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 文 | 尉天骄 编辑 | 田宗伟
我们的歌里唱到:“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家里盘着两条龙,是长江与黄河。”把长江和黄河并称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比喻之中包含的温热情感,人人都能体会到。然而,有时候真如哲人所说:熟知非真知。“母亲”这个称呼,叫起来那么亲切,但是不是真正唤起了儿女对妈妈的伦理情感呢?
细细体会,把河流称为“母亲”,文化内涵至少有几个方面:其一,河流如同“母亲”,是有生命的。《荀子》说过:“水(火)有气而无生。”意思是说,水(和火)虽然有气息,却没有生命。从水文化角度看来,这个观念需要深化和修正。《荀子》把水的流动看成“气息”,无疑是对的,认为水没有生命,却不符合事实。火会燃烧,但熄灭后归于沉寂,谈不上生命的长度。水(尤其是河流)却并非如此。从历时维度看,每一条河流都有历史演变的进程,最初的成形就好像新生儿呱呱落地,接纳众水、河道变迁就是生命的发育成长,润民田、利舟楫、惠泽万物就好比成人在承担起社会责任,这就是她的生命延伸。其二,“母亲河”既然有生命,这生命就可能是健康的,也可能是患病的。而现在,“长江病了,还病得不轻”,河流污染,水土流失,生态退化,湖泊萎缩……已经成为严峻的现实。其三,如果把人类视为河流的子女,那么应当承认,“母亲”总是比子女更早来到世界。长江生成的历史,学界各说不一,即使按照最小的数字,也已经流淌了300万年,而考古发现长江流域最早的古人类化石是200万年前的“巫山人”。人类没有出现之前,长江已经存在了数万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母体,赋予人类以生命,孕育了长江文明。其四,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但“母亲”并不是只有人类这一个“独生子女”,长江同时还是其他物种的母亲—植物、动物、微生物,甚至包括土壤,都需要“母亲河”的乳汁来哺育。不应当把长江理解为人类独享的资源。但是,人类处在生命链的最上端,对长江母亲的“乳汁”有着享用的优先权,如果攫取式地从长江取利,就会阻断“母亲”对其他物种的哺育和滋养,结果是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最终也让人类生活得不那么美满幸福。据估计,目前长江的原有鱼类已有接近九成不见踪影。2018年6月2日,在央视《朗读者》的舞台上,78岁的刘仁俊教授讲述了他和长江女神“淇淇”的故事,让听者无限感慨。“淇淇”是一只可爱的中华白鱀豚,被誉为“长江女神”“水中大熊猫”。目前这一珍贵物种已被宣布“功能性灭绝”。我们都但愿这不是真的,祈望“淇淇”不是人类见到的最后一只中华白鱀豚,希望人类依然生活在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之中。其五,关于“母亲河”,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她既然是主体,就意味着不是只供人类使用、消耗、开发、获利的客体对象,她自己也拥有不可忽视的生存权利,“母亲河”需要基本的水量和良好水质来涵养自身。
大江图 绘画/张诚
当然,河流“母亲”与人类社会的母亲也有区别:“母亲河”的生命比子女更为长久。孔子临水而感叹,“逝者如斯夫”,就是体会到了人的生命短暂而江河长流不息。从这个意义上看,长江“母亲”的生命长度不仅无可置疑地超过个体的人,还超过“代代无穷已”的整体人类。
“母亲河”,养育了我们几千年的“母亲河”,不能只叫在嘴上,更不能愧对她,而需要怀有感恩、崇拜、孝敬之心,全身心关爱她,呵护她!
长江大保护的重点是生态环境的恢复。水对于生态的影响,是科技领域的课题,更是现实生活时时可见的事实,联系着政治、文化及其他方面。古人甚至认为水环境的巨大变化与国运兴衰连为一体,《国语·周语》就说:“伊洛竭而夏亡,(黄)河竭而商亡。”水文化研究,当然需要关注由水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洞庭岳阳 绘画/张诚
水文化是在人水关系中产生的文化。人水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概括地说,就是四个字——人水和谐。郦道元在《水经注》里说过一句经典名言:“水德含和,变通在我。”意即,水的基本品德是可以与人类友善共存的,而能不能与水和谐相处,关键看人类的作为。人水和谐的对立面是人水冲突,短暂的冲突可能较快归复和谐,但长期的持续性冲突,必然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伤害。在长江面前,人类最初是享用者加膜拜者的双重身份,后来,改造自然的力量增强了,就想着要成为征服者和获利者,并且想获得更多利益。目前,除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水多”(洪水)这一矛盾,今天更突出的是“水少”、“水脏”的难题。
回望历史,长江的人水冲突并非始自今日。中国是一个“治水社会”,关于河流开发,有过符合自然规律的经验总结。《汉书·沟洫志》记载,西汉末年贾让在治河三策中就提到:“上策”是开发水土资源不能破坏河流湖泊的自然状态,应当顺应自然,与之和谐相处。如果侵犯河湖,“民耕田之”,就会使洪水不得安息,造成水灾。但是,历史上总是有着私欲的贪婪,只看眼前利益而不计后果。一个典型现象是围水造田,与水争地,这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期。东晋之后,大量北方人口南迁,土地稀缺,南方河流湖泊多,富家大族纷纷占据山林川泽,毁水域增田亩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江浙一带开始,逐渐扩展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后历代不绝,愈演愈烈。到南宋时,已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批评此类行为是贪小利而留远患。以“长江双肾”之一的洞庭湖为例,本来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湖面1.2万平方公里,号称“八百里洞庭”。但从明清以后,围湖造田使得湖中垸圩纵横,到1825年时,湖面缩小了一半,还有约6000(一说5600)平方公里。乾隆年间,即有人大声疾呼:“人与水争地为利,以致水与人争地为殃。”1934年,我国现代水利事业先驱李仪祉先生向国民政府提交报告,直陈围湖造田之弊,力主“废田为湖”,但这些意见未被采纳。到1949年时,洞庭湖水面缩小到约4300平方公里。此后的几十年间,围湖造田不减反增,再加上水土流失的淤塞,用水量增大,入湖水量减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洞庭湖水面只有约2700平方公里,比1949年时缩小了三分之一以上,蓄洪调节能力大为降低。有卫星遥感地图显示了湖面逐年缩小的状况,很直观,也很惊人。
“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雅士咏唱过!在爱情故事《柳毅传书》中,人们遇到过长江边的一位水神——洞庭龙君。湖中碧波环绕的君山,是舜之二妃娥皇、女英的葬地,被李白描写为“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君山”,刘禹锡喻之为“白玉盘里一青螺”。那真是如诗如画的水环境啊!前几年的某个秋日,笔者游洞庭湖,访君山,君山周围湖水已经大面积干涸,不需乘船,汽车可以从岸边一直驶入岛上。路两边,荒草丛中,一艘艘破旧的船只匍匐在地面。秋风萧瑟,访古观景的游兴一时间散落一地。
毋庸置疑,长江开发带来了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但忘记了对长江母亲保持必需的尊重和谦卑。如果说,古代治水是为了避免“水伤害人”,进入工业、后工业时代,人水冲突主要体现为“人伤害水”。开发欲望的无限膨胀造成对河流的伤害,于是又不得不吞咽自己酿成的苦果。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就发出过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水是生态之基。”水环境退化、恶化了,不可避免地会引发生态环境的连锁反应。生态环境不好,人们直接感受到的是物质生活的困难,身体健康的损伤,但同时也一定会给精神生活笼罩阴影。最简单的事实就是,水脏了,喝着不放心,难道看着就愉快吗?这种反应,不是“亚马逊森林里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在德克萨斯州引发一场风暴”那样神奇、玄妙的“蝴蝶效应”,它就是明明白白的影响,实实在在的效果。
试想,如果湖泊水面持续萎缩,那么,“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雄壮之美,只能感慨“此情可待成追忆”,还能出现在生活中和文艺作品里吗?
如果听任长江水质污染下去,蓝藻继续疯狂蔓延,“春水碧于天”“春来江水绿如蓝”的美好意境,也许只能无奈地在心中怀想。“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的歌声,唤起的是欣悦还是感伤呢?
这样的逻辑关系,不复杂吧?
保护长江是一项“合力而为”的社会工程,需要科学技术、财力投入、行政管理和法治措施,同时也是保护、传承和创造文化的过程,应当发挥文化的教化力量。早就有学者指出:“水既有自然属性,又有文化属性。然而,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水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它的文化属性。”长江大保护,更加需要融入新的文化意识。
如何平衡人与长江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华民族河流开发的实践长期受到“天人合一”及“人定胜天”两种思想的影响。人在缺乏能力时,往往是听天由命或祈天祭神;有能力,便战天斗地,改造山河。特别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人们在“改造自然”时过多强调了“让江河听从人安排”,人与水发生冲突,根子在于人对于人水关系的认识发生了偏差。建设美丽长江,首先需要更新价值观,确立人对河流的正确态度——人类不能只关心自己在河流中获得的利益,而是要把人水和谐作为始终不变的价值标准,在整体利益上强调人与河流的统一性、和谐性,在生态意义上强调河流利益的基本性和优先性,主动善待河流,关爱长江。
江南春早 绘画/张诚
中国文化的传统智慧是“道法自然”。我们在与长江共处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懂得了要从自然的征服者转变为自然的自觉调节者,充分尊重河流的演变规律及其与生态系统的关系,重视河流在千万年流淌中形成的“无言的法则”和“沉默的智慧”,追求人与水、与生态的和谐相处。
我们追求“长江崛起”,其实,作为一条大河,她最好的状态是碧水长流,生机勃勃。天行健,河流也应当自强不息。
善待长江就是善待中华民族,保护“母亲河”也是保护人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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