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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朝内民族交融看“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时间:2024-08-31

李蕊怡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华民族走向多元一体的过程呈动态发展,各民族并非彼此孤立、隔绝的个体,而是在经济往来、文化交流中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联系,众民族围绕汉族这一凝聚核心,在凝聚过程中既吸收其他民族特点,又保留本民族鲜明的民族风格,最终形成一体下的多元格局。辽朝作为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其境内所包含的数种民族在互动中不断交融,成为多元一体格局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辽朝统治者为更好地处理境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政策以维持治下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维护统治下各民族交流与融合,为逐步推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一、辽朝主要民族构成及民族政策概述

(一)契丹族

契丹族属东胡族系,是鲜卑族小而落后的部分之一[1](P8),一直以畜牧与渔猎为生,过着“草居野次、靡有定居……生生之资,仰给畜牧”[2](P423)的生活。在阿保机建立辽政权后,契丹族统治者在总结历代经验教训的前提下实行“因俗而治”“因区域而治”的政策,根据各民族的特点及其在发展过程中与辽亲疏关系的不同,实行直接控制、半羁縻半直接控制及纯粹羁縻、封贡等形式的统治[3](P4),力图达到各族稳定发展的局面。作为辽朝的统治民族,几乎所有重大事务皆由契丹大族掌控,在“北面官”中充当要任,尤其是皇族和后族在维护统治中发挥了无以替代的作用。契丹族统治者对其他各族上层加以笼络并授予官职,以期达到制衡与求才的双重目的。辽朝统治者在契丹、汉、奚等族间实行世选制度的贵族政治,对于契丹平民则以依靠其力量为主,通过部族形式对其加以整合,以便更好地为统治服务。[4](P31-36)

(二)汉族

辽朝统治民族是契丹族,但主体民族却是汉族。汉人进入契丹辽朝大致有两个阶段,自唐末五代割据混战,中原为战火袭扰,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此时契丹族勃兴,至耶律阿保机建立政权,大量中原人或为躲避战祸求生而流亡入辽,或在契丹与中原交战中被俘流入辽境。而后,后晋石敬瑭为争权夺势不惜割地求荣,拱手将幽云十六州赠与辽帝,一批汉人随被割土地而进入辽境。[5](P96-99)契丹族统治者将其分别置于五京所辖诸州中,继续过定居农耕生活。在交战中被俘流入契丹的汉人则被纳入头下军州中,沦为契丹王公贵族的奴隶。入辽汉人中不乏兼具才华与胆识的士人,不少人跻身“南面官”行列,协助契丹贵族治理国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权势甚盛的汉人世家大族,煊赫一时。

(三)奚族

奚族本名库莫奚,与契丹族同出于东胡鲜卑支脉。《魏书·契丹传》中曾言及:“契丹国在库莫奚东,异种同类,俱窜于松漠之间。登国中,国军大破之,遂逃迸,与库莫奚分背。”从唐天复三年(903年)起,阿保机不断对其追袭讨伐,最终于911年将奚族并入。因奚族与契丹族同源,故统治者将其作为半自治属国对待。契丹对奚族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管理,一种是在其聚居地设置奚王府,由王室、贵族进行管理,有较大自主权;对于被俘奚族人,一般将其编部,作为奴隶加以管理。辽朝初年设“五部奚”,奚王的任命权掌握在契丹统治者手中,因奚王部队是南守燕云,东制渤海,西镇西夏的重要军事力量,故此举能有效防止奚族叛乱。[6](P55-60)契丹统治者往往对奚族贵族加以笼络以维护辽朝统治,对于下层人民,则在防止叛乱的前提下利用其力量为自己的统治服务。

(四)渤海族

契丹与渤海本同为我国古代东北地区地方民族政权,但渤海发展更早,有“海东盛国”之称,当其衰落之时契丹已将奚并入而蓬勃发展。为早日统一东北地区,925年,在太祖耶律阿保机带领下将渤海灭国,在其地建立东丹国,使太子耶律倍监管,称“人皇王”,给予较大的自主权,力图实现对渤海的有效控制。此后数年间,太祖与太宗、圣宗先后三次迁渤海遗民于辽朝境内,安置于上京、东京诸道州县及斡鲁朵、头下军州中,与契丹、汉、奚族等杂居交融。[7](P6-41)为进一步有效利用渤海力量并防止其叛乱,契丹统治者对渤海遗民“给以田畴,损其赋入,往来贸易关市皆不征”[8](P227),将其安置于土地,以满足日常生活,在此基础上选用渤海能吏委以重任,对上层加以笼络,力求稳定对渤海的统治。

除上述四大主要民族外,辽境内尚存在诸多民族,他们在辽朝“因俗而治”的政策影响下,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积极展开交往,互通有无,对辽朝多民族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构建甚为重要。

二、辽内各民族间的交融

(一)物质文化相互交融

契丹族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部门,初,境内已有农业经济发展,阿保机祖父匀德实时期已开始教民稼穑,但农耕发展缓慢落后,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阿保机建国后,不少汉族农业人口流入,统治者更加重视农业生产,在平“诸弟之乱”后“弭兵轻赋,专意于农”,对流入汉民筑城以居之,“又为定配偶、教垦艺,以生养之”[9](P1357),使垦种荒田,安心生产。在有利政策引导下,北方草原游牧地区逐步开辟出更多的农田,对解决契丹族及日益增多的境内各族人民日常生活需要大有助益。938年,辽太宗耶律德光从石敬瑭手中接管幽云十六州地区,农业面积进一步扩大,大批农业人口归并也为辽朝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劳动力。太宗还曾徙部分专事畜牧者戍边,空出的土地也被加以改造,用以农业生产。在有利政策引导下,大量荒地变良田,不仅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还有盈余。在向汉人学习农耕技术的同时,契丹人还因地制宜,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特点对生产技术加以利用与改造,使得畜牧区农业发展得以提高。在农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建设也展开进行,“得燕人所教,乃为城郭宫室之制”[10](P71079),各都城的宫城外均筑有汉城,汉人多定居于此并在城中开展商贸活动,出现了“城郭相望,田野日辟”[11](P906)的景象。手工业也随之而起,受汉族人民衣着服饰风格影响,契丹人渐渐由原先“衣皮食肉”变得喜好穿着丝、麻制品,汉人用先进纺织技术“教其织纫工作”,中原地区纺织工艺渐为所用。再者,辽朝初期,布曾作为货币流通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纺织生产。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部门,纺织工匠不仅有大量汉人,也有契丹人。在大批汉人北迁入辽后,辽朝境内的陶瓷制造业兴起,产品风格与造型多样,有中原式器型,也有极具契丹特色的契丹式器型[12](P72-80)。此外应注意,民族间的交往是双向发展的,在汉人农耕定居对契丹族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不少辽境内原从事农耕的汉人在契丹畜牧业经济影响下转而从事畜牧业生产,此为民族交融过程中不可忽略之事实。

早期契丹人过着“畜牧畋渔以食,毛皮以衣”[2](P423)的生活,喜欢食肉饮奶,在受汉族人饮食文化影响后,开始食用甚至栽种蔬菜、水果。在进行外出打猎等耗费较大体力的活动时,不仅随身携带肉干,还会带上耐饥饿的黏食,以保持体力。辽朝在同中原王朝的贸易往来中引入茶叶,受汉族士人中饮茶之风盛行影响,契丹人也学会饮茶,一些信奉佛教的契丹人中,饮茶诵经成为新风尚。作为游牧民族,契丹族在游猎过程中较易得到动物皮毛,故以兽皮制成衣物,既方便又保暖。受到汉礼制影响,太宗时逐渐确立本国衣冠制度,皇帝同南面官诸大臣皆衣汉服,太后及北面官大臣衣契丹国服,并且规定在行大礼之时,契丹三品以上官员一应着汉服。同时,在契丹、渤海等族平民中也兴起效法汉人穿丝、棉、麻制品的风尚,汉人衣胡服者也同样存在。

奚族在入辽以前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与早期契丹族一样过着“逐水草畜牧,居毡庐,环车为营”[13](P5354)的生活。当奚族为辽所并后,因其与汉族相近且土地宜农,于是在奚汉杂居过程中产生了农业。他们普遍开始农耕生产活动,农业发展水平逐渐提高,耕地面积相当广,甚至出现了“问之皆汉人佃奚土”[14](P78)的景象。农业必然导致定居生活,奚族人与契丹定居者所居住之地略有不同,由于古奚族地区所处环境中森林众多,木材资源丰富,故多“草庵板居”,同时奚族受契丹族影响,房屋也具有坐西朝东的习惯。在与汉族杂居过程中奚族人吸收了汉族房屋建筑与装饰的某些因素,编制篱笆置于院落,颇具汉风。奚人尤其擅长车辆制造,由于奚族居住地区多山地,为便于往来梯田间进行农业生产,故其所造之车多适合山地行走,造型简单轻便,实用性强,因而有“契丹之车皆资于奚”[14](P86)的美名。这种车后来传入汉人中,有人对其进行符合汉人审美及习惯的改造。受汉人影响,奚族居住地区附近也出现一些商业店铺,所卖之物类于汉人且门口多悬挂木制朱色招牌,一如内地酒幌。[6](P55-60)奚族人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在同契丹、汉族等交往及迁徙过程中既保留了畜牧生产,还进行农业生产,制造出相当多实用性较强又具有民族特色之物,可谓博采众长。奚族服饰亦以毛皮为主,在同各族接触后,不仅受汉族等服饰文化影响,亦影响了汉族。

渤海族拥有较高的农业水平,在迁入辽境内后,“与汉人杂处,分地耕种”[15](P497),在潢河、土河流域,渤海与汉以及小部分契丹人共同在草原上开垦出一块块“插花田”。值得一提的是,迁入辽东地区的渤海人在有效利用优良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出不少与当地城镇交错分布的“插花地”,生产率大为提高,不仅能满足渤海人日常生活所需,还有余粮可解缺粮地区燃眉之急。随着渤海人迁入,不少擅长手工业生产的能工巧匠进入辽境内与契、汉杂处,在祖州“绫锦院”中即有不少汉、渤海工匠身影,为辽朝纺织业做出贡献。据《渤海国志长编》记载:“显州之布、沃州之锦、龙州之绸”都甚是著名。同时,渤海族也十分擅长冶铁,其冶铁技术颇受契丹人重视,他们熟练生产并使用铁农具,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渤海人放牧水平较高,尤善养马,向辽“岁贡千匹”,在作战时发挥不小功用。辽初为安抚迁入的渤海人,对其“往来贸易关市皆不征”[8](P19),因而渤海从商者日增。渤海人受汉文化影响既深且早,在辽朝时期其饮食风格上与汉族已无二致,故史料记载甚少。在唐代时已经有渤海人衣汉族服饰情况,在同契丹族接触后,也出现穿着带有契丹族服饰风格的渤海人,辽朝境内物质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二)精神文化相互交融

契丹“变家为国”后,深感建国易而治国难,太祖耶律阿保机曾与群臣召开一场有关意识形态问题的大讨论:“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诸臣“皆以佛对”,但却遭到阿保机否定。太子耶律倍答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欣然采纳,并于神册三年(918年)在上京“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16](P1333-1334)至此,辽代“尊孔崇儒”的统治思想已然确定。随着儒家思想的传播,契丹统治者在五京之地开设“五京学”、国子监,地方上亦有各府、州、县学,以儒家经典教授诸生,还开科取士,除汉、契丹族外,渤海、奚族等民族“秀茂者”皆可以进入研读经史,学习汉文化。这一政策不仅使附辽汉士更加安心地为其统治服务,还造就了一批颇具代表性的契丹贵族知识分子及各族统治人才。耶律阿保机本人十分钟情汉文化,其子耶律倍亦颇通诗书,曾在受政治排挤后作“小山压大山,大山全无力,羞见故乡人,从此投外国。”的诗句。圣宗更是将以儒家政治学说为指导的《贞观政要》奉为圭臬,常“以贞观、开元之事”[17](P1410)问臣下,从中汲取有利于己的统治经验。道宗时期,汉文化更是为契丹贵族普遍接受,各京、府、州、县学逐渐发展,道宗更是认为“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也。”其皇后萧观音更是契丹贵族中有名的才女,曾作著名的《回心院》十首以及《君臣同制华夷同风应制》。此时的辽朝可谓“礼乐交举,车书异同,行大圣之遗风”[18](P255),汉文化对契丹族的影响越来越深。儒家思想颇受统治者推崇,通过学习其“忠”“孝”“节”“义”“仁”“礼”等思想,逐步对人民进行教化,不仅上层统治者深受影响,同时也逐渐流行于下层人民之间。以儒家思想规范民族行为,对家族过世的长辈极尽哀思,守寡的妇女自愿不再出嫁,契丹族在尚武、以征战为荣,父母死、以不哭为勇的思想道德观念中添加了新的道德内涵,君主以实行仁政要求自己,臣下以忠君自省。辽朝统治者效法汉人制定相关礼仪,逐渐将本民族特有之礼制与汉人礼制相结合,形成新的符合实际需要的礼仪制度。辽朝社会上下皆形成“尊孔崇儒”、崇尚礼仪道德的社会风气,思想道德观念不断发生变化。

除此之外,契丹统治者参考汉字做契丹大字,又在此基础上制契丹小字,使契丹族摆脱了没有文字记载的落后状况。不少精通契丹字者多兼通汉字,甚至会说汉话。在汉字影响契丹的同时,契丹文字也对汉文化产生影响,居住在辽朝的汉人语言中夹杂了不少契丹词汇,如“夫人”之意的“乙林兔”,“行在所”之意的“捺钵”[19](P44-53)等。

契丹建立辽朝前并没有记录国史的习惯,建国后受汉文化影响开始重视国史修撰工作,设立“林牙”“监修国史”的职官。灭晋后,许多汉人史官受到重用,帮助辽朝修撰国史,在统治者重视下,逐步在南面官翰林院下设国史院等部门。一些契丹史家如兴宗时期的萧韩家奴,受汉人史官“秉笔直书”的影响也能坚持为之,使许多历史事件得以保留下来。

音乐方面,中原大乐、散乐等进入辽朝,使契丹音乐风格由粗犷变得更加细腻。作为中原汉人传统舞蹈的剑舞也为契丹所吸收,但在剑的长度与舞剑服饰上融合了本民族特点。辽初契丹族绘画水平不高,技法较为质朴,人物以契丹人为主,多反映游牧生活与自然风光;辽中期以后逐渐吸收汉元素,形成了融通南北的风格,绘画水平有所提高,更加细腻柔和,兴宗就以擅长丹青而闻名。[20]契丹族墓葬壁画中的汉元素也逐渐增多,二十四孝图、儒生形象、梅兰竹菊等也会出现于壁画中,反映出墓主人儒家思想文化意识不断加深。

作为典型的游牧民族,契丹最初的宗教崇拜多以自然崇拜为主,拜天地、太阳,信奉原始萨满教,对大自然充满敬畏之心。汉族迁入后,其所崇信的佛教、道教等也一并传入。辽朝对佛教的崇信很深,太祖在建孔庙的同时也修建了不少佛寺。圣宗时因战争杀人众多,竟然“诏上京开龙寺建佛事一月,饭僧万人”[21](P131),试图以此消减罪孽,由此可窥有辽一代对佛教的支持。在崇佛同时,辽契丹贵族也信奉道教,建立了诸如通天观等著名道观,甚至在辽墓壁画中也有太极图出现。辽朝境内的信仰自此呈多元化发展。

在婚俗上,契丹族本着“同姓可交,异姓可婚”[22](P1318)的原则。缔结姻亲是自古以来帝王笼络臣下的手段,皇室中耶律与萧二姓世代保持婚姻关系,甚至会以“甥舅婚”“报寡嫂”等方式维持在朝势力。太宗时期已有蕃汉通婚情况,圣宗时期已相当普遍,有时还会采用某些汉人仪式。汉、契等民族间的通婚大大加快了民族融合进程。辽初,契丹女子可以选择离婚,可以在丈夫死后再嫁,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熏染后发生变化,开始有契丹女子重“守节”不愿再侍二夫,统治者亦颁布法令禁止再嫁现象。

应注意的是,契丹族并非全盘接受汉文化而丧失本民族文化,太祖阿保机虽擅长说汉话,却从不在军中部将面前提及,恐其效仿而逐步丧失战斗力,以至于像汉族一样文弱,故而有辽一代始终保持尚武之风,对汉文化更多是吸收后加以利用,重视其实用性。

契丹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境内各民族的教化。奚族入辽后积极拥护辽朝文教政策,其聚居的辽中京地区正是儒、释、道较为发达的地区,中京地区京学、府、州、县学都较为完备,下层奚族人民甚至会收藏儒家典籍,儒学教育对奚族影响可见一斑。同时佛教昌盛,不少奚族人开始崇信佛教,并组建民间邑社组织加以宣扬。[23](P78-80)奚族以族内婚为主,但通婚对象主要是契丹族,汉族并不占多数。

渤海族在未被辽灭前,受汉影响程度已经很深,汉语在渤海国时期就被定为官方语言,只有部分底层人民还保留说渤海语的习惯。渤海族亦有精通汉文化者,最著名的就是辽天祚帝文妃,史载其“工文墨,善歌舞”[24](P146),曾以所作之词劝谏天祚帝选拔良臣、励精图治,其词无论从体式还是内容上皆属上乘,可见渤海贵族文化水平并不低。在渤海人聚居的辽朝东京地区还保留了“渤海仪卫”,在迎接辽帝时会使用,以此彰显身份。渤海乐在唐代就已经传到中原和日本,入辽后更是成为辽宫廷乐的组成部分。在宗教信仰上,渤海族信佛教,渤海国未灭之前亦有“佛国”之称,其对佛教的崇信程度可见一斑。在渤海族聚居的辽东地区建有大量佛教建筑,其僧人可能受某些渤海习俗影响,会带有不符合佛教教义的行为。[25](P139-143)《松漠纪闻》书中写道,渤海妇人皆十分悍妒,故其人严格固守一夫一妻制,多妻现象为社会所不容,至辽朝后期,在与汉族杂居过程中,渤海人几乎已经完全接受汉族风俗影响,俨然若汉人矣。渤海人不仅与汉人通婚,还与契丹等其他民族通婚,大大促进了各民族融合。

契丹、奚、渤海等民族在同汉族交往融汇的过程中,不仅不断吸收汉族思想文化之长,还保留了本民族风格,并用自己独特的特点使部分汉人也受到感染,各民族之间呈现出思想文化交融发展的欣欣向荣之景象。

三、“多元一体格局”之形成是历史的必然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26](P3)中华民族的产生有多元起源,不管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甚至在北方的辽东地区都有早期人类活动的身影,各个地区自然与社会环境天差地别,却又在不断交流往来中产生出千丝万缕的联系。经过夏、商、周三代融合奠定华夏族形成的基础,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关系的一系列变革,以及中国境内华夏与蛮夷戎狄之间各种形式的交融,至秦统一六合,各族之间凝聚融汇之势了然。汉朝时,“汉人”一词首次出现,至此,中华民族有了强有力的凝聚核心。其后虽经历过两次“南北朝”的分裂与对峙,但此过程中亦不乏如唐太宗一般对各族爱之如一的君主出现。辽宋、金宋之间的对峙关系被一些史家称之为“第二次南北朝时期”,与第一次南北朝时期相比,由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的辽、金政权在对峙中俨然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一方,他们逐步打破“分华夷、别内外”的狭隘民族观念,对于入居中原建立政权者皆视为华夏。譬如,契丹族作为辽朝统治民族,在效法汉制的前提下,对待各民族皆能做到“因俗而治”“因区域而治”,在各族保留民族特性的同时,于杂居交往中不断围绕汉族发展着、凝聚着,无论是在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层面皆出现新景象,既有契丹、奚、渤海等族为汉族文化感染而表现出诸多类同于汉族的情形,亦有少数民族以其独特的文化影响着汉族人民的情况。经济上,农耕与定居对游牧民族的影响甚为巨大,直接影响其社会形态的进步,契丹族等北方游牧民族逐步告别四处为家、随遇而安的不稳定生活,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后又在彼此交往中习得更多手工业生产技术,为进一步发展商业、兴建城市打下稳固的经济基础。文教与人才方面,辽朝以“尊孔崇儒”为治国方针,自建国起就实行一系列措施,借助汉族优秀绵长的历史文化积淀来提高境内以契丹族为首的各民族的思想文化水平,不仅在五京及各府、州、县开办儒学教育,还为招揽汉族治世人才开办科举,将一大批兼具胆识与学问的汉族士人团结在统治集团内部。儒学教育使辽朝治下各族人民自上而下兴起了对儒家文化的学习与认同,为已积淀千年的儒家思想文化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民族间的交流融汇不仅仅是生产方式上相互影响,文化作为更加隐形、稳固的内核在其中的作用更为重要。共同的思想意识与文化认同是各族凝聚的内核中心,辽朝“尊孔崇儒”的举措无疑凝聚了各民族的共同意识,以至于在辽后期俨然形成与中华几无二致的各民族水乳交融之景象,为元朝进行彻底的统一做铺垫,也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诞生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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