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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中国对外开放

时间:2024-08-31

吴伟锋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北京 100017)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实行对外开放”的决策,打开尘封己久的中国国门,把中国推入了世界发展的大潮。

胡耀邦作为“改革开放的开拓者”[1],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进入中央核心领导层,特别是在1981年6月至1987年1月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期间,不仅领导全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而且把“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连在一起,大力推动对外开放向前发展。他明确提出:“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历史前进、推动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前进的两个巨轮,是克服前进中困难和发展大好形势的两个法宝。”[2]可以说,中国对外开放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出台、每一战略步骤的实施,无不凝聚着胡耀邦的政治智慧和理论勇气。

一、指导经济特区改革试验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伟大创举。胡耀邦从我国实际出发,指导经济特区改革试验,“对经济特区的建设倾注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付出了大量的心血”[3],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9年元旦刚过,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兼中央宣传部部长的胡耀邦就到了毗邻香港、澳门的深圳和珠海。那时,深圳、珠海还是相当落后的小渔村,房屋破旧,环境脏乱。他跟广东省负责同志商量:我们能不能在沿海搞个橱窗,允许老百姓跟对面的香港人做生意,用互通有无的民间交换发展经济?鼓励广东省负责同志大胆地、创造性地进行经济改革。

是年4月5日至28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4月8日下午,胡耀邦和华国锋、李先念参加中南组讨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主持讨论时郑重提出了请中央给广东放权的要求:“广东临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4]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各组召集人汇报会,习仲勋在汇报中进一步提出,广东打算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举办出口加工区。会议期间,福建省委也提出了类似建议。其时,中央正在考虑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广东、福建的建议和想法得到邓小平、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支持。邓小平指出:“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如果广东、福建两省八千万人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5]在如何命名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是叫“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还是“投资促进区”问题上,邓小平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6]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提出“特区”这个概念,是以后正式命名“经济特区”的简称和由来。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979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赴广东、福建两省调查研究,同两省领导和经济专家就起草向中央的报告深入交换意见。6月6日和9日,广东、福建两省分别向中央上报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速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广东、福建两省的报告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予以批转。7月17日,姚依林将《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的印刷清样批请胡耀邦批示。第二天,胡耀邦阅后,在文件标题和文中多处加上“对外经济活动”,将文中一小标题“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中的“特殊”改为“新”,并给华国锋写了一封短信:“华主席:口头上讲‘特殊政策’是一种简化的说法,写在中央文件上,恐引起党内外误会,经与谷牧、依林同志商量,前面加了一个‘对外经济活动’的限制词。这个文件是否也可发其他省市委一份?这对他们也可起思想上的鼓舞和启发作用。请考虑。”[7]

华国锋很快圈阅并批示:同意发各省一份。胡耀邦关于文件标题、内容和发送范围的重大修改,被吸收在文件中。7月20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79〕50号文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①《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的落款日期是7月15日,但此时文件尚未签批完成。实际上,随后的几天,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签批过程中,对文件的标题、内容、发送范围均做了重大修改,直到7月20日才正式发出。,同意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增加开展对外经济的活力。中央在批语中指出:“两省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8]这个重大决策,受到广东、福建两省人民的热烈欢迎,拉开了我国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序幕。

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广东、福建两省实行之后很快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了中国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1980年1月,胡耀邦、叶剑英听取习仲勋、杨尚昆汇报对外开放工作,对广东工作表示大力支持。8月26日,叶剑英主持召开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听取了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民作的关于广东、福建两省设置经济特区和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说明后,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条例。这就以国家法律形式宣告了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经济特区在创建初期遇到的困难是现在难以想象的。除了思想认识和体制上的障碍外,在建设中也遇到许多“卡脖子”的问题。胡耀邦十分重视解决特区发展中的难题。1980年9月3日,他看到新华社一份题为《蛇口工业区建设中碰到的几个“卡脖子”问题》的内参,当即作了如下批示:“谷牧同志:中央现在决心坚决反掉各种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这个特区是否确有卡脖子的官僚主义,是否有拦路打劫的官僚主义,建议你抓住这个麻雀,弄个水落石出,必要时制裁一点人(最好是采取经济制裁),否则不但官僚主义克服不了,四化也遥遥无期。”[9]

谷牧立即要求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研究落实胡耀邦的批示。很快,蛇口工业区建设中碰到的四个问题:通讯设备问题、技术工人和技术干部调配问题、施工设备进口问题、蛇口工业区通往区外200米左右一段公路迟迟不给铺沥青路面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1980年9月24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第52次会议,听取习仲勋和杨尚昆、刘田夫关于广东特别是深圳、珠海特区的工作汇报。在这次会议上,胡耀邦鼓励广东在改革开放中胆子还要大一些,他指出:“要充分发挥两省优势,先行一步富裕起来,为全国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培养干部。”[10]他说,广东、福建两省要有远大眼光,对外更加开放,面向全国,面向全世界,尽快把经济搞活,闯出一条道路,成为对外联系的枢纽。9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提出:“中央授权给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的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处理。”[11]这实际上是给了广东一把“尚方宝剑”。后来,这个“变通处理”精神,广东用得很多,也用得很妙,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创办经济特区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探索中边总结经验边开拓发展。1980年12月24日,胡耀邦主持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座谈会,专门研究和解决两省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作了重要指示。

1981年7月,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发〔1981〕27号)。《会议纪要》提出了办好经济特区的十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特区的规划和建设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有侧重地发展;海关对特区进口的货物、物品,要给予特殊的关税优惠;简化入出境手续方便人员往来;劳动工资制度要进行改革;积极筹措特区建设资金;特区的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并赋予充分的权力,使之能独立自主地处理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12]这十条政策,对举办经济特区的具体方针和政策作了初步的集成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

广东、福建两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经济发展很快,市场十分活跃,群众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积极性很高。但一些地方出现的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也频频冲击对外开放的大好形势。中央认为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个问题。1982年1月11日,根据邓小平、陈云的建议,中央发出了打击走私的《紧急通知》。但是,一些受极左思潮影响较深和习惯于僵化垄断体制的人,把走私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结于对外开放,对广东、福建和深圳经济特区扣上种种帽子,说什么“资本主义又一次向我们的猖狂进攻”,声称“广东这样搞下去,不出三个月就得垮台”,提出收回已经下放的这样那样的权利,甚至要求中央取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停办特区。那时,两省和特区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在这紧要的时刻,2月11日到13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总结经验,端正对外经济活动的指导思想,更好地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进一步发展两省经济。他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我们的同志,既要深刻地理解经济上对外开放的战略意义,敢于跳到更广阔的天地里去打开局面;又要精心地注意我们在对外开放条件下所面临的新的环境的极端复杂性,善于学会新的本领,并且及时地发现和克服各种严重危害我们事业的消极现象。”“对于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和集体财产窃为己有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抓住不放,雷厉风行地加以处理。”“必须批评各种错误思想,澄清糊涂观念。比如那种认为各种坏事都是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结果的说法,就应当给以答复。应当明确指出,那些坏人坏事,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不批驳错误言论,各种动摇怀疑的论调就会滋长泛滥。”[13]胡耀邦坚持全面地看问题,正确把握了这场斗争的方向,既提出打击走私等问题是必要的,又推动对外开放继续进行下去,没有走回头路。

邓小平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一直关注着特区这株改革开放幼苗的成长和发展。邓小平明确指出:不能因为开展反走私、反腐蚀的斗争而动摇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强调要正确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进一步办好特区。1982年10月30日,陈云在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报告上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14]这也指出了特区要办下去的大方向。

1982年11月,胡耀邦到厦门实地考察。参观后,胡耀邦听取了福建省和厦门市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他指出,中央对福建、广东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搞四个特区,这个方针是不变的。“开放政策已经上了马,就不能像京剧《法门寺》里的县令那样‘在马上心神不定’,而是要快马加鞭,坚决把它搞好。”[15]他鼓励厦门经济特区的领导说:你们还是要大胆地干,只要不冲击民族经济,而是面向国际市场,并且是我们收地租,我们能就业,我们收外汇,我们就不怕。

1983年2月,胡耀邦前往深圳考察工作,看到这个昔日偏僻的边陲小镇,正在迅速崛起,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景象。他对深圳市委领导说:你们已经创开了一个新的局面。我对你们总的评价是,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中央交给的任务。1984年5月23日,他又一次到深圳考察,对特区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并为经济特区题词:“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16]

在胡耀邦和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支持下,那些有关兴办经济特区是是非非的议论,基本划上了句号,迎来了对外开放的春天。“从1980年到1984年底,广东、福建两省累计实际利用外商投资17亿美元,占全国的40%以上,五年中工农业生产平均递增9%以上。”[17]

二、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和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经济特区建设,1984年1月22日至2月17日,邓小平在杨尚昆、王震等陪同下,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特区和广州、上海,看到经济特区发生的巨大变化,十分高兴,并欣然命笔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珠海经济特区好”“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18]这不仅是对为改革开放和试办特区的广东、福建各级领导干部和特区建设者努力奋斗的肯定,也是对胡耀邦领导经济特区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邓小平南下期间,胡耀邦于2月4日考察了汕头特区。2月10日,他与外交部一位领导谈起经济特区建设时指出:“我们与世界的差距太大了,先搞起几个特区与世界经济接轨,搞好了再向沿海和内地延伸。”[19]这一心声,也和邓小平此时继续扩大开放的观点不谋而合。

邓小平从南方回到北京后,于2月24日上午同胡耀邦等几位中央领导同志谈话。他明确提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20]在此之前,1983年2月,胡耀邦考察了海南岛,建议赋予海南行政区较多的对外经济合作自主权,并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

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一致同意邓小平关于办好经济特区和增加开放城市的意见。邓小平的这次重要谈话,由中央办公厅以白头文件的方式,发至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领导同志,对统一全党思想,坚定对外开放的信心,起了历史性的作用。

为贯彻邓小平的谈话精神,在胡耀邦的提议下,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工作座谈会。4月30日,胡耀邦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建议,作出最后的决定。为了集思广益,政治局请书记处、国务院、中央顾问委员会等机构的领导人列席会议。然而在会上,却有人提出强烈的不同意见。但是,大部分中央领导对改革开放的政策已深信不疑,经过热烈的讨论,会议还是通过了座谈会纪要。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4〕13号文件向全国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正式确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是继创办四个经济特区之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又一个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

中央决定开放14个城市后,于1985年1月,决定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胡耀邦专门会见了参加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的全体代表。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决策的实施,使我国对外开放初步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沿海形成了包括2个直辖市、25个省辖市、67个县、约1.5亿人口的对外开放前沿地带。

实践证明,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到1987年,全国累计签订利用外资协议(合同)项目10350项,累计协议金额625.09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达到257.73亿美元。14个沿海开放城市引进技术改造项目5000个,成交额34.5亿美元,推动了现有企业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和结构调整,并引进了一批新技术,发展了一批新产品,有的还填补了国内空白。”[21]

三、提出一系列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

胡耀邦担任党的主要领导职务期间,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和观点,既为对外开放的实践提供了重要保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一)关于对外开放的战略地位

胡耀邦完全赞同邓小平提出的“对外经济工作,是关系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战略问题”的思想,并把“对外贸易”上升为“对外经济关系”,要求不仅要学会组织国内建设的本领,还要学会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本领。他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要打开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要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的本领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本领。”[22]这就把对外开放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明确起来了。

胡耀邦认为,我们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不只是为了解决我国目前缺少建设资金和技术落后的问题。即使将来我国经济强大之后,对外经济交往和技术交流,仍将是我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度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他在党的十二大上所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报告中提出:“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从1983年开始,党和国家正式把对外开放确立为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

(二)关于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部力量为辅。胡耀邦指出:“我们一定要艰苦奋斗、自立更生,独立自主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的。十亿人口大国的现代化事业,应当而且只能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但是,“我们又绝对不能困囿于过去的狭小圈子里,把自力更生曲解为闭关自守、孤立奋斗。我们一定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把视野从国内范围扩展到国际范围,不但要放手地调动国内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而且要放手地利用国外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因素,以天下之长,补一国之短。”[23]

对外开放不是简单地照搬,不是全盘西化。对资本主义国家的事物,必须进行科学的具体的分析,吸收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东西,抵制腐朽没落的制度和思想。胡耀邦强调:“对外国一切先进科学文化和经济管理知识,一定要努力学习和钻研;而对一切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一定要坚决抵制。……要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和公民,都懂得在对外交往中,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腐蚀,维护民族尊严和利益,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24]

对外开放应该保护民族工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工业。外资的进入,有助于民族工业增强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推动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也给民族工业带来了挑战。因此,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处理内资与外资的关系,对民族工业给予必要的、合理的保护和扶持。1981年5月13日,胡耀邦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编印的《进出口工作情况》第65期作出批示:进口物资的征税和作价,似应区别情况对待,目的是奖励劳务出口,限制消费和浪费,保护民族工业。这样的问题,应由有关部门精心研究提出较成熟的方案,予以改革。”[25]1982年9月,他进一步指出:“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目的是增强自立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而绝不能损害民族经济。”[26]

(三)关于吸引外资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摒弃了“一无内债、二无外债”的传统观念,打破了不向西方国家贷款的“思想禁区”,开始利用外资,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加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胡耀邦对利用外资的重要性作了深刻的分析。他指出:“所以要把吸引外资提到这样重要的地位,是因为我们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面临的第一困难,就是缺乏资金。我们现在不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难道还小吗?我们是英雄无用武之器啊!”[27]

关于我国吸引国外资金的方式,胡耀邦归纳了三种:“第一种,吸引直接投资,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补偿贸易,以及加工装配等。第二种,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中长期、中低利率贷款,以及各种名目的开发基金、救济基金等;第三种,一般商业贷款。”他还举例说:“美国那个大资本家哈默,当年同列宁见过面,现在愿意同我们合作开发山西平朔露天煤矿,可能投资二亿五千万到三亿美元。争取到一百个哈默这样的人,就是一个可观的数字。”[28]胡耀邦指出:“为了有效吸引直接投资,需要一套开明的方针。第一是大中小项目一起上,当前以中小为主,这样见效快。第二是欢迎外国资本家、华侨资本家和港澳、台湾资本家一起来。第三是适当放宽政策,让他有利可图。你不让他赚点钱,就没有吸引力,局面就打不开嘛!有胆有识地放手地干,才能争取时间。”[29]

胡耀邦十分重视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982年9月,《对外经济贸易部简报》刊登的《两个丹麦项目进展情况》一文指出,我国使用丹麦政府优惠贷款建设的黑龙江安达乳品厂在1984年可以建成试车,1985年投产,该厂可日处理鲜奶200吨,年产奶粉7000吨。胡耀邦看到后,在简报上作了重要批示:“大概要两万头奶牛才行。同时要在一百华里地区之内,否则运送鲜奶有困难。请主要注意这一点。”对外贸易部认真学习这一批示精神,并将传达落实情况向胡耀邦报告。1982年10月9日,胡耀邦又批示道:做得很认真,这就可以放心了。与外资合作门路和向第三世界国家合作门路还很多,希望努力打开新局面。”[30]在胡耀邦的关心下,全国一批乳品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通过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引进先进优良的奶牛品种、先进的养殖和加工技术,较快缓解了我国牛奶供应紧张的局面。

(四)关于引进国外智力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项事业都缺乏经验和人才。针对这一状况,1983年7月8日,邓小平在与万里、姚依林、方毅、宋平等同志谈话时指出:“要利用外国智力,请一些外国人来参加我们的重点建设以及各方面的建设。搞现代化建设,我们既缺乏经验,又缺少知识。不要怕请外国人多花几个钱。”根据邓小平的谈话精神,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

在中央的支持下,许多单位、许多城市都聘请了外国专家当顾问。1984年11月1日,武汉市聘请联邦德国发动机制造专家格里希担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任期两年。这一举动引起中外轰动,成为中国对外智力引进中的一件标志性大事。格里希这位“洋厂长”上任后,烧了“三把火”。一是严格作息时间,解决劳动纪律问题;二是严把产品质量关,解决混乱的管理方式问题;三是进行工资等分配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结果,格里希取得了成功,使这家老牌国企发生了巨变,特别是产品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全厂95%左右职工都拥护他,并希望他延长合同期至少两年以上。

新华社以《洋厂长的“三斧头”——记联邦德国专家格里希担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为题作为内参上报了此事。胡耀邦看后,作了以下重要批示:

兆国同志:请将此件印成政治局参阅文件,加发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如果哪个部门感到还要广为推荐一下,也可允许他们自行印发给各企事业单位。

这个洋厂长,看来并没有特殊的神奇本领,如果硬要说有,主要就是这么三条:(一)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且说到做到。(二)自己懂行,每天都以主要时间深入车间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赏罚严明,并且当机立断,毫不含糊。结果是绝大多数干部和工人群众拥护他,希望他延长合同至少再当两年厂长。

我们自己的厂长大概大多数还没有这么做。有的不是没有条件这么做,而是抓不住要领。有的是不愿和不敢这样做。当然也有因为身体、技能等条件实在不行,这样做做不了。

我们前几年搞了企业整顿,去年又开始讲了整党,究竟收获如何?恐怕不能估计过高。现在又是改革的大好时机,我的意见,这一次,千万不能抓不住要领,千万不能搞低标准而最后落得依然故我。[31]

胡耀邦的这一批示,高度评价了洋厂长的“三斧头”,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改革开放40年来,引智工作被证明是“花钱较少、效果很好,事半功倍,大有可为”的一项大政策,在中国工业、农业、科教、商贸等领域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

(五)关于发展对外贸易

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对外贸易是最主要的形式,也是其他各种对外经济往来的基础。胡耀邦高度重视发展对外贸易工作。1981年7月27日、30日上午,他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用了两个上午的时间听取了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提出要把对外贸易提高到战略高度来认识。

胡耀邦认为,出口是外贸的基础。只有进口,没有出口,当然不行。“我们要促进国内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大力扩展对外贸易。”[32]但象中国这样的欠发达国家能出口什么呢?胡耀邦提出了四个方面:一是矿产品,如煤炭、石油、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二是机电产品;三是轻纺产品和特有的手工业产品,如瓷器、服装、雕刻等;四是土特产品,如茶叶、中药材、果脯等。

为了发展出口,胡耀邦赞成一系列方针和方法,例如:要采取适当的扶持出口的政策;要打破等客上门的方式,走出去搞销售网、情报网、服务网;要不断提高我们的产品的信誉,讲质量,讲履约;要解决运输和港口的问题,中央地方一起上,大中小港口一起上;要统一组织,发挥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性;以及打开同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等等。

对外开放初期,在党中央的部署下,对外贸易出现了空前活跃的新局面。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达到436.2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一倍多。[33]中国进出口占世界进出口的比重连年上升,在世界出口国家中所占的位置,已由1978年的第32位,上升到1983年的第16位。出口商品的品种大量增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不到1万种,发展到1983年的5万多种。加工贸易异军突起,推动对外贸易实现了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的转变。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关于发展旅游事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改革开放之初,胡耀邦就敏锐地认识到发展旅游经济的重要性,多次表示支持积极兴办旅游产业。1982年1月,他指出:“要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外国人说临潼兵马俑是世界八大奇观之一,去年有五万外国人参观。我们要改善旅游条件,并且下决心把向旅游者卖的东西的价钱合理地降下来,薄利多销,这样做的好处,第一是扩大了就业;第二是赚了外汇。改善交通和旅游条件,最好是国家同地方一起搞,社队经济富裕又有积极性的也可以参加。”[34]在胡耀邦的推动和支持下,旅游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为国家建设积累了急需的资金。

胡耀邦认为,旅游规划与开发应当目光长远,具有前瞻性。1982年11月,胡耀邦视察厦门时,当时有人担心建设厦门国际机场投入太大,利用率不高。而胡耀邦认为,即使四五年内机场利用率低,还是要搞。事实证明了胡耀邦的预见。随后不到几年,厦门国际机场就成为极为繁忙的国际航空港,接待了众多游客。

1984年,胡耀邦视察桂林,特地派人去了解有关桂林旅游业发展情况。当了解到桂林有个属民营性质的青年旅行社(又名隐山饭店)时,胡耀邦很感兴趣,并认为采取两条腿走路,是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正确方针。这一思想增强了旅游发展的活力,同时也加速了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是中国增加外汇收入来源的重要形式,又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还处于初创阶段,但是潜力很大。胡耀邦明确提出:“面向全世界,积极发展国际劳务合作。……我们的国际劳务合作,刚刚起步。一九八一年,对外承包工程总金额达到四亿九千多万美元,实际收汇一亿多美元,按合同派在国外的劳动力一万七千多人。但是,这同我们的潜力相比,同国外市场的需要相比,特别是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做的事情还是太少太少了。我们建筑业对外承包工程,已经在国际市场上显示了相当强的竞争力,同时又带动了国产建筑材料的出口。可见,这件事确实是大有可为的。”[35]经过几年努力,中国积累了一些经验,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迅速,到1984年,已成立48家公司,在5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累计签订合同1600余项,合同金额近2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2.4亿美元。

综上所述,在1979年到1987年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胡耀邦面对传统意识形态和党内不同意见的压力,顶风破浪、披荆斩棘,积极参与制定和贯彻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创办经济特区、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竭力解决对外开放过程中遇到的众多难题,提出一系列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为对外开放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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