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赵明霞
(中共中央党校 政法教研部,北京 100091)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和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国家形象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我国人权理论与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我国人权的国际话语权却十分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对自身人权发展道路、文化乃至文明的重新审视和阐释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理论界的新课题。构建“讲好中国故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成为总结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和理论创新成果,提升国际话语权的基础性要求。
话语体系是人们在一定社会语境中形成的思想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外在形式,用以表达特定的思想立场和价值观念[1]。话语体系具有客观性、完整性、普遍性、程序性等特征,在发展中呈现出历史性和世界性的趋势。在多元文明共存的历史条件下,话语体系不仅具有鲜明的学理意义,而且具有浓厚的主流意识形态色彩。***总书记曾多次论述中国话语体系构建的重大意义,指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2]。而人权话语体系作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当代中国人权理论和实践的阐发和传播,提出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是向世界阐释中国方案、抵御人权霸权、传播中国声音的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及其中国化成果为理论和实践基础,不仅全面总结我国人权保障经验,而且科学地凝练出能够真正统领人权价值的核心话语,保证各类权利主体、各项权利内容、各种权利保障方式得到全面、均衡表达和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源于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实践,源于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语言表述,源于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创新精神。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对我国人权保障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表达。从历史来看,话语的变迁与社会历史的变迁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弱国无外交,弱国在国际政治中也无话语权。旧中国的贫弱与今日中国的强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建国到改革开放,经历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开创国内发展新局面到融入世界、参与国际治理,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到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项制度的完善,这样的历史进步直接促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模式的真正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发展进程,本身就蕴含了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得以建立的内在逻辑和价值旨趣。多年来,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以民生为导向,将全面保障人权融入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的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指导,是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规律的阐释。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国家在人权保障中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形式、政策必然有所不同,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统一的人权实现模式。但纵观各国人权事业曲折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可以发现,人类世界实现“人的解放、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终人权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经历了从视“人权”为资产阶级专利到坚持社会主义人权观的演变,从谈“人权”色变到以人权为指导实现社会进步的转变。这一过程所反映的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认识的深化,是对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目标的不懈追求。在实践中,我国人权事业在注重全面推进人权保障,发展民生、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切身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从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并制定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依法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人权事业,保证每个公民都充分享有人权,从而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目标创造了条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以人权话语的系统阐释为目的,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基本观点和原则的凝练。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中国特色的人权观和人权理论研究不断充实和完善,并科学地凝练出了统领各类权利主体、各项权利内容、各种权利保障方式的核心话语,通过合理、系统的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得到国内外公众的广泛支持。目前,我国人权理论研究中已经确立了“人权的普遍性与国情的特殊性相结合,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相统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生存权与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协调,人权的实现方式的多样性,注重保障特定群体人权,本国人权事业与各国人权事业相交流”等人权保障的基本观点和原则。这些观点和原则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的基础性要素,也是我国人权建设实践的指导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是在特定的时代主题、社会背景与现实条件的相互影响下形成与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建设对加强人权公共外交、树立良好的人权形象,打破西方国家在国际人权话语上的垄断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回应西方国家单一人权价值观的需要。新世纪以来,世界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念正遭受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其价值外交和话语霸权等软实力相对下降,西方一元化的人权话语表达模式也遭遇打击。同时,由于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的人权价值观存在诸多偏见,急需识破和解构这些具有浓厚霸权色彩的西方话语,揭示其荒谬性,维护和推进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事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强劲势头走向现代化,世界影响力日益增强,世界也正在前所未有地关注中国、正视中国,各国与中国的合作和信任不断增强。因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正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主动向世界阐述自己在人权领域的进步、发展与困惑,更多地参与到国际人权对话中,主动表达自我主张的最有效途径。
2.展现中国立场与大国形象的需要。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20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三部曲,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吸引了世界的目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事关中国的和平崛起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构建中国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一方面可以主动向世界解释和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让国际社会全面认识、理解和评价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更加客观和理性地理解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主张与政策;另一方面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增添更多的“中国元素”,特别是针对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人权个案,积极表达中国观点、阐明中国立场,是改善国际人权舆论环境,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
3.推动人类多元化文明发展的需要。话语体系是民族和国家多元文明发展的标志。中国的发展经验和发展问题均具有世界性意义。因而,中国已然是新的全球话语秩序的重要参与者,应当为人类文明发展提出新范畴,贡献新思想,为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搭建新桥梁。中国是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也是塑造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的文化基因。正如***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3]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可以为世界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话语体系作为一种外在形式和载体,旨在表达内在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人民各项权利得到保障,民生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总结和阐述了中国人权保障的经验和指导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和制度建设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准确、系统地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原则、价值理念和主要概念等,对完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学理支撑、价值支撑和概念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文明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得益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情和时代精神的深刻把握。
1.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是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源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权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12,人权的发展和实现与其所处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所处的时代背景相适应。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重要思想内涵,“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5],“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其中也包括思维的能力”[4]330,强调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高度丰富和实质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人类奋斗的最高价值。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引领和指导中国人权事业向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指导下,在与西方人权理论与实践的辨伪与求真过程中,当代中国人权理论和实践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只有坚持和传承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才能推动人权事业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根本保证,也是最大优势。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始终为争取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而不懈奋斗,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以实事求是为思想路线,始终将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目标贯穿于中国特色人权事业发展的主线中。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广大劳动人民获得自由民主和平等权利而奋斗;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推动经济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关键,使广大人民切实享有了广泛的经济和文化权利;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权事业发展,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权的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权建设,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人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得到了普遍提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作出的正确决策和引领。正如在建党95周年的讲话中,***总书记发出了“不忘初心”的忠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3]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具有更大的现实价值和国际影响力。
3.以国情和实践发展为出发点。建构话语体系必须从实践中汲取营养,扎根于当代中国的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从根本上取决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水平,是形式建设和内容建设的统一,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保障的统一,更是历史和现实的统一。建国以来,中国从“一穷二白”发展到社会主义强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对国情、世情的深刻把握。人权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和国家一直将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充实和发展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此同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参与权利和社会自由权利,也是我国人权发展的现实要求,符合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我国从消极到积极、从被动到主动争取话语权的过程,也不仅仅反映了我国应对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心路历程,也更切实地反映了我国从贫穷走向富强,并卓有成效地捍卫和实现人民各项人权的道路自信。正如***总书记多次指出的,“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在人权方面,最大发言权还是所在国的大多数人民”[6],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根植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价值标准中,根植于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水平中。
在与西方人权理论的争论和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并能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所认同的人权发展原则,如“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务,坚决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人权实现方式的多样性”等等,这些原则蕴含着中国惯常坚持的发展理念和价值标准。
1.坚持和平与发展。二次世界大战的痛苦促使人类普遍性人权的觉醒,和平是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主席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中聚焦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和平权、发展权进行了深刻阐述,指出:“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7]和平发展本身不仅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人权实现的先决条件。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包容内敛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和平发展的基因,而安定团结的国内环境和合作共赢的国际社会关系指导原则,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进全球治理作出了巨大贡献。
2.尊重人权发展模式的多样性。“没有一种人权发展模式普遍适合所有国家,不同国家的人权发展道路体现了各自独特的传统和文化。如果某些国家认为只有自己的人权观才是唯一合法的,那往往是谬论”[8],这已经是广大人权学者的普遍共识。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程度不同、文化环境不同、民族宗教不同,各国在实现人权的道路上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必然存在差异性。因此,世界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彼此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人权保障模式。我国人权发展模式的形成,经历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革命过程,医治战争创伤、经济振兴的建设过程,文明转型、民生保障的改革过程,也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和世界有益经验的借鉴。这样的模式与中国的发展步伐和民众的权利诉求相一致,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权发展道路一起构成了当代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共生并存的世界人权发展局面。
3.“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人权治理理念。人权是国际社会治理的重要维度,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制定了各类人权条约和发展议程,确立了基本的人权原则和标准,致力于有计划地提高世界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认真履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同时深入探索全球人权治理的规律,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人权治理体系的理念。“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人权治理理念符合联合国人权保障的宗旨和原则,不仅表达了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价值导向和路径,同时也表达了中国在国际人权治理中的基本态度和良好愿景。所谓“公平”,就是要求尊重每个人、每个国家平等享有的各项人权,不因民族、宗教、肤色、发展水平等因素遭受歧视;所谓“公正”,就是要求在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人权对话,摒弃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反对人权的双重标准;所谓“开放”,就是要求打破狭隘封闭的人权观念,听取来自不同文化、宗教、区域发出的声音,特别是在国际舞台上尊重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所谓“包容”,就是强调不同文明的兼容并蓄和交流互鉴。同时,公平、正义、开放、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浓缩了我国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价值精髓。在当代政治文化多元主义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树立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是应对各种问题的必然要求。
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权理论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代表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提炼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标识性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月,***总书记在日内瓦万国宫发表演讲,向世界阐释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重大国际倡议,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随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多次写入联合国有关决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确立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任务,并且着重强调“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2018年又将“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我国宪法,充实和完善我国和平外交政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中国智慧,拓宽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国际视野。
2.发展促进人权。中国一直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发展权的主流化贡献了智慧。2016年底我国发布了《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对中国实现发展权的新途径作了阐释。2017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中国倡导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理念引入国际人权话语体系。这是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之后,中国又一次对全球人权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正如***主席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指出:“面对重重挑战和道道难关,我们必须攥紧发展这把钥匙。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9]
3.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在全球化、多元化和信息化时代,合作与共赢是这个时代的本质要求,对峙和霸权必将导致人权的践踏和人类的自我毁灭。中国秉承传统的“和而不同”和“天下一体”的义利观,推动国际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2013年3月,***在担任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时就呼吁,全世界应当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2015年9月,***总书记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峰会时,再次阐发了构建合作共赢国际关系的重要意义。“合作共赢”成为我国外交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人权领域的交流和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呼吁各国共同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加强人权领域对话与合作,实现合作共赢[10]。这一决议获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为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作出了新贡献。
历史发展和时代条件为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建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是中国人权事业从世界人权格局边缘走向中心的必由之路,为此只有建设性的反思,才能开创国际人权话语的新境界。
民族发展的文化积淀、国家进步的历史实践为话语权的构建赋予了深层意蕴和基础。话语权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软实力”,需要由经济、政治、军事等组成的国家“硬实力”作支撑。在承认世界各国人权保障模式多样性的同时,夯实人权保障的基础性要素,是促进人权发展的必要条件。
1.提升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新世纪以来,在国家整体实力提升的同时,国内人民生活水平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中国政府在摸索中不断解决了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各种问题,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权利稳步实现,如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保障公民社会福利权;加大贫困地区和贫困生的教育帮扶和投入,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对老弱病残、妇幼儿童、少数民族、农民工、嫌疑人、艾滋病患者等特定群体人权的保障等。要提升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经济社会权利得到保障的同时,还需要在稳步推进各类体制改革中实现个人的各项自由权利,不断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
2.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带动发展中国家人权事业发展。中国的强大和发展离不开世界友邦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因此,我国一直关注和重视对发展中国家人权事业的帮扶,勇于承担大国责任。到目前为止,我国参加并认真履行的国际人权公约有27项,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并积极为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创造条件[11]。同时,我国也采取了很多积极行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进步。自1950年至今,通过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提供培训、减免关税等方式,我国政府向亚非、拉美、东欧和南太平洋地区160多个国家提供了资金和工程项目援助[12]。在未来,中国还要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南南人权合作框架下,继续在国际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发展中国家人权事业不断进步。
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提升国际人权话语权。只有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拥有中国特色的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扩大话语的国内外传播能力,才能在文化软实力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发挥主导性影响力。
1.立足科学解释各种人权现象。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不仅具有世界性,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源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中国实践,源于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在回应时代的需要中不断更新和发展。当新的人权现象出现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及时思考、辨析现象背后的意义、价值以及真伪,既可以获得对某一现象的真实性和正当性的解读,也可以揭示或说明另一对象的虚假性和不正当性,从而获得话语权。据此,通过新的概念、命题、方法的把握和运用,不断增强人权话语的表达能力和技巧。
2.提供人权价值判断的新标准。主动发声,扬我所长,这是获取话语权的关键。中国需要采用国际范式来讲述中国故事,而且不仅要讲出来,还要积极传播中国的人权理念与主张,逐步打破西方人权话语的霸权,推动世界人权价值判断标准的完善。为此,一方面要善于打造国际化的人权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述,同时以问题为导向,重视精准表达,重视标识性概念影响力和认同度的提高与培养;另一方面要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建构话语策略,通过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国家智库、学术研究机构和普通社会公众全面普及代表发展中国家意愿的人权话语。在国际人权交流和处理具体人权事务中展现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3.重视人权话语体系的制度建构。话语体系表达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制度表达。通过制度建设,形成话语体系与社会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具体而言,一方面是通过人权话语体系对社会价值和制度进行合法化阐述,推动思想导向与行动过程的互动互构;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制度和规则的建构,使人权话语体系得到社会实践的验证和巩固。
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应当具有广阔的视野,以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为指导,既立足于本土,又超越本土;既传承传统,又超越传统;既汲取西方经验,打破西方霸权,又要把握时代潮流,坚持与时俱进。
1.重视文明的交流与互鉴。人权保护属于历史范畴,体现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在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时代,单一或狭隘的观念必然导致偏见和冲突。全球人权治理须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对待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锋甚至碰撞,在交流与互鉴、理解和包容中探寻推进全球人权治理的新路。与此同时,任何国家都没有理由无端指责别国的人权状况,作为平等的共同体成员,世界各国都应接受国际社会基本准则的指导和评判。
2.致力于表达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不是脱离人类文明大道的另类体系,它是人类一切优秀思想成果和文明成果的融合和升华。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需要更多的体现世界大家庭共同的目标追求和声音,只有积极吸取、借鉴人类历史上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人权理论和实践成果,完整地表达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才能得到各国的认可和持久传承。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总书记针对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提出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13]的思想。只有胸怀博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其话语才能成为世界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话语体系既是一国的软实力,也是一国硬实力的体现。用恰当的话语和形式表达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观点、立场和态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展现中国气派的人权话语体系,是实现中国人权文化自觉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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