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杨志祥,王淑庆
(1.泰州学院 应用法律研究所,江苏 泰州 225300;2.泰州学院 图书馆,江苏 泰州 225300)
2018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十周年,知识产权在这年赚足了人们的眼球。从中美贸易战特朗普总统指责中国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到最后达成协议让中国方面承诺对包括《专利法》的相关法律进行修改;从中兴事件反思国内缺乏核心自主知识技术受制于人,到最后缴纳巨额罚款解除制裁;从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新华社等官方、官媒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到国内一个个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判决及其赔偿额度的不断刷新,无不显示知识产权逐步受到应有的重视。年中出现在高考语文全国卷中知识产权背景材料的引入,更是从另一个侧面对相关公众作了一次知识产权普法[1]。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在一些高校招生已经十多年了(包括早期试点招生),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知识产权专业位列其中,作为法学一级学科下可单列开设的法学类特别设置专业,正式在官方文件中被认可。学生经过四年知识产权专业学习后,可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毕业文凭,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据较为完整的统计,截止至2018年,全国有74所左右高校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仅2017年一年就有10所高校被批准承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①。在知识产权本科教育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学界对是否设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以及本科阶段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究竟应采用何种模式见仁见智,争议较大。
现行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模式通常有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双学位培养模式、理工类专业叠加有关法学课程的培养模式等三种。第一种模式是以法学专业为本位,通过传统意义上法学专业基本课程附带理工科某一专业的几门课程的复合设计,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和知识产权专业的文凭,以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为代表。第二种模式是双学位培养。这种培养模式的学制一般超过四年,学生先修完第一学位(理工科)后,知识产权作为法学类第二学位开设。第三种模式是主要是在理工科类高校实施,以南京理工大学和重庆理工大学为代表。为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开设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十几门法学类课程,学生毕业后可以理工科专业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考试,授予理工类毕业文凭及学位。除了第一种模式被教育部在官方文件中予以推行外,后两种模式仅作为个案在重点大学或理工科类名校被教育主管部门特批招生,不具有普适性。
我国众多专家学者虽然从不同理论角度对本科阶段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相应的分析研究②,但往往忽略了不同高校的定位,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因生源质量而相应地有所差别。近年来比较突出的现实问题是,一些地方应用型高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部委属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相差无几,与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需求不能相应地有效衔接,从而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未来就业。因此,如何进行课程设计以及更新培养模式的研究就成为地方应用型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中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基于此,本文拟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对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行探索,希冀对我国地方高校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有所裨益。
上文举例多是985高校或211高校,生源质量起点高,学生接受知识快,自主学习能力强。在四年的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像农作物间种一般,毕业时同时获取理工科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文科)两个(种)学历或学位,于学生而言尚不算太难的课程任务和过大的学习压力。地方高校不同于上文列举的一类及以上层次的高校,两者之间的生源质量和师资存在明显差异。当然,同是地方高校也有差异,有的地方高校已经实行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专业同时招生,或在不远的将来会实施研究生教育,而多数地方高校目前或短期内(比如未来五至十年乃至更长时期内)还不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教育的资格。本文论及的“地方高校”尤其专指后一种。
随着国家对传统意义上法学本科专业的招生限制,按照现有的进度,预计地方高校会越来越多地搭上“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这趟便车上路。经过四年的大学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正常情况下取得知识产权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学位证书。如果仅仅是单一地取得这两个证书,毕业后基本上无缘“专利”这一典型的知识产权行业。因为现有的高校招生模式下,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时获取的知识产权专业毕业证证书和法学学位证书均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类证书,无理工科专业背景。
目前,各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大体包括法学基础类课程、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知识产权专业管理类课程和某一理工科专业的基础课程4个模块。人才培养方案中4类课程模块的比重大致相当。法学基础课程是对十几门法学类核心课程予以压缩和整合而成,同时兼顾开设知识产权核心课程和知识产权管理类课程,至于理工科基础类课程[2],则往往根据本地支柱产业或重点行业设置,为了兼顾地方特色,其范围可以横跨理工科专业中诸如生物制药工程、造船、电工和电子技术等某一个或两个模块课程,从而将本已不多的学分资源零散分配了。
上述压缩饼干式课程设置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培养模式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考虑学生的专业“出口”问题,容易对学生的就业、深造产生不利影响[2]。原因在于,地方高校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大量缩减了法律类课程,使得这类高校培养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学生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类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往往会由于开设法学课程课时偏少导致法学基础知识不扎实而处于较为不利境地,只是生源素质好的名校这方面表现得不太明显;另一个方面,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学生虽然具备理工科某一专业基础知识,但不可能达到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甚至专科毕业生的资质和水平。由于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知识产权本科被定性为文科专业,获取该毕业文凭的毕业生无资格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导致该专业毕业生几乎与专利类工作无缘。
在现有培养格局下,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由法学院、管理学院、理工科学院某一专业组织教学的做法不利于教学的安排和管理,也不利于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比如,辅修的生物医药工程方向课程,一般由医药与化学学院的教师来担任,然而医药与化学学院的教师往往习惯将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视作生物医药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进行授课,作为文科的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由于缺少该门课程学习的前期课程基础,会很难听懂。同时,跨学院的课程教学导致很难实现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复合[3],“复合”变成了“杂合”,导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所要求的复合型目标难以实现。
在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虽然开办了十多年之久,专业设置需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地方高校近几年才开始招生,致使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生短期内就业情况难以准确判断。根据“出口决定进口”的招生额度要求,目前各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招生的规模偏小,初始几年招生数多在50人左右。如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模块课程必然会因选修的人数太少而无法开课,从而导致模块课程的理想化设置难以兑现。
早在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就已经明确了重点要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的目标。知识产权人才除了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外,还要有有一定的经营思维和管理才能,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要能够适时做出恰当的规划和决策。知识产权学者郑胜利、张乃根等认为,理想的知识产权人才除了一定要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掌握一定的工商管理和经济学知识外,最好具备一定的理工科背景。专利权法等人才必须与理工科某一专业进行复合型培养,可通过双学位等教学途径实施。不过,就普通地方高校而言,双学位教学由于存在学历与学位性价比低的现实,实际需求不大而致萎缩[4]。
美国的经济和科技领先于世界,得益于其较早建立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知识产权教育就已经推广和普及。法学院在本科阶段没有设立相应的学士学位,只有到了研究生阶段才可以研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美国的知识产权律师中数量最多的就是专利律师,专门从事商标和版权的律师不多。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教育大多起源于法学专业,以法学为主要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和机制过于单一化,必将导致所培养的人才综合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有的高校将隶属法学学科知识产权专业开设在经济或管理学院,意图弥补单纯法学培养模式的缺陷,但收效甚微。在目前学科归属难以短时间改变的情况下,高校如同摸着石头过河一样试图推进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教育的水平。
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生最具有专业特征的入职门槛证书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按照当下我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规定条件,考生须具备理工科的专业背景,即理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理工科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现行招生政策下,“专升本”是解决普通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瓶颈之策。各类理工科专科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临近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参加本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后,从当年下半年开始为期两年的知识产权(法学类)专业学习,准予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和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早在10年前,重庆工学院、三江学院等高校就以专升本的途径在成教、自考中开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
“职业导向型”人才培养是以就业为导向,要求人才培养从就业需求出发,对招生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实践教学体系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理工科加文科”培养后报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地方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增加了一条就业通道。
“专升本”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之一就是经过“3+2”总共五年理工科加文科(知识产权)的系统学习后,毕业生具备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三大领域,由于专利更多地涉及技术,需要理工科背景,这对知识产权文科类毕业生形成了就业壁垒,留给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空间唯有商标、著作权领域。在大量的社会性招聘中,涉及专利类需求又远远大于商标和著作权,很少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硬性要求,相反社会性招聘更加青睐具有相关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所以现有文科模式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就业机会并不多。
从狭义上讲,典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专指专利行业的知识产权人才。无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下属的各省代办处招聘专利审查员,还是知识产权法院和中高级及以上人民法院招聘技术法官,或是大量的企业招聘知识产权人才,都将“有理工科背景尤其是取得专利代理人证书”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与法学本科专业二者同样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二者之间的异质性主要体现在毕业生工作两年后能否有资格报考专利代理人并从事典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行业。目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法学类特别设置专业,并没有体现这种特性。以一些专利代理机构招聘人才来说,会更倾向于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现行体制下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只能做最基础的“商标代理申请”等业务,而含金量较高的专利申请及异议、答复OA、专利无效请求、口审、专利纠纷的诉讼,他们很难较短时间内掌握,毕竟工科类的知识积淀非一朝一夕[5]。(二)“专升本”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现实要求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出台之前,最早试点承办知识产权本科教育的某政法大学从初期的“理工科+知识产权+管理+外语”培养模式已经蜕变为“知识产权+管理+外语”模式。如果说名校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毕业生由于本身的优势“出口”还算勉强的话,众多地方高校本专业毕业生就难以承受“试错”成本。十多年来早期开办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的多数高校,要么剥离了理工科课程模块,要么还在让该专业师生承受“授者无趣,学者无味”的痛楚。相较于名校,地方高校更难实现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其毕业生无缘于专利代理人资格报名资格。
“3+2”专升本模式将学生学业分为两个阶段,前3年在理工科专业学习,取得该理工科类专业的专科毕业证。有志于知识产权专业的毕业生在专科第六学期参加“专升本”选拨考试,考取后在本科阶段继续为期2年的知识产权专业学习,毕业时取得知识产权本科毕业证和法学学士学位。这种分阶段的学习模式避免了现有的知识产权专业4年培养年限内文理科课程模块教学不便安排、学生选课人数偏少不好开课的流弊,从而让学生经过3年理工科叠加2年知识产权学习后真正实现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诚然,在现行高考招生体制下,“专升本”这种培养途径只能作为补充,不可能取代现行主流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统招模式。“专升本”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适用于本科阶段。其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上半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计划中为开设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安排招生人数计划。这种计划的招生对象只能针对专科段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师范专科院校(即通称“高职高专”)的应届毕业生中的纯理工科生投放。在现行“专升本”招生模式中,应届专科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多数选择了相近专业,跨学科选择占比甚少,尤其是从理工科“升本”到现行体制下的纯文科“知识产权”。解决这一现象的出路只能靠深入到高职高专学校进行宣传。
正如普通的大众对知识产权局这一行政机构了解甚少,高校学子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也知之甚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还有待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具有知识产权本科招生培养资格的地方高校要注重本专业宣传,让影响本专业招收的因素降至最低。
各省应当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招生名额更多地投放在每年专升本(全日制)招生总额中。以笔者浅见,知识产权现有的四年制招生培养模式规模应当逐步缩小直至取消,最终将知识产权现有的四年制招生培养模式的名额逐步合并到狭义上的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计划中,由“专升本”五年(三年理工科专科叠加两年知识产权本科)培养模式逐步取而代之。
注 释:
①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具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已经增加至80多所。参见www.more.cn,最后访问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
②参见邓建志著《知识产权本科教育问题研究》,载《知识产权》2017年第12期;冯晓青著《我国理工背景知识产权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探析》,载《工业和信息化教育》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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