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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代汉字字形微调问题

时间:2024-08-31

熊 晨 晨

(语文出版社,北京 100010)

一、引言

当今印刷宋体字的字形遗留问题,大概要从宋代的印刷字形谈起。我们知道,宋代的印刷字体是配合当时的木刻雕版印刷技术而产生的,这就决定了其笔画必须讲究横平竖直,方方正正,以适应木纹走向和刀势的需要,而笔画圆浑的手写楷体自然是不满足这一条件的,于是,横竖规则的宋体字应运而生,其与手写楷体之间的字形差异也逐渐拉开,如“今”“昷”等。而且同是印刷宋体,有时其字形也难以统一,如“良”上一点,既可作横,也可作竖。这些问题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得到统一的大规模的整理,这就是1965年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该表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印刷字形的混乱状态,秉承力求与手写体相一致的原则,统一规整了6196个汉字的字形样式。1986年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又进一步将收字量增加到7000字,但其字形标准基本还是沿袭了《印通表》的规则。至此,便基本完成了对于印刷宋体字形的规范,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谓的“新字形”。

但是,由于《字形表》的颁布正处于文革前夕,囿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加之字形规范纯手工的操作,难免存在工作上不尽完善的地方,如“瞥、鳖、憋、弊、蹩”同样都是以“敝”为声旁的形声字,但“瞥、弊、憋”的第四笔带钩,“鳖、蹩”的第四笔却不带钩。这种纯人为性的遗留问题,不仅给教学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而且随着当今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日渐难以回避。2009年,由国家语委负责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在面向全社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自然地将该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以《字形表》的笔形变异规则为依据,对《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与规则不一致的“琴”“亲”“杀”“瞥”“唇”等44个字形拟定了微调建议。这种对以往字形规范疏漏的弥补性工作,是符合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的。但是,由于社会对字形规范的认识还未达到应有的程度,所以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最后从社会接受程度的角度出发,《字表》对这些问题都做了保守处理,使之成为有待解决的后续工作。

基于这种现状,本文尝试在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历时以及共时层面上汉字规范理念的整理,进一步为当今字形规范工作的必要性提供佐证。

二、字形规范理念的梳理

(一)历时梳理

由于规范汉字的重要意义,历史上为了维护大一统的政治统治的需要,几乎每个朝代都不乏对于汉字的规范整理工作,而且这种文字规范常常通过字书或启蒙读本的形式来体现,近代对其研究成果颇多,以下便选取先秦、汉代、唐代、宋代、清代以及建国后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年代,选取其中代表性的汉字规范成果,进行断代整理,从对它们的研究中力求探得可供当下字形规范借鉴的理念。

1.先秦

有学者认为,早在周代,周宣王时的《史籀篇》就已经属于对文字进行整理统一的工作范畴,它的范文之籀文,有不少合于前代殷商西周的甲骨文,在此基础上或有变异;到秦代《三仓》,又“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这一时期的汉字整理工作还尚未成熟,因此研究较少。向光忠《汉字规范鉴古论今》一文中从演变的角度得出结论:“历来进行汉字规范,大都秉持一定的原则,依据汉字结构规律,顺应汉字演化趋势,多所继承,有所发展。”

2.汉代

东汉时期,许慎《说文解字》的出现,将汉字的整理规范推向新的高度。王宁先生对此评价:“第一次进行汉字全面规范工作的,是东汉的许慎,他所著的《说文解字》,对以形声字为主的小篆字符加以规范,成功地设计并描写出小篆字系的优化方案,实现了历史上第一次汉字整体系统的简化。”对于构件的选择,王宁先生认为“《说文解字》对甲骨文、金文中异形同用的构件加以整理,选择其中表意性强并有别音、别义作用的,留作部首,其余如数淘汰”,所以突出表意的理据性和增强区别性是其要点;齐元涛先生这样论述:“这个体系是汉字发展过程中既要意义信息丰满,又要形体简化这两方面矛盾斗争的最终结果。这两方面的矛盾斗争以各构形要素的消长为实现的手段”;孙雍长、李建国则认为《说文》“以求真为手段,以致用为指归”,“尊重文字规律,应用从俗从变的方法”。

3.唐代

唐代是汉文化真正兴盛的时代,随着印刷技术的兴起,人们对于汉字字形更加重视,出现了一大批的字样学著作,如《颜氏字样》《干禄字书》等。《干禄字书》虽为字样学的代表,但由于其缺少政府背景,所以我们选择奉诏修订的《五经文字》作为研究对象,查看对它的研究情况:李景远在《隋唐字样学研究》中提到《五经文字》:“字体第一标准为《说文》,如果收字中《说文》具有‘古今’两体者,经典中以古体通行的场合,即优先选取‘古体’。虽取字第一标准为《说文》,但其字体‘惊俗’而时人难以认识者,即代取于《石经》异文所载之隶变字体或经典相承隶省。”可见,《五经文字》要求汉字既要尊重传统,顺应自然演变规律,又要面向大众,使之便于识别;这在赵海燕的《<五经文字>的正字观及其现实意义》中也有体现:《五经文字》遵循“理据保存的完好性”,“正字标准严格中有变通”,这里也可以看出这一汉字规范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尊重文字在使用中的约定俗成,因时变通。

4.宋代

宋代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文化高峰,文化教育事业也极为昌盛。不仅重修了《说文》《玉篇》,还出现了诸如《佩觽》《复古编》一类的字样学著作。其对于汉字的规范明显表现出对于《说文》传统的继承,张有的《复古编》则更是“据古《说文》以为正”。

5.清代

清代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以及“崇兴儒术”的思想引导,使得当时的文人潜心于经学、小学的研究,带来了汉字学的兴盛,大型字典《康熙字典》作为汉字规范也应运而生。这一康熙御定的字典,处处透露着“国初之学大”的特点,对于它的规范性研究主要有:王泉《历代规范汉字及相关规范问题》:“《康熙字典》正前缀宗《说文》。以《说文》为源,这就延续了自唐以来的文字学正统。《说文》以外,参考明代汉字规范《洪武正韵》,这也保证了汉字规范的连续性。以二书为正字标准,不恃古法、不违六书,维持了汉字学理论的历史逻辑性”;孙雍长、李建国《宋元明清时期的汉字规范》:“《康熙字典》……建立在对文字发展变化和社会约定俗成之认识的基础上。”

6.建国后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对于汉字问题的规范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建国以来,对于汉字的规范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整理异体字;二是推行汉字简化;三是规范印刷宋体的字形,即“新字形”。

首先是对于异体字的整理工作。1955年12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后不久,文改会又推出《第二批异体字整体表(初稿)》,后与经修改之后的《一异表》合并推出《异体字整理表(初稿)》。其原则是“从俗”“从简”。“从俗”是指选择印刷上已有铜模而又符合一般手写习惯的字;“从简”是指选择笔划结构比较简单的字。在此基础上,董琨《从异体字整理略谈汉字改革的“中庸之道”》又进一步指出:“《整理表》对汉字形体的选用原则,有人认为只是‘从俗从简’;其实更确切地说,还应该加上两条,即‘尊重传统’和‘正视现实’。对历代的‘正体’,《整理表》也是非常尊重的,例如‘帮’、‘窗’、‘梅’等字所选择的正体,就与《康熙字典》、《国语词典》是相同的。”

其次是推行汉字简化。从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的出台,到后来《简化字总表》的发布和重新发表,汉字笔划的省简,突出表现了汉字规范中“趋易避难”的理念。而汉字简化工作中所遵循的“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其“从俗”的社会性。

再次是规范了印刷宋体的字形。为解决印刷用字混乱的问题,从1955年起,有关各方面经过了将近10年的不懈努力,最后制定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于1965年1月30日由文化部和文改会发布推行。根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说明》,这次对于字形的整理采用的标准是:“同一个宋体字有不同笔划或不同结构的,选择一个便于辨认、便于书写的形体;同一个字宋体和手写楷书笔划结构不同的,宋体尽可能接近手写楷书;不完全根据文字学的传统。”对于其中具体理念的研究,主要有:李义琳、林仲湘、利来友《“新旧字形”纵横谈》:“实际上,制定《字形表》是充分尊重汉字传统字形,按照从简从俗、便于书写的原则,使印刷体向手写体靠拢,把不统一的统一起来。” 林仲湘、李义琳《新旧字形简论》:新旧字形的规范原则:1.面向现代,照顾历史;2.从俗、从简;3.便于书写;4.以形位为规范单位;5.掌握好“度”。黄克俭从计算机字形设计的角度,针对《字形表》存在的问题,提出“既要尊重汉字字源,又要讲究书法美学的原则(如相生相让的原则)。视觉艺术要满足视觉快感,该交则交,该割则割。美学原则在字源学前提下是可以兼顾的。” 但是由于1965年正是文革前夕,在那样困难的条件下完成字表的整理,难免会有疏漏,存在一些字形应该统一的地方尚未统一的现象,张万彬《关于自行规范的几个问题》针对《字形表》中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对其文字规范提出要求:“为学习和使用的方便,字形规范应在兼顾系统和传统的前提下制订科学、明确的标准,避免随意性。字形处理方案的选择应从大局着眼。在面向大众、面向社会应用这个层面,应使汉字构性系统趋于简明。”

1988年印制、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是在《字形表》的基础上制订的,字形标准未做新的调整,所以,无论是研制的原则还是具体的结构、笔划数和笔顺,都是一致的。2001年正式立项研制的《规范汉字表》,经课题组反复斟酌,提出了“兼顾一般社会使用和信息处理的需要”“立足于现实应用,兼及汉字的源流演变和字理”“坚持群众观点”等七项原则。今天,《通用规范汉字表》正式颁布之后,商务印书馆配套出版了《<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明确提到“尊重传统,注重汉字规范的稳定性;尊重历史,注重汉字规范的继承性”等六项研制原则。

综上,虽然很多对于汉字规范理念的研究并不仅限于字形规范,但我们仍然可以总结规律,以对字形规范起到借鉴作用。从以上对汉字规范成果的断代研究来看,我们大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总结其理念:一是就每个时代汉字规范的内部来看,汉字规范基本遵循着保持汉字的表意特征和从俗、从简、符合大众约定俗成的用字习惯两个大的方面的原则。二是从历时的演变来看,首先可以看出规范的理念越来越细化,这说明汉字的规范工作逐步走向成熟。

(二)共时参照

1.台湾

台湾地区在汉字规范方面的成果颇丰,从1972 年开始研制标准字体,至1982 年,先后完成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 ,1984 年完成了《异体字表》,从1982 年到1998 年,先后完成了《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字表,对不同字体使用起到了规范作用,1996 年又编订了《国字标准字体研定原则》,在确定标准字体总则的基础上添加了160 余条细则,在这一点上是比大陆的规范工作更全面的。学界对于台湾规范汉字的研究成果颇丰,而其中关于字形规范和两岸字形对比的研究成果又尤为丰富:费锦昌的《海峡两岸现行汉字字形的比较分析》是第一篇系统比较大陆和台湾字形的文章,该文以台湾《标准字体表》为基础,与大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进行比较,并通过仔细比对字形,将差异类型分为字形相同、字形近似、字形不同三大类,最后得出“台湾注重保留传统字理,大陆侧重立足现代应用”的结论。许长安在《海峡两岸用字比较》一文中也指出两岸字形标准的实质性差别是“台湾注重字源,取其合于初形本义,大陆注重简易,取其便于群众学习。”利来友的《海峡两岸现行汉字字形出现差异之原因探析》一文认为,大陆和台湾字形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新旧字形简繁字和异体字选用字的选择有别。张素格在《海峡两岸文字问题研究现状和展望》一文中,通过对两岸文字研究的历史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也提出简体繁体、异体字、微观字形三方面的差异是两岸现行汉字的主要差异。

2.香港

由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制定的《常用字字形表》,充分借鉴了台湾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同时结合本港实际的语言文字状况,收录了四千多个香港常用中文字的标准字形(繁体字),是香港小学及初中课本的中文字形标准,所以我们将其作为香港规范汉字的字形标准拿来参照。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地区采用的一律是楷体字形,和我们所要研究的对象——印刷宋体字形并不能完全相承,但是经《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范之后的“新字形”,已经尽可能接近手写楷体字形了,所以这里用香港的楷体字形作为参照,还是具备一定的价值的。曹传梅在硕士学位论文《海峡两岸四地汉字“书同文”研究》中对陆港澳台四地的常用字字形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其繁简差异、新旧字形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论述,这是目前对几地常用字进行综合比较的第一篇文章,但文章只列出了字形的差异类型,对差异原因的探究还不足。黄艳萍在《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地区常用字的比较》一文中从字形、收字和字量三个角度分别对大陆与香港、大陆与台湾、香港与台湾的常用字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分析原因,最后总结出香港在字形方面与大陆字形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在对于笔形微异的处理上,“香港地区将笔划的微异作为异体字的范畴来处理,而大陆以新旧字形规范”,二是由于两地“对传统字理的尊重度和字形规范原则不同”而造成的字形繁简的差异。

通过以上历时和共时两个层面上对于汉字规范工作的梳理,再加之建国之后有关汉字规范方面的理论性讨论,我们大概可以抽绎出以下几点有关规范的普遍性原则:

一、注重表达,尊重传统,遵循规律。从上文对于汉字规范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历代整理规范汉字,都特别重视对于传统的继承,这正是保全汉字的表意功能,遵循汉字自然演变规律的科学性的表现。

二、有区别度。汉字规范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优化,所以保持适当的区别度是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不然就会引起用字的混乱。

三、从俗。符合大众的书写习惯,是一种字形得以通行的关键,要“尽可能顾及字符的社会流通程度”。

四、从简。汉字的简化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从历代的汉字规范中就可以看出,但是一味地简化而忽略诸如理据性等汉字规范的其他要素,也注定会失败,《二简表》的试行终止就是很好的例子。

“从简”的原则除了包括以上笔划数目的简省之外,还应该包括笔划和部件种类的简化,至少尽量保证在现行基础上,不再增加新的形体。

五、注重审美。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向来注重构形的协调美观,因此,在不与其它准则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证字形的大方得体也要作为我们进行汉字规范的参照标准之一。

六、稳定中求发展。对于汉字规范问题,有些学者持保守态度。“对汉字系统进行人为规范,一定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过多地去干预这个系统,就会使汉字更不好用,反而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历来的规范都不能管死。”我们认为,以这种“度”的观念来对待汉字规范问题,是科学的。

七、注重系统性。汉字构形作为一个系统,在规范的过程中,必然要关注个体字符对于整体系统的适应,将“有利于形成和保持严密的文字系统”作为汉字个体符形优化的标准之一。

三、汉字系统优化理论的应用

通过对以上字形规范工作的整理,我们不难发现,林林总总的规则其实不外乎两大类,一方面既要求尊重传统、遵循汉字内部结构的演变规律,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趋简、趋俗,以满足普通大众的使用需要。而这两点和汉字规范内部系统的两大原则是对应的,其实,这也正是王宁先生所提到的“科学性”和“社会性”的概念:科学性指的是汉字的自然规律,包括它的结构规律、演变规律、互相关联的规律和自成系统的规律,这种内在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性指的是汉字在使用时受社会制约的人文性。这两点,实为汉字规范最本质的指导理念。袁仁贵在《汉字规范问题研究丛书》的总序中,也对此多加肯定:“科学性和社会性是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两大依据……只有既考虑到科学性,又符合广大群众的需要,规范标准才能经受住历史的考验,才有生命力。”汉字规范的过程其实就是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实践,在“科学性”和“社会性”的矛盾斗争中不断找寻平衡的过程。

但是这两点标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相当复杂的,既存在相互协调、相互关联的方面,也存在相互制约甚至相互矛盾的状态。王宁先生就曾指出:“从社会性和科学性来衡量,汉字优化的标准是多元的,彼此也存在矛盾。正确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各种条件,才能使汉字规范的工作真正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在进行这个工作的时候,主导思想要正确。”所以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各家也给出自己的建议:王宁《再论汉字规范的科学性与社会性——关于制订规范汉字表的思考与建议》:“科学性与社会性产生矛盾的地方,从应用出发应当比从理论出发更具有现实性。” 黄德宽《对汉字规范化问题的几点看法》:“所谓理据性只是就汉字体系的总体情况来说的,汉字系统自身的发展很多情况下却是对这种理据性的突破来实现的。” 陈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在审定每个字的形体结构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从简,从俗’,而不是‘从古,从正’,拘泥文字学传统。”由此看来,我们似乎不能简单、片面地强调汉字构形的理据性而忽视汉字系统发展的其他现象。而纵观社会上对于字形微调反对的声音,一方面是考虑到大众心理的接受程度,正如曹德和所言:“老百姓当下并没有这样的迫切愿望并做好相应思想准备。”所以他们倾向于按照以往约定俗成的习惯“将错就错”,另一方面是考虑到社会成本,如工信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王立建就提出:“44个新造字跟以前我们经常使用的汉字类似,但计算机需要给两个汉字同时编码和识别,增加了系统负担。”其实无论哪种原因,都是将“科学性”和“社会性”摆在了互相对立的位置来讨论,从而做出了貌似对于“社会性”的屈就,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就拿汉字的隶变、汉字的简化等问题来说,很多人认为这是破坏汉字理据性,违背科学性的做法,而王立军先生在《汉字形体变异与构形理据的相互影响》一文中就曾指出:“的确,汉字的符号化使得某些汉字的表意性降低甚至丧失了,但是,由于构形理据对形体变异的制约作用的存在,汉字形体虽然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却始终没有脱离表意文字的轨道,而是在表意文字体系内部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 《<通用规范汉字表>与简繁之争》一文中也提到:“汉字的理据已不再是个体字符的直观理据,而是通过部件的类化、义化和整个汉字系统的形声化,使个体理据上升为更高层次的系统理据。”社会性之于科学性如此,反之也一样。就拿拟定微调的字形“琴、瑟、琵、琶”几字来说,位于相对左边的偏旁“王”,末笔并未像其它同样位置的字一样变末笔的横为提,此次提出改变看似是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字形提出挑战,破坏了社会性,其实长远来看,更加系统性的内部规则无论是对于汉字的教学还是计算器处理都是有利而无害的,因而也必将更快速地推进社会对其的接受。历史上自甲骨文以降的汉字字形和笔画上越来越多的固定也能为此提供证明。所以这种科学性,实质上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性。

王宁先生曾经提出:“在考虑到不同社会领域的要求后,科学性与社会性二者应当互相制约、并不矛盾——汉字客观规律的形成与它的社会背景有密切的关系;而社会对汉字的人为调节,无论如何不能违背它自身的规律。” 王立军先生也认为:“但科学性并不是与社会性完全对立的,科学性本身就带有社会性,社会性又不能违背科学性,二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合理地把握和利用这样的切合点。”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性并不与科学性相矛盾,而是通过相互制约找到一个平衡点,而这种平衡正是通过流入使用并发挥效益的汉字构形系统,也就是优化了的系统来体现的。

四、结论

综上,对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当中前后矛盾、处理不当的字形进行微调,以推进汉字字形内部的系统化,不仅不会破坏汉字系统的社会性,相反,更加科学的汉字字形体系只会更加快速地推进社会的接受程度,于理论上和现实中都具有深刻的意义。

首先从理论意义来看,对于这些不符合变异规律的字形进行微调,首先有利于推动汉字构形系统的优化程度,保持内部一致性。另外,我们对于现代汉字的字形通过穷尽性的拆分,来深入系统的内部,总结其规律性,探讨特殊现象,有利于探究汉字构形表面现象下更深层次的汉字学问题,通过尽可能全面的描写,补充现有结论,完成对既有系统最大程度的梳理,完善对于当下系统性的理论探究。

其次从现实意义来看,除了上述所说的从长远来看更加符合社会性的需要之外,以《字表》讨论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对于当前的字形系统进一步规范,也必然会带来人们在汉字使用和教学上的方便,对于不合系统性的变异部件进行系统化处理,并对于系统整体提出优化建议,解决了使用和学习中死记硬背的问题。另外,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字形规范对于计算机对汉字字形的处理也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更加统一优化的字形系统将会极大地节约信息处理的成本。加之近年来随着两岸和国际化交流的日益密切,更加规范的字形系统对于大陆以外的群众更好地学习汉字降低了难度,有利于加强来往,推动汉字更好地走向世界。统一的规范还将很好地解决对于《汉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7000字以外的字形的规范问题。

不过,虽然我们说统一科学的规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但是在任何一种汉字系统中,总还是难以悉数处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一现实,把字形的规范看作是向理想不断推进的一个过程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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