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文 炳,王晓丰
(1.浙江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0018;2.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康德哲学东渐过程中,一些关键概念术语的中文译名曾经产生很大分歧,目前仍然有不少概念术语存在多个中文译名。本文通过对Ding an sich的译名进行历史溯源性考察,并根据其在康德哲学中的具体涵义来为这些译名进行定名。
顾有信先生(Joachim Kurtz)在《一个哲学虚构概念的本土化——论康德“Things in themselves”的中文译法》(1)②孙江,刘建辉.亚洲概念史研究(第一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47、64.一文中,指出康德Ding an sich概念及其英译名和中译名“呈现出极大的多样性”,同时对这种多样性进行了极为细致、极有价值的历史考察。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这个概念的译法逐步趋向统一,即趋向于译为物自体、物自身、自在之物。不过,他的关注点并非其中译本身,而是其中译“变迁的诱因和指标”,即这个概念中译变迁所基于的语言、社会和制度结构。很显然,这些因素确实都在变动,因此,“翻译概念时的术语问题可在任何阶段再生。当卷入其中的学者一旦需要推进他们自身的论点,他们很可能会重新挖掘已经用来诠释某个概念的词汇的潜在内涵,或者提出新的词汇来强调这些词汇被忽略的向度”。②
这等于说,译无止境,有关这个术语翻译的争论也是根本不会罢休的。显然,他也没有就这场译名之争给出最终的定译。但人们多少会有疑问:Ding an sich的译名问题难道真的是人言人殊?各种译名难道全然没有优劣之分?其译名最终定格于物自体、物自身、自在之物等主要译名上难道只是偶然发生的事?还是背后自有其道理?更多的译名被淘汰是否有其必然性?物自体、物自身、自在之物等译名的优劣之处何在?
为解答上述疑问,我们将围绕上述三种主要译名一探究竟。追溯这些译名的源头是开展探究的第一步,研究发现,物自身、物自体的译法其实均源于日文,而自在之物的译法则来自于严复及严灵峰。
中文“物自身”的译法最早出现于1926年樊炳清的《哲学辞典》中。据考察,该辞典的主要蓝本是日本学者朝永三十郎1905年出版的《哲学辞典》(2)这一判断的依据主要有几方面:首先是词条释义上,樊炳清的释义和朝永三十郎的释义基本一致,偶尔会有增删。其次是词条形式上,均是中文或日文下附上德、法、英原文。。在樊炳清《哲学辞典》中,“物自身”多次出现。一处是在“现象”词条下。值得注意的是,在作为其蓝本的朝永三十郎的《哲学辞典》中,“現象”词条下出现的原文是“物自躰”(3)朝永三十郎.哲学辞典[M].东京:宝文馆,1905:109.。也就是说,樊炳清将日文的“物自躰”译成了“物自身”。须知,日文“躰”的意思是躯体,而它的另一写法恰就是“体”。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樊炳清《哲学辞典》中,大多数情况下都将朝永三十郎书中的“躰”译为“体”,如将“本躰”译为“本体”,将“實躰”译为“实体”,唯独将“物自躰”译为“物自身”。这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某种笔误或排版错误?
进一步考察朝永三十郎的辞典会发现,除了在正文收录“物自躰”的译名外,还单列了一个“物自體”的词条,即不再用“躰”字,而是用了“體”,同时列出了“物如”“物其自”“物其自身”等其他译名。反观樊炳清,除了稍稍改译原文解释外,不仅将该词条名从“物自體”改编为“物自身”,还删去了“物其自”“物其自身”等译名,只保留了“物如”。这表明,上文提到的他将“物自躰”译为“物自身”并非疏忽,而是有意为之。但这确实让人费解:明明是编译,为何将“躰”“體”均改译成了“身”?就当时汉语学界而言,“物自身”的译法从未出现过,而且在日语中,除了井上哲次郎曾译为“實體”(4)井上哲次郎.哲学字彙:附·清国音符[M].東京大学三学部,1881:25.,后改译为“物如、物其自身、自存物”(5)井上哲次郎.哲学字彙:英独仏和[M].东京:丸善,1912:37.外,一般主要译为“物自体”,也从未出现“物自身”这一译名。如果他熟悉日语,想必会很自然地译为“物自体”,如果他不熟悉的话,这么改就更加没道理了。此外,有这样一个事实值得关注:王国维曾用过“物之自身”这一用语。固然王国维常用本体来指康德的Ding an sich和noumena,但他在1902年翻译的桑木严翼《哲学概论》中就已将日文的“物自躰”译为“物之自身”(6)王国维.王国维全集(第17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242-243.,1906年起写的文章中,也固定使用“物之自身”(7)王国维.汗德之伦理学及宗教论[A].王国维集(第二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40-141.了。
樊炳清与王国维关系非常亲密(8)据罗振玉《集蓼编》所述,王国维、樊炳清、沈纮同为东文学社首批学员,后来均成为学社的翻译骨干。两人前后“共事达十年之久”(罗继祖语),“相交垂三十年”(樊炳清语),相知甚深。参见:罗继祖.王国维与樊炳清[J].史林.1989(3):82,21;彭玉平.王国维词学与罗振玉、樊炳清之关系[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98-103.,他极有可能读过王国维的《哲学概论》译本,并了解康德思想和王国维的译法。他的改译,从目前来看,也只可能是受了王国维的影响。此后,1930年笛秋(陈韶奏)和朱铁笙(朱泽淮)在列宁《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中也采用这一译名,1933年蓝公武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也将things in itself译为物自身,1935年余又蓀在《康德与现代哲学》中同样将桑木严翼的“物自躰”译为“物自身”,此外,牟宗三(《纯粹理性之批判》等)、王玖兴(《精神现象学》)、齐良骥(《康德的知识学》)、李秋零(《康德著作全集》)都采用了“物自身”这一译名。
汉语中物自体的译法最早出现于1924年张心沛、周昌寿、张水淇等人的论文(9)张心沛.康德之目的论[J].学艺,1924,6(5):90-102;-(10)周昌寿.康德之时空论[J].学艺,1924,6(5):76-89.中,这一译法后来被张铭鼎(《实践理性批判》,1936)、贺麟(《康德名词的解释和学说的概要》,1936)、曹葆华和博古(列宁《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1948)等所接受。考虑到日语中很早就已将Ding an sich译为“物自體”或“物自躰”(11)在日语中「からだ」的汉字有:体、身体、躰、躯、軆、軀、體等,一般都写「体」或「身体」。躰、躯、軆、軀、體是非常用的汉字,即旧体字。「体」和「身体」的基本意思是相同的,但根据使用场所和意思上的细微差别会区分使用。表示身心时用「身体」,表示肉体个体时用「体」的时候较多。「体」广泛用于人和动物、物体等,但有心灵精神、地位立场的只有人类,所以「身体」基本上只用于人。表示整个身体时可写成「体」或「身体」,但除了头部、手足外,只表示躯干部分时用「体」。比起「体」,「身体」更郑重,此外,根据三省堂出版社《新明解国语词典》第五版,“身体”是非常新的用字。,并被广为接受(如上文提到的朝永三十郎的《哲学辞典》中的译法:“物自體”——这一译法甚至在日本一直延续到了当下,并成了定译(12)石川文康,等.カント事典[M].东京:弘文堂,2014:507.-(13)李明辉.康德哲学在东亚[C].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7:124.),而张心沛、周昌寿、张水淇等又均有留日学习经历,因此不难想象,他们的译法来自日文。较之于物自身,这一中译名的发源似乎更为清晰。改革开放初期,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中采用的也是物自体这个译名,鉴于该书当时的广泛影响力,该译法也得以广泛传播。
虽然古籍中偶尔也有“自在之物”的说法,如吕坤的《呻吟语》中就有“人心是个猖狂自在之物、殒身败家之贼,如何纵容得他”(14)吕坤.吕坤全集(上)[M].北京:中华书局,2008:626.,但这里的自在,所取的意思无非就是其在古汉语中的基本意思(无拘束、任意),与我们要讨论的康德的自在,相差很远。真正来说,作为康德术语译名的“自在之物”要追溯到严复,追溯到1902年他翻译的《穆勒名学》。
据统计,《穆勒名学》中出现2次“自在之物”,同时出现“自在自然之物”“自在世界”(15)原文分别为:“且十伦所谓物者,自在之物也”(严复.严复全集(卷5)[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45),对应Mill原文当是:“On the other hand,the enumeration takes no notice of any thing besides substances and attributes”(J.S.Mill.A System of Logic[M].London:Longmans,Green and CO.,1895:46);“且本体者,自在之物也,则词又可以言自在”(同前,第84页),对应Mill原文当是:“Still,the proposition as commonly understood does not assert that alone;it asserts that the Thing in itself”(第82页);“其与形体,同为自在自然之物,特内外异耳”(同前,第57页),对应Mill原文无法判断,似乎更多是严复的某种改译;“汗德之言性灵与物体也,至谓有自在世界,与对待世界绝殊”(同前,第56页),对应的原文:“However firm ly convinced that there exists a universe of‘Things in themselves’,totally distinct from the universe of phenomena,or of things as they appear to our senses”(第54页)。等。比对穆勒(Mill)原文可见,两处“自在之物”中,前一处当是在译原文的substances and attributes,而后一处大致可推断在译原文的the thing in itself;“自然自在之物”虽然看不出原文何指,但“自在世界”则显然是在译原文的a universe of“things in themselves”。当然,严复有时还会将things in themselves等同于noumenon,并译为本体。尽管这种译法不统一,然而严复赋予其汉语原有的“自在”以新义,独创性地开始用来译“things in themselves”或“thing in itself”,确实具有开创之功。
就目前所见资料,严复之后,“自在之物”的译法在其他书中再次出现是在1930年萨可夫斯基的《辩证的唯物论》的译本中(16)萨可夫斯基.辩证的唯物论[M].严灵峰,译.上海:上海平凡书局,1930:67.“现象与自在之物”,实际上该词在书中多次出现。,译者是与严复同宗、后来专治老庄哲学的严灵峰。不同于上文那些留日译者,严灵峰曾于20年代末留学苏联,主要学习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这个译本就是出自俄文。仔细考察这个译本,我们会发现,其中的“自在之物”所指均是康德意义上的。我们尚不清楚严灵峰当时为何会将俄文的Вещивсебе译为自在之物,他应该不熟悉日文中对该词的通用译法。他是读过严复的译著而熟悉了严复赋予新义的“自在”,还是独出心裁、不约而同采取了严复的译法?对此,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商务印书馆1931年整理出版《严译名著丛刊》时,加了一个译名表,并注明了a universe of things in themselves译为自在世界。此后,这一译法在马恩经典中成为标准译法,并常被用来和“为我之物”对举。
比如,1929年出版的彭嘉生所译《论费尔巴哈》(即《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用的译名还是物自体,而1931年再版的吴黎平(一作吴亮平)所译恩格斯《反杜林论》中则已采用了“自在之物”的译法,1937年张仲实所译的《费尔巴哈论(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末日)》同样采用了自在之物的译法(17)恩格斯.论费尔巴哈[M].彭嘉生,译.上海:上海南强书局,1929:50.齐良骥.康德知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67.。值得注意的是,后两种译本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权威译本,这就不难理解为何“自在之物”的译法会在马恩著作(《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列宁著作(如《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固定下来,甚至也被吸收到费尔巴哈著作、黑格尔部分著作以及费希特著作的中译本里(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68,584-585.。马恩著作的权威性反过来最终也影响到某些康德译本,如:韦卓民译的《纯粹理性批判》、庞景仁译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邓晓芒译的《纯粹理性批判》。总之,目前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自在之物”的译名几乎也成了定译,在部分康德译著中,它也被普遍接受,不过目前这种译法尚未在黑格尔的译著中得到统一接受(19)不同于中国学界,日本黑格尔学界也采取了和康德学界一样的译法:物自体。参见:加藤尚武等编集.ヘーゲル事典[M].东京:弘文堂,2014,第507页,“物自体”词条。这种统一译名的做法值得借鉴。。
由此看来,这三种主要译法似乎与译者所接触的不同语言有关,均是习惯或者约定俗成罢了,选择哪种似乎都不错。但这里也牵涉几个问题:
第一,对每一个译者来说,使用哪种译法是一种个人选择。齐良骥选择了“物自身”的译名,他的理由是:“Ding an sich和它的复数Dinge an sich,中文译名不统一,如‘物自体’‘物本身’‘自在之物’‘物自身’等。‘物自体’让人想到物体,可是,Ding an sich与物体(Krper)不同。‘自在之物’稍嫌拖累。本书用‘物自身’这个译名”(20)恩格斯.论费尔巴哈[M].彭嘉生,译.上海:上海南强书局,1929:50.齐良骥.康德知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67.。显然,他通过格义,排除在他看来明显不妥的译名,剩下的即是他认为准确的译名。反之,韦卓民选择了“物之在其自身”,他给出的理由是:“这是德文dinge an sich这一短语之译,一般中译为‘自在之物’(或物自体)。因康德的原意是‘就其本身来说的事物’或‘事物之在其本身来说’,所以我们改译如是”。(2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韦卓民,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9.显然,他同样着眼于根据术语的含义来直译。这两种译法似乎各自都给出了一定的理由,但是其理由又似乎都有片面之嫌,而且与其说他们给出了翻译,倒不如说给出了解释。
第二,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比起物自体和为我之物的对举,自在之物和为我之物的对举似乎更直观并更能说明某些思想上的差异。
第三,不考虑约定俗成,物自身的译法从日文来源看似乎属于某种“误译”,译法颇为可疑。
结合这几点考虑,我们有必要从术语翻译的角度再度考察这个问题。这需要我们首先要细致地考虑哲学史以及康德哲学中的Ding an sich含义,尤其是考究其字面含义。
按《哲学历史词典》(22)Joachim Ritter,Karlfried Gründer(Hrag.).HistorischesWrterbuch der Philosophie[M].Darmstadt: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ft,Bd.2,1971:251-252.,在笛卡尔到休谟的这段前康德哲学时期,Ding an sich这个术语刻画的是一种作为真正存在者的东西,它只有通过独立于每一种感官知觉的纯粹思维来把握。在这种意义上,《哲学历史词典》指出,康德在教职论文《论可感世界与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则》中所持的也还是这种观点:我们借助于感官认识到的是以现象形式显现的物,借助于知性认识到自在的物。不过自《纯粹理性批判》起,这个术语更多成了康德先验哲学的基础和限度性概念。因为此时对他来说,固然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认识只可能来自于现象,即来自于某种感性直观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Ding an sich无关紧要,恰恰相反,“我们正是对于也是作为Ding an sich本身的这同一些对象,哪怕不能认识,至少还必须能够思维。因为,否则的话,就会推导出荒谬的命题:没有某种显现着的东西却有现象。”(2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0、228-229.
对Ding an sich的这种要紧之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进一步从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展开了论述。首先,因为它是“一个等于X的某物,我们对它一无所知,而且一般说来(按照我们知性现有的构造)也不可能有所知”(2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0、228-229.,所以我们不能把感性直观扩展到它上面,不能通过任何范畴来思维它。在这种意义上,它是我们知识的一种限度或者说一种起限制作用的东西,它限制了我们感性的僭越,限制了我们感性知识的客观有效性。这就是我们对Ding an sich应该持有的一种消极理解。其次,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应该对Ding an sich作积极理解,也就是不仅仅把它看作限度,而且也是存在基础和限定基础,是现象的依托。否则,现象无所依托。正因此,康德也将Ding an sich称为Noumenon,即本体。正如康德说的,现象的背后是“诸事物自身(尽管是隐秘的)……对它们的作用法则我们不能要求跟它们的现象所应服从的那些法则一样”(25)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M].杨云飞,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09、105-106.。
康德一会儿说Ding an sich应该作消极理解,一会儿又说应该作积极理解,看起来颇有点自相矛盾。但其实,他是在反复强调Ding an sich和现象间这样一种先验哲学的区分。他想通过这一区分来说明人这种独一无二的经验对象:人一方面在经验世界中受因果规律所决定,但另一方面在其意志中是完全自由的:“因为说显象中的一物(它属于感官世界)服从某些法则,又说这同一个物作为Ding an sich或自在存在者本身独立于这些法则,这不包含丝毫矛盾;但是,他(人)自己必须以这种双重方式表象和思考自身,就前者而言,是基于他意识到自身乃是通过感官刺激的对象,就后者而言,是基于他意识到自身是智性(Inteligenz),即意识到其在理性的使用中独立于感官印象(因而属于知性世界)”。(26)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M].杨云飞,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09、105-106.
这些文字大致勾勒了康德有关Ding an sich的看法。我们不妨由此来探讨下有关它的主要译名,即重点探讨下目前较为集中的这3个译名:物自身、物自体、自在之物。
不难看出,Ding an sich这个概念中,Ding在这里就是平常所说的“物”的意思,将其译作物毫无问题,也直接传达了该词的字面意思。真如、本相等历史译名或许就是因未传达出Ding的字面意思,而不被人接受。sich可以译为自身、自己,因此,从整体来看,物自身、物自体、自在之物这3种译名似乎均无大问题。但仔细考虑,这些译名背后的道理还是值得玩味。
首先,“物自体”的译名似乎颇能传达出它作为物和本体的双重含义,毕竟,康德原本就是把Ding an sich和noumena等同起来。只要将noumena译为本体,那么将Ding an sich译为“物自体”应该是非常恰当的。这大约是日文译名固定为物自体的一个原因吧。但是,将其译为物自体,似乎过于突出了这个词在特定哲学家那里的含义,没有通盘考虑其在哲学传统中的用法。如黑格尔一般将für sich译为自为,与之相对的an sich一般对应地被译为自在;如果将Ding an sich译为“物自体”,势必遮蔽an sich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和传承,而且,黑格尔的这对重要概念,看起来也会显得稀松平常。另外,如果按物自体的译法来统一für sich和an sich的译法,那又可能会有点不顺,至少不太会像自为和自在这种译法那样工整,当然,不能与“为我之物”(Ding für uns)的译法形成对应。所以,如果在康德这里Ding an sich译为物自体,那在黑格尔那里,an sich多半要给出不同译法,然而这就增加了我们统一概念译名的难度,而且不能就同一个概念挖掘其多层次含义。
其次,“物自身”固然在这一点上没有“物自体”显豁,但sich所含的“自身”这一层意思似乎传达出来了。但是这也会引起疑问:an sich确实可对应译为自身吗?“自身”在汉语中差不多就等于自己。它作为本体的含义没有任何体现。此外,我们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第一,由于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没有人去关注“身”与“体”的区分(27)汉语文言文通常是一字一意,言简意赅。可惜白话文运动导致今人对古代文字、古代文化的理解产生严重断层。最常见的问题是,白话文中往往用两个字组成的同义词(字)、近义词(字)甚至是反义词(字)取代文言文中原来的一个字;这类情况直接导致人们忽略了近义词的区别,互相取代乱用,甚至把反义词当同义词用。在文言文中,“身”和“体”是两码事。身指身躯、躯干,体指肢体、分支。身是主干,体是附着于主干的外延分支。身是本,体是末。,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基本是将身与体混同起来使用。因此,对于不懂康德哲学或者不了解Ding an sich与noumena(通常译为本体)的区分的人来说,多半会误以为物自身=物自体=(物的)本体,也就是说,从名称上基本上看不出来二者的区别,完全可能将二者混淆或等同。这一点就违反了概念术语译名的大忌。通过对哲学概念术语中译的研究,西方哲学概念术语很难在中文中找到对等或者对应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哲学概念术语具有互相区别与勾连的特性,在翻译一个概念术语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必然有这个概念术语与其他相关概念术语的区别与勾连。因此提出了从命名的角度来思考哲学概念术语译名的主张,命名就必然要考虑到名称的区别与勾连(28)文炳.Transcendental的中译论争历史考察[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两个不同的概念术语使用意思相近或者相同的译名显然不妥。此外,翻译的目的是要传达理解,译者既要考虑自己对原文的理解,也要考虑读者对译文可能产生什么样的理解。因此,译者不仅要对原文中的概念术语的字面意思及隐含含义、概念术语在整个概念体系及思想体系中的含义进行总体上的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通过恰当的译文向读者传达自己的理解,还要考虑读者通过译文来如何获得对原语的理解,尤其要注意到,读者的理解是在目标语的语境中建构出来的,读者方面可能存在多种妨碍理解的客观因素,所以译者不得不考虑如何避免读者的误解(29)翻译的本质是传达理解,避免误解的这一观点的详细阐释可参见《Transcendental的中译论争历史考察》的最后一章。。基于这种考虑,上面的物自身与物自体这两种译名对于读者来说,很容易把它们与(物的)本体概念混淆。
第二,同样地,Ding an sich还被康德之后的其他哲学家使用过,而且黑格尔还赋予了其独特的含义。因此,如果我们再考虑这个词在其他哲学家那里的译法,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最后,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an sich和für sich是一对重要概念,而这对概念目前的确定译法是自在和自为。物自体和物自身的译法抹去了an sich的独立意思,这或许不是最好的做法。实际上,正如格罗德·普劳斯(Gerold Prauss)(30)Gerold Prauss.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Dinge an sich[M].Bonn:Bouvier,1974.和汉斯-乌里希·鲍姆加通(Hans-Ulrich Baumgarten)(31)M.Willaschek(Hrag.).Kant-lexikon[M].Berlin:DEGruyter,2015:83.分别指出的,固然我们在康德文献中经常使用的是Ding an sich这一标准用法,但实际上康德本人使用更多的是Ding an sich selbst[betrachet]这一短语,而这个短语的意思是“就其自在本身来看的物”。Ding an sich只不过是后一个短语的简化。据考证,这个短语又是拉丁语“res per se considerata”或“res per se spectata”的德译,康德正是通过经院哲学传统来熟悉这个概念的。从Ding an sich selbst[betrachet]的角度看,an sich是作副词来修饰betrachet的,换言之,强调其不是作为显象来看,而是撇开主体认识条件来看。严复开创的自在之物这一译名的好处一是把自在的含义拓宽了,不再局限于指原来的逍遥自在;二是“自在之物”这一译名一看就知道是一新造词,新造词的陌生感,有利于让读者的思维定向联想到康德的术语Ding an sich。
综上可见,Ding an sich更合适的译名是“自在之物”,尤其是当我们着眼于Ding an sich selbst[betrachet]时。选择这一译名其实也是出于对翻译的本质是传达理解,避免误解的充分考虑。表面看来,这一译法较之“物自体”或“物自身”会稍嫌累赘,但是从形式上看,自在之物的短语特征恰匹配Ding an sich的短语特征,“自在”又贴合an sich的短语特征。更重要的是,从统一译名来看,自在之物的译名不仅可以普遍适用于翻译康德和其他哲学家,而且可以真正地将译名统一在其字面意思上。(32)孙周兴(在《译无止境》载于《读书》,2002年1月)提到了哲学术语翻译的两个准则:其一,译名的统一性原则;其二,翻译的首要考虑仍是字面。前一个原则说的是,同一个术语出现在不同哲学家那里,含义可能不一样,但我们不必随不同哲学家的不同用法而自造出不同译法,而应尽可能采取统一的译法,即采用统一的译名。其二,译名的统一更多是统一在术语的字面意思上。本文支持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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