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于桂凤
(扬州开放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教育教学研究]
高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中的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
于桂凤
(扬州开放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在高职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过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培养其法律素养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高职学生职业发展能力提高的必然要求。然而,职业发展教育中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鉴于此,建议高职院校通过转变重技能轻法律意识的思想观念,将法律意识培养内容融入职业发展教育的整个课程体系,创新法律意识培养的方式以及打造专业的师资团队等途径建立起法律思想引导的职业发展教育体系。
职业发展教育;法律意识;就业指导课程
引言
2016年3月,教育部在贵阳召开2016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进一步谋划职业教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期盼,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适应需求,创造和提供有效的、优质的教育供给。要将职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瞄准教育现代化目标,科学定位、提前谋划、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努力实现职业教育更高的质量、更优的结构、更顺的体制、更强的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可见,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高职学生已经成为中国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他们的专业技能水平、思想政治觉悟、法律素养的高低将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的成效。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当前依法治国的方略已经深入到了社会各界各个领域,法律思想引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体行为的最基本的准则。对未来国家建设“主心骨”的高职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已经刻不容缓,具有重要价值。
(一)对国家和谐社会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价值
高职校园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纵观全国上下,校园因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已变得不再和谐,就其原因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是主要因素,大学生无心学法、不愿守法。社会企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高职大学生步入社会的主要去处,它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高职学生由于学历层次低,实践经验不足,在企事业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易遭受到歧视等不公平的对待,久而久之他们对相关就业单位会产生不良印象,甚至会报复就业单位。所以,必须在对学生进行职业发展教育的过程中贯穿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二)对高职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创新的促进价值。
早在2007年《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就提倡:从2008年起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现下高职院校也都开设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但是绝大多数学校在教学内容方面主要关注于求职材料的制作、求职技巧的辅导;在教学形式方面主要采取传统的、单一的、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在师资队伍方面,主要由思政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就业指导部门的人员担任,缺乏专业性。如果强调在职业发展教育中贯穿法律思想引导,那么无论是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师资队伍方面都会产生变革,这势必会促进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保障价值
高职学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职学生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同样也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生力军。但是,高职学生在谋求职业,以及走上就业岗位之后的表现却有点欠缺,甚至会背离当初培养的初衷。在求职过程中部分学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会在自己的求职材料当中弄虚作假,欺骗用人单位与自己订立劳动合同。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又会随意地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单方面地撕毁合同等,这一系列的行为都不利于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因此,在高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中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顺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顺应职业岗位的发展趋势需求。[1]
职业发展教育与法律意识培养应当是相辅相成,彼此相互促进的,但是在许多高职院校中职业发展教育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了,而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教育却一直举步维艰,尽管在相关就业指导教学环节中也安排了法律教育的内容,但是整个实施状况、实施效果并不如人意。
(一)从思想层面来看,存在着思想认识方面的偏差性
考虑到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在职业发展教育中,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学生都把重点精力放在专业技能的培养、求职材料的制作、面试的技巧、就业协议的签订等方面,以“成功就业”为其最高目标。而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的培养被认为与求职无太多关联,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装点门面”的教学环节。
(二)从内容层面来看,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缺乏实用性
影响高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认为“法律无用”。纵观图书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各类就业指导教材,发现其中的法律指导部分主要是由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简单地汇编而成。
(三)从方式层面来看,法律意识培养的方式缺乏创新性
法律思想意识教育仅限于课堂教育,而且整个课堂是以教材知识为中心的一种 “单向”的、“被动式”的灌输模式,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和探究的积极性。当然有时为进行所谓的教学改革,也会聘请专家给学生做一次报告,但是对于毫无基础的大学生,专家的报告无疑是“天方夜谭”。也有时会把学生带出校门去看一看,但是走马观花的参观只是让学生感受到刑罚的威严,反而让学生对法律“敬而远之”。
(四)从师资团队层面来看,就业指导师资缺乏专业性
对于绝大多数高职大学生而言,主要是通过“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接受法律思想教育,而这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主要是思政专业的,他们缺乏系统完整的法律知识背景,缺乏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根本无法对高职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知识传授、法律意识培养。
(五)从课程安排环节上来看,缺乏法律教育专题章节
就整个职业发展教育的现状来看,一般授课环节包括三大基本模块: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南、创新创业教育,其中没有一个单独以法律教育为主题的章节。而与之相匹配的课程实践环节,也只是要求学生完成“职业生涯规划书”、“个人简历”、“创业计划书”等,这也给许多职业指导教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回避”理由,即法律教育、法律意识培养不是必须的教学环节,如果课程时间不允许、自身条件不允许,许多职业发展教育的老师也不会主动给学生增加“额外”的法律意识教育。
高职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状况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法治进程,所以更应该从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主动性方面去研究和探索。
(一)转变思想观念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旧严峻,面对求职市场上的种种不公平、形形色色的陷阱、各种各样的歧视,更应该提高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的能力。所以,高职院校在进行就业指导时要转变重技能轻法律意识培养的观念,把法制教育作为高职学生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有针对性地选择与未来求职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生进行讲解或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等。而广大学生也应该做好各种充足准备,包括法律知识、法律信仰方面,用法律为自己的未来“保驾护航”。
(二)精心安排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
高职大学生走进社会既是一名职场人士,也是一位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首先要与高职学生的专业相结合,法律思想教育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专业需求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专业从业者应当具备的综合职业法律能力,促进法制教育职业化,从而激发大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共鸣。比如对于旅游专业的学生,可以进行旅游法律法规的教育,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一些经济法方面的。其次,要与公民素质教育相结合,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中,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权威,是社会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高职大学生是社会的公民,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其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必备的能力。[2]对高职大学生可以进行一些基本的普法教育,包括宪法、民商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常识教育。
(三)创新法律意识培养的方式
第一,法律情感培养法。一些负面的社会现象,会让高职学生对法律缺乏“好感”,因此作为职业发展教育的教师应当多给学生一些良好的法律体验,在体验中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体验到法律对于公民权益保护的巨大价值,这样才能让学生对法律心生好感,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法律意识的培养。[3]
第二,法律情境模拟法。法律思想形成的最核心环节是学生能够主动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去解决身边的问题,可以通过设定一定的情境,比如招聘信息中的陷阱识别、劳动合同的条款筛选、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等,让学生逐步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手段,逐渐培养起法律素养。
第三,新媒体引导法。在互联网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法律思想引导,包括利用微信公众号向学生推送一些重要的法律规范、热点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建立网络互动平台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等,运用这些高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让他们“零距离”地走进法律世界。
(四)打造专业的师资团队
教师的法律素养会直接影响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当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发展教育主要由思政专业的教师来担任。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背景,导致他们无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教育。建议可以吸收法律专业的师资加盟,他们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背景、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能够从思想、知识、技能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熏陶与教育。
(五)将法律意识培养的内容融入职业发展教育的整个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应当在现有的职业发展教育环节中增加一个模块,即法律意识培养模块,以专章专节来针对高职学生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创业等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的法律问题进行指导。在课程的实践环节中也相应地增加一些法律实践能力训练项目,包括热点案例的分析、求职权益的维护、劳动合同条款的解析。只有将法律教育的内容完全植入职业发展教育当中,才能够真正实现对学生进行法律思想引导,让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再是职业发展教育的“额外”负担。
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意识对于高职学生的职业发展是必需的,教育主管机构和职业发展教育机构也应该尝试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意识培养机制,能大大减少高职学生求职和就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有效地维护学生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1]刘湘蓉.高等职业教育中法律教学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0(8):116.
[2]孙秀华.加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的探讨[J].教育研究,2011(4):58.
[3]杨锟.职业院校法律教育理念的更新与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施[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16):177.
The Guidance of Legal Thoughts in the Vocational Development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YU Gui-feng
(Marx College,Yangzhou Polytechnic College,Yangzhou Jiangsu 225009,China)
In the course of career development education of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it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and promote the vocational development ability of stude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order to guide the legal thoughts and cultivate their legal literacy.However,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al awareness cultivation in career development education is still not satisfactory.In view of this,it is proposed tha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rough the transformation of heavy light skills awareness of legal ideas,legal awareness training content into occupation education development the whole curriculum system,cultivate innovative consciousness of law and the way to build a professional team of teachers and other ways to establish occupation education system development law guiding ideology.
vocational development education;legal consciousness;career guidance course
G710
A
1671-1084(2017)01-0060-04
DOI 10.16221/j.cnki.issn1671-1084.2017.01.014
2016-09-06
2016年度江苏开放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2-12);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课题
于桂凤,硕士,扬州开放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法学,诉讼法学以及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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