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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措施研究

时间:2024-08-31

曹增敏 黄方

一、政策背景及研究现状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教育部党组将其作为“一号工程”。“双减”对于推进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目前,我国校外培训的专项研究较少,尤其是“双减”政策下,针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措施研究更是有限,这是研究现状。

在过去,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疯狂生长,存在“短视化、功利化”的严重倾向,影响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冲击了学校教育体系;校外培训机构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炒作焦虑,群众被动参与,形成“内卷”;培训机构未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过度逐利,甚至资本化运作,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逐渐降低。这是“双减”政策出台的重要原因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背景。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在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双减”工作合力

1.高位推动,加强统筹协调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双减”工作汇报,亲临一线调研指导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双减”;市政府组织召开“双减” 研讨会、现场推进会、工作调度会,推动工作落地;市纪委监委把监督推动“双减”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站稳人民立场的自觉行动、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全力支持“双减”工作。

2.高效联动,部门密切配合

成立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組,制定任务清单,实化、细化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碰头会等13次,及时协调解决“营转非”、预收费监管、广告清理等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市级层面共出台各类文件16个,为“双减”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组建市级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实行每周例会制度,以清单管理方式压茬推动工作落地。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明确科技、体育、文广新旅等部门的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3.高压态势,强化督导落实

一是市“双减”办实行日报告、周报告、半月报制度,并先后组织了4轮暗访,适时掌握各县区工作动态。二是将“双减”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安排1504名专(兼)职督学督导“双减”;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全市教育重点工作考评和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并设单项奖。三是探索全域覆盖、广泛参与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模式。各县(市、区)共划分了1277个网格,落实1877名网格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将网格化监督作用落实到校外培训治理的“神经末梢”。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把握暑假、国庆、中秋、开学前后、双休日及工作日下午“六点前”“八点半后”等时间节点,累计安排了1.1万余人次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高频度督查暗访,共发现各类问题738个并给予指导,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

4.高频宣传,提升社会共识

市本级和18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双减”工作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直机关工委、13个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发出《致机关党员干部的一封信》,教育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刊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召开以“家校同心话双减,携手共赢未来”等为主题的家长会,覆盖家长124.8万人。市教育局牵头制作宣传片《“双减”下的赣州家长》在各宣传平台播放,局微信公众号设立“聚焦双减”“双减进行时”专栏,各县(市、区)也加大宣传力度,累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2414篇(国家、省级426篇),其中《江西赣州:“双减”之下 中小学开启“花式带娃”》《让“双减”更有乡土味》等9篇分别在人民网、人民周刊网、中国教育新闻网、新浪网等主流媒体网站刊发,宣传工作积分制考评一直位居全省前列,为“双减”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

1.坚持减量治乱

全市严把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关: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一律停止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全省统一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也暂停审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由高峰期的1964家减少至524家,其中,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去年的282家减少至2家,压减率为99.29%。

2.规范培训行为

各县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培训时间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只允许在非寒暑假、非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学校正常放学后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晚于21:00);督促培训机构不得以变异形态违规开展培训,并遵守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执行培训材料管理办法。

3.加强资金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率先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了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受到省政府领导肯定。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出台《赣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银保监、教育局等部门密切协作,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监管,做到“两个全面纳入”。目前,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均按既定要求纳入了监管,监管率达100%。

4.强化人员管理

各县区督促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从业人员管理要求:开展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开展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并强化日常监督,严厉查处违规参与校外培训行为。

5.严控广告宣传

全市严厉打击违规宣传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广告,累计拆除违规广告2746处,实现动态清零。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依托管理网格强化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广告及时处置。

6.建立惩戒制度

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赣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和《赣州市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红黄牌惩戒制度》,建立赣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红黄牌惩戒制度,进一步明晰边界、划清底线、从严监督、严格管理,切实巩固和提升校外培训的治理成果。

7.推进信息化管理

赣州将借助“数字經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东风,充分用好校外教育培训与监管服务综合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数字技术,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加强机构监管工作。

四、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按照“巩固成果防反弹,消除难点找问题,提高水平抓突破”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措施的落实。

1.严防培训变异反弹,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

继续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推动转型甚至注销;探索信息化手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网格员、社会监督员作用,推广群众有奖举报等举措,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开展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特别是严查重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

2.积极推进分类管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发展

按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严厉打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恶意涨价等问题,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依法依规,实现常态长效。充分利用全国校外培训管理监测与服务综合平台,结合我省实际,完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数据统计和共享等功能,提升监管效率。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

督促指导县区尽快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强条件保障,健全与市监、公安、网信等部门现有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教育部门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职责,确保有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紧盯机构“爆雷”“冒烟”,抓好风险防范

加强风险机构常态排查,动态掌握机构经营状况。用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功能,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两个全面纳入”要求,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全面加强对校外培训资金、场所安全等方面的精准监管,坚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5.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巩固学校主阵地

落实《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双减”校内提质系列配套政策,按照“三提高”要求,着力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高作业管理质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总体提升,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提供基础保障。

6.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发挥教育督导和纪检监督作用

一是发挥教育督导“长牙齿”作用,跟踪问效。把“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对县区党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安排责任督学,开展“双减”督导,压实学校教育主阵地责任,推动“双减”政策全面落地。二是继续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机制。积极借助纪检监察力量,将落实“双减”政策纳入重点监督事项,畅通社会反映意见渠道,督促各地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各部门切实履行“双减”职责。

7.凝聚“双减”共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一是继续做好广告管控,严厉打击虚假和违法违规宣传,防止校外培训广告引发家长焦虑。二是围绕群众关注点,加强策划,靠前布局,创新宣传方式,抢先引导舆论。特别是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念,引导家庭、社会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导向,凝聚社会共识,为“双减”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注:本论文为2022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双减政策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措施研究——以赣州市为例”(课题编号:2022-025-019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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