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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及与环境变迁关系研究

时间:2024-08-31

陶继波,崔思朋

(1.内蒙古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2.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所谓“套”,是指地势弯曲的地方,“套者,系指地形之曲折处”[1](P7),所以河流的弯曲处即称为“河套”。河套的称谓是从明代开始使用的,“河套本中国地,古未有河套之名也。自明筑河套、榆林之长城,弃其地于外,而河套以名”[2](P367)。其实在“弃地”之前,“河套”一词在明代就已有人使用,但不会早于景泰元年(1405年)太久。[3](P3)景泰之后,“河套”之名屡现于史书之中。成化十年(1474年),延绥巡抚余子俊筑起一条东起清水营(今陕西府谷县境内)、西抵花马池(今宁夏盐池县境内),全长近八百公里的长城(当时叫边墙),放弃对长城以北和黄河以南之间地区的管理,即所谓的“弃套”,“河套”一名从此被世人所熟知。[4]河套自此成为南以明筑长城为界、东西北三面距河的一个特定的地域概念。

关于河套地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河套的范围,包括贺兰山以东、阴山以南、吕梁山以西、明人所修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这也是明清时期河套的最初概念。以今天的行政区划来说,包括宁夏自治区的银川平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后套一带、伊克昭盟的全境、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以及陕北长城以北地区,总面积二十多万平方公里;狭义河套则仅限于广义河套的一小部分,即今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以东、乌拉特前旗西山嘴以西、狼山以南、黄河以北的后套平原。本文所涉及的河套地区即为狭义河套地区。其地在清末以前一直分属于不同的旗,河套平原的腹地是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俗称达拉特旗)、右翼后旗(俗称杭锦旗)牧地的一部分,乌加河以北和东部三湖湾地区属乌拉特三公旗,其西部现磴口一带则归阿拉善厄鲁特旗管辖。光绪二十九年(1903)后,其地设五原厅。

河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于典型的黄河冲积平原。由于有黄河贯穿其境,而且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提供了丰美的灌溉水源,再加上河套地区土质肥沃,光热条件好,其地很适宜农业的发展,这也即清代以来河套地区成为重要垦区的关键所在。从秦汉两代起,河套地区就开始引黄河水发展灌溉农业,此后至明末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时断时续,或兴或衰,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都很不平衡。但在元明以后的几百年里,蒙古族成为河套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因蒙古族为游牧民族,河套地区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已经不复存在。到清代,随着内地汉族农民大量持续地涌入,灌溉农业再度出现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并在清中后期掀起了一股开挖渠道、广辟良田的热潮,由此奠定了今日河套地区平畴相望、渠系密布的基础。[5](P150)

一、清代以前河套地区移民及土地开垦

在中国古代,农业和畜牧业是先民们的两项基本生产活动。由于两种生产方式的不同特点及其所依托的不同地理环境,形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农牧关系的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在地域上的分离,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的分工明显,但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也存在交叉之处,在地域组合上也即被称为“农牧交错地带”,而河套地区正处于这一农牧分界线的前沿核心地带。在清代之前,中国古代史上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的交叉、争夺无不在这里展开,从而使得该地区的农业开发呈现出了一个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即随着政权的变更而间续间断。

(一)秦代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河套地区由于有黄河贯穿其境,而且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提供了丰美的灌溉水源,再加上本地区土质肥沃,光热条件好。因此,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这里就开始了移民活动,“汉族之占领河套,盖自战国时始”[6]。战国时,河套地区为林胡、楼烦等游牧民族的活动场所。到公元前300年,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后,河套地区被纳入赵国疆域。[7](P410)为了开发这片地区,巩固北部边疆,一批移民从赵国中心区迁入这里,并在其地设置了九原城等。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由内地向边疆的移民活动之一。[8](P45-46,522)这些移民到来后,是否进行过农业开发还没有史料证明。后该地又被匈奴占据,成为其游牧之地。

有据可查的河套地区农业开发是在秦始皇时,“后套垦殖始于秦”[9]。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三十三年(前214年),派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四十四县(一说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阳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10](P223)。当时称之为“新秦中”,即今乌加河以南整个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据学者估计其移民数量应有2万多户,10余万人。[8](P71)三十六年(前211年),又迁中原民人3万户于北河(今乌加河)、榆中(今鄂尔多斯高原北部),并拜爵一级,以鼓励移民垦殖。

此时河套地区被称为北假,“用现在的地理来说,北假就是内蒙古五原、临河诸县所在地的后套”[7](P787)。由于所迁来的内地汉族人民均以农耕为业,耕田种地,收粮获物是他们的主要谋生手段。因此他们被迁入套,必然要以垦荒耕耘来维持生计。同时,这里距秦王朝的统治中心千里之遥,驻扎在此的几十万军队和贬谪于此的官吏之给养,除一部分从内地转运外,剩余的还需在该处就地开荒辟田以供给,因此这时期河套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农业开发,“此为河套垦务开始时代”[11]((卷中,垦务沿革纪略),从而拉开了河套农业开发的帷幕。自此以后,随着秦末农民起义的爆发,天下大乱,匈奴复南下占据了这一地区。

(二)两汉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河套地区农业史上灌溉农业第一次获得大规模发展,是在西汉时期。西汉初年,由于经过秦末农民大起义和楚汉相争,经济受到极大破坏,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是恢复经济,稳定社会秩序,一时无力顾及河套。汉文帝时,晁错针对北部边防空虚,建议“先为室屋,具田器”以“募民徙塞下”[12](P2286-2287)。被汉文帝采纳并实行,但未收实效。此后,经过七八十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时,西汉的经济已经恢复,并得到极大发展,国力强盛,于是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北部边防上来。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派卫青等出击匈奴,一举收复“河南地”,在该地区设置了朔方郡和五原郡,管辖着今西至巴彦淖尔盟河套和伊克昭盟杭锦旗一带,东到包头和东南沿黄河两岸。其中仅朔方郡下属的10个县中,有4个县就在河套范围以内。

这时,已具备了移民实边的各项条件:第一,大规模用兵匈奴,开拓了疆域,需要移民实边;第二,这时期土地兼并盛行,无地农民增多,有民可移;第三,诸侯王经过景帝、武帝的削藩,势力已被剪除,实同郡县;第四,国家富足,有足够的财力供应人民的生活费用。[13]因此,军事占领之后,继之而起的便是大规模的移民垦荒。是年夏,即由政府招募十万农民到朔方郡开荒种地。元狩二年(前121年),又征发数万人在朔方垦种。最后更是于元鼎六年(前111年)派遣60万戍卒轮番到朔方等郡“开田官”屯田。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秋天,又遣发犯人在五原一带屯田。到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时,朔方郡已有户34,338,人口136,628。[14](P34)可以说,当时的河套地区已成为“戍边郡”(移民实边)政策接受移民最多的地区之一。[15]

在国家的大力组织、鼓励和支持下,在不计成本地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下,内地的自耕农、贫民以及罪犯和奴隶,源源不断地来到河套这个原本人口稀少的地区,为开垦农田、兴修水利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在政府的组织下,他们在河套地区开挖渠道,引水灌田,“朔方亦穿渠,作者数万人,各历二三期,功未就,费亦各巨万十数”[10](P1424-1425),“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10](P1414)。这是目前正史对河套地区兴修水利的最早记载。政府还就地给垦种和兴修水利的民人提供铁制农具和施工工具,在今磴口县补隆淖附近的汉代古城“临戎”曾发现制铁遗址,这些铁作坊显然是为当时戍边制造兵器和农垦水利服务的。西汉在河套地区具体修过哪些水利工程,由于“历史上关于当时灌溉工事的记载很少,偶有记述,也很简略”[16],已经很难知道了,但从“作者数万人”的规模来看,当时兴修的灌溉渠道当不少,规模亦当不小。

在古代,农业的发展程度总是和灌溉状况联系在一起的,水利的发展意味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的发展则标志着经济的繁荣。因此随着水利设施的大规模兴修,河套地区的农业在西汉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并由此逐渐成为汉朝的重要农垦区和塞上边郡的重要粮仓。汉宣帝时曾一次送给匈奴呼韩邪单于3.4万斛粮食,据说就是从河套境内窳浑、临戎与三封一带农垦区调运的。[7](801)关于史料中对河套农业开发的记载,考古发现也证实了这一点。1963年春,我国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率考古工作组深入乌兰布和沙漠进行科学考察,结果“十分惊奇地遇到了至今还埋藏在这里的大量古代人类活动的遗迹”。在据此撰写而成的《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一文中,侯仁之等人认为“以汉代朔方郡的设置为线索,结合有关的历史文献加以考察,不难断定朔方郡西部临戎三城初建的时候,现在的乌兰布和北部一带地方,非但不见沙漠踪影,而且还成为汉族移民屯垦的重要地区”[17]。

此外,陈桥驿在其所著的《水经注研究》一书中,也肯定了西汉时期河套地区农业实行水利灌溉,认为在窳浑县古城东北面且拥有700平方公里水面的屠申泽“在西汉时代为一个繁荣的边疆垦区提供灌溉的大湖”,“屠申泽西南沿岸是窳浑县,窳浑县以南约二十公里是三封县,窳浑县以东约三十余公里是临戎。三个县治建立在这样一个范围并不很大的地区内,说明这个垦区的农业生产是很发达的。……这个垦区农业生产的发达,实际上也就说明了屠申泽的重大作用”[18](P73-74)。由此可以认为,西汉时期河套西部地区建有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可以说是河套水利开发最早的实证和先声。可惜这一灌溉农业区在西汉末年新莽以后,特别在东汉以后,由于边疆不宁和汉族移民内迁而逐渐衰落,以致毁弃,并引起大面积土地荒漠化。

(三)北魏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北魏时,河套地区的农田水利重新获得发展。北魏以少数民族政权统一北方,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统治者注重农业生产,于是“五原”地区(包括河套在内的以东,阴山以南,包头以西和达拉特、准格尔等旗地)的屯垦活动就开展起来了。394年道武帝北巡时,“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河套之北)五原,至于固阳塞外”[19](P26)。天兴元年(398),又从山东各州郡迁徙大量人口到“五原”等一带屯田。由于五原一带原来就有一定农业基础,再加之实行计口授田,规定把每年收获所得按比例分给屯田人,大得人心,河套地区的农业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景象。

随着屯垦事业的发达,农田水利也开始兴修。太和十二年(488),魏孝文帝“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灌溉”[19](P164)。次年,又“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灌溉,遣匠者所在指授”[19](P165)。六镇是北魏在北部沿边设置的六个军事据点,当时河套地区归沃野镇(故址初在今磴口县河拐子古城,后迁至今乌拉特前旗苏独仑乡根场古城)管辖,也修建了不少渠道。在其东部今三湖河平原中下游地区,有条岔流被作为干渠来引水灌溉,在岔流北侧开挖了不少小渠道,南北灌溉农田长达10公里。而河套西部的今磴口县协成与杭锦后旗头道桥之间的地方,则从黄河上开挖了一条东西向的支渠,其灌溉规模也是不小的。[20](P39-41)

此后,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河套地区或为战场,或为少数民族游牧,农田垦殖活动无形中停止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可以说就是当时河套地区的真实写照。直到隋唐时期,随着全国的统一,河套地区的移民屯垦活动才再次恢复。

(四)隋唐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

隋开皇三年(583年),朔方总管赵仲卿在河套地区大兴屯田。开皇五年,在其地置丰州(后改称五原郡),领九原(今乌拉特前旗境内)、永丰(今临河市境内)、安化三县,辖有今整个河套地区,时有户2,330。[14](P63)

唐代,河套地区成为防御漠北游牧民族侵扰的前线。为就地解决驻军的军粮问题,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起,开始招募内地汉人迁入河套屯垦,并于是年在河套地区设置丰州(治所在今五原县南部),领九原、永丰二县及天德军、西受降城、中受降城,辖有今河套地区及土默特平原,时有户2,813,人口9,641。[14](P68)此后,随着屯垦人数的增多以及屯垦规模的扩大,河套地区的农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大量良田被垦辟出来,每年收获的粮食可高达四十余万斛,河套地区遂成为当时唐朝最重要的屯田区之一。而且这一时期,河套地区的灌溉事业也极盛一时,其标志就是大型渠道的开挖。史籍中明确记载开挖的灌溉渠道至少有三条,即陵阳渠、咸应渠、永清渠。这三条渠道,“溉田数百顷至四千八百顷之多,岁收谷四十余万斛。边防永赖,士马饱腾,自来经营塞北,未能与之京(竞)也”[21](P333)。能灌溉数百顷地的渠道,约相当于现在的斗渠;浇地千顷的,相当于今日的支渠。由此可以看出,当时河套地区的水利灌溉规模还是相当大的。

唐以后,历宋、辽、金、夏,河套地区一直被党项族占据,元明时则成为蒙古族的游牧地,河套地区因“忽夏忽夷,故垦务不振或中断”,该地的渠道亦“因年久失修,亦渐湮没,遗迹无存”[9],“其地仅为游牧之场,更不知渠务之利矣”[22](PE1)。到清朝,该地区大规模开渠辟地之事再度重现,且延续至今。

二、清代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

从清初开始,清廷对内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开垦蒙地。直到光绪二十七年以后,才由官府出面组织进行开垦,因此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前,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均属于私垦,即流入此地的内地农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汉族地商)向蒙旗王公租种土地进行垦殖,租地时缴一定租金,垦熟后每年向王公贵族或地商纳一定地租,不用向清廷缴纳田赋,是为私垦。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清廷向内蒙古地区派出了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负责办理绥远和察哈尔各盟旗的垦务,河套地区由此进入官垦阶段。

(一)顺康雍时期——农业经济的再度出现

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是随着内地汉族移民的到来而兴起的。顺康雍时期,虽然清廷对蒙古地区已实行封禁政策,“对于汉人私垦蒙荒,极端禁止”,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封禁政策在河套地区效果并不明显,反而是“私垦日多”[22](PG1)。早在清军入关之初,该地即已有内地沿边汉族农民前来垦种。当时一些在山西、陕西等地进行抗清斗争的汉族人民在反抗失败后,为了躲避清军的缉捕而北上,来到河套地区“耕稼其中”[23](P81)。与此同时,北方黄河流域各省,由于受明末长期战乱的蹂躏,社会经济遭到严重摧残,大量农民纷纷破产,并形成了“竟无归所”的流民群。迫于生计,“于是口内贫民时时有溢出者”,“春出秋归”来河套地区垦荒谋生。[24](P2273)河套地区的农业经济再度出现,尽管规模非常小。此后在康雍时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内地农民继续向河套地区流入,河套地区的移民数量较前有所增加。

这些内地农民多在离蒙旗王府较远的黄河支流岔河沿岸落脚,其中以缠金地(今临河区西部,约在新华镇、狼山一带)附近尤为集中。这时期河套地区仍无农田水利可言,“当时虽有私垦之禁,而春种秋归之习依然,惟仅就河引灌,水渠之利未能大兴”[25](P589)。因此这些农民只能在黄河各支流岔河河水漫过的地方,选择不甚干旱的滩地进行农田垦种,并且有水则种,无水则转徙他处,流动性很大。

(二)乾嘉时期——土地开垦的初步发展

乾隆时河套地区的地理环境向着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发展。清初歧分为南北二支的黄河,到乾隆时已改行南道,北河则渐至淤塞,不但淤出大量肥田沃壤,而且还提供了利用河水灌溉农田的可能性,“后套平野面积骤广,而地质肥沃,故道河渠,天成河堰。山陕之民,争相佃种”[26]。与此同时,随着黄河改道趋势的日益明显以及北河的渐趋淤塞,河套地区的用水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此前,来该地垦荒谋生的汉族农民仅挑择不甚畏旱的地方,播种糊口,尚不知开渠溉田之利。后来他们中的一些渔民看到黄河及其支流“流势缓慢”,洪水漫溢之处,土质肥沃,可以耕种,于是便“于近河处,以桔槔取水浇田,试行种植,大适其利,于是来者日众”[27](P33)。这在清代河套农业开发史上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此后,不仅达拉特、杭锦两旗所属土地被大批内地农民垦荒耕种,而且连乌拉特三公旗也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即将黄河沿岸牧地私租给内地农民耕种。乾隆五十七年,又允许佃种五年。[28](P14370—14371)

随着冲破封禁私自流入河套地区的内地汉族农民的日益增多和土地开垦的发展,河套地区的统治机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清廷为了加强对其地汉民的统治,于乾隆八年,将河套地区改隶于萨拉齐厅,归其遥制。这说明此时河套地区的汉族农民已有一定的数量。

乾隆以后,旅蒙商人也开始进驻河套。这些来河套做生意的,多系毗邻的河北、山西、陕西等省的商人,起初多以包头为据点,在河套开设商号,后来有的旅蒙商就在河套定居经营,逐渐发展成为很强大的商业高利贷势力,并与蒙旗王公等上层势力结合起来,开始投资租种和分佃土地。这些挟带着大量商业资本的旅蒙商的到来,为日后河套地区水利建设的兴起与发展创造了条件。于是在道光时期,河套地区再度出现了农田水利工程,这使得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真正获得了快速发展。

(三)道光至清末放垦之前——土地开垦的快速发展

道光年间可以说是清代以来河套地区兴修灌溉渠道的起点。道光五年(1825年),旅蒙商甄玉、魏羊利用原有天然河流刚目河开挖了清代河套地区最早的一条人工干渠——缠金渠(后改名为永济渠)。缠金渠的修建,使河套农田水利由过去依靠天然河水漫地和筑坝挡水一跃变为人工修渠浇地,由单纯的靠天吃饭变为人力控制自然。“由于在后套地方开通渠道,实行灌溉农业,对于缺雨地带的农业发展贡献很大,更促使春来秋去的季节性农民定居下来”[29](P259),从而拉启了清代以来河套移民与开垦土地高潮的帏幕。缠金地由此成为清代河套平原上除乌拉河以外第二个新辟的垦荒开发区域。以致到道光八年,清廷下特旨:开放河套缠金地,给地商耕种5年,并令达拉特旗、杭锦旗也将所属河套地节次开垦。[30]道光十四年以后,河套地区已呈现出“相沿部文而承种者有之,由台吉私放者有之,由各庙喇嘛公放者有之。开垦颇多,产粮亦盛”[28](P14375-14376)的景象。

此后,随着道光三十年乌加河的淤断以及洪水涌流而下形成许多天然小河岔流等自然条件的变化,河套地区渠道的开挖变得十分有利,“数百里间极易开渠,足资浸灌”[31](P3)。再加上河套地区凡河水所过之处,尽成膏腴。在此种地,有非常好的收获 。这些都极大地刺激了河套地商开挖渠道以获厚利的积极性,“凡来套种地者,甫经得地,先议开渠,支别派分,各私所有”[31](P1302)。于是继道光时开挖缠金渠之后,咸丰年间,众地商又集资开挖了合少公中渠、长济渠、刚济渠。

随着来河套开渠种地的地商和农民逐渐地增多以及渠道的大量开挖,河套地区在道咸年间出现了农民“愈聚愈众,开渠垦地,几同秦晋”的“极盛”局面。[32](河套垦务调查记·后套)缠金地一带逐渐形成了以48家商号为中心的48个村落,每个村落各开田地数十顷至数百顷不等,包租蒙旗垦地连阡接垄,其中仅缠金渠一渠每年就可灌地三四千顷,收获的粮食高达数十万石。不仅缠金地如此,就连乌拉特三公旗到咸丰三年(1853)时,也已陆续私租地亩数十处,每处宽长百十里或数十里。当时整个河套地区垦殖规模之宏伟,由此或可窥见一斑。

同治以后,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由于当时众多地商或独力,或集资共股,竞相开渠,“凡来套种地者,甫经得地,先议开渠,去别派分,各私所有,往往一渠所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而已成之渠又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其流动充满而洊至溉田千百顷者,良非易也”[31](P1302—1304)。就是在这样“父子相代,亲友共营”的努力下,河套地区在贻谷放垦前共有大小干渠56条,并最终整合成以永济渠、刚济渠、丰济渠、沙河渠、义和渠、通济渠、长济渠以及塔布渠等八大干渠为骨干的渠系网,总长度为1543里,共有支渠316道,灌溉面积达1万多顷。[23](P89—91)这些干渠大者灌溉千顷以上,小者灌溉几十顷至百顷以上。农业耕作环境的改善,无疑扩大了对外来人口的引力场和容纳度。

由于以上诸种因素,河套地区在光绪时期迎来了它开渠辟地的高潮。当时杭盖地东西320多里,南北70-80里之内,到贻谷放垦前,私垦的土地已经过半,鳞次栉比,在此耕种的农民尤多于其他各处。[31](P171)可以说,至此,河套地区的灌溉农业已初具规模,并呈现出“晋、秦、燕、豫贫民争趋之,日操畚锸者常数万人,岁获粱谷至巨万,馈送口内不可胜计。茫茫荒野,至是乃村落云屯,富庶过于府县”[33]的繁荣景象。

(四)清末放垦后的土地开垦

由于清末中国北部边疆危机的日益严重以及清王朝财政的日形短绌,在朝臣外官的多次奏请以及时人舆论的普遍呼吁下,清廷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下诏放垦山西口外蒙古牧地,任命贻谷为蒙旗垦务督办大臣,主持绥远及察哈尔地区的垦务,从而揭开了清末全面官垦的序幕。

贻谷办理西盟垦务,主要是在河套地区,因为“伊克昭盟杭锦、达拉特两旗与乌兰察布盟乌拉特西公旗所报地亩皆座落后套”[31](P1307),可以说该地区是西盟垦务中的精华所在。在光绪三十二年之前,河套地区的土地放垦主要是在杭锦旗和达拉特旗。

光绪三十年,经勘验,最终确定杭锦旗的放垦范围是:东至达拉特旗地界,西至王文善旧渠,北至达拉特旗地界,南至黄河,东西长二百三四十里,南北宽十几里至九十里不等,边宽中窄,约有耕地1000余顷。同年十二月,继报垦中、东两巴噶地之后,杭锦旗又报垦了王文善渠以西、黄土拉亥河以东的西巴噶地的数千顷土地。实际勘收的范围是:东至蓝锁渠,西至黄土拉亥河,南至黄河,北至达拉特旗地界,东西宽五至三十里不等,南北长九十余里,约有耕地五六百顷。这样杭锦旗黄河以北的河套地方大部分被报垦,其中报垦地内的召庙香火地,由垦务局按召庙规模大小分别划留。到光绪三十一年二月,贻谷正式提出杭锦旗报垦地押荒与岁租征收与分配章程。至此,杭锦旗的土地报垦告一段落。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贻谷派人勘收达拉特旗指交的四成地。二十九年三月,四成地全部丈量完竣,经实地丈量,原报垦土地2000顷内除沙碱、道路各项不能耕种外,实收净地1235顷,尚少765顷,贻谷令达旗再指交地,以补齐2000顷之数。后达旗从河套长胜渠渠口一带土地中补交了1420顷净地,因该地是补四成地之不足部分,所以称其为四成补地。四成地位于萨拉齐厅境内,四成补地则完全在河套地区。此外,达拉特旗还报垦了长胜渠与缠金地等地段的永租地。此后不久,垦务局便选派员司到河套大有公、缠金、蒙格兔、隆兴长与黄恼楼等处分设局所,勘丈了这些地段上的土地。

此外,乌拉特西、中、东三公旗也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将所属河套地区的什拉胡鲁素、红门兔等地报垦,河套地区的土地放垦就此告一段落。

这些土地报垦后,主要是由西路垦务公司承领转放。杭锦旗和达拉特旗等将土地报垦后,垦务公司先向垦务局承领土地,按等则交纳押荒银,然后再把承领来的土地转售、转租给诸多大大小小的地户,从中坐收地价。

三、河套地区人口及耕地数量的变化

清代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也给当地的人口数量及农业发展带来了影响,直接导致了农业人口数量的增加及耕地面积的扩大。

(一)人口的变化

此时期河套地区人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人口的增长,清代河套地区的移民及土地开垦,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批汉民涌入蒙地,使河套地区人口数量激增。

清末蒙地放垦一改以前的蒙旗“私招私垦”,将蒙地开放纳入了官为丈放一途,标志着清朝蒙地政策的根本性转变,由内地通向口外的大门被彻底打开了。从此,汉族北出塞上再无禁令,大大加快了移民进程的速度。“光绪末年,蒙地放垦,口内贫民,接踵而来,遂至后套一带,筑室耕田,俨同内地。”[22](PJ1)内地向河套地区的人口流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北方各省百姓纷纷携亲带友前往垦种,经久不息,络绎不绝。“自开办垦务后,浚渠开地,谋生之路日广,该客民等或携亲属,或约乡朋,襁负而来……约计每岁入境之数……三四千人”。其中仅从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下旬到二月中旬,直鲁豫等几省农民“日或二三百人,或四五百人,结伴成群……赴套以自求口食……考之入境者,已在二万以上,而项背相望络绎于道者,方兴未艾……为历年所未有”[31](P33)。这段描述虽未免有些夸张,但至少说明自开放蒙地后涌入河套地区的内地百姓的确为数洋洋可观。

随着口内农民赴后套者以“数万计”的高速增长,清廷于光绪二十九年四月,以河套地区“垦地日广,人民日多”等理由,将该地从萨拉齐厅分析出来,另设五原厅,专门管理伊克昭盟之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兰察布盟之乌拉特中、东、西三旗的汉族农民村落。人口规模历来就是府厅州县设置必备的依据,而河套地区从开禁到设厅,仅短短一年半时间,其人口数量就已达到了设置行政区的标准,固然此前人口即不少,但从中也可想见当时内地人民大量来此的情景。

据《五原厅志稿》记载,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原厅所属河套地区8乡259个村庄,正式登记注册的常住人口已有5,970户,达27,749口。[30](卷下,食志)苍茫广漠的荒原草地开始呈现出一片阡陌相连、村落相望的繁荣景象,“河套数百里间,渠利畅兴,田庐相望,有成邑成落之象”,以致当时甚至有朝臣建议清廷在河套五原地区建省。[34](P188-189)这些来河套地区定居垦种的移民,其地理空间来源在传统的山陕籍人民的基础上,已有所扩大,直隶、河南等地的百姓也不远千里来此谋生。“汉民来此谋生者,以晋之保德、河曲,秦之府谷、神木等处人为多;其次则直隶之大名、开州、河南之滑县人。”[31](P33)

进入民国之后,根据《绥远省农业调查》中的统计,民国时河套地区的农户比重分别为:安北设治局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0%、五原县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5%、临河县的农户占总户数的85%。[35]通过这一数据可以发现,至少在清末时,河套地区的农户就已占据了绝对优势,远远超出了蒙古族人口。到1931年,据时人调查,整个河套地区共有人口24,030户,133,267口。其中,五原县有4,881户,53,688口;临河县有14,850户,56,780口;安北设治局有4,299户,22,799口。[22](PB1)在移民地区进行人口调查,最困难的就是如何确定常住人口。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新来的移民通常是在秋收后返回家乡,明年春耕前再来,“春出秋归”。一部分人是单身外出,家眷还在原籍。由于缺乏史料,我们至今尚不知道当时确定居民的标准是什么。上述1931年的五原县人口53,688人,竟然比1925年的人口53,686人仅多2人。临河县人口56,780人,也仅比1929年的56,593人多187人。而安北设治局人口22,799人,反而比民国1930年的28,016人减少了5,217人。[21](P1738)

总之,清代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经历了由私垦到官垦两个阶段。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通过开发水利来发展农业成为其独有的特征。在私垦阶段,地商及普通汉民在开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速了地区农业的发展。随着清末官垦的实行,大批汉民涌入,进一步促使了河套地区土地的开发,使其逐渐成为北方重要产粮地区。同时,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直接导致了该地区人口数量的增加,蒙汉民族杂居,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习俗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耕地面积的变化

对于清中前期河套地区土地开垦数量的统计,在史料中并无明确提及,多是论述内地汉人进入河套地区开垦之情形,如康熙三十年(1691年),山、陕北部发生严重灾荒,清廷为缓和社会矛盾和保证清军西征准噶尔部时的粮草供应,鼓励这些地区的灾民移居口外发展河套农耕。[23](P82)于是“在康熙时代,为了军事的目的奖励开垦,由中国本部(内地)来的汉族农民进入此地区(河套地区)”[36](P11)。

对于河套地区土地开垦数字的调查、统计等多在清后期,也即光绪朝之后,但建立在前期所开垦土地基础之上的继续土地开垦及土地数字的调查,也基本上涵盖了终清一代河套地区土地开垦的情况。

光绪二十八年贻谷到任后,在归化城先后设立了垦务大臣行辕、行辕文案处、收支处和督办蒙旗垦务总局,并在各处设立了丰镇宁远垦务分局、察哈尔左翼垦务总局、乌伊两盟垦务局以及各旗垦务分局等,并组建了西路垦务公司,负责放垦事宜。

关于西路垦务公司放地亩数的具体情况,可参阅以下各表。

表1 杭锦旗光绪三十二年度丈放地亩数表

资料来源 梁冰:《伊克昭盟的土地开垦》,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0-71页。

表2 杭锦旗光绪三十三年度丈放地亩数表

资料来源 梁冰:《伊克昭盟的土地开垦》,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0-71页。

表3 达拉特旗永租地租放亩数表

资料来源 祁美琴:《伊克昭盟的蒙地放垦》,载《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四辑,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表4 杭锦旗光绪三十一年短租亩数表

资料来源 梁冰:《伊克昭盟的土地开垦》,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0页。

垦务公司主要包揽承领大片新报垦的荒地,对于小片的历年私垦地,则是由垦务局重新丈放,如果与原报地相符,地户交纳完押荒银即可继续耕种,交不起的则将地收回转售。到了清末,河套大部分地区的土地已被开垦,进入民国后河套地区的放垦地已呈现为插画式的分布状况,如下图所示。

图1 河套垦区图

注释:1、东西巴噶地;2、杭旗旧垦地;3、达旗赔教地;4、达旗河套地;5、隆兴长街基耕作地;6、河套巴噶地;7、五原城基地;8、达旗永租地;9、四成补地;10、四成正地;11、长塔等渠地;12狼山湾图密淖地;13、新收乌拉地;14、西公旗后套地;15、什拉葫芦地;16、葛鲁召地;17佘太召地;18、王幼女子地;19、大佘太地;20、小佘太地;21、乌兰以力更地;22、古拉板朝皖地;23、五大村地;24、三湖湾河北地;25、三湖湾中滩地。A、达拉特旗;B、杭锦旗;C、乌拉特中旗(中公旗);D乌拉特前旗(西公旗)

图片来源:[日文]菊地杜夫:《オルドス漢人植民史(后套篇)》,载蒙古善邻协会:《内陸アジア》第1輯,第74—75页,东京生活社1941年。

虽在清末河套地区土地放垦过程中出现了抗垦运动,如光绪二十九年,贻谷强行逼迫杭锦旗放垦的同时,该旗蒙古官员与牧民再次发出了反对放垦的声音,“据本旗札兰八名、长史一名原呈内称,我们各管各苏木所以蒙众奴仆同声喊诉……点验该旗黄河北边游牧草场,藉威惊世,以致寺庙人户、老少男女实属可怕,若至明年春季再来任意开垦,我们黄黑众奴仆等身命之地,与其劝解,不如预先将地方游牧占据住处,以防丈量地步”[37](P34)。在贻谷的强行放垦与杭锦旗贝子的最终屈服下,蒙古牧民反对的声音虽然被完全淹没了,以后却以形式不一的实际行动来无声地抗议着。因此,虽然存在抗垦行为,但是在清政府强压及社会生存压力的逼迫下,移民及土地开垦始终大量出现是导致清代河套地区自然环境及社会发生变迁的关键。

四、清代以来河套地区环境危机及自然灾害

随着清代以来河套地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土地的大肆开垦及破坏,河套地区的环境问题也随之出现,自然灾害也随之频繁与剧烈。

(一)环境危机的出现

随着河套地区农田的开辟、水利的兴修以及引黄灌溉的发展,河套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生态环境危机,主要表现为土壤盐渍化趋势的日益加剧,“查河套水利之区,尚有一盐碱性过重问题”[22](PE29)。

河套地区土壤盐渍化的现象非常普遍,西部磴口、杭锦后旗一带,由于地下水较畅通,含盐量较少,且土壤大部为轻砂壤土,自然排泄好,因此,土壤盐渍化相对较轻。至中部临河到五原一带,则由于地下水流速缓慢,矿化度增高,除耕地普遍发生盐渍化外,草甸盐土、蓬松盐土与耕地相间分布。五原以东,盐土面积增多,而且潮湿盐土面积更多。在乌梁素海周围地区及狼山下的乌加河两岸,分布着大面积的潮湿盐土。

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土地盐碱化的成因主要有三种:(1)引水自流灌溉,导致地下水位上升超过其临界深度,使盐分通过毛细管上升,聚集地表;(2)利用高矿分度的水进行漫溉,盐分滞留地表;(3)开垦利用具有积盐层的底土。[38](P261)这三种成因在河套地区都程度不同地存在。

河套地区的土壤本身就微带有碱性,“后套地味,大率含有碱性,不过各地碱性之轻重微有不同”[39]。据1936年时人对河套地区土壤PH值的研究,当时五原县觉民乡地表16厘米以上的土壤层中,PH值为8.56,五原屯垦试验场24厘米以上地表土中,PH值为8.20,均为碱性土壤。[40]而且灌溉引用的黄河水也含有一定的碱性,“河水带有盐碱性,亦一难题也”。河套地区浇灌的黄河水,按时间的不同共分为六种水,其中的春水(清明前后的黄河水)和冬水(立冬前后的黄河水)均含有碱性,“至于春水,多无人肯用,因水质带碱性之故。冬水亦然”[22](PE7)。

但上述两因素在河套地区土壤盐碱化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其形成的根本原因还是河套农民对农田灌溉的不得法。河套平原灌溉渠系不健全,很多渠道都是利用天然河流故道、濠沟,因势利导而成,开一段,用一段,在干渠以下缺少下级渠道及田间工程,有的甚至在干支渠上直接开口浇地。由于灌溉方法的简单,往往对所开耕种的土地采用最原始的灌溉方式——开口漫灌的方式,“本处居民不习灌溉之法,当一绝大之平原普遍放水,乃至低洼之处深已数尺,高处尚无涓滴”[41](P265-266)。再加上河套地区又地势平坦,排泄不佳,而且配套的排水、退水设施又跟不上,“至于退水问题,则各渠自有退水道者甚少”。结果造成耕地长时间在水中浸泡,使得下层土壤中的盐碱成分沿土壤毛细管上升到地表,“每当灌溉过量之时,遂将土壤下层之盐碱引于地表,俟水分蒸发,则显白色或黑色硬皮层”,于是就造成了河套地区耕地的大量盐渍化。[22](PE29)

土壤盐渍化后,因含有较多的可溶盐分,土壤盐溶液浓度增大,在这种土壤上的作物,不是死亡就是生长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植株矮小,产量和质量低劣,因此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据资料显示,河套地区盐渍化的耕地每年都以不同的速度增加着,1964年盐渍土占灌溉面积的31.6%,1973年上升到58%。进入1981年以后,随着河套地区进入有灌有排的新阶段,耕地盐渍化面积开始保持基本稳定状态,但仍占50%以上。可以说,土壤盐渍化已成为河套地区最大的生态危机。因此,改良盐碱土,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是河套地区平原农业生产上急需注意的问题。

随着河套地区逐渐被开垦,当地自然环境也发生了变迁,主要表现在由草原、林地等原初自然景观向耕地的过渡,也有部分地区出现了荒漠化。观今日河套地区的自然环境,从地形上看,该地主要由平原和沙丘组成,其中又以平原为主。如今日的乌兰布和沙漠,分布在河套的西南部地区,包括磴口县的大部分地区,杭锦后旗的西南部,面积已近3400平方公里,占河套平原面积的21.4%。乌兰布和沙漠的形成及面积的扩大与清代不合理的土地开垦及人口迁移直接相关,且该沙漠存在至今,未能得到有效治理。

(二)自然灾害的多发

河套地区灾害多发,尤其是因移民及土地开垦而导致环境破坏的加剧更加激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频次与强度,终清一代河套地区自然灾害发生频次较多,且前期少于后期,尤其是民国时期河套地区自然的发生更加频繁,笔者选取1644年-1937年河套地区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对环境危机与自然灾害发生等之间的关系加以介绍,具体灾情如表5所统计。

表5 1644-1937年河套地区自然灾害简表

灾种年代灾况震灾1934民国23年,五原发生六点二五级地震,墙开裂,宽14-17厘米,长20-30米不等,喷水或黑泥,人畜有伤亡者。临河、安北、固阳、包头、乌拉特三公旗有震感,直径约250公里。疫灾1869清穆宗同治八年,口外瘟疫流行,归化城厅尤甚,城乡交通断绝,多有全家就毙者。1917民国6年秋,黑死病发生于欧洲后由俄国人带入东三省,随即传入北京一带。传染日多。至九月归绥(今呼和浩特市)渐有病者,由城而乡,于是火车停止交通,行客断绝往来。十一月蔓延逐广,兼以一冬少雪,寒暖不时,黑死病(鼠疫)乃大作,因病者多黑而死,故名“黑死病”。初仅恶寒而呕,一二日口角出血即不救。至十二月中旬,归、绥、和、托、西至五原、临河、东至凉、陶、时疫流行殆遍。时都统署及地方团体,以传染甚速,死亡过巨,成立绥远全区防疫部局,设归绥临时防疫病院,拨款购药品、清道路。五原、萨县、包头、台格木、东买达尔各地,设检查站及隔离所。1918民国7年,是年时疫发包头、五原一带,渐渐传遍全区。自6年9月发端,盛于12月,至次年三月息灭。疫而死者,约达万人,时疫之巨烈,前所未有。1929民国18年,包、萨发生流行感冒,仅城内死八百余人,由汗不得出,磅礴而死。当年萨拉齐、托县丙县旱饥,人民有因挖食田鼠、猫犬而致疫病者,有因食野菜、苜蓿、蒺藜而致病者,有因食树皮、草根枯槁而死者,不下万余人。至乌兰察布、伊盟十三旗,地处边荒,蒙民素少生计,值此凶年,尤为痛苦,加以疔疠蔓延,每县死者不下二、三百人。鼠灾1930民国19年,山前虫鼠之灾严重,绥西鼠齿田禾尤甚。八月包头各村田禾无故茎存穗坠。而实皆空,蒋谷为甚,农人大骇。昼间无恙,中霄小鼠成群跃入禾田,齿声察察作响,远近相应,转瞬禾穗纷落。鼠作苍白色,耳尾皆秃,或竟无耳,长不及二寸,六七日间毁田禾数百顷之多,西至沃野亦有鼠灾,且成群入室,奔驰,悍不畏人,猫不胜捕,人于野外疾走,辄可踏死数头,其多可见,禾尽为齿,故使秋收获极微,禾尽而鼠迹亦杳。

资料来源:根据巴彦淖尔市民政志编纂委员会编:《巴彦淖尔市民政志》(2006年)第83-97页等制作。

由表5可知,旱灾是河套地区的主要灾害类型,且河套地区民间中流传着“三年一小旱,十年一大旱”的说法。通过以上表格所统计数据也可知,清代河套地区发生水灾5次(民国4次)、旱灾15次(民国5次)、雪灾1次、霜冻灾2次、虫灾4次、沙尘暴1次(民国1次)、震灾1次(民国1次)、疫灾4次(民国3次)、鼠灾1次(民国1次),可见,河套地区自1644-1937年间发生自然灾害34次,清朝为19次,占总数的55.9%,灾害发生频率为0.07次/年;民国时期为15次,占总数的44.1%,灾害发生频率为0.42次/年。可见,河套地区的自然灾害多发生于民国以后,这一时期灾害发生频率是清代的6倍。清与民国局处于小冰期内,同属于自然灾害多发期,但民国以来河套地区的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强。

环境破坏更是导致及加剧风沙、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的直接诱因。一年之中,大风以春季最多,“土人谓春季有七七四十九日摆朝风,盖春日几无日不风也”[27](P3)。冬季次之,夏秋季最少。河套平原的西、南两面几乎全为沙漠所包围,所以风与沙是分不开的。根据观测,一般2-3级风即可起沙,5-6级风可形成风沙天气。所以风沙天气比大风天气多。一年中也是以3-6月最多,约占全年风沙日数的50-60%,每隔四、五天就有一次较大的风沙天气,此时被称为“黄风季节”。风沙大时黄沙蔽空,天昏地暗,能见度很低,风过之后,屋里的东西覆盖上一层极细的沙尘。这种天气叫做沙暴。河套平原年沙暴日数大约20-30天。大风与风沙是一种灾害性天气,轻者,刮出籽种,吹死幼苗,造成农作物减产,如1932年五六月间,五原县狂风时起,尘沙迷目,将许多刚出地面的烟苗吹死。[42]它们还能吹蚀表土,使土壤变得瘠薄,带走空气中的湿气和土地里面的水分,加剧干旱。重者,刮坏房屋、树木,造成人畜伤亡。

五、结语

纵观河套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可以说,广阔的平原,肥沃的土地,适宜的气候条件,便利的水利灌溉,给河套地区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以致该地区从清代起不断被称为“中国之农业宝库”[36](P3)、“诚西北最理想之灌溉区”[43](P1)、“诚适宜农耕之地也”[44](P6)。也正因为如此,早在两千年前,该地就开始引黄灌溉,进行农业开发,成为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必争之地。清代以后,随着内地汉族移民的涌入,河套地区的土地开垦以及水利兴修均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进而对该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本文主要是对该地区自然环境变迁的影响加以讨论,其余方面影响将另文介绍,在此不做赘述。

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的垦辟以及渠道的兴修,原有的生态景观等发生了巨大变化。不但气候有所改变,日趋变暖,雨水增多,“时常降雨,近年雨水尤多,将来土地日辟,人口日密,气候当更变温暖”[25](P84)。甚至还人为地改变了当地鼠疫生态系统赖以存在的环境,导致中国鼠疫自然疫源地的界限向北收缩。最终在1989年,由卫生部认定,河套地区已不再是鼠疫自然疫源地。“河套平原的案例说明,在农牧交错地带,农耕地带的北移使鼠疫自然疫源地的南界随之北移。”[45](P36)可以发现,移民及土地开垦所导致的自然景观的变迁是清代以来河套地区环境变迁的主要表现,尤其是生态危机的出现及由此而导致的自然灾害的多发,这给包括人与自然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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