理特别是传统小农生产经营模式下的耕地污染治理提供一个较为契合农情和农业生产实际的理论依据和经验参考。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探讨种植规模、耕地细碎化与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关系是本文的核心。因此,在分别论述种植规模和耕地细碎化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耕地细碎化条件下,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构成本文的理论逻辑脉络。

2.1 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

在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下,种植规模至少以三种方式影响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第一,在新古典经济学体系下,小农生产的边际产出呈倒“U”型结构,在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作用下,种植规模扩大导致生产效率提高[18],特别是在小农户种植规模远低于家庭农场种植规模的情况下,形成以农业边际产出递增为实质的生产过程会降低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进而促进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第二,由提高家庭收入动机所驱动,在当前小农户留乡务农和进城务工存在较大收入差距的条件下,受比较收益的影响,种植规模较小的农户往往有动机脱离农业生产束缚[19],选择进城务工以增加家庭收入,在农业生产中更倾向于采用节省劳动时间的化肥、农药投入来替代劳动力投入[20],甚至形成化肥对有机肥的反向替代,但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与农户农业收入的提高,非农收入比较优势的式微会逐步缓解这一趋势,促进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第三,从比较静态分析的方法论角度来看,农户种植规模的提高强化了家庭对农业收入的依赖,使农户更注重耕地地力的培育以实现长期增产的目标,从而提高农户有机肥和绿色农药的施用[21-22]。基于此,本文提出:

H1:种植规模的提高能使小农户通过更合理地施用农业生产要素而促进其耕地质量保护行为。

2.2 耕地细碎化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以公平为导向的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客观上形成了当前耕地细碎化的现实,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但鉴于包干到户之初小农户生产积极性的释放,以及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农民进城务工的通道尚未完全打开,耕地细碎化所增加的农业生产成本被农村充足的劳动力隐性消解。但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逐步承接国际产业资本转移,以及随后粮票制度的取消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藩篱被冲破,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厂进城,使原本农村充裕的劳动力资源具有了稀缺性,耕地细碎化所形成的生产成本不断显化[23-24]。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放开和农民工队伍的形成,在农村劳动力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显化的背景下,耕地细碎化无疑增加了农业劳动成本[25],导致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舍弃了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转而采用化肥、农药等现代生产要素代替劳动投入;另一方面,耕地细碎化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难以契合,导致更具规范化、统一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介入[26],在降低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户化肥、农药投入的随意性,增加了化肥、农药不当施用的风险。基于此,本文提出:

H2:耕地细碎化的现实背景制约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

2.3 种植规模、耕地细碎化与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路径与农村不同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境,共同决定了小农生产方式下种植规模的扩大与耕地细碎化交织并存,形成当前农业生产中以规模化为代表的现代性与以细碎化为代表的历史性的对抗。在此背景下,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必然受耕地细碎化的制约而与预期存在偏差。当耕地细碎化程度较低且种植规模较大的情况下,连片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小农户农业生产更接近于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能有效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对接[27],降低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准入的自然条件制约,在提高小农户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的同时,降低了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行为[28];反之,即便有较大的种植规模,也往往由于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农业劳动成本,削减甚至瓦解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率,促使小农户通过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以缓解劳动的高强度投入,增加农药、化肥不当施用的概率[29]。故本文提出:

H3:源于种植规模扩大所形成的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现代性优势会由于历史因素形成的耕地细碎化而趋于弱化。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理论分析框架Fig.1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3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21年对山东、河南和甘肃3省微观农户调查,数据内容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负责填写。鉴于经济作物种植户特别是蔬菜种植户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不当施用更为常见,本文调查对象聚焦于菜农。省份的选择综合考虑了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各省蔬菜播种面积(不低于2×105hm2)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中国东中西部3类地区分别随机抽取1个省,而后按照类似的逻辑在每个省选取3个市(县)。最后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每个市(县)选取2~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4个村,每村根据小农户数量随机发放问卷15~20份,共发放问卷1 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 448份,有效率为96.5%。

3.2 变量选取与样本描述性统计

因变量。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特别是农药、化肥的不当施用是导致耕地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近年来包括中央1号文件在内的涉农文件多次提出有机肥替代化肥、合理施用农药的原因。故本文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重点关注农药和肥料施用。参考已有研究的处理方式[30-31],本文将农药施用行为设定为施用剧毒高毒化学农药、低毒化学农药、绿色农药、不施药,分别赋值1~4;肥料施用行为设定为完全施用化肥、主要施用化肥、化肥有机肥混用、主要施用有机肥、完全施用有机肥,分别赋值1~5;将受访者农药和肥料施用行为的赋值加总构成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表1)。

表1 变量定义Tab.1 Variable definition

核心自变量。种植规模和耕地细碎化是本文的核心自变量,参照相关研究的测量方式,分别用小农户蔬菜种植面积和蔬菜种植地块数来衡量[32-33]。调查情况表明,受访户平均蔬菜种植面积6.6亩,较为符合当前小农户“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足十亩”的经营现状;平均蔬菜种植地块数接近4块,农户耕种较为不便,对于本文抽样地点为地势相对较为平坦的非山区而言,耕地细碎化现象相对较为明显。

控制变量。依据农户行为分析的基本范式[31],本文选取受访者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人口统计学特征[34]和家庭年收入、农业收入占比、务农时间等社会经济特征[35]作为控制变量。从调查情况来看,男性受访者占比68.3%,平均年龄49.9岁,较为符合中国“老人农业”的基本生产格局;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近60.0%的受访者为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家庭劳动力人数普遍集中在3人以下,占比82.7%;平均家庭年收入4.4万元;平均农业收入占比超过50.0%。从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来看,受访对象较为符合当前中国小农户生产的基本状况。

3.3 研究方法

3.3.1 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

小农户农药、肥料施用行为均为有序分类变量,通常的研究方法是采用有序Logit模型或OLS回归分别进行分析。但小农户自身往往由于个体或家庭禀赋因素而呈现出行为间的相似性,导致农药、肥料施用行为具有内在关联,忽略这一因素将造成结果偏误。此外,传统的频率统计依据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认为随样本量的增加,变量更倾向于服从正态分布,但现实中往往由于问卷测量方式的不同,使部分变量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因此,本文根据李昊等[31]的建议,选择更为灵活的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Bayesian Seemingly Unrelated Regression,BSUR)对数据进行分析,并将柯西分布作为参数估计的先验分布,公式如下:

式(1)—式(4)中:yni为第i个受访者的第n种行为,即农药或肥料施用行为;xji为第i个受访者的第j个控制变量;x规模和x细碎化分别表示种植规模和耕地细碎化程度;εn为残差项;β为回归系数;P(θ|yni,x)为后验概率密度函数;P(yni|θ,x)为似然函数;P(θ,x)为参数θ与自变量x的联合分布;C(yni|μ,σ)为柯西分布的概率密度函数;μ和σ分别为均值和标准差。当残差协方差矩阵非对角元素不显著时,退化为传统单模型回归结果。

3.3.2 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

在不同耕地细碎化程度下,小农户由于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的差异可能出现对土地流转的不同选择,造成结果的内生性。故本文采用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平衡耕地细碎化程度高和低(按均值划分)两种情况下受访者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

式(5)中:ATT表示实验组平均处理效应;E(Y1|Ii= 1)和E(Y0|Ii= 1)分别表示同一受访者在耕地细碎化程度高和低时的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对同一个体而言,只能观测到其耕地细碎化程度高或低,二者不会同时出现。学术界普遍采用广义线性回归模型结果作为倾向得分[36],而后基于核匹配或局部线性回归等方式平衡实验组与对照组间的差异,虽然为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提供了条件,但也可能导致不存在显著差异的变量在匹配后反而有显著差异,引入新的估计误差。因此,本文采用精度更高的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规避上述问题:

式(6)中:D为距离函数;与分别表示耕地细碎化程度高和低时受访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或社会经济特征;W为权重;s为组间协方差矩阵;T为转置矩阵。

4 结果与分析

4.1 种植规模、细碎化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影响的初步证据

为验证种植规模、耕地细碎化程度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以及验证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过程是否随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而弱化,本文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同时,为保持结果稳健性,将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和肥料施用行为的赋值加总构成整体行为,采用OLS进行回归。其中,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采用HMC(Hamiltonian Monte Carlo)抽样算法抽样20 000次,“热身期”10 000次后马尔科夫双链迭代估计,如图2所示(仅报告核心变量);在引入交互项前,本文采用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了多重共线性,结果表明,VIF均小于1.5,说明本文回归结果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为避免引入交互项后出现多重共线性,本文对种植规模和细碎化进行中心化处理。结果如表2所示。

图2 马尔科夫双链迭代路径图Fig.2 Path diagram of Markov double-chain iteration

表2 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和OLS回归结果Tab.2 Results of Bayesian seemingly unrelated regression and ordinary least squares regression

由图2分析可知,马尔科夫双链迭代路径重合,模型已收敛。由表2分析可知,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和肥料施用行为回归结果的残差协方差矩阵非对角元素显著为正,说明对小农户而言,作为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农药和肥料的施用行为有相关性,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比传统的单模型方法更有优势。

从结果来看,种植规模的扩大使小农户更倾向于合理施用农药和肥料,促进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从而缓解耕地污染,假设H1初步得证。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增加了小农户农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了小农户合理施用农药、肥料的可能性,阻碍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出现,假设H2初步得证。实质上,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使现代农业服务体系难以充分发挥助农的作用,导致规范化、统一化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的可能性下降,增加了小农户农药、化肥施用的随意性,这也可能是小农户不合理施用农药、肥料的原因。种植规模与耕地细碎化程度的交互项显著为负,说明虽然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小农户合理施用农药、肥料的耕地质量保护行为更为明显,但较高的耕地细碎化程度显著降低了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正向影响,假设H3初步得证。

就控制变量而言,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倾向于采用绿色农药甚至不施药等合理施药行为,但却并不影响其施肥行为,可能与男性更倾向以化肥替代劳动投入,将节省的劳动力投入到比较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有关。随着年龄的增大,小农户合理施药与合理施肥的可能性增大。随着劳动力人数和家庭人数的增加,小农户合理施用农药、肥料进而保护耕地质量的可能性增大,为前文性别和年龄的解释提供了佐证。随着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的增加,小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性增大,促使其更可能通过合理施药和施肥来保护耕地质量。种植年限的增加促进了小农户合理施药行为,但对施肥行为无影响,可能是随着种植年限的增加,小农户更了解不合理的农药施用对食品安全造成较大威胁,但肥料施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则没有农药明显所致。受教育程度和耕地污染认知程度的提高均促进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

4.2 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再分析

随着中国农村“三提五统”的取消,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农村耕地“五年一小调、十年一大调”这一传统分地形式由于村集体资源配置功能弱化而无法持续,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当前耕地细碎化的基本格局。随着近年来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耕地细碎化与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难以契合,催生了具有一定禀赋特征的小农户自发形成以耕地互换甚至“送人耕种”为实质的土地流转,即在耕地细碎化程度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由于小农户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的不同,形成了种植规模的“自选择”过程,从而影响本文种植规模这一核心变量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因果推断。鉴于此,本文以耕地细碎化程度为分类变量,按其均值划分为高和低两组,采用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平衡小农户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的差异,同时,为避免数据排序的不同影响抽样结果,本文采用有放回抽样的方式进行匹配,共形成新样本1 392个。倾向得分匹配前后的结果对比如表3所示,以匹配后新样本为基础的贝叶斯似不相关(BSUR)回归结果和OLS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3 倾向得分匹配前后结果对比Tab.3 Comparison of results before and after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表4 种植规模、细碎化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影响的再检验(n=1 392)Tab.4 Re-examination of the effect of planting scale and fragmentation on the behavior of smallholders’ farmland quality protection(n=1 392)

由表3分析可知,与匹配前相比,匹配后在耕地细碎化程度高和低两组间,小农户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变量的标准均值差均有所下降,且匹配后组间标准均值差均不显著,表明匹配效果较好。

由表4分析可知,在倾向得分匹配后采用新样本进行回归,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和肥料施用行为的模型回归残差协方差矩阵非对角元素仍显著为正,再次说明了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BSUR)回归模型的合理性。从回归结果来看,即便在考虑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后,种植规模对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肥料施用行为和整体行为仍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再次验证了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小农户更倾向于保护耕地质量的假设(H1);随着耕地细碎化程度的增加,地块数量的增多使小农户农业生产更为不便,降低了合理施药与合理施肥的可能性,抑制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假设H2得证;此外,在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正向影响中,由于耕地细碎化的存在,显著阻碍了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正向影响,假设H3得证。至此,本文所提出的三个假设全部得证。

4.3 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将农户农药和化肥减量作为因变量,再次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Tab.5 Result of robustness test

由表5分析可知,种植规模的扩大显著促进了小农户农药和化肥减量施用,但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却对小农户农药和化肥减量施用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同时,在耕地细碎化的条件下,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农药和化肥减量的影响明显受到抑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前文分析结果的稳健性。

4.4 斜率分析

为进一步探讨在种植规模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过程中,耕地细碎化程度的调节效应,本文采用斜率分析法将耕地细碎化程度低于均值的1个标准差(-1 SD)和高于均值的1个标准差(+1 SD)分别定义为耕地细碎化程度低和耕地细碎化程度高,分别对小农户的农药施用行为、肥料施用行为和整体行为进行分析。同时,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分别以倾向得分匹配前和匹配后两组数据为基础进行检验,结果如表6、图3和图4所示。

表6 倾向得分匹配前后斜率分析结果Tab.6 Slope analysis results before and after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图3 倾向得分匹配前斜率分析结果Fig.3 Results of slope analysis before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图4 倾向得分匹配后斜率分析结果Fig.4 Results of slope analysis after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由表6、图3和图4分析可知,从农药施用行为来看,无论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或高,种植规模对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但相比之下,在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时,种植规模对小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更大;就肥料施用行为而言,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时,种植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小农户合理的肥料施用行为,但当耕地细碎化程度高时,种植规模的扩大对小农户肥料施用行为无影响;从整体行为来看,无论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或高,种植规模的扩大均促进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提升,但相比之下,在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时,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上述结果无论以匹配前的原始样本或匹配后的新样本为基础,均成立,进一步表明随着耕地细碎化程度的提高,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合理施用农药、肥料等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促进作用降低,同时再次说明前文分析结果的稳健性。

5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以小农户为研究对象,在构建种植规模、耕地细碎化和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理论关系的基础上,以小农户农药、化肥施用行为为例,基于山东、河南和甘肃3省1 448份微观农户调查数据,采用贝叶斯似不相关回归模型、基于遗传算法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和斜率分析模型等验证本文所提出的研究假设,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种植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种植规模扩大对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促进作用在小农户层面存在。(2)在当前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过程中,耕地细碎化对小农户农业生产的影响明显,在增加小农户农业生产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小农户合理施药与施肥等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倾向。(3)种植规模扩大对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有促进作用,特别是耕地细碎化程度低时,该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但也因当前耕地细碎化较为普遍的现实而趋于弱化。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推进小农户通过土地互换等方式扩大单块耕地种植规模,降低耕地细碎化程度,从而提升农业生产便利性,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行为。(2)在当前城市经济和就业无法迅速容纳中国小农的现实背景下,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有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适度规模经营,在使小农户进城与返乡实现“进可攻、退可守”的同时,促进小农户保护耕地质量。(3)在小农经济仍将承载中国农业生产主体地位的形势下,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作用对象在考虑规模种植户的基础上,也应着眼于小农户,不可忽视小农户耕地质量保护的主体性,从而改善耕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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