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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科学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的思考

时间:2024-08-31

林 坚,刘 文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871)

土地科学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的思考

林 坚,刘 文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871)

研究目的:深入分析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学科属性的本质,反映土地科学的独特性。研究方法:文献调研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论:(1)依据研究对象的确定原则,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利用系统,通过与其他学科的比较发现,土地科学以利用和权益为研究视角,将空间和权属相结合,侧重物质、权属和价值;(2)按照学科属性的影响因素,确定土地科学的学科属性是综合交叉性和应用性,综合交叉性的特点体现在“三个结合”。

土地管理;土地科学;研究对象;学科属性

“土地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研究”是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组织国内土地界学者开展的一次公益性研究。本文结合该研究设置的第一版块工作,在尽可能揭示现阶段土地学界对土地科学有关问题的基本认识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两方面进行深入思考,探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学科属性的本质,以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

1 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土地利用系统

黑格尔说:“就对象而言,每门科学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对象是存在的;其次,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1]。由于土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不同行业、不同学科都可能开展土地利用研究。关于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学术界存在各种不同的见解:(1)“土地”说;(2)“人地关系系统”说,涉及人地供求矛盾和人地复合系统;(3)“土地利用系统”说,涉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系统、土地资源利用系统、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过程与人地关系。①关于土地科学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主要观点和建议人及其团队有:(1)土地(中国矿业大学卞正富和李效顺、云南财经大学张洪);(2)人地关系系统,涉及人地供求矛盾(同济大学石忆邵)和人地复合系统(西南大学杨庆媛和涂建军、浙江财经大学鲍海君);(3)土地利用系统,涉及土地利用(中国矿业大学胡振琪、南京大学黄贤金、中国地质大学吴克宁)、土地利用系统(湖南农业大学段建南、中国人民大学严金明、昆明理工大学李红波、江西农业大学陈美球)、土地资源利用系统(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刘彦随、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单卫东)、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过程与人地关系(中国农业大学朱道林)。

1.1 判定研究对象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研究对象之前,需要对研究对象有一定的认识。按照最一般的认识,研究对象是“指行动或思考时,作为目标的人或事物”[2]。哲学层面上,毛泽东提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门科学的对象”[3]。科学实践认识上,钱学森在《论地理科学》中提到“各个学科所面对的研究对象都是客观实际,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别,不在于研究对象,而在于它们研究的角度不同,研究的侧面有所不同”[4]。可见,研究对象的确定存在相对共性的判定原则。

(1)独特性。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具有“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就现代学科而言,体现为研究对象只有本学科进行全面的、多角度的、专门的研究,其他学科虽然也涉及,但只是从某个角度来研究。

(2)全面性。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5]。研究对象也不例外,具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现象对象是指学科外在的和多变的方面;本质层面是指学科的内部联系和矛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阐述了逻辑起点的本质性:即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是理论体系对象的最一般的本质规定。因此,研究对象的本质可以通过逻辑起点来反映。

(3)概括性。研究对象是对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围的全面概括:从研究的具体问题出发,自下而上地通过层层抽象概括出来的研究对象具有适度的抽象性,不过于细化,和研究内容保持明显差别,也不过于泛化,导致对象边界模糊[6]。反过来,从研究对象出发,也能自上而下地推出研究的主要问题。

(4)系统性。研究对象的系统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对象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联系,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能依靠简单的分解;二是研究对象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体现为系统的各种属性。但是,强调开放性的同时,还要着眼实际,不脱离本体。

1.2 土地科学研究对象的判定

借助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在继承学术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科学逻辑分析,发现土地利用系统作为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更符合研究对象的判定原则,更具有合理性。

“人地关系”内涵过于广泛,土地科学难以将其涵盖。虽然,土地利用发展史也是人地关系发展史,但是人地关系的概念太大。“人地关系系统”是指人类社会及其活动的组成要素与自然环境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统一整体,这里的“地”理解为地理环境或者自然环境[7]。学术上认为人地关系系统的范围太过广泛,以至于没有一个学科能将其涵盖在内,各学科都只是研究人地关系系统的某一方面,例如地理学侧重地域性,并非研究人地关系的全部内容,而是以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为核心[8]。另外,人地关系的学科思维不是土地科学独有的,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众多学科都逐渐转向从人地关系角度入手研究各自问题。以“人地关系系统”作为研究对象,不容易区别于其他学科。

“土地”的表述没有指出土地科学的本质。以土地作为研究对象,没有明确揭示出该学科研究客体的本质特征和内涵。同时,“土地”一词过于抽象和宏观,可能导致外延的无限扩大:经济学中的土地,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甚至包括光、热、风等自然力量[9];法律上的土地仅是指人类可能管辖的地表、地下和地上及地上附着的一切自然物和自然力;地理学对于土地的理解,从环境角度接近197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关于土地的界定,而在实际研究中,更多是把土地看做地理要素之一。另外,这一表述出现了同义反复的错误。“同义反复”在形式逻辑中是指定义项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10]。“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被定义项,“土地”是定义项,“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违反了定义规则,即定义项中不能直接包含被定义项。

土地利用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较为合理。首先,土地科学以土地资源的禀赋认识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的协调组织为导向,以土地利用的条件营造为前提,以土地利用的状态控制为过程和结果①在“土地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研究”中,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单卫东和中国人民大学严金明提出该表述。,上述4个方面内容构成土地利用系统的主要框架结构。其次,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转型要求现代学科建设摈弃分割的经典学科界定标准,从传统的“现象对象”转向相对的、系统的“本质对象”。土地利用系统的界定顺应了这种发展趋势。最后,土地科学的逻辑起点是土地利用,按照逻辑起点的本质规定:历史起点和重点是辨证统一的。土地利用系统能够体现土地利用的本质,也能涵盖研究的始终。

1.3 土地科学与其他学科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异

1.3.1 土地利用系统的构成 土地利用系统是多因素组成的特殊复杂巨系统,呈现出多层次、多侧度、非线性和动态性等特点。系统内具有显著差异的各要素不是简单的拼凑在一起,而是以等级层次和非线性等特定方式组合在一起,并产生新的特性,同时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相互作用。

一般而言,要素、功能和结构是构成系统的三大主要组分。结合自身特性,土地利用系统由土地利用自然生态子系统和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子系统耦合而成(图1)。具体组成要素包括人、土地利用单元和土地利用方式。其中,土地利用单元是一系列利用单元的总称,是研究客体,也是土地科学最基本的学术语言,有别于处在自然状态中的土地;人在土地利用系统中处于核心位置,人的需求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向;土地利用方式则是连接人和土地自然实体之间的桥梁,实现资源向资产的转化,所以,土地利用系统是客观规律和人类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产物。系统内各要素相互作用呈现出生产、生活和生态三重功能,系统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自然物质、社会权属和经济价值三重属性。

1.3.2 土地利用系统反映土地科学的独特性 由土地利用系统结构可以发现,土地实体是土地利用系统的载体,也是土地利用系统中土地利用单元的基础。然而,土地的学术含义较为广泛。《辞海》中的土地是指“地球陆地表层由岩石、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和动物等自然要素相互作用及人类长期活动影响而形成的自然综合体,是生产力布局和生产过程进行的物质基础和空间场所”[11]。1975年,联合国发表的《土地评价纲要》对土地的定义是:“一片土地的地理学定义是指地球表面的一个特定地区,其特性包含着此地面以上和以下垂直生物圈中一切比较稳定或周期循环的要素,如大气、土壤、水文、动植物,人类过去和现在活动及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土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显著地位。所以,诸如地理学、城乡规划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将土地作为其研究领域。在学科大交叉的背景下,研究客体本身必然存在交叉,仅通过研究对象的存在表象已经很难反映出学科的独特性,有必要从研究视角和研究侧面对学科进行分析。研究视角和研究侧面带有学科研究逻辑,不仅能从本质上揭示学科之间的差别,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对象的存在现象,决定研究对象的客观存在界限。通过与相关学科进行比较发现,各学科基于的视角不同,侧重的属性也不同,存在物质资源和资产权属的差异(表1)。

图1 土地利用系统构成Fig.1 The structure of land use system

表1 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研究侧重的比较Tab.1 The comparison of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research perspective and the focus of subjects

强调自然空间分布的学科更多地将土地看作物质资源,以最大限度发现自然世界为研究导向,研究范围尽可能接近自然存在状态,缺少人类的主观偏好,也缺少对权利内容的研究。就自然世界而言,地球系统是土地科学和相关学科研究的大环境,地球系统包括地球表层系统,地球表层系统由大气对流层、岩石圈上部、水圈(包括海洋、陆地水、地下水)、生物圈、土壤圈和人类圈构成,水平上分为地球表层陆地系统和地球表层海洋系统。土地利用系统包含在地球陆地表层系统中,系统内的土地属于狭义范畴,主要指地球表面陆地有形资源部分,海洋、上空大气尚不属于其研究对象范围(图2)。在此基础上,土地科学基于利用视角,以利用行为和利用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的限制,以可利用和具有利用效用的土地资源作为土地利用系统的组成内容;利用也是土地利用系统外延扩展的基准,不同于生态学,基于层次和系统视角,研究生态系统内各层次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城乡规划学基于规划设计和立体空间视角,分析城市内部具体的建设安排和设施空间,土地科学始终联系土地利用的影响,以土地实体作为利用行为的出发点,最后的利用结果仍会落脚到土地实体,以土地的影响变化为载体反映利用行为。

图2 土地利用系统空间范围Fig.2 The space of land use system

强调人类利用资源的学科则更多地关注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对其自然存在规律缺少研究。例如,经济学基于利益视角,研究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为谁生产以及国民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管理学基于组织效率视角,研究土地作为组织内部构成要素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问题。由于利用与配置型学科将人类利用行为活动融入研究内容,因而,研究过程中会站在自身立场,关注土地利用在人类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更多地是通过经济价值和社会权属来体现,由人类主观判断决定。因而,缺少利用对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和数量结构所造成影响的客观记录。

土地科学是建立在相关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基于利用和权益视角,涉及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经济、土地效益等环节,关注物质、产权和价值属性,研究土地利用的宏观整体。虽然,各学科都在研究土地利用问题,但是缺少整体把握,这就好比是各器官的整合促使人体系统得以运转,但是单独器官的机能不能反映出系统整体功能。由于土地科学是基于利用和权益视角,所关注的土地物质、土地产权和土地价值也是建立在土地利用的基础上。土地科学研究的土地物质更多地表现为土地用途,是施加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产物,进而发挥自然生态价值。而土地经济价值产生的前提是具有产权,成为资产。另外,不可移动性也赋予了土地空间一定程度的价值含义。因此,土地科学研究的基本单元是在土地物质的基础上,结合产权等社会要素而形成的土地利用单元,其包含一定的空间信息。

2 土地科学的学科属性——综合交叉性学科和应用性学科

属性为“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是事物必然的、基本的、不可分离的特性,又是事物某个方面质的表现”[17]。在逻辑学上,“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事物的属性,属性有本质和非本质之分:本质属性是决定了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18]。因此,学科属性是学科的特质,对学科归属起到决定性作用,而非本质属性更像是学科特点。

2.1 界定学科属性的影响因素

探究学科属性之前,需要寻找一个研究支点作为研究的根本,了解学科分类标准,从而科学选择决定学科属性的因素。学科分类标准多样,例如学科成熟度、学科产生时间等,生成方式是学术界较为常用的分类标准。回顾学科发展历程,学科性质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划分:学科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寻求对学科的初步认识;学科发展第二阶段,按照研究客体的性质将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学科发展第三阶段,出现学科交叉现象。诺贝尔奖获得者H ·A ·西蒙(Herbert A.Simon)提出“交叉学科不应该是人为形成的,而应该是对一个真正的科学机会的反应”[19]。可见,交叉是研究客体复杂到一定程度,学科自发进行的。此阶段,为了适应学科交叉发展趋势,从该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及其在学科群体中的位置来划分:比较学科、综合学科、横断学科等。

结合学科分类标准和学科自身特点,发现研究客体和学科形成与发展过程可以作为学科属性的界定因素。

2.2 土地科学学科属性的界定

根据学科属性的影响因素,土地科学的学科属性是综合交叉性学科和应用性学科。

2.2.1 综合交叉性学科 土地科学是在现代学科综合基础上,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交叉形成的综合性学科。

一方面,土地利用系统的复杂性需要学科的综合交叉。由于土地利用系统的复杂性,系统内各组成要素的差异性显著,土地作为土地科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载体,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经济属性,需要采用多学科的研究角度,任何单一学科都不能单独承担。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也研究土地利用问题,并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可观成果,但主要是各系统内逻辑的集中反映,都缺乏整体性观察结果。

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管理实践的需要,土地科学从原有相关学科中分化派生而来,在不断交叉、渗透与综合的过程中遵循学科自身发展的规律而不断成熟。地理学的地域分异规律和区位论是土地科学遵循自然规律支配土地资源的基本理论;经济学的地租地价理论是土地科学进行土地估价工作的基本依据;测绘与制图技术为土地科学获取空间信息和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的技术支撑;农业工程与农田水利为土地整治改造利用条件提供了技术原理。土地科学以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形式实现了本学科的整体整合。整合主要体现为三个结合。

第一,各学科研究单元的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各学科根据各自研究对象已经改变的事实对承载原来学科学术信息的知识单元的结构方式进行重新动态组合[20],即研究对象所对应的研究单元的改变。例如,管理学的研究单元是组织,但是土地科学的研究单元是土地利用单元,将管理学原理应用于土地科学,需要进行研究单元的转换,或者说学科研究语言的转变。通过这种转换,土地科学发展了原有学科相关知识,转化为自身学科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二,各学科研究逻辑的比较与互补相结合。参与综合的学科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是各学科不能单独完成土地利用问题的研究,说明他们之间存在差异互补,而这种差异主要是由研究逻辑的差异所导致。例如,经济学和管理学都涉及资源的利用与配置问题,但是管理学关注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学则将组织看作一个“黑箱子”,关注组织外部的经济效益,将二者结合,会更好地解决土地资源的利用与配置过程中的效益和效率问题,实现内外统一。

第三,各学科研究内容的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土地科学不仅仅将相关学科进行重新整合,吸收相关原理和方法,还会在整合过程中融入自身学科的特点,对相关内容进行扩展,提升学科自身发展水平。以技术支撑手段为例,测绘科学与技术和农业工程学从空间信息和建设工程方面为土地科学提供技术手段,土地科学则根据自身空间和权属相结合的学科特征从信息内容和应用空间两个方面对技术进行扩展:地籍测量在测绘科学与技术的基础上将产权信息和几何空间信息相融合;土地利用工程在农业工程学的基础上,从工程管理技术,扩展到涉及农村居民点整理在内的权属管理。

可见,根据研究目标与任务的要求,参与综合的相关学科通过整合机制,产生新的研究目的。因而,综合交叉性科学的特点在于,虽然建立在某些学科的基础上,但是本身是一门独立学科,不能再还原为这些组成学科。

2.2.2 应用性学科 英国教育学知名学者托尼认为,从学术领域和研究群体的社会特征角度,可以将学科分为应用学科和纯学科:纯科学受知识本身发展逻辑的影响更多,而应用科学则更多受到外部实践需求的驱动,由实践推动理论的方式而形成,遵循自下而上的路线[21]。西蒙将应用科学理解为“所有的应用科学都是在试图创造一个之前并不存在,因此并不自然的场景;该场景在自然过程中无法自发形成”。可见,应用学科更多是从学科发展和分析问题角度考虑,受到目标的驱使。目标是对未来期望的具体化,而这些目标是由某些人的行为选择所决定。根据上述对应用科学的理解,土地科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土地管理实践和社会发展需求是学科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从土地科学的形成过程来看,较为典型的问题导向性客观上决定了土地科学的应用属性,迫切解决土地利用问题,催生了土地科学的迅猛发展。无论是土地科学形成之前各学科对土地的分散研究,还是形成之后对土地的综合研究,都密切结合生产实践和土地管理问题实际,并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不断发展[22]。首先,土地科学产生于社会实践,其概念的提出不是远离社会实践的纯理性思辨的结果,而是出于土地利用实践中解决人地矛盾的迫切需要。其次,土地科学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实践,具有较为明显的“任务带学科”的特点。土地管理等社会性需求推动了学科的发展。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可持续利用等理论是在全国土地利用规划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论也是在十余年的实践工作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另外,土地科学的研究内容涉及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主要是面对生产实践而言,涉及地籍调查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开发整治、土地市场建设等技术与方法,无一不体现很强的应用性。

因此,土地科学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其可以综合多门学科研究众多问题,但不是一个“大杂烩”。土地科学较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紧密联系社会实践,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技术研究,其最终都落脚于应用。

3 结论与讨论

本文围绕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两个问题,梳理学术界对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的共性认识,确定研究对象的判定原则和学科属性的影响因素。依照研究对象的确定原则,土地利用系统作为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较为合理,通过与相关学科的比较,分析了研究视角和研究侧重所反映的土地利用系统的独特性。按照学科属性的影响因素,确定土地科学的学科属性是综合交叉性和应用性,并分析了土地科学综合交叉性的本质。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学科属性的本质反映土地科学的独特性。

尽管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在学术界得到了普遍共识,本文对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和学科属性的本质进行了深入分析,但仍存在待研究的问题,如土地利用系统内子系统层次及其运行。此外,学术界也存在土地科学工学化的观点,认为工学化是土地科学发展的方向,关于学科工学化的观点也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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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郎海鸥)

Research Object and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Land Science

LIN Jian, LIU Wen
(College of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 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uniqueness of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the nature of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land science. Method employed is literature retrieval and comprehensive analysis.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according to determining principles, the research object of land science is the land use system; by comparison with other disciplines, land science combines the space and the property from perspectives of using and rights, focusing on the substance, the value and the ownership; 2) According to impact factors,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s of land science are comprehensive-overlapping discipline and applied discipline, and the ‘three combinations’ reveals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omprehensive-overlapping discipline.

land administration; land science; research object; discipline attribute

F301.2

A

1001-8158(2015)04-0004-07

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4.001

2015-03-04

林坚(1969-),男,福建福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评价与规划,城市与区域规划。E-mail: jlin@urban.pku. 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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